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夏执东先生、金馨女士、王新先生、杜建国先生、吴刚先生共5名委员组成,其中夏执东先生、金馨女士、王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夏执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2024年11月29日,杜建国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现由4名委员组成。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审计委员会 | 议案 |
2024年1月9日 | 第11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6次会议 | 1.通报公司2023年工作总结与2024年工作计划2.通报审计部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3.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快报4.核查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业务资格5.沟通审计工作安排与审计重点 |
2024年3月18日 | 第11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7次会议 | 1.审阅公司年审会计师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
2024年4月17日 | 第11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8次会议 | 1.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2.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3.2023年度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报告4.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24年4月24日 | 第11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次会议 |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7月9日 | 第11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0次会议 | 1.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4年8月23日 | 第11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1次会议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通报审计稽查部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
2024年10月25日 | 第11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2次会议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经审核,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在信永中和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其审计后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信永中和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稽查部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内部审计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完成。
(三)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经核查,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协调相关工作,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依托委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控制建设及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性提供了专业支撑,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和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