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600826)_公司公告_兰生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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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生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4

2024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2025年5月23日

目录

1、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2、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议案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议案四: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6、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7、议案六: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议案七:关于2025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9、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议案十: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议案十一:关于制定《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报告文件: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13:30会议方式:

上海世博展览馆B2层5号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主持人:陈小宏董事长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5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3、股东代表发言

14、回答股东提问

15、股东会现场投票

16、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

17、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18、律师出具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现在我代表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股东会审议。

一、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4年,是公司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在董事会的引领下公司聚焦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加快推进主业高质量发展,以“会展中国”和“数字会展”为两大发展战略,内生发展和外延并购双轮驱动,全力打造世界知名、国内首选的会展服务品牌,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会展之都、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3亿元,同比增长1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亿元,同比增长11.44%;实现每股收益0.49元,净资产收益率7.58%。2024年,上海东浩兰生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5亿元,同比增长17.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5亿元,完成自愿性业绩承诺1.336亿元的153.67%。

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展会赛馆稳增长

2024年,公司会展赛组织、展馆运营、会展全产业链服务各业务板块均有提升。全年主办、承办及参与展会赛项目为59个,较去年增加9个,同比增长18%,展会总规模达124万平方米,服务观众191万人次,服务展商1.76万家次。其中主承办24场展会,总规模达115万平方米,观众数量146.6万人次;举办论坛项目12场,参与服务项目11场;举办赛事项目12场,总参赛人数约7.8万人。运营的上海世博展览馆共承接100个项目,总租馆面积超1,000万平方米,服务约2万家参展商,接待逾215万人次的展会客流,服务1,163场次会议。全产业链方面,服务客户3万家次,其中搭建项目47个,服务面积101万平方米;运输项目48场,服务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和世博展览馆驻场服务148场展会及活动;提供会务服务1,380场、年会服务29场。

展会方面,项目能级稳中有升。一是核心项目规格及影响力双提升。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首次更名为“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成为中国影响力最大、规格最高的科技展会,2024年大会线下参观人数、全网流量、大会规模均创历史新高,展会现场采购及项目签约等情况良好。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连续两年位居全球工业类展会第一,参展企业覆盖28个国家和地区,近千项新技术新展品首展首发。二是品牌项目亮点频增。上海国际广印展、TOPS它博会、中国品牌日、国际件杂货运输展等项目规模、面积、参展展商及观众数量全面提升,广印展境外观众超3万人次,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它博会与意大利博洛尼亚国际宠物用品展Zoomark签约合作互相赋能,国际件杂货运输展已成长为亚洲最大的项目物流展会。三是文商体旅新赛道初具雏形。上海体博会首次被列为上海体育消费节核心项目,展会面积增长50%,首届国际休闲度假产业博览会以“美好城事,悠享生活”为理念创新举办。四是以专业实力书写责任担当。公司连续七年组织成员企业服务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发挥专业优势,聚焦专业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精细化水平,全面助力进博会“越办越好”。

赛事方面,接轨国际推动上海打造全球著名体育城市。打造上马、上艇、上帆“三上”城市自主IP赛事矩阵。2024年,上海马拉松成为中国唯一世界马拉松大满贯候选赛事,参赛人数以及预报名人数创历史新高,以跑者至上为理念,打造贯穿全年的上马系列赛事以覆盖各类跑者的需求。上海赛艇公开赛及首次举办的上海帆船公开赛吸引全球眼光,书写上海自主品牌赛事新篇章。举办的明日之星排球争霸赛,吸引了来自中国国家U17女排等8支球队角逐竞技。国际赛事方面,作为奥运会资格系列赛·上海的主办单位之一,公司圆满完成赛事品牌设计、场地氛围包装、市场开发、霹雳舞与滑板项目的竞赛组织、物流运输及城市体育局美食区等一系列工作。顺利承办2024世界泳联游泳世界杯上海分站赛,实现从运营城市参与类景观型赛事向竞技观赏型赛事的业务转型。

