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19 公司简称:耀皮玻璃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刘澎 | 公务出差 | 殷俊 |
三、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殷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晨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为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正常经营储备资金及战略发展资金的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4,916,069股,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934,916,0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44,412.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8,982,398.14元)合计总额35,526,810.62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0.58%。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方案须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管理层经营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集团或公司或耀皮玻璃 | 指 |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建材 | 指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NSG | 指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
中国复材 | 指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海建 | 指 | 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耀建 | 指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工玻 | 指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工玻 | 指 | 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江门工玻 | 指 | 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重庆工玻 | 指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耀皮玻璃 | 指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江苏耀皮玻璃 | 指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华东耀皮玻璃 | 指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大连耀皮玻璃 | 指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广东耀皮玻璃 | 指 | 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特种 | 指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康桥汽玻 | 指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武汉汽玻 | 指 | 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仪征汽玻 | 指 |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汽玻 | 指 | 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汽玻 | 指 | 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日板 | 指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桂林汽玻 | 指 | 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江苏家电玻璃 | 指 | 江苏耀皮家电玻璃有限公司 |
世进粘贴 | 指 | 上海耀皮世进粘贴玻璃有限公司 |
格拉斯林 | 指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耀皮投资 | 指 | 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 |
TCO玻璃 | 指 | 透明导电基板玻璃 |
CSP玻璃 | 指 | 聚光型太阳能热发电玻璃 |
Auto-Low E玻璃 | 指 | 在线镀膜低辐射汽车玻璃 |
BIPV | 指 | 光伏/光电建筑一体化 |
元 | 指 | 人民币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耀皮玻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YAOHUA PILKINGTON GLASS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Y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殷俊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陆铭红 | 黄冰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5幢 | |
电话 | 021-61633599 | 021-61633599 |
电子信箱 | stock@sypglass.com | stock@sypglass.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8号4-5幢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8号4-5幢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203 |
公司网址 | www.sypglass.com |
电子信箱 | stock@sypglass.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秘办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耀皮玻璃 | 600819 | -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耀皮B股 | 900918 | -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号25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婕、张怡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 |
办公地址 |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 |
办公地址 |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 |
办公地址 | -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5,635,853,311.66 | 5,587,742,283.92 | 0.86 | 4,756,046,534.58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5,516,988,004.61 | 5,474,870,108.10 | 0.77 | 4,661,810,037.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169,554.06 | -125,232,772.44 | 不适用 | 15,186,164.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6,486,360.97 | -141,964,392.65 | 不适用 | -61,593,751.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963,717.62 | 549,708,282.02 | 22.79 | 466,559,397.6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51,771,360.81 | 3,369,258,785.24 | 2.45 | 3,474,980,095.66 |
总资产 | 7,978,369,008.10 | 8,013,902,416.00 | -0.44 | 7,847,686,673.5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3 | 不适用 | 0.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3 | 不适用 | 0.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5 | 不适用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0 | -3.67 | 增加7.07个百分点 | 0.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3 | -4.16 | 增加6.99个百分点 | -1.7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33,836,462.38 | 1,416,281,398.74 | 1,379,623,446.89 | 1,506,112,003.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121,240.18 | 50,500,504.7 | 33,639,722.93 | 19,908,086.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056,364.40 | 44,996,629.74 | 27,787,330.24 | 17,646,036.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607,294.50 | 330,646,978.42 | 106,865,928.62 | 301,058,105.0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971,062.98 | -2,354,401.87 | -813,318.9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831,637.63 | 8,917,774.04 | 74,306,814.7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196,197.91 | 5,903,612.17 | 8,322,277.8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676,584.82 | 6,001,680.73 | 13,934,792.49 |
债务重组损益 | -653,846.7 | - | 2,800,716.5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75,974.67 | 193,806.51 | -2,817,063.6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4,448.68 | 312,221.08 | 3,465,330.6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87,843.58 | 1,618,630.29 | 15,488,971.73 |
合计 | 19,683,193.09 | 16,731,620.21 | 76,779,916.6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 | 391,004,164.37 | 340,961,353.43 | -50,042,810.94 | 9,069,362.9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27,404,998.23 | 25,445,455.23 | -1,959,543.00 | 73,515.00 |
应收款项融资 | 468,877,980.33 | 337,625,013.56 | -131,252,966.77 | -3,089,384.64 |
合计 | 887,287,142.93 | 704,031,822.22 | -183,255,320.71 | 6,053,493.27 |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全体员工坚守公司发展战略,坚定科技创新,围绕“思路决定出路,创新创造未来”的经营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浮法玻璃板块积极迎合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高附加值产品稳产高产,同时进一步优化采购策略,拓宽采购渠道,坚毅推进降本提质增效措施,扭亏为盈。
大连耀皮致力于持续研发和产品升级,在坚固太阳能TCO玻璃、Auto Low-E、光热CSP三大优势产品后,又开发应用于汽车大天窗的低反射率2毫米在线镀膜玻璃等;成功召开太阳能TCO玻璃发布会,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强化产品知名度、扩大市场优势。江苏耀皮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产业玻璃镀膜产销量,全面配套内部汽玻加工玻璃需求,形成上下游一体化。天津耀皮稳定生产,黑玻系列产品销量增长,同时高质量推进浮法二线的冷修技改进程,为产品转型做准备。常熟特种开发新花型压延玻璃,继续增加高附加值的建筑和产业压花系列产品。
公司重点产品光热太阳能和太阳能TCO玻璃,是国家中长期新能源战略的重要基础材料。公司积极发挥在薄膜太阳能玻璃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围绕产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持续推动适应于钙钛矿与碲化镉薄膜电池发电用太阳能TCO玻璃、超薄光热发电用CSP玻璃、超薄在线镀膜低辐射节能汽车玻璃等产品的升级研发,在激烈竞争中以优异的质量和差异化的产品赢得市场优势,获得一大批新老客户订单。
2、建筑加工玻璃板块围绕“以特种产品带动常规产品销售”的经营方针,持续提升特种产品加工能力和销售占比,在差异化产品市场逐渐树立口碑,盈利水平稳中有升。
产品方面,各生产基地持续强化差异化特殊化策略,加强技改升级,提升生产能力,成功研发生产电加热玻璃、水墨灰变色玻璃、电磁屏蔽(隐身)玻璃,超级(超大、超厚、超重)玻璃,成功开发大尺寸内串联拼接BIPV玻璃;完成高性能中性色可钢双银、可小半径弯弧的着色膜产品、四银玻璃、中性色超低反射玻璃、离线自洁玻璃、超长弯弧加工玻璃,超大版凹弯玻璃等产品的研发升级。
销售方面,以专注高附加值产品和高端客户为销售策略,销售签单持续增长,弯钢类差异化产品和光伏发电玻璃销售增长显著。承接了一大批特色项目:晋城市城市展览馆(异形玻璃)、武汉联投项目(光伏项目)、青岛莱西青北高科项目(光伏项目)、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一标段-会议中心(弯弧、超长玻璃)、商丘正弘汇外幕墙项目(超大玻璃)、中山市明阳总部大厦(BIPV项目)、深圳市国家超级计算机二期(BIPV项目)、深圳润世华总部大厦(BIPV项目)、宝安文化艺术中心(含数码打印玻璃)、深圳科技馆(超大版凹弯玻璃)、海口江东广场(内置遮阳活动百叶)、深圳蛇口太子湾3-6项目(平弯一体玻璃)、临港新片区荣耀之环(高节能-黑色泰诺风TGI复合暖边框,氩气)、上海漕河泾北杨人工智能小镇项目F2地块(高节能-氩气、泰诺风暖边)等项目。
3、汽车加工玻璃板块坚持通过创新驱动夯实技术和产品优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经营策略,强化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盈利水平积极向好。
面对新能源汽车对传统汽车前所未有的冲击的市场形势,汽玻板块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实施“拓展新能源、深耕外销”的双重营销策略,客户群体得到进一步拓展,获得比亚迪、吉利汽车、北汽集团、东风乘用、岚图、智己、科德等新能源车客户,理想、小鹏、奇瑞、小米、零跑也均采用了耀皮汽车玻璃,同时,外销业务取得重大突破,获得德国奥迪车门项目,打开了直接出口高端客户的新市场;与NSG在日本、东南亚、欧洲等区域开展夹层车门、钢化玻璃、夹层天幕玻璃等新项目合作;继续通过线上线下的营销模式开拓汽车特种玻璃海外新市场新业务并取得成效。
