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股份(600847)_公司公告_万里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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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9

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8.15%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1年12月1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庆万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重庆万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2年7月1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现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幕信息的流转审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与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经上市公司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22年1月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22年1月20日开市起复牌。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

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送。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等,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送。上市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并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送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吕雷 范凯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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