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本独立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吕雷 范凯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