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高科(600862)_公司公告_南通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计划的公告

时间:

南通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1-30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2 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较好、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8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特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0,156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2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588,994,086.72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20,375,512.10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68,618,574.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到账并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众环验字〔2015〕02003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用途:①使用 13,500万元投资中航复材航空产业园复合材料建设项目,②使用 10,051 万元投资优材百慕生产线扩建项目,③使用 5,059 万元投资优材京航骨科人体植入物产品系列化开发及生产线改造项目,④使用 2,570 万元支付中介机构费用,⑤其余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无。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较好、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 12 个月内任一时点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 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得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从而影响募集资金收益的风险。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理财产品的品种,并与受托方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指导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人员对理财产品业务实施监督。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承诺:本次投资的该类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30 日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