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9证券简称:王府井编号:临2025-034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付款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赛特奥特莱斯商贸有限公司、沈阳北方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王府井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西安西恩温泉奥特莱斯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西咸新区王府井商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类型:付款担保(含延期付款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48,234万元?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反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付款担保情况概述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王府井”)旗下部分奥莱业态门店与耐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克商业”)签署《联营协议》,由耐克商业提供相关商品,在公司所属奥莱业态内的门店进行销售,相关销货款进入门店银行账户,相关门店每月根据上月实现的销售额扣减联营收益后与耐克商业进行结算。为确保上述结算回款资金安全,耐克商业要求王府井提供付款担保函。
(二)延期付款担保情况概述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雅商贸”)为公司旗下国际运动品牌代理专营专卖实体企业,目前是阿迪达斯、耐克两大运动品牌的区域战略客户。为
支持法雅商贸日常经营,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迪达斯公司”)及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克公司”)为法雅商贸在商品采销时提供一定额度的延期付款信贷支持,允许其先收货到店销售,按一定账期进行结算。目前,阿迪达斯公司为法雅商贸提供最长账期90天,额度20,000万元的延期付款政策,耐克公司为法雅商贸提供最长账期85天,额度20,000万元的延期付款政策。品牌供应商给予此赊销政策的前提是需王府井提供付款担保,担保额度相当于延期付款账期期间的到货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子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8,234万元的付款担保,并对所出具的付款担保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鉴于本次部分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付款担保的具体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及资产负债率情况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零售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中:
1.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赛特奥特莱斯商贸有限公司 | 沈阳北方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银川王府井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熊辉玲 | 曹慧君 | 唐熳熳 |
成立日期 | 2009年2月13日 | 2014年10月21日 | 2016年6月1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6843509324 | 91210112313157340E | 91640100MA75WW5J38 |
注册资本 | 6,020万美元 | 44,09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香江北路28号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4号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3号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商品零售等 | 商品零售等 | 商品零售等 |
股东情况 |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 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主要财务指标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1,688.31万元,净资产为169,870.0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8,207.25万元,净利润为11,640.5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92,075.02万元,净资产为172,702.21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427.93万元,净利润为2,832.1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3,596.04万元,净资产为60,855.6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3,363.82万元,净利润为5,964.8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16,983.02万元,净资产为62,939.88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849.82万元,净利润为2,084.1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522.30万元,净资产为3,833.6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177.20万元,净利润为2,333.6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9,294.27万元,净资产为4,478.87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177.18万元,净利润为645.2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 | 11.38% | 41.26% | 59.74% |
2.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西安西恩温泉奥特莱斯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王府井商业有限公司 | 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李申 | 郝世兴 | 胡勇 |
成立日期 | 2012年11月23日 | 2015年3月18日 | 1998年2月2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33057108960A | 916111033386277591 | 91110102633691729F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7,000万人民币 | 3,000万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凤凰大道11号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陵街办迎宾大道王府井奥莱2号楼3层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9号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商品零售等 | 商品零售等 | 商品零售等 |
股东情况 | 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主要财务指标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2,620.88万元,净资产为12,467.3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434.31万元,净利润为1,733.4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66,445.24万元,净资产为13,247.21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254.80万元,净利润为779.8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8,493.31万元,净资产为3,702.3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005.60万元,净利润为2,831.6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58,192.88万元,净资产为5,426.37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849.21万元,净利润为1,723.9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6,495.68万元,净资产为-3,240.2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0,383.01万元,净利润为-4,610.3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64,337.76万元,净资产为-4,391.21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7,601.43万元,净利润为-1,150.9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 | 80.09% | 92.37% | 104.87% |
注:1.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收购法雅商贸少数股东持有的法雅商贸28%股权,收购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值确定。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已完成,法雅商贸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以上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为单体审计报告数据。
(二)拟提供付款担保的金额
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8,234万元的付款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付款担保总额不超过43,766万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付款担保总额不超过4,468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付款担保的金额
公司拟为上述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付款担保总额不超过4,468万元,具体以付款担保函出具时载明的金额及内容为准。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付款担保金额
(1)公司拟为西安西恩温泉奥特莱斯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及西咸新区王府井商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766万元的付款担保,具体以付款担保函出具时载明的金额及内容为准。
(2)为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延期付款担保的金额
公司拟为法雅商贸向耐克公司提供20,000万元延期付款担保,为法雅商贸向阿迪达斯公司提供20,000万元延期付款担保。
由于上述拟提供的付款担保是基于目前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灵活性,本次计划提供的付款担保可在上述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使用(为法雅商贸提供的延期付款担保不参与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付款担保额度。
(三)提供付款担保有效期
为保证上述经营及付款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付款担保有效期为18个月,即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四)付款担保受益人
鉴于公司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付款担保系满足公司所属门店供应商对确保货款及时结算的需求,公司所出具付款担保函的受益人均为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所运营的经营场所内实际经营的供应商。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付款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同意在保证期限内,就被保证人基于主合同对贵司形成的应付未付货款及违约金(下称保证债务)向耐克商业提供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额债权限度为不超过元;(见注)
2.保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3.保证期限内主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删,均应当取得本公司书面同意,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变更内容,本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注:公司将分别为包括北京赛特奥莱在内的
家奥莱业态门店出具付款担保函,具体金额将在本次预计额度内根据门店货款结算需求合理分配。
(二)延期付款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分别向耐克公司、阿迪公司出具保证函,保证函主要内容如下:
1.在保证期内,基于与耐克公司、阿迪公司分别签署的《专卖店主协议》、《零售销售协议》(以下均简称“主合同”)形成的债务分别向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额分别不超过20,000万元。
2.保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3.保证期限内主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删,以及对法雅商贸规定的信用额度的调整,均应当取得本公司书面同意,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变更内容,本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预计提供付款担保总额及有效期内办理具体出具付款担保函事宜。
四、提供付款担保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付款担保是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所必须,有利于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付款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公司本次所提供的付款担保均为周转使用,预计不会产生实质性的担保责任,总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付款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付款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减少其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供付款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8,234万元的付款担保,并对所出具的付款担保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监事会意见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付款担保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付款担保事项的工作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4亿元(含本公司对合营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的担保及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4%,其中: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6.19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5%;对合营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5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本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王府井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王府井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财务报表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