在研发方面,以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强化自主研发,新品的创新研发快速发展,取得平齐门玻璃、全景天幕玻璃、调光玻璃、星空天幕玻璃、全地形车玻璃等新产品成果。
4、耀皮玻璃研究院
公司以耀皮玻璃研究院为技术创新和新品研发的主体,将研发资源更充分地服务于生产,以创新产品实现产业引领,以提升装备技术提高生产效率。
研究院把创新作为发展的原生动力,围绕产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积极展开研发:12项在研课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包括冷链用玻璃、汽车前挡玻璃、降低内反射汽车玻璃、军车项目、调光和星空天幕玻璃、防火玻璃系统、船用玻璃窗系统、半圆形压花夹层玻璃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复苏分化,IMF预测2024年全球GDP增速3.1%。国内保持“稳增长”基调,2024年GDP目标5.0%,基建投资侧重新能源配套,但存在有效需求不足,新旧动能转换存在阵痛,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在这样的困难局面下,我国经济顶住压力,经济总量实现了新的突破。(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 浮法玻璃板块:
2024年中国浮法玻璃市场供需矛盾严峻,从供给端来看,2024年全国在产产能6,159.90万吨,同比增加2.1%,产量达5,466.70万吨,较2023年增加3.07%,行业冷修率14.6%,行业集中度继续增加。2024年国内浮法玻璃行情整体弱势下行,虽四季度价格小幅回升,但价格水平仍偏低位。从需求端来看,终端房地产存量需求缩减,地产竣工面积同比减少27.7%,但“保交楼”交付缺口仍存约1.2亿平方米,支撑浮法玻璃短期需求;新增需求不足,供需结构转弱,浮法玻璃价格弱势下行,下半年行业毛利由盈转亏。(来源:卓创资讯)
(2) 建筑加工玻璃板块
建筑加工行业自2021年以来设备产能增加明显,面对激烈的竞争,2024年低价抢单愈加明显,加工厂开工率下降,毛利进一步降低,多数企业运营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整体长远看,住建部《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强制要求新建建筑节能率75%,Low-E玻璃渗透率提升,政策驱动有利于加工行业整合趋势形成,订单向大厂聚集,头部品牌效应愈加明显。(来源:卓创资讯)
(3) 汽车加工玻璃板块
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近两年来,新能源汽车对总销量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继续成为中国汽车工业的重要增长点;天幕玻璃、镀膜隔热玻璃也推动单车价值量上涨趋势。(来源:中汽协)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建筑加工玻璃、汽车加工玻璃。
浮法玻璃业务:公司拥有先进的在线Low-E镀膜技术,并具有规模化生产国际领先技术水平产品的生产能力,拥有天津、常熟、大连三个生产基地,年产约85万吨各种高品质浮法玻璃原片,包括5条先进技术的高端浮法玻璃生产线,主要差异化产品包括各种厚度的高品质汽车玻璃、在线镀膜低辐射玻璃、TCO玻璃、CSP玻璃、超白浮法WG导电玻璃等原片系列,助力于太阳能产业发展是公司未来主要的研发与产品方向。
建筑加工玻璃业务:公司发挥建筑加工玻璃产品品牌和技术优势,专注于产品差异化。公司拥有上海、天津、江门和重庆四个生产基地,是高品质工程建筑加工玻璃供应商。主要产品涵盖节能、造能玻璃、离线低辐射镀膜玻璃、夹层中空复合玻璃、彩釉玻璃等各种高性能、节能环保建筑加工玻璃,重点发展双曲、弯钢、防火、BIPV、三银玻璃、夹层中空、超白双银、超厚超长超大等差异化高附加值的质优玻璃产品。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北京中国尊、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中心大厦、日本东京天空树、新加坡金莎酒店、科威特哈马拉大厦、俄罗斯联邦大厦、韩国乐天大厦、埃及CBD标志塔等全球地标性节能环保建筑。随着市场发展,又新添一批特色玻璃建筑,比如哈马德机场二期和武汉SKP项目(数码彩釉玻璃)、腾讯总部大厦(全弯弧玻璃及部分超大玻璃)、杭州电竞馆(电致变色玻璃)、骆岗公园(绿红橙金蓝紫等彩色玻璃)、海南博鳌会议中心(光伏玻璃)、中国华能总部项目(超大光伏玻璃)、天津联想产业园(光伏项目-大三角形发电玻璃)、白鹅潭大湾区艺术中心(超白圆点彩釉夹胶玻璃)、深圳砺剑大厦(平弯玻璃和凹槽玻璃)、深圳科技馆(超大版凹弯玻璃)、晋城市城市展览馆(异形玻璃)等楼宇。
汽车加工玻璃业务:公司拥有上海、仪征、武汉、常熟、天津(2个)、桂林七个生产基地。产品方面除了常规汽车玻璃产品外,更致力于通过创新驱动引领未来发展趋势,形成汽车镀膜玻璃的主导优势,大力发展节能型、可加热型、与GPS定位技术联动的智能型及HUD显示技术联动的镀膜汽车玻璃、大尺寸全景天窗玻璃、数字智能汽车玻璃、超大多性能集成的智能调光天幕玻璃。公司是比亚迪、吉利、北汽新能源、理想、小鹏、奇瑞、奔驰、宝马、东风乘用、岚图、智己、上汽、广汽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家的优质供应商。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围绕“思路决定出路,创新创造未来”的经营理念,坚持科技创新为本,在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科技成果基础上,积极开展自主研发,以创新求生存、以技术促发展,寻求技术领先和技术突破,积累了独特的先进技术,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全球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公司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具有完整产业链和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的管理和技术研发团队。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在实践中培养了一支勇于进取、锐意创新、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队伍,通过管理升级、技术创新、品质保证、品牌引领,在厚植工匠精神中提升品质,在激烈竞争中强化品牌引领。
2、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在吸收消化国际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产品升级和技术创新,持续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以领先的技术优势,获得市场化广泛应用,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增强公司竞争力。
3、优秀的企业文化。公司始终坚持“永远有新的追求”的企业理念,坚持“以客户为导向,以精细化管理和差异化竞争为手段”的经营策略,坚持“视顾客的满意,员工的自我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进步为最大价值的所在”的价值观。
4、良好的客户关系和服务创新能力。公司注重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全方面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玻璃解决方案,公司无论在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还是供货能力和商业信誉等方面均获得了客户和市场的认可。
5、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以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以规范的管理制度为手段,不断创新运行机制,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9.78亿元,比年初减少0.44%;总负债33.53亿元,比年初减少4.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52亿元,较年初增加2.45%;资产负债率42.03%,较年初减少1.60百分点;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6%,实现利润总额15,8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3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14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84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5亿元,同比增加22.7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635,853,311.66 | 5,587,742,283.92 | 0.86 |
营业成本 | 4,653,336,427.30 | 4,911,051,159.78 | -5.25 |
销售费用 | 141,144,109.78 | 133,865,493.1 | 5.44 |
管理费用 | 305,140,177.44 | 298,561,238.87 | 2.20 |
财务费用 | 24,067,402.84 | 24,874,522.85 | -3.24 |
研发费用 | 239,067,366.27 | 263,029,386.23 | -9.11 |
信用减值损失 | -4,416,673.94 | -41,663,167.5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33,684,359.55 | -70,317,403.06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963,717.62 | 549,708,282.02 | 22.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597,182.82 | -611,154,759.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673,274.36 | -69,735,434.7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期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本报告期无。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上期涉及恒大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增至90%,本报告期不涉及。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由于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变化等多因素影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17亿元,较上年增长0.77%。主营业务毛利率16.27%,较上年增加5.31个百分点。浮法板块: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19.58亿元,较上年减少6.61%,毛利率较上年提升
10.69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浮法玻璃行业供给高位,受下游房地产需求不足影响,库存去化速度较慢,浮法玻璃年度总销量较上年下降7.78%,收入较上年减少;报告期内浮法板块顺应市场需求变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主动减产超白玻璃、太阳能压延玻璃,推进高附加值产品稳产,通过一系列定价策略和对新产品市场拓展,提高特色产品黑玻、Auto Low-E、超白CSP、TCO玻璃产品销售占比;同时得益于主要原燃料纯碱、重油采购成本低于上年的有利因素,主营毛利率提升。
建筑加工玻璃板块:报告期内主营收入22.4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5%,毛利率增加
1.51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地产终端需求持续偏弱,竞争对手新增产能,行业竞争加剧,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建筑加工玻璃板块坚持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提升高附加值产品三银、弯钢及超大钢化/夹胶等产品的销量,同时叠加原片市场价格下行的有利影响,盈利水平稳中有升。
汽车加工玻璃板块:报告期内主营收入18.4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9%,毛利率增加
3.47个百分点。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增加,对公司传统车企订单造成一部分冲击,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汽车加工玻璃板块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实施“拓展新能源、深耕外销”的双重营销策略,年度内新能源车订单和外销订单增幅显著,并持续坚持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战略,盈利水平积极向好。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玻璃 | 551,698.80 | 461,936.31 | 16.27 | 0.77 | -5.24 | 增加5.3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建筑加工玻璃 | 224,256.84 | 192,084.00 | 14.35 | 1.25 | -0.50 | 增加1.51个百分点 |
浮法玻璃 | 195,799.04 | 162,522.19 | 17.00 | -6.61 | -17.26 | 增加10.69个百分点 |
汽车加工玻璃 | 184,071.82 | 159,295.17 | 13.46 | -1.79 | -5.57 | 增加3.47个百分点 |
减:内部抵销 | 52,428.90 | 51,965.05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479,803.76 | 415,394.56 | 13.42 | -1.72 | -6.03 | 增加3.96个百分点 |
国外 | 71,895.04 | 46,541.75 | 35.26 | 21.32 | 2.38 | 增加11.97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浮法玻璃 | 万吨 | 69.89 | 68.18 | 20.20 | -7.73 | -7.78 | 9.28 |
建筑加工玻璃 | 万平方米 | 817.94 | 816.99 | 25.94 | -9.42 | -10.73 | 3.82 |
汽车加工玻璃 | 万平方米 | 1,528.98 | 1,533.26 | 217.64 | -14.48 | -14.30 | -1.93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玻璃 | 主营业务成本 | 461,936.31 | 100.00 | 487,501.31 | 100.00 | -5.24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浮法玻璃 | 原辅材料 | 61,580.85 | 37.89 | 82,892.39 | 42.20 | -25.71 |
浮法玻璃 | 人工成本 | 12,817.10 | 7.89 | 12,079.16 | 6.15 | 6.11 |
浮法玻璃 | 其他成本 | 88,124.24 | 54.22 | 101,465.33 | 51.65 | -13.15 |
建筑加工玻璃 | 原辅材料 | 130,861.36 | 68.13 | 135,749.41 | 70.32 | -3.60 |
建筑加工玻璃 | 人工成本 | 22,096.45 | 11.50 | 20,581.89 | 10.66 | 7.36 |
建筑加工玻璃 | 其他成本 | 39,126.19 | 20.37 | 36,718.81 | 19.02 | 6.56 |
汽车加工玻璃 | 原辅材料 | 102,976.98 | 64.65 | 112,371.59 | 66.61 | -8.36 |
汽车加工玻璃 | 人工成本 | 22,695.27 | 14.25 | 22,049.75 | 13.07 | 2.93 |
