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600839)_公司公告_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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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和短期外币借款形成的外汇风险(包括汇率和利率),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会议同意公司自有业务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如下:

1.被套期项目:基于业务产生的外汇敞口及时锁定,外汇敞口包括账面资产、账面负债和不可撤销订单;其中,不可撤销订单指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尚未确认,是指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2.外汇敞口锁定时间及比例:外汇敞口产生后7个可交易日内完成100%锁定。3.套期工具:

只允许操作普通远期、普通掉期和简单期权(期权不包括单卖期权)。4.公司部分海外子公司由于经营亏损,预期内无现金流可匹配的外汇往来风险敞口不锁定,通过后续增量利润及债转股或增资等方式从根本上消除外汇敞口。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包括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1.36亿美元,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同意《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临2025-037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实施库区厂房改建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虹”)发展规划,为推动公司海外产业发展,会议同意广东长虹以自筹资金投资约人民币47,763万元实施广东长虹库区厂房改建项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空调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战略发展规划及其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经营发展需要,为解决海外空调业务产能需求,会议同意中山长虹以自筹资金约人民币29,642万元投资建设空调项目,项目实施场地为租赁广东长虹拟新建的厂房,项目实施时间为广东长虹新建厂房完成后。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转让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绵阳虹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虹坤公司”)向关联方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红星”)、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四川启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赛微电子”)分别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部分电子设备等资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转让价格均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分别为人民币57,500元、3,590元、109,440元,均为不含税价。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4年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170,530元(不含税),评估价值较交易标的账面净值的增值为人民币35,520.06元,增值率为26.3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宜宾红星、华丰科技、启赛微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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