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600838)_公司公告_上海九百: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1999年1月成立,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事务所从业人员2898人,其中合伙人有187人,注册会计师804人,有3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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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600838证券简称:上海九百编号:2025-008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

汇已经连续多年为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经履行公

开选聘程序后,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

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且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99年1月成立,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事务所从业人员2898人,其中合伙人有187人,注册会计师804人,有3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99,115.12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7,875.17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9,661.81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9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经审计):11,285.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为主。2024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27亿元,已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1.01亿元,职业责任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4.28亿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提取及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4次,累计涉及58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中兴财光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张毅,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21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17年,负责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为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非达,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为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希广,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6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0年,参与或复核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开始为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毅、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非达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希广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减少人民币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原审计机构中汇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中汇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汇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公司拟不再续聘中汇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中汇在工作安排、收费和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汇进行了充分沟通,中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变更流程、审计费用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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