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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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2538号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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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2538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0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起开始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906,95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657.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后的金额2,674,131,517.90元于2022年10月26日存入发行人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的12000100000000000111银行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对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657.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2,674,131,517.90元,自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
实际募集资金账户到位金额 | 2,674,131,517.90 |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0,095,738.35 |
减:发行相关费用 | 1,724,282.59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 1,696,460,965.90 |
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99,405,137.00 |
减: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84,407,235.31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2,229,635.4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2022年11月23日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港南晶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指定以下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来广营支行 | 9550880216222900582 | 10,179.78 |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65100100000000000065 | 34,086.02 |
贵港南晶太阳能发电 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64100100000000000039 | 2,185,369.65 |
合计 | / | / | 2,229,635.45 |
注: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账户已于2023年4月18日注销,账户余额20,443.3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户已于2023年10月11日注销,账户余额40,834.70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账户已于2023年12月5日注销,账户余额
145.47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5,768.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7)。截至 2022年12月0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5,768.96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贵港市港南桥圩镇200MWp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 | 贵港南晶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16,286.06 |
2 | 君能新能源公安县狮子口镇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167.71 |
3 |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145.67 |
4 |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石首市团山寺镇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9,014.52 |
5 |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专项法律服务费及审计费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55.00 |
合 计 | 85,768.96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 年11 月2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使用
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 4 亿元,截至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1.99亿元(含募集资金累计滋生利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2年12月1日经本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40.72万元,相比原计划有所减少,因此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拟以自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67,240.72[注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6.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8,027.33 [注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贵港市港南桥圩镇200MWp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 | 不适用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17,640.87 | 59,231.64 | (10,768.36) | 84.62 | 2024年12月 | 552.51 | 不适用[注4] | 否 |
君能新能源公安县狮子口镇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不适用 | 43,800.00 | 43,800.00 | 43,800.00 | 0.00 | 43,895.28 | 95.28 | 100.22 | 2023年 6月 | (1,661.30) | 不适用[注4] | 否 |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不适用 | 45,000.00 | 45,000.00 | 45,000.00 | 1,770.71 | 36,403.12 | (8,596.88) | 80.90 | 不适用[注6] | 85.86 | 不适用 | 否 |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石首市团山寺镇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不适用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0.00 | 30,116.05 | 116.05 | 100.39 | 2023年11月 | (1,480.22) | 不适用[注4] | 否 |
募集资金总额 | 267,240.72[注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6.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8,027.33 [注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78,440.72 | 78,440.72 | 78,440.72 | ((18,665.18) [注5] | 98,381.24 | 19,940.52 [注2] | 125.42[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267,240.72 | 267,240.72 | 267,240.72 | 746.40 | 268,027.33 | 786.6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调整募集资金调整情况详见“三、(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7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267,413.15万元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72.43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40.72万元。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248,086.81万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9,940.52万元(含募集资金滋生利息);截至期末,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资金已全部使用。累计投入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超过募投资金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总额19,940.52万元,期末投入进度为125.42%,主要由于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见本报告”三、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章节部分内容。
注3:本年度实现效益口径为该项目的净利润/(亏损)。注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仅披露相关募投项目的全运营周期的内部收益率,与报告期内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亏损)金额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口径为不适用。注5: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为-18,665.18万元,主要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注6:于2024年12月31日,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容量为62MW,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预计该项目可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