展馆运营方面,世博展览馆联动世博中心、世博天地,构建综合性会展生态圈。强化经营举措,调整销售策略,加大异地展会资源开拓,平滑展览淡旺季,2024年整体出租率达到42.08%,较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打造国际一流的智慧展馆,启动智慧展馆三期建设,通过AI安防技术、AI物联网技术、现有监控系统从布撤展期到开展期间全程对展馆内的安全、环境进行防护;通过数字空间漫游及业务系统升级提高展馆业务水平及服务能级。

(二)聚焦优势拓布局持续探索国内国际发展路径。工博会依托母展资源及品牌优势实现多城联动,成功举办成都工博会、华南工博会,首次举办厦门工博会,进军华中市场与汉诺威米兰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集团联合策划中国机博会暨武汉工博会。公司2022年收购的CMM电子制造自动化&资源展与华南机器人与自动化展同期举办协同运作,共同打造“机器人+”应用在智能制造细分领域的行业展。收购的新锐宠物展它博会在中西部地区进行战略布局。启动国际化探索,推动公司品牌项目带领展商出海。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亮相新加坡SWITCH科技创新周,携手AI初创企业展团亮相,助力业务拓展、投融资对接、人才引进以及海外市场落地等方面。工博会RS机器人展区首次亮相新加坡亚太工业转型展,助力10家中国机器人企业出海,深耕东南亚市场寻找新商机。上海国际广印展·厄瓜多尔站携手14家优质展商,打造了500平方米的特色展区,推动中国广告印刷企业的国际化进程。

公司聚焦重点发展的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文体商旅等优势赛道,通过对下属子公司的业务赋能、兼并收购或培育孵化扩充公司自主IP展会赛事项目矩阵,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2024年完成WAIC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项目部实体化运作,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浩兰生威客引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以人工智能大会为核心的综合生态服务商。公司旗下东浩兰生赛事公司完成上海马拉松大满贯候选赛事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工作,正式启动“上马”大满贯之旅。公司联动慧展基金、世博展览馆为公司外延式发展储备项目资源。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公司出资1亿元,以增资的形式投资参股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占比0.56%,在获得华福证券分红回报的同时,通过其估值提升,实现投资回报。

(三)数字会展再提升

推动数字能力提升,做好战略顶层设计。逐步打造“数字会展”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推动数字化能力建设、流程机制重塑、系统平台建设等,实现数字化水平跃升。形成数字化转型路径和重点项目清单,并通过专业人才引进补充加强数字化人才力量。2024年,公司启动会展集团服务中台项目,聚焦以会展、赛事业务以及场馆管理三大核心业务板块的内外扩展,打通内部管理及外部运营壁垒,形成协同互动,逐步增强数字化业务服务能力。

聚焦数据精准抓取,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数字工博”平台实施全新改版,

锚定“工业社区”与“工业社交”,强化企业与观众互动,构建完备的“工业人朋友圈”。首次打造的“工博walk”直播活动,促进线下洽谈采购,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拓展数字展会效益。WAIC推出智能会展助理Agent小程序,将AI技术与展会服务相融合,为现场观众带来便捷和智能化服务体验。集成了先进的感知、规划、记忆和任务调度能力的小程序,全面提升了用户参与体验。

靖轩科技公司荣膺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其自主研发的“靖轩数智平台”集成会务注册、会务接待、会务安排、支付结算等六十余项功能模块,为会展数字化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四)筑牢基石稳发展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治理效能。2024年,首次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级(优秀),中国证券报“金牛奖——金信批奖”;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度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等奖项。

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重组以来连续五年现金分红比例超50%。年内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切实回报投资者,首次实施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比例达52.86%。2024年年初,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及时推出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1,135万股,回购总金额超1亿元。

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投资者交流活动,致力于向资本市场精准传递公司价值。2024年,公司组织了60余场投资者交流活动,合计接待机构近300家次。除机构投资者外,公司始终保持与广大中小股东的良性沟通,2024年公司组织举办3次面对全市场的公司业绩说明会,平日认真及时回复股东来电来邮及e互动平台提问。