汽车加工玻璃 | 其他成本 | 33622.93 | 21.10 | 34,269.90 | 20.32 | -1.89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90,254.9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4.7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0,458.5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2.3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变化情况详见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39,067,366.2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39,067,366.2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3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1.5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43 |
本科 | 224 |
专科 | 145 |
高中及以下 | 2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8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3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9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金额 | 较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916,705.47 | 35,559,121.54 | 209.11 | 本期收回经营活动保证金增加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66,128,203.02 | 1,139,520,661.00 | 63.76 | 主要为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增加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24,820.66 | 177,450.00 | 5,549.38 | 本期为与并购子公司相关的股权转让监管户资金转回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29,716,263.79 | 283,220,203.01 | 87.03 | 主要为天津耀皮二线冷修项目、常熟汽玻镀膜生产线等项目支出增加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59,950,000.00 | 1,200,000,000.00 | 55.00 | 主要为理财产品投资支出增加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272,850,418.88 | -100.00 | 上期为支付并购子公司的投资净额,本期无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45,404,382.45 | -100.00 | 上期为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本期无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5,000,000.00 | -100.00 | 上期为收到产业扶持资金,本期无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149,512.28 | 40,024,463.38 | 40.29 | 本期增加中期分红,分配股利支出增加 |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15,961,428.29 | 1.45 | 19,395,234.41 | 0.24 | 497.89 | 期末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增加 |
在建工程 | 577,381,827.59 | 7.24 | 316,217,183.94 | 3.95 | 82.59 | 本期天津耀皮二线冷修项目、常熟汽玻镀膜生产线等项目建设中,期末余额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8,008,025.19 | 2.11 | 89,379,538.14 | 1.12 | 87.97 | 项目性预付款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216,435.39 | 0.70 | 232,376,920.51 | 2.90 | -75.81 | 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 |
其他流动负债 | 77,830,373.49 | 0.98 | 12,394,910.42 | 0.15 | 527.92 | 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形成的其他流动负债增加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096,892.9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6%。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浮法玻璃板块:
供应端,2024年供应充足,全年产量5466.70万吨,较2023年增加3.07%。需求端,2024年消费量较2023年下降1.72%至5354.06万吨。2024年整体需求缩量较明显。一方面2023年保交楼项目较大部分竣工后,2024年存量需求减少;第二方面,近年来新开工数量缩减开始体现;再者,公建项目部分区域建设进度放缓。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0280亿元,同比下降10.6%。2024年中国浮法玻璃市场均价为1615.26元/吨,较2023年全年均价下跌18.30%,价格下行一定程度压缩行业综合盈利水平,2024年中国浮法玻璃平均毛利在115.14元/吨,较去年均值下降148.35元/吨。(来源:卓创资讯)
(2)建筑加工玻璃板块
近年来,建筑玻璃产量稳步增长,特别是在节能、安全、美观等方面的需求推动下,市场规模持续扩大。随着工业4.0的推进,建筑玻璃行业将进一步向智能化转型。在环保政策趋严的背景下,建筑玻璃行业更加注重环保和可持续性。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建筑玻璃有望在更多领域实现技术创新。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建筑玻璃产品将更加注重定制化和个性化。建筑玻璃行业的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但近年来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市场集中度逐渐提高。建筑玻璃行业的竞争层次分明。品牌与渠道竞争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来源:中研网)
(3)汽车加工玻璃板块
目前,中国汽车玻璃行业整体集中度较高,市场竞争格局稳定,呈现出寡头市场的特点。从市场发展趋势来看,汽车玻璃行业正朝着生产节能环保、集群化等方向发展。随着消费者对汽车舒适性、安全性、娱乐性、美观性需求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被集成到汽车玻璃中,推动汽车玻璃向“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美观时尚、智能集成”方向发展。(来源:卓创资讯)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议案》,项目进度如下:
项目一: 常熟汽玻镀膜生产线(双银/三银/四银/ECO)和前挡压制连线(预处理、印刷、合片、终检),投资总额44,384万元人民币,其中厂房土地投资9,908万元(已建设完成)。报告期末,生产线建设实施中。
项目二: 钢化/夹层中小天窗、包括侧窗生产线,投资金额10,500万元人民币,在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建设,报告期末,项目建设实施中。
项目三: 前挡/大天窗压制炉生产线,投资金额2,600万元人民币,分别在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和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各建设一条生产线,报告期末,项目已完成。
2、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的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高硼硅防火玻璃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常熟特种以自有资金投资8,170万元人民币对高硼硅防火玻璃生产线进行技改。报告期末,项目升级改造中。
3、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新建江门天窗注塑包边生产线的议案》,同意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投资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在广东江门建设天窗注塑包边生产线。截止报告期末,因市场变化,项目暂缓。
4、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江苏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并建设生产线的议案》,投资2.77亿元人民币设立江苏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建设符合当下和适度技术领先要求的生产线。截止报告期末,因市场变化,公司规划调整,项目暂停。
5、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汽玻建设压制二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天津汽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新建二期夹层压制生产线,截止报告期末,因市场变化,项目暂缓。
6、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汽玻配套特种车辆防弹玻璃项目的议案》,同意武汉汽玻投资3,417万元人民币建设复合防弹玻璃生产线,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建设中。
7、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天津耀皮投资2.14亿元人民币对天津二线TSYP2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截止报告期末,项目技改中。
8、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十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耀皮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大连耀皮投资2.77亿元人民币对浮法玻璃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截止报告期末,项目筹备中。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项目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 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 | 391,004,164.37 | 961,353.43 | 1,790,000,000.00 | 1,841,004,164.37 | 340,961,353.43 | |||
其他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27,404,998.23 | 73,515.00 | 2,033,058.00 | 25,445,455.23 | ||||
其他 | 应收款项融资 | 468,877,980.33 | -131,252,966.77 | 337,625,013.56 | |||||
合计 | 887,287,142.93 | 1,034,868.43 | 1,790,000,000.00 | 1,843,037,222.37 | -131,252,966.77 | 704,031,822.2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2 亿元 | 216,777.24 | 130,011.07 | 5,419.51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73,616.62万元 | 135,605.01 | 71,019.32 | 3,327.64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38,972万元 | 98,725.65 | 34,758.62 | -1,307.47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17,462.1458万美元 | 281,001.50 | 148,642.93 | 2,749.06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大连 | 生产销售玻璃 | 89,145万元 | 45,077.87 | 14,135.89 | 5,879.98 |
注: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合并数据包含:上海工玻、天津工玻、江门工玻。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合并数据包含:常熟汽玻、武汉汽玻、仪征汽玻、天津汽玻、天津日板、桂林汽玻、江苏家电玻璃、世进粘贴。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浮法玻璃板块:
“保交楼”政策有益于房地产存量需求加快释放,但支撑预期有限。需求萎缩预期下,全年产能产量预期缩减,产能预计5790万吨,产量5100万吨,整体产能产量弹性较大,行业预期亏损或微利运行。未来五年,需求预期缩量,供应量预期偏低位运行。(来源:卓创资讯)
(2)建筑加工玻璃板块
从房地产周期看,2025年竣工数量预期处于低位,影响建筑加工玻璃需求。近年来,行业进行了多轮洗牌,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随着市场需求总量萎缩,行业竞争加剧,2025年企业主要发展方向依然是一体化、规模化、产品转型、质量提升。深加工企业对产品质量、企业品牌、环保节能关注度逐渐增强,行业规模化、一体化速度加快,深加工企业也不断提升产品差异化以提升市场竞争力。(来源:卓创资讯)
(3)汽车加工玻璃板块
预计2025年,汽车市场将继续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汽车产销将继续保持增长。中国汽车总销量预计为3,290万辆,同比增长4.7%。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约1,650万辆,增速接近30%,渗透率超过50%,汽车技术迭代将向轻量化(超薄)、智能调光玻璃普及,产业链纵向整合深化。汽车玻璃行业将呈现出以下趋势:一是技术创新将持续加速,推动汽车玻璃向更高性能、更智能化方向发展;二是产业链整合将进一步深化,形成更加紧密的产业生态;三是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将成为行业的重要议题,推动汽车玻璃向更加环保、节能的方向转型。(来源:中汽协、GLOBAL INFO RESEARCH)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坚持科技创新为本,以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为着力点提升高质量发展,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科技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自主研发并不断地进行研发升级,以创新求生存、以技术促发展,寻求技术领先和技术突破,积累了独特的先进技术,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全球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公司围绕“思路决定出路,创新创造未来”的经营理念,稳中抓机遇,稳中求发展,坚持“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和“产品差异化”融合协同发展,定位于高性能、高品质、绿色环保的高端玻璃产品。坚持“一二四”战略规划,以耀皮研究院为创新研发中心,实现以配套深加工为基础的浮法玻璃做“精”,以低碳技术为核心的建设加工玻璃做“强”,以镀膜原片玻璃为主的汽车玻璃做“大”,以轻量化智能化为特色的特种玻璃做“开”,推进“上下游一体化”,“产品差异化”融合系统发展,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强化公司品牌、技术、市场优势,推动公司做大做强做优。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持续以国家政策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目标,坚定公司发展战略。2025年将持续以技术优势抓住市场契机,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新促质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口碑,同时,强化公司治理,做好市值管理,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2025年公司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浮法玻璃板块围绕节能造能的国家政策,持续调整产品结构,保持太阳能发电用TCO基板、光热发电用CSP基板、汽车天窗节能用Auto Low-E的产销增幅,加大黑玻及其在线镀膜产品的市场开发,同时,继续加强精细化管理,稳定生产,保持上下游一体化和自用汽车玻璃的稳产高产,积极进行新品研发和研发升级,开拓新的应用领域。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维护好客户关系。
