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高科(600862)_公司公告_中航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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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15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6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于增彪先生担任,成员有独立董事王怀兵和董事张军。 二、2016 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议题 一、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对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第一次会议 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二、《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在北京中航复材公司一号科研楼一层大厅东侧 1102 会议室向审计 委员会的三位成员就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计划进行了汇报。与会 第二次会议 的三位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中审众环递交的《关于中航高科 2016 年度 财务和内控审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领域,遵守独立、公正、客观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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