积极探索ESG信息披露实践,推进ESG体系建设,以ESG理念赋能公司管理能级提升。结合实际情况,搭建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ESG指导委员会及ESG工作小组构成的自上而下、权责明确的ESG管理架构,将ESG理念融入公司发展脉络,成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底色。

将提升内控水平作为完善治理的重要抓手,持续完善制度架构为公司治理提升提供制度保障。2024年度,公司紧贴政策前沿优化内控制度建设,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等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与修订,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监督的有效性。

(五)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董事会全体成员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立足点,积极履行职责,合规审慎地审议公司重大事项,为公司科学决策及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均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董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2月7日审议通过:1、《关于授权盘活存量金融资产投资的议案》;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3月25日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4月9日审议通过: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方案;3、《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5、《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2024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申请授信计划的议案》;11、《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5、《关于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5月24日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7月25日审议通过:1、《关于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项目成立实体公司的议案》;2、《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4、《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并修订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7、《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1月4日审议通过:1、《关于投资参股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2、股东会召开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2次股东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24日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4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等15项报告及议案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10月8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5项议案

3、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陈小宏10106002
毕培文10106002
周巍1086111
张铮10106002
李益峰10106002
张荣健10106002
吕勇10106002
张敏10106002
谢佑平663002
李海歌(报告期内离任)443000

4、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及ESG委员会(原名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战略及ESG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各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切实履职,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二、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冲刺的关键之年,公司董事会将立足全局、前瞻布局,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举措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带领公司牢牢把握上海全面建成“国际会展之都”“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发展机遇,稳增长、调结构,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2025年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优主业拓增量

围绕“三大平台、一大地标”,推动上海国际会展之都建设。聚焦资本运作、科技创新、文商体旅三大平台,形成以工博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海马拉松、世博展览馆为主体的“3+1”核心业务生态圈,放大“品牌+”模式,打造集多元业态于一体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品牌。

进一步提高市场化办展能力,布局科技创新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领域,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开创办展新模式,提升展会综合功能与溢出效应。实现展会的专业化、数字化、国际化发展,树立展会国际化品牌形象,提升全球影响力。探索全新商业模式,打造“展期+365”服务模式,试点构建多元会员体系,形成生态服务网络,提升用户粘性与品牌影响力。对接助推科产融合,为展会本身与相关产业长远发展蓄势蓄能。

把握上海建成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机遇,聚力打造“三上”品牌赛事加快赛事与国际接轨。把握上马争创大满贯赛事的重要机遇期,在赛事组织和赛事服务

方面全面对标接轨国际,打通国际宣传渠道,全面提升赛事国际影响力和话题度,通过加强与大满贯赛事的互动和深化国际旅游跑者项目,开拓更多新的合作伙伴,寻求新的赛事引入机会。

积极探索展馆增量业务,持续打造国际品牌展会高地,消费类项目高地,文化类活动高地。大力探索展馆文体商旅开发路径,打造世博展览馆夜经济、少儿经济,进一步提升区域的文化影响力与商业竞争力。发挥展馆平台优势,发掘合适且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公司、团队,通过项目合作或兼并收购,丰富公司自主IP矩阵,与现有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智慧展馆”三期建设,打通展馆运维和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以数字为核心的“管理输出解决方案”。

(二)多措并举助发展

以国际化、资本化、专业化、数字化为工作抓手,聚焦“科技服务”、“体育赛事”、“高端装备”、“大健康”、“宠物经济”等赛道,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国际战略合作与垂类展会的交流发展深入布局海外市场,推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件杂货展、工博会、广印展等一批优质IP项目出海探索,同时把握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实体化以及香港子公司落地等契机引入更多行业优质资源,提升公司国际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数字会展”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围绕“数字规划战略”目标,明确路径、确定方法、加速落地,全面启动数据中台和服务中台建设。同时启动核心业务现有系统质量评估,并制定差异化解决方案。