2、建筑加工玻璃板块坚持上下游一体化,以节能造能为主线,节能产品以离线三银为主线配合耀皮浮法自产的在线镀膜后加工成超级节能玻璃;造能产品以大连耀皮的TCO玻璃为主线进一步加工成BIPV建筑用发电玻璃。同时,加强各生产基地之间的联动协调和互补,紧抓内外销市场,增加跨界产品联合研发合作,丰富新产品品类,持续挖掘差异化产品市场。
3、汽车玻璃板块坚持市场导向,以销定产,抓住自身优势,以镀膜及镀膜大天窗为主要产品结构,以国内新能源车及海外配件市场为主要销售对象,总体形成浮法玻璃、在线镀膜、离线镀膜稳定配套;形成从原片到装车的完整产业链,同时,积极布局外销新市场,并依托NSG的资源实施多元化战略,提高特种和修配的海外销售,增强抗风险能力。
4、耀皮研究院以创新和研发高科技产品为目标,提升公司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的能力。2025年确立了13个创新项目的研发,包括单片可使用的银基Low-E、商业冷柜用防雾玻璃、乘用车节能玻璃、声光电节能天窗玻璃、特种轻质防弹玻璃等。
5、做好市值管理,积极回报投资者。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等法规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水平;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践行投资者为中心的理念,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让投资者及时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提高投资者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行稳致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内外经济环境动荡的风险
全球宏观环境复杂,市场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对于公司持续拓展海外市场带来挑战。国内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居民收入等因素将对房地产行业及汽车行业产生影响,未来对玻璃的需求存在波动性。
对策:以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为导向,坚持差异化策略,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以保障公司持续发展;提高对市场的敏感性和前瞻性研究,时刻把握行业变化节奏,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借助耀皮品牌优势,积极利用海内外渠道,与国内外著名厂商加强战略合作。
2、原燃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浮法玻璃生产所需的燃料、纯碱、硅砂以及建筑加工玻璃与汽车加工玻璃所需的原片玻璃与辅料等价格存在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控制造成压力。未来,浮法玻璃生产所需的天然气、纯碱的价格存在变动趋势;加工玻璃所需的原片玻璃价格也存在波动趋势,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不确定影响。
对策:实时跟踪和分析原材料、燃料价格走势,及时采取措施,力争在低位购入原材料;加强技术改造和创新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提升工艺水平、改进采购策略等来降本增效,控制成本,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3、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玻璃行业产能过剩依然存在,房地产市场需求偏弱、汽车市场内卷,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供求矛盾依旧突出,市场竞争激烈。
对策:坚持“产品差异化”的竞争战略,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以技术创新为依托,加强研发力度,优化产品工艺,提升生产效率;加强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强化销售管理,深入了解客户需求,细分市场,加快新品研发,服务好客户并紧密合作关系,加大海内外市场开发力度。
4、客户信用风险
国内外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公司下游客户的市场竞争激烈,存在信用风险加大的可能。
对策:进一步改进公司信用政策,完善信控流程。加强客户资信审查、细化信用控制方案,加强对客户动态跟踪、实时监控货款回笼,降低客户信用风险,对于预计可能有较大信用风险的客户改变收款策略或者停止合作等。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治理结构。目前,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有效的内控制度,并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监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努力降低风险,加强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比例超过1/3。公司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履行董事的职责,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4年6月27日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4、关于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独立、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经营层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对公司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独立的监督和审查,认真积极地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财务报表、内控评估报告等,监督董事会的运作、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等,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平、公正,维护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也运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战略决策、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提供中立、客观的建
议和意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积极提供条件,确保独立董事有效履职。独立董事2024年召开4次专门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相关专门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独立董事也实地调研了公司的生产基地,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5、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监事会议事规则》,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并独立发表意见。
6、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按照《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管进行考核。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合规、公平地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网站上披露公司的最新信息,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以透明、公开、热情的态度加强与投资者者沟通,通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电话、上证E互动和公司邮箱等渠道,认真回答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接待投资者到公司调研。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兼顾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
9、关于内控: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有各类制度200余项,对公司各项制度、流程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系统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制度、业务流程及其执行情况均达到内控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也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管理的基础,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10、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公司制定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原则,在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时,要求各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督促在内幕信息未公开披露时不得泄露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保证内幕信息不外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要求执行,涉及定期报告的重要事项时如实、完整地登记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相关档案。
11、关于党建工作:公司积极将党建工作融入公司治理中,在公司的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日常业务及企业文化中发挥有效作用,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公司将持续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深化公司治理,建立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独立运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 | 2024年2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4年2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并形成决议予以公告。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7日 | 2024年6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形成决议予以公告。会议还汇报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2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经出席会议股东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024年6月27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经出席会议股东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殷俊 | 董事长 | 男 | 53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0 | - | - | 是 |
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 | 副董事长 | 男 | 54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0 | - | - | 是 |
沙海祥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1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0 | - | 254.60 | 否 |
刘澎 | 董事 | 男 | 49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0 | - | - | 是 |
张恒 | 董事 | 男 | 42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 | - | 是 | |
刘标 | 董事(离任) | 男 | 58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6月27日 | 0 | 0 | 0 | - | - | 是 |
郑卫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0 | - | 10 | 否 |
商建刚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0 | - | 5 | 否 |
陈树云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0 | - | 5 | 否 |
李鹏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1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6月27日 | 0 | 0 | 0 | - | 5 | 否 |
马益平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4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6月27日 | 0 | 0 | 0 | - | 5 | 否 |
陈宗来 | 监事长 | 男 | 57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0 | - | - | 是 |
魏玮 | 职工监事 | 女 | 43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0 | - | 35.82 | 否 |
韩晓未 | 职工监事 | 男 | 39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0 | - | 30.07 | 否 |
