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2023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 上述交易均为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上述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本 哲
惠 汝 太
王 宗 玉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