(三)提质增效重回报

公司将继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公司将持续夯实治理内功推动高效运作,根据最新法律规章、规范指引及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通过现金分红、投资者交流、信息披露等各类积极措施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积极响应政策指引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分红规划,常态化增加分红频次以及提高分红水平,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做深做细投关工作,致力于向资本市场精准传递公司真实价值。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继续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有针对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推动ESG理念与公司可持续发展愿景、目标相融合,把ESG纳入公司经营管理日常,结合企业实际,收集整理并编制发布首份ESG报告。在梳理总结的基础

上,持续提升2025年度ESG工作能级,组织开展规则培训并发掘内部案例进行交流学习,加速深化公司内部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正确认知,将绿色环保作为公司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底色”。

(四)多措并举促改革公司将继续坚持六大中心科学管理,以“党建中心”为引领,“运营中心”、“证券事务中心”为双轮驱动,“信息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人事中心”为有力支持的科学管理架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党建中心”将着力提升基础工作质量,加快构建党建品牌矩阵。“运营中心”将进一步聚焦协同、整合、创新等关键词,重点围绕协同创新、优管增效等方面,通过供应链管理、中台建设、创新机制探索等各项工作提升管理能力。“证券事务中心”继续践行依法合规理念,筑牢风险防范根基,聚焦公司价值创造,做精做细投关工作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同时加大资本运作布局力度,重点聚焦与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性较强的赛道,同时寻找能够助力公司未来发展的新业务赛道进行布局。充分发挥展馆平台优势,产业基金资源作用,通过合作或兼并收购等形式,丰富公司自主IP矩阵。“信息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人事中心”将继续提供有力支撑。“信息中心”将助力公司推进数字化建设进程,为数字化转型提供路径与策略;“财务中心”将加强内控管理,提高数据集成能力,充分发挥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管理职能;“行政人事中心”将进一步聚焦DEXPO品牌建设;以及进一步探索集约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保证人才储备、薪酬政策、绩效体系建设符合战略要求,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在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坚定不移地遵循“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总体方针,积极引领公司服务国家战略,直面全球市场竞争挑战,助力产业升级转型,并致力于公司价值创造。以新质生产力为引擎,以国际化、数智化、绿色化为突破点,全面激活会展全产业链生态活力,在服务新发展格局中实现企业能级跃迁,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议案二: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我代表监事会向本次股东会作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股东会审议。

一、报告期内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重点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合规事宜、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审查。现就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5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4年4月9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上海市黄浦区会馆街路55号绿地外滩中心T3办公楼16楼董家渡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逐项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方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对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监事会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29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关于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出具监事会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24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上海世博展览馆B2层4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4年8月28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上海市黄浦区会馆街路55号绿地外滩中心T3办公楼16楼董家渡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出具监事会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25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着重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加强监督。

1、会议情况监督

通过参加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议事、表决等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进行合规检查与监督,起到了必要的审核职能以及法定监督作用。

2、经营活动监督

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听取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报告,审阅相关资料并从规范运作、加强内控、防范风险的角度,对重要事项特别是重大经营事项、重大投资、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实施监督,检查公司是否依法经营,以及公司的担保、融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就《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关于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同步检查相关议案制订及实施过程的合法、合规性,有效保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3、重大项目监督

持续对重大项目进行监督,2024年监事会针对公司重大事项,重点关注了赛事公司赛事能级提升,加入世界马拉松大满贯事宜,同步检查合同签署及实施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2024年4月23—25日,监事会成员与独立董事一起对成都第三届工业博览会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近距离了解展会开展情况。

4、财务活动监督监事会通过查阅财务报表、定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重要子公司、投资项目等参与调研,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情况的相关说明等,做到事前、事中监督。

5、管理人员监督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检查是否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决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过检查与审议,监事会就2024年度公司下列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工作,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议事、决策、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监督系统运转有效,发挥了会计监督功能。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结果,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及现金流量。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了各项关联交易协议;交易本身也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价格符合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交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并完善了包括《商业道德规范》《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试行)》等一系列内控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商业道德规范管理、信息管理、制度管理等事项进行风险控制。为建立健全公司商业道德规范体系,推动合规与道德诚信建设,提升公司依法治企能力和商业道德规范管理能力;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利益,保障公司及员工的信息安全;同时为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建立系统、完备、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提升会展集团基础管理水平。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运作制度,召集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和执行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度,监事会将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按规定列席董事会,参加公司相关重要会议,加强与纪委、法务审计部工作的联动,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和勤勉尽责情况进行监督,使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结合公司法务审计部的工作,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增强当期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3、重点关注和检查关联交易,监督关联方回避表决,使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市场准则,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继续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关注董事会决策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针对公司重大事项,重大资金安排、重要收购项目通过听取公司职能部室专项汇报、审阅专业中介机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评估报告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及尽职调查报告)、实地调研走访等形式,力争做到全流程监督。

