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良好运营,实现公司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 本薪酬管理办法是以会计年度为单位,根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责任和经营业绩等确定其薪酬收入的分配办法。 第四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市场化导向、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 2.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责任、利益、风险相一致的原则; 3.坚持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严格考核、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 第二章 年度薪酬的确定与考核 第五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原则上分为基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六条 基薪的确定。综合考虑公司承担的科研生产责任、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经营管理难度、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总部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公司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公司领导班子考核结果等因素予以确定,涉及的财务数据采用经过审计机构确认的财务决算数据。 第七条 绩效年薪。以基薪为基数,依据经营业绩考核级别及考核分数,在基薪的 0-2.0 倍之间确定。 第八条 当年公司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原则上不得增长。 第九条 特殊收入 特殊收入含奖励和补贴两类。 (一)奖励。对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在科研生产中有重大技术创新,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和公司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在人才吸引、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党建、思想、文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领导班子成员,可给予奖励。 (二)补贴。对承担的重大产品任务难度特别大,或公司经营难度特别大以及因特殊情况在绩效年薪中不能体现其绩效的,可给予补贴。 第十条 董事会在确定公司主要领导薪酬标准后,在主要领导当年年薪水平的 60%至 90%之间确定领导班子副职薪酬标准,根据个人贡献合理拉开差距。 第三章 年度薪酬的支付和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薪酬由公司支付,所需资金在公司工资总额中列支,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负担。 第十二条 年度薪酬的支付采用按月预支和年度清算形式。具体为: (一)基薪:采用按月预支与年度清算相结合的形式。董事会每年年初根据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按照上年兑现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预支标准,预支标准由董事会书面通知公司薪酬管理部门。在年度清算时,按照基薪多退少补的原则与领导班子成员当年应兑现绩效年薪合并下发。 (二)绩效年薪:采用年度清算的形式。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由董事会下发标准,公司当年一次性兑现。 第十三条 根据任期经营考核结果,对于任期经营考核结果突出的领导班子成员,适当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四条 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离任后,其薪酬方案和考核兑现个人收入的原始资料至少保存 15年。 第十六条 公司应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第十七条 年度或任期中,领导班子成员岗位变化时,公司根据任职文件计算履职月数并兑现薪酬。 第十八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因职务原因在其他单位兼职的,原则上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性收入,特殊情况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九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离开现任岗位后,对于不再纳入公司董事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的,不再执行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发生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要酌情扣发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年薪。 第二十一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或因不负责任导致决策失误、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失泄密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等,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酌情扣发其年度薪酬。 第二十二条 如发生影响公司战略实施或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减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绩效年薪;情况严重的,可按有关程序免职。 第四章 经济增加值奖励 第二十三条 为引导关注价值创造,实行与经济增加值挂钩的任期奖励政策,任期经营考核结果突出,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四条 奖励额度是以任期三年中经济增加值增量为基础,按不同比例分档计提,再根据经济增加值改善率水平确定的奖金修正系数适当调整。一次性奖励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绩效年薪合计的 40%。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根据劳动力市场价位,按照工资协商机制在平等、公开、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可以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及解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生效后,公司原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