陆铭红 | 副总经理、董秘 | 女 | 53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0 | - | 108.23 | 否 |
高飞 | 财务总监 | 男 | 48 | 2024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6日 | 0 | 0 | 0 | - | 108.0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566.75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殷俊 | 中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耀皮玻璃董事长。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团委副书记、校长办公室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任行政管理部经理、滩涂管理部经理,上海市滩涂造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副书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地产虹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 | 英国籍,硕士,现任NSG集团兼并收购部总裁,耀皮玻璃副董事长。曾任EVERSHEDS公司律师,HUNTSMAN TIOXIDE公司商务法律顾问,英国皮尔金顿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和NSG集团建筑玻璃业务中国区总裁。 |
沙海祥 | 中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现任耀皮玻璃董事、总经理。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汽车玻璃板块、加工玻璃板块、技术研发中心、外销部、大地产项目、门窗业务等。 |
刘澎 | 中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现任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耀皮玻璃董事。曾任南方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上海)项目经理、神华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规划计划主管、现代制药副总经理兼董秘、棱光实业副总经理、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
张恒 | 中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耀皮玻璃董事。曾任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郑卫军 | 中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耀皮玻璃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三、十四和十五届主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2001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信永中和会 |
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10月起任信永中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起任和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起任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起任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商建刚 | 中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博士在读,具有律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现任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高级法官,曾获上海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和上海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著有《网络法》、《数据合规师概论》,发表论文《算法决策损害责任构成的要件分析》《生成式人工智能风险治理元规则研究》、《从保护到流通:我国数据治理范式反思》等多篇。 |
陈树云 | 新加坡籍,以最高荣誉获得美国Franklin & Marshall学院的商业(管理)经济学文学士学位。陈树云先生是一位资深的私募基金投资人,具有超过25年的全球金融及投资行业经验。曾在资本集团公司(“资本集团”)香港和新加坡工作超过18年,担任资本集团私募基金全球合伙人、大中华区主管和投资组合管理委员会成员。资本集团是全球最大和最成功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之一。陈先生于1999至2005年期间在摩根大通投资银行纽约和香港工作,担任亚太并购部副总裁。现兼任信达生物制药(港股1801)和美国HRC辅助生殖医疗机构的独董,以及印尼Morula医疗集团和香港儿童医健基金会的董事。 |
陈宗来 | 中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耀皮玻璃党委书记、监事长。曾任上海耀华大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上海新型建筑材料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总经理、行政总监、办公室主任、信访办主任等职。 |
魏玮 | 中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耀皮玻璃风险控制部总监、职工监事。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浙江睿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监。 |
韩晓未 | 中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律师,现任耀皮玻璃风险控制部副总监、职工监事。曾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法务经理。 |
陆铭红 | 中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现任耀皮玻璃副总经理、董秘。曾任耀皮玻璃总经理助理兼业务发展部总监、战略市场部总监、加工玻璃外销部总监、康桥生产基地总经理等职。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 |
高飞 | 中国籍,本科学历,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耀皮玻璃财务总监,曾任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殷俊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总裁、党委书记、董事 | 2020年3月 | - |
刘澎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7年4月 | - |
陈宗来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 | 2019年3月 | - |
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 | 日本板硝子株式会社 | 板硝子集团兼并收购部总裁 | 2008年5月 | - |
张恒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3年6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澎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20年8月 | - |
上海建材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2017年2月 | - | |
郑卫军 | 信永中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 | - |
和慧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 | - | |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2月 | - | |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4月 | - | |
商建刚 | 上海政法学院 |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 2022年2月 | - |
陈树云 | 信达生物制药(港股1801) | 独立董事 | 2024年4月 | - |
美国HRC辅助生殖医疗机构 | 独立董事 | 2023年3月 | - | |
印尼Morula医疗集团 | 董事 | 2024年6月 | - | |
香港儿童医健基金会 | 董事 | 2024年12月 | - | |
陈宗来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长、党支部书记 | 2017年3月 | - |
陆铭红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6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制订有《高层管理人员激励与绩效管理办法》。董事会下设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薪酬方案的审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考核指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所负责的业务进行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考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们根据《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高管2024年度绩效考评打分的意见 1、同意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其他部门对《2024年总经理绩效考核协议》的考评打分。 2、同意公司总经理对其他高管人员财务总监高飞和副总、董秘陆铭红的考评打分。 二、同意公司人事部门根据《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表》的考评打分,计算的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绩效薪。 三、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财务总监高飞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陆铭红董事会特别奖励25万元,占年薪标准的29%。 四、建议将上述意见和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非独立董事均不以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工监事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按岗位和绩效发放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独立董事津贴年度津贴为10万元(税前),按季度发放,每季度2.5万元/人(税前),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00元。 高级管理人员、职工监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完 |
成年度考核后予以发放。 本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为566.75万元。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本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报酬合计566.75为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标 | 董事 | 离任 | 换届选举 |
李鹏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选举 |
马益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选举 |
张恒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商建刚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陈树云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十届19次董事会会议 | 2024/1/30 | 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2023年度经营报告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 2、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6、关于华东耀皮扩建辅助用房作为仓储使用的议案 7、关于制定《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评和年绩效薪结算的议案 |
十届20次董事会会议 | 2024/3/28 | 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
3、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4、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6、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2、关于大连耀皮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 | ||
十届21次董事会会议 | 2024/4/25 | 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 |
十届22次董事会会议 | 2024/6/4 | 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关于公司高管2024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
十一届1次董事会议 | 2024/6/27 | 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关于推选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议案 4、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5、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十一届2次董事会会议 | 2024/8/26 | 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2024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2、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十一届3次董事会会议 | 2024/10/29 | 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 | 亲自 | 以通讯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 | 出席股东 |
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方式参加次数 | 席次数 | 次数 | 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大会的次数 | ||
殷俊 | 否 | 7 | 4 | 3 | 0 | 0 | 否 | 2 |
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 | 否 | 7 | 4 | 3 | 0 | 0 | 否 | 0 |
沙海祥 | 否 | 7 | 4 | 3 | 0 | 0 | 否 | 2 |
刘澎 | 否 | 7 | 3 | 3 | 1 | 0 | 否 | 1 |
张恒 | 否 | 3 | 1 | 2 | 0 | 0 | 否 | 0 |