5、继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组织的有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监事会职能的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技能,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

6、继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时通过专项调研、专题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促进监事会的监督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贴合。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议案三: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6,839,774.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67,650.88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735,533,54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

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1,349,981股,总股本735,533,54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数为724,183,5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320,384.9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92%。

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00,002,070.67元(不含交易费用),实施了中期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43,451,014.08元(含税),与上述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合计达302,773,469.7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8.6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02,771,399.0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66.08%。

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的规定。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议案四: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拟于2025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

(一)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三)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比例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程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并在《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布了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见本次会议资料,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议案六: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需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为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障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公开招标比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成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27年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故提议董事会聘用该事务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32万元(含税)。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议案七:

关于2025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具体方案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安全、稳定的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在资金与时间的匹配上,阶梯式安排资金,做到既不影响未来可能的资金运用,又灵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资金使用总额度: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

(三)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1、投资标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无风险、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相关产品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和期限,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一、审议程序

上述额度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88%,预计委托理财12个月内发生额累计超过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有效。

二、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因素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不将资金用于购买以股票、房地产等为标的的理财产品,以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有关产品情况,一旦发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审部门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78,732.79552,686.37
负债总额147,346.81155,62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8,784.44387,273.08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26.60-13,553.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58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理财产品为1亿,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6.86%。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回顾,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作出预计。

基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38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87,273.08万元的6.55%,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剔除了公司向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租用上海世博展览馆的支出,相关费用已经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5-003”号)。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制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根据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结合地区、薪酬水平,2025年确定董事薪酬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津贴按每半年发放;

2、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额外支付津贴,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及个人的业绩达成等情况发放。未担任实际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生效条件

1、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为充分调动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制定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监事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根据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结合地区、薪酬水平,2025年确定监事的薪酬如下: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生效条件

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议案十一:

关于制定《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制定《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未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股东合理诉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现金分红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相应期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含中期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如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将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不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本规划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

六、其他事宜

(一)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二)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报告文件: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吕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作为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吕勇,男,1957年生,大学,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市审计局处长,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在董事会召开前做到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会上听取经营层工作报告,参加议案审议,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为帮助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

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共出席了2次股东会,并做了述职报告。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吕勇10106002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我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上对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对内控评价的情况作出了说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发表了意见等。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管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出席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会议,询问了审计重点情况,对年度财务报告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监督职责。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本人及其他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询问审计重点情况,督促公司规范执行会计准则,按规定完整、准确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公司股东会以及“上海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积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提供合理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业务、财务、经营状况等资料,及时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发展情况;通过参加公司工作会议,听取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单位汇报等方式,跟进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

公司经营发展出谋献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到成都工博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中国工博会等展会现场进行考察调研,与一线业务团队沟通,了解业务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通过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独立董事专题培训等各级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积极开展学习,及时了解上市监管规则最新发展变动信息及资本市场监管动态,不断强化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

6、公司配合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与本人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并为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及信息,保证独董的知情权,为本人作出独立判断、规范履职提供了保障。公司密切关注最新监管信息及法规政策,协助本人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提供了较好的履职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从自己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前置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2、业绩承诺事项依据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东浩兰生会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会展集团实现了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在财务信息方面,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部控制方面,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各项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董事会拟续聘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具备执业资格及丰富的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履行审计职责,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状况。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

