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14:
00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每股分配金额的议案。
基于公司股份总数变动原因,拟在维持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下,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确定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3元(含税),即调整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份总数×10=1,672,921.16元÷474,192,298×10≈0.0353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4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份总数=0.00353×474,192,298=1,673,898.8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2位)。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3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