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2022年度,公司盈利能力受到一定的冲击,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显示: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80,239.93元,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532,090,247.28元。
母公司财务报表202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459,326,501.61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1,124,468.14元,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27,753,154.97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2年度,公司盈利能力受到一定的冲击,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阶段,需要预留一定的资金保障公司未来业务的落地和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流动资金需要及投资需求,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制订股东回报计划,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阶段且2022年度公司盈利能力受到一定的冲击,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同意就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此次分配方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