刘标 | 否 | 4 | 3 | 1 | 0 | 0 | 否 | 0 |
郑卫军 | 是 | 7 | 4 | 3 | 0 | 0 | 否 | 2 |
商建刚 | 是 | 3 | 1 | 2 | 0 | 0 | 否 | 1 |
陈树云 | 是 | 3 | 1 | 2 | 0 | 0 | 否 | 1 |
李鹏 | 是 | 4 | 3 | 1 | 0 | 0 | 否 | 1 |
马益平 | 是 | 4 | 3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第十届主任:郑卫军,委员:马益平、刘标 第十一届主任:郑卫军,委员:陈树云、张恒 |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 第十届主任:李鹏,委员:郑卫军、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 第十一届主任:商建刚,委员:郑卫军、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 |
战略委员会 | 第十届主任:殷俊,委员: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沙海祥、刘标、马益平 第十一届主任:殷俊,委员: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沙海祥、张恒、陈树云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25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两项审计费用合计为198万元(含税)。 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 |
2024/3/22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耀皮玻璃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沟通内容暨耀皮玻璃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耀皮玻璃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 会议听取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体经营情况、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本期重要事情、报表主要科目审计情况、本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 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 |
十一次会议 |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如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 ||
2024/3/27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公司2023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3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委员会认为,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2024年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4/25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 |
2024/6/27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委员会提议,聘任高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4/8/23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6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10/25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2024/12/27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耀皮玻璃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预审情况的沟通会议暨耀皮玻璃第十一届董事 | 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关于2024年度预审情况的第一次沟通会议,会议听取了上会关于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前三季度报表重要科目分析、重要诉讼事项、金融资产投资情况、本年度发生的重大事项及重大变化、重点审计领域及应对的审计程序等内容 委员会就年报预审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并讨论,要求公司认真对待年度审计,加强风险控制,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 |
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计委员会加强沟通,做好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
(三)报告期内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19 |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经讨论并形成意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1.关于对公司总经理沙海祥考评的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其他部门对《2023年总经理绩效考核协议》的考评打分。 2.关于总经理对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的意见 同意公司总经理对其他高管人员的考评打分。 | |
2024/6/3 |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经讨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评协议 委员会同意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评协议》。 2.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股东单位提名,委员们对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有无重大失信、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等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殷俊、沙海祥、刘澎、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张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卫军、商建刚、陈树云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在独立性等方面的任职要求,其中,郑卫军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同意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 |
事,并同意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履职。 上述人员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三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4/6/27 |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委员讨论,对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规定,提名沙海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薪酬、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 根据总经理提议,对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规定,同意陆铭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薪酬、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 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与会委员讨论,对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规定,认为高飞先生符合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要求,同意审计委员会提名,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薪酬、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委员讨论,对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规定,认为陆铭红女士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要求,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薪酬、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 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
(四)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 |
情况 | |||
2024/3/27 |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大连耀皮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委员会认为:本次技改完成后,大连耀皮生产线将进一步提升现有产品性能,增加镀膜宽度,满足未来产品结构的变化,除应用在光伏和光热等领域,还可使用在自动驾驶的传感器上;同时,也提升了环保设施处理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实现节能减碳的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大连耀皮的生产能力和竞争力。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64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79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258 |
销售人员 | 295 |
技术人员 | 556 |
财务人员 | 112 |
行政人员 | 576 |
合计 | 3,79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以上 | 973 |
大专 | 1,029 |
中专、高中 | 1,377 |
高中以下 | 418 |
合计 | 3,797 |
(二)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政策以提升组织绩效和战略执行力、推动战略目标实现为核心,采用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相结合的模式,通过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多劳多得。薪酬管理遵循激励性、竞争性、公平性和合法性原则,同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合理设定薪酬水平。此外,公司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为员工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员工基本权益。
(三)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员工能力提升为核心驱动力,通过内外部培训协同发力,构建多层次、全链条培养体系,赋能员工成长与组织战略落地。2024年度累计开展培训323场,覆盖4,092人次。公司深化数据驱动机制,精准匹配业务需求与资源投放,构建人才发展与业绩增长的双向闭环,为可持续发展注入动能。
公司2024年度建立多维赋能体系,采用内部实战化培养和外部专业化提升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内部围绕产品知识、工艺流程、财务风控等核心领域,采用案例研讨、岗位带教等场景化教学,新员工实施“文化融入-制度通识-岗位胜任”三级培养机制,实现技能转化与业务需求深度契合。外部联合行业权威机构开展销售技能、质量管控、党建合规等专项培训,定制中高层后备干部个性化培训项目,推动行业前沿理念与公司战略目标有机融合。同时,公司注重青年干部梯队建设,创新“轮岗历练+挂职攻坚”的复合培养模式,通过跨部门协作、重点项目实践及管理赋能,加速青年骨干向复合型人才转型。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332.00万工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14,528.02万元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24年6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修改了《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内容,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优先推行现金分红方式;在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当期实际情况,增加现
金分红频次,制定并实施公司中期(半年度或者第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同时对利润分配的方式(分红标准和比例)、实施条件及决策程序作出逐项规定(详细内容参见《公司章程》)。
