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贸(600822)_公司公告_上海物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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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罗丹)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罗丹,男,1981年生,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特任研究员、院长助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常任教职)、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浦江人才,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从事财务管理和资产定价研究。自2022年6月30日起担任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我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能够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会议,我参加了历次董事会,召集、参加了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9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8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董事姓名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年度应参加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罗丹909001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1)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王怀芳、罗丹、李劲彪
提名委员会罗丹、宁斌、金小野
战略委员会宁斌、罗丹、许伟、李劲彪

2)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4月1日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四、听取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五、听取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一致通过议案
2024年4月26日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一致通过议案
2024年8月20日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一致通过议案
2024年10月20日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一致通过议案
2024年10月20日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于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通过审计计划

3)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1月24日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一致通过议案
2024年12月13日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一致通过议案

4)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审议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ESG实质性议题调研问卷的议案。一致通过议案

(三)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我对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的议题,在会前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上进行了充分审阅、讨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以及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市公司积极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我审议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我审议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公司2023年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的初步审计意见后,与立信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年度审计相关情况。我们认为立信对公司2023年各项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任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经营所需,综合考虑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我审议了《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拟任董事会秘书人选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候选人郑斌先生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郑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郑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

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会秘书人选赵洪先生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赵洪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赵洪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我未参与该事项的审议。

(十)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分别于2024年12月5日、12月10日和12月19日对有色金属

交易中心、百联汽车公司和生资物流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对公司经营情况做了深入交流,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在推进公司科学发展、守法经营、规范运作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人(罗丹):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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