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600819)_公司公告_耀皮玻璃:独立董事陈树云2024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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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独立董事陈树云2024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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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树云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本年度任期内(2024年6月27日-12月31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履行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全面关注公司的风险防控、可持续发展,积极出席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关注公司重要事项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任期内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主要简历

陈树云,2024年6月27日起任耀皮玻璃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74年出生,以最高荣誉获得美国Franklin&Marshall学院的商业(管理)经济学文学士学位。陈树云先生是一位资深的私募基金投资人,具有超过25年的全球金融及投资行业经验。曾在资本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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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本集团”)香港和新加坡工作超过18年,担任资本集团私募基金全球合伙人、大中华区主管和投资组合管理委员会成员。资本集团是全球最大和最成功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之一。陈先生于1999至2005年期间在摩根大通投资银行纽约和香港工作,担任亚太并购部副总裁。现兼任信达生物制药(港股1801)和美国HRC辅助生殖医疗机构的独董,以及印尼Morula医疗集团和香港儿童医健基金会的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经自查,除了我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我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不在为其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机构任职;没有从公司、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取得与履职无关的、额外的利益;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影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6-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开3次会议,1次股东大会。我在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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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应参加次数出席次数
陈树云33011

我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为原则,对会议审议议案认真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召开会议前,我都事先获得了会议材料,并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询问审议事项情况,提出问题,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我积极讨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特别是我运用在资本市场的多年经验关注公司的公司治理、合规运作、制度建设、内部控制、风险防控等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有效监督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我对任期内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全部投赞成票。

我以视频方式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我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在任期内,我参加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4次会议。

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充分发挥在投资、经营管理与治理方面的经验和专业优势,认真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三季度报告,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信息披露、风险防控等事项,要求公司真实准确完成的做好信息披露。听取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审情况的汇报,与审计师积极沟通,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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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内部监督起到积极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我积极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在2024年6-12月任期内,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赞同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在2024年三季度增加分红次数,能及时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也了提升公司市场形象。

4、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事先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审查;在讨论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在表决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公正公平公开,对规定信息地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我积极参加培训,完成了上交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常态化学习,多次参加法规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关注最新的监管动态,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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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理论知识和能力,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5、考察指导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任职以来,一直注重向管理层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事项,关注公司发展动态。我认真对待每一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议案,我在收到董事会会议议案后就认真审阅文件,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情况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在会议召开时,以视频方式认真参会,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况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利润分配等情况,并从资本市场和投资者角度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沟通交流,为我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6-12月的任期内,我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其合法合规性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任期内,公司没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审议。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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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回报股东,重视现金分红,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从制度上明确利润分配政策,增加了分红频次,保障中小股东及时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决策程序上设置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单独表决计票,保护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2023年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在三季度制定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我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符合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理念,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不存在违反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投资者为中心”的理念,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实施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时回报全体股东。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一直以来都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承诺。本报告期,公司没有承诺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也不存在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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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按期发布定期报告,及时披露临时公告以及其他各类相关信息的公告,按规定完成相关文件的披露、备案、报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文字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的执行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通过业绩说明会、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邮箱等方式认真回复投资者询问,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提升公司形象。

8、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设有风险控制部门,监督公司内部风险、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并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控进行外部审计工作,对公司的风险防范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风险控制部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强化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控状况。

9、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第十一届董事会通过现场、视频、通讯等方式顺利完成3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能采纳。

报告期内,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也积极展开工作,结合宏观环境和市场环境,运用实践经验并结合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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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意见与建设性建议。

10、关于建立健全制度建设的情况公司重视建设和健全各类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来规范管理、决策、运营等行为,明确权责,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按照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及时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等条款;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保证了我们行使职权,公司积极为我们履职提供便利,确保了我们顺利履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经营成果,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规范运作、科技创新、保护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诚信、勤勉的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充分发挥独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5年,我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在任期内,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职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内控建设、现金分红政策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存放与使用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事项,并不断加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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