2、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现金分红,长期坚持现金分红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稳定性,按照《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实现了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和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对公司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设置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了2次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经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23年度末总股本934,916,0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合计分配4,674,580.345元(含税)。本次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8月1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2024年7月1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大公报》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4、公司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实际情况,在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决定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度末总股本934,916,0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1元(含税),合计分配28,982,398.14元(含税)。本次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2月19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报》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5、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169,554.06元人民币,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739,184,721.58元人民币,扣除2023年度现金分红33,656,978.49元人民币,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21,697,297.15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704,684.58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为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正常经营储备资金及战略发展资金的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4,916,069股,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934,916,0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44,412.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8,982,398.14元)合计总额35,526,810.6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0.5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方案须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38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5,526,810.62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6,169,554.06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58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35,526,810.62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58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44,875,971.3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44,875,971.3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2,040,982.1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2,198.7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6,169,554.0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39,704,684.58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立足战略发展和业务要求,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管理,并建立年度考评机制,有效建立并实施绩效薪酬与企业效益联动的激励机制。报告期内,为有效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激情,激励和指导高级管理人员持续改进个人绩效,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绩效考核,并据此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对内控制度持续完善与细化,公司经营管理层运用经营管理权,通过管理、协调、 监督各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来强化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各部门和子公司的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重视风险控制,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范、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经营情况,制定有完善的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对控股子公司的架构、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同时,以经营计划和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健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此外,加强对各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通过委派总经理、财务经理对控股子公司施行控制管理,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建立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并通过OA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的控制与协同,提高对子公司的管控。
公司以“三个集中”为抓手,即通过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增强议价能力,降低舞弊行为;通过对总经理、财务经理等重要岗位的人员集团统一委派,统一绩效考核来集中管理,对集团总部负责;通过建立资金池等方式进行资金集中,强化资金管控,也提高了资金效益。
公司风险控制部通过强化内部审计,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检查,报告期内,对9家子公司进行审计,完成10份审计报告,2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2份合规审计报告和6份专项审计报告。通过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强化有效整改,确保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能有效执行,促进公司及子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和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意见一致。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部署,公司积极认真地组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经过逐一自查,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需要整改的重大问题。今后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管理水平,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553.1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一直重视并致力于环境保护,坚持企业发展与环境并重,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产运行严格遵守《环境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规,严格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规定,把环保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多年来,公司始终注重节能降耗、减少环境负荷,坚持标准化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流程,通过推进精益生产,实现了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减少能耗浪费和污染,达到污染预防、节约资源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公司的重点排污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生产浮法玻璃的子公司为天津耀皮玻璃、华东耀皮玻璃、江苏耀皮玻璃、常熟耀皮特种玻璃及大连耀皮玻璃5家公司。排污信息如下: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主要污染物类别 | 废气、废水 | ||
主要污染物种类 | 废气:SO2、NOX、颗粒物、其他特征污染物:氯化氢、氟化物、林格曼黑度、锡及其化合物、氨(氨气) 废水:COD、氨氮、其它特征污染物:PH值、动植物油、石油类悬浮物、五日生化学需氧量、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 | ||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式 | 有组织、无组织 | 废水污染物排放方式 | 接管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00-2021) |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
排放浓度 | 550T/D、600T/D分别为颗粒物:1.519 mg/m?0 mg/m?(600T/D停产冷修) | 550T/D、600T/D分别为 SO2:2.439 mg/m?0 mg/m?(600T/D停产冷修) | 550T/D、600T/D分别为NOX:76.346 mg/m?0 mg/m?(600T/D停产冷修) |
排放总量 | 0.918412吨/年 | 1.656374吨/年 | 45.331557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15.59吨/年 | 57.82吨/年 | 311.76吨/年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主要污染物类别 | 废气、废水 | ||
主要污染物种类 | 大气:SO2、NOX、其它特征污染物(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氨(氨气),铅,镉,汞,锌,铬,砷,林格曼黑度,镍) 水:COD、氨氮、其它特征污染物(PH值,动植物油,悬浮物,五日生化学需氧量,总磷(以P计),石油类) | ||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式 | 有组织、无组织 | 废水污染物排放方式 | 接管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按接管协议要求,排入开发区滨江污水处理厂 | ||
排放浓度 | SO2:36.74mg/m? | NOX135.818mg/m? | 颗粒物:8.43 mg/m? |
排放总量 | 24.294吨/年 | 92.369吨/年 | 5.447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77.9吨/年 | 383吨/年 | 39.3吨/年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主要污染物类别 | 废气、废水 | ||
主要污染物种类 | 大气:SO2、NOX、其它特征污染物(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氨(氨气),铅,镉,汞,锌,铬,砷,林格曼黑度,镍) 水:COD、氨氮、其它特征污染物(PH值,动植物油,悬浮物,五日生化学需氧量,总磷(以P计),石油类) | ||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式 | 有组织、无组织 | 废水污染物排放方式 | 接管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按接管协议要求,排入开发区滨江污水处理厂 | ||
排放浓度 | SO2:37.90mg/m? | NOX135.169mg/m? | 颗粒物5.48mg/m? |
排放总量 | 19.478吨/年 | 70.601吨/年 | 2.73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221.56吨/年 | 495.8吨/年 | 35.4吨/年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主要污染物类别 | 废气、废水 |
主要污染物种类 | 大气:SO2、NOX、其它特征污染物(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氨(氨气),铅,镉,汞,锌,铬,砷,林格曼黑度,镍) 水:COD、氨氮、其它特征污染物(PH值,动植物油,悬浮物,五 |
日生化学需氧量,总磷(以P计),石油类) | |||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式 | 有组织、无组织 | 废水污染物排放方式 | 接管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按接管协议要求,排入开发区滨江污水处理厂 | ||
排放浓度 | SO2:38.76mg/m? | NOX141.72 mg/m? | 颗粒物7.85mg/m? |
排放总量 | 11.408吨/年 | 42.343吨/年 | 2.176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221.56吨/年 | 495.8吨/年 | 35.4吨/年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主要污染物类别 | 废气、废水 | ||
主要污染物种类 | 大气:SO2、NOX、烟尘及其它特征污染物(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氨(氨气),铅,镉,汞,锌,铬,砷,林格曼黑度,镍) 水:COD、NH3-N、SS、PH值其它特征污染物(动植物油、BOD,总磷(以P计)、石油类) | ||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式 | 有组织、无组织 | 废水污染物排放方式 | 接管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按接管协议要求,排入大连开发区恒基水务处理厂 | ||
排放浓度 | NOX:1-6月:5.6mg/m?;7-12月:258mg/m? | SO2:1-6月:149.9 mg/m?;7-12月:51.8mg/m? | 颗粒物:1-6月:13.7mg/m?;7-12月11.5 mg/m? |
排放总量 | 149.8吨/年 | 43.6吨/年 | 5.6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505吨/年 | 276吨/年 | 37吨/年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浮法玻璃生产线均安装了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报告期内,大连耀皮的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升级改造中,预计2025年末完工(项目备案号:
大金普科工备【2024】42号)。
其他公司系统运行情况良好,排放数据稳定达标。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获得环评批复。公司所有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均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项目验收阶段均办理环保验收审批及备案工作,每个项目都有对应的环保批复和验收文号。
公司的各子公司均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排污许可证,都取得了政府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天津耀皮玻璃2022年10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变更),许可证编号:91120116600888015Y001P。
江苏耀皮玻璃于2024年11月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许可证编码为:
