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8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0日书面发出,并于2015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88780156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详见公司临2015-049号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户名开户行账号 专户1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夏支行 专户2 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银行总行营业结算部 专户3 北京优材百慕航空器材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夏支行 专户4 北京优材京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夏支行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