经审阅个人履历等资料,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了董责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购买董责险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公司日常经营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地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吕勇2025年5月23日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敏,男,1953年生,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上海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会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理事,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在董事会召开前做到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会上听取经营层工作报告,参加议案审议,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为帮助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共出席了2次股东会,并做了述职报告。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张敏10106002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我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2次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购买董责险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战略及ESG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会议,对公司ESG管治结构搭建及制度建设等事项充分发表了意见,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3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出席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会议,听取了审计重点情况汇报,对年度报告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监督职责。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本人通过独立董事年报工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重点情况。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股东会以及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提供合理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业务、财务、经营状况等资料,及时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发展情况;通过参加公司工作会议,听取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单位汇报等方式,跟进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出谋献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到它博会、成都工博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中国工博会等展会现场进行考

察调研,与一线业务团队沟通,了解业务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作为上海会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我还从会展业专家视角对工博会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先导性平台作用研究进行宣讲,并对工博会促进发展的主要举措提出了方案建议;通过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独立董事专题培训等各级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积极开展学习,及时了解上市监管规则最新发展变动信息及资本市场监管动态,不断强化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

6、公司配合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与本人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并为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及信息,保证独董的知情权,为本人作出独立判断、规范履职提供了保障。公司密切关注最新监管信息及法规政策,协助本人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提供了较好的履职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从自己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前置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2、业绩承诺事项依据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东浩兰生会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会展集团实现了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在财务信息方面,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部控制方面,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各项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因此,公司提名委员会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了董责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购买董责险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通过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地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敏2025年5月23日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谢佑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作为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谢佑平,男,1964年9月生,法学博士,教授,一级律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司法智库顾问,上海市律师公证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现任昌言律师(上海)事务所执行主任,湖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经公司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年度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参加公司董事会6次。在董事会召开前做到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会上听取经营层工作报告,参加议案审议,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为帮助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本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共出席了2次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谢佑平663002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我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2次会议,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3次会议,会上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对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发表了意见等。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审工作情况。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公司股东会以及公司“三季报业绩说明会”,积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提供合理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业务、财务、经营状况等资料,及时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发展情况;通过听取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单位汇报等方式,跟进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出谋献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到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中国工博会等展会现场进行考察调研,与一线业务团队沟通,了解业务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通过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独立董事专题培训等各级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积极开展学习,及时了解上市监管规则最新发展变动信息及资本市场监管动态,不断强化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

6、公司配合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与本人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并为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及信息,保证独董的知情权,为本人作出独立判断、规范履职提供了保障。公司密切关注最新监管信息及法规政策,协助本人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提供了较好的履职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从自己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经查阅公司资料,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上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前置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业绩承诺事项经向公司了解核查,公司下属会展集团已实现了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在财务信息方面,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部控制方面,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各项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慎履

职、勤勉尽责,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地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佑平2025年5月23日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李海歌-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1月—5月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海歌,女,1955年生,大学学历(法学本科),律师,仲裁员,调解员。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律师党委副书记,上海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现任上海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调解员,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4年5月任期届满,2024年5月24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任职年限的规定,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参加公司董事会4次。在董事会召开前做到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会上听取经营层工作报告,参加议案审议,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为帮助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李海歌443000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1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3次会议,会上对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对内控评价的情况作出了说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意见等。出席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会议,询问了审计重点情况,对年度财务报告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监督职责。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询问审计重点情况,督促公司规范执行会计准则,按规定完整、准确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业务、财务、经营状况等资料,及时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发展情况;通过参加公司工作会议,听取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单位汇报等方式,跟进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

公司经营发展出谋献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到它博会、成都工博会等展会现场进行考察调研,与一线业务团队沟通,了解业务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通过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积极开展学习,及时了解上市监管规则最新发展变动信息及资本市场监管动态,不断强化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

6、公司配合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与本人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并为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及信息,保证独董的知情权,为本人作出独立判断、规范履职提供了保障。公司密切关注最新监管信息及法规政策,协助本人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提供了较好的履职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从自己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前置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2、业绩承诺事项依据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东浩兰生会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会展集团实现了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在财务信息方面,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内部控制方面,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各项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董事会拟续聘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具备执业资格及丰富的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履行审计职责,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状况。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工作,并以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发表意见,在保证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海歌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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