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临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的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基本情况
2022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贤杰先生、独立董事原清海先生以及董事杨菁女士担任,其中独立董事何贤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何贤杰:1981年4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同时担任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原清海:1966年11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工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
现任上海米蜂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菁:1967年1月出生,加拿大蒙特利尔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
现任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上海临港海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十次会议,委员们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22年1月12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工作计划和审计进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年报专项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构成及工作计划进行了审议,同意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总体审计策略》。
2022年3月11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集团”)向参股子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信息飞鱼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3月28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讨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27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公司汇报的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2022年8月12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受托管理临港集团所持有的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上海临港集团(海南)科技城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听取公司汇报的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2022年9月20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项,同意将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10月27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听取公司汇报
的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2022年11月10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收购临港集团所持有的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关联交易的价格以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2年12月20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受托管理临港集团所持有的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公司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工作
在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就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进行多次沟通和讨论,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就重点内容和后续审计工作提出了专业建议,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和审计业务资质,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风险防范、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运作效率。同时,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机构,为外部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促使外部机构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有效监督外部审计、促进完善内控体系、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好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助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