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夏立军先生、独立董事丁德应先生、董事高欣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夏立军先生担任。三位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及结构符合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3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题与审议结果 |
2024年1月19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听取审计部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年报预审情况及年审计划的汇报。 |
2024年3月18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听取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议案》。 |
2024年4月22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情况汇报,以及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资金审查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6、《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7、《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8、《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9、《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
2024年8月13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1、听取公司审计部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4年上半年资金审查报告的汇报;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1、听取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汇报;2、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指导外部审计工作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明确审计工作的要求并提出了专业建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及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年度审计工作的按时保质完成。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工作进行监督。经审慎评估,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审慎的态度,诚实、诚信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及时。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监管要求,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协同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与公司审计部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不断增强内部审计作用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沟通、协作,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5、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建设,2024年审议修订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控股子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审查并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对公司内控工作给予持续关注和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关键控制活动执行有效,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6、监督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监督,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事项,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强防范风险能力、提高内控有效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发挥了良好作用。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守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
职,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规范、持续地发展。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