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通讯方式召开了十一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的议案。2022年1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继发布了整合、修订后的证券监管法规体系,根据此次监管法规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