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下午 5 点在北京市顺义区航空产业园中航复材公司一号科研楼 1102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仁敏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投资审计办法》。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