913205817673619527001P;华东耀皮玻璃、常熟耀皮特种玻璃于2020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分别为:913205816725193903001P、91320581781288165J001P。
大连耀皮玻璃2024年7月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10213604838058T001P。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不断完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各子公司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局备案,提高了公司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污染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20116-2023-025-M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常熟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
320581-2024-111-M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于2022年07月28日在常熟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320581-2022-108-M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常熟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320581-2023-176-M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24日在大连市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号210213-2024-113-M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天津耀皮玻璃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鉴升(天津)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定期监测。
2、华东耀皮玻璃、江苏皮尔金顿耀皮、常熟特种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江苏中之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定期监测。
3、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大连海友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定期监测。
报告期内,经第三方监测均符合国家标准。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及各子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改进工艺,减少资源和能源消耗。各子公司积极接受环保部门监督,加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监测;安装有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均通过生产过程中规范操作,加强机械排风,活性炭吸附处理、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模具制作打磨的颗粒物通过布袋收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废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废水通过经二级沉淀+连续式低压微滤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或者回用于磨边工序等不外排,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公司定期对公司的水、气、声、渣进行监测,对废气、污水、固废等处理均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环保部门的规定。碎玻璃和循环水处理后的玻璃粉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截止报告期末,各生产基地的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2)各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不断完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局备案,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更新和修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康桥汽玻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8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2-310115-2022-344-L
天津汽玻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7月18日在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120113-2023-137-L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于2022年6月22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20116-2022-106-L
常熟汽玻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1月9日在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320581-2023-010-L
武汉汽玻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2月18日在武汉市江夏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420115-2024-008-L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210812023054M。
上海工玻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02-310115-2022-481-L
天津工玻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7月11日在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120113-2024-379-L
江门工玻、重庆工玻不属于重大危险源产生单位,地方环保局虽然未要求公司对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备案,但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了危化品应急演练。
(3)各子公司都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多家子公司已建立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对其环境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康桥汽玻于2023年5月1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10000740298674X,委托第三方上海汇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定期检测。
天津汽玻于2020年6月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20113MA06A7P3XL001W,委托第三方天津津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定期检测。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2024年3月20日取得最新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1201166008962508001Q,委托天津市圣奥环境监测中心定期检测。
常熟汽玻于2023年9月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581MA1N7N8449001Q,委托第三方江苏中之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定期检测。
武汉汽玻于2024年11月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20115086629482E001Y,委托第三方武汉净澜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定期检测。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许可证编号:91321081573799745L001Z。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江苏建盛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定期监测。
桂林汽玻于2024年11月18日重新申请更换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4503006193854693001W,委托第三方广西桂林金桂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开展定期检测
上海工玻于2024年3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10000744226221W001Y,委托第三方上海启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定期检测。
江门工玻于2023年8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0700666538595U001Q,委托第三方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定期检测。。
重庆工玻于2023年6月1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00110083065239R。委托第三方重庆永渝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定期检测。
天津工玻于2025年1月2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20113794985592J001Y,委托第三方天津津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定期检测。
报告期内,上述各子公司的排污经检测均符合国家标准。
(4)所有建设项目均按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相关影响评价、验收,并均取得环保批复。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积极建设和使用厂房顶光伏发电系统,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各个子公司一直秉承公司社会责任,锚定双碳目标、持续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践行节能减排举措、促进资源 节约和循环利用、提升清洁生产水平,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环境保护,实现企业的绿色转型,为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公司各生产基地都安装有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保证废气、污水规范处理,新增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时遵循“三同时”原则,保证所有废气达标后经15米的排气筒排放。子公司江门工玻新建磨边循环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过二级沉淀+连续式低压微滤处理后实现循环再利用,满足长期生产循环用水要求,设备具备提高废水处理效果、降低公司成本、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等多种优良效果;涉及VOCs排放工序加装了废气处理设施,通过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减少对大气污染的影响。各生产基地都按要求及时做好环保设备的维保工作,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后排放。
各子公司积极履行环保自行监测方案,及时处置污染物,使用更加环保的原辅材料从而达到尽可能的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一般工业固废按照规定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对危险废弃物根据规定收集、贮存、申报、转移、处置。上海工玻和上海汽玻增设废水重金属因子在线监测设备,合规建立在线监测站房。对于废气废水噪声等定期检测。
各子公司重视保护环境,最大程度地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中,天津工玻先后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并做到持续改进。2024年公司在天津市重污染天气绩效绩效评级工作中获评“环保绩效引领性企业”。天津汽玻2023年取得了重污染天气引领型企业等级认证。武汉汽玻2024年度通过了市局强制清洁生产评审,及环保大气非绩效引领企业认证。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53,296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使用清洁能源发电(绿电、光伏发电); 2、增加新能源叉车替换燃油叉车,减少柴油使用量; 3、利用厂房屋顶铺设光伏发电系统; 4、余热利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部分子公司通过使用绿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使用电叉车替代柴油车、使用低氮锅炉替代燃气锅炉等减碳技术;通过使用更加环保的原辅材料从而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废气由原来的无组织排放改为现在的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由原来的经处理达标外排改为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减少对环境影响。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8 | - |
其中:资金(万元) | 2.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0.8 | - |
惠及人数(人) | 60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庆工玻从2016年开始,每年由公司党支部、工会组织,对公司周边塔山社区开展公益活动,2024年开展了社会责任工作2次(对地方社区困难居民捐赠大米、粮油),惠及困难居民60人。
2、仪征汽玻开展慈善一日捐。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0.05 | 2024年度资助额 |
其中:资金(万元) | 0.05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1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教育扶贫 | 资助1名学生教育费,从幼儿园开始直至工作。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本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等,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2024年度利润表项目 |
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 | 销售费用 | -7,148,310.90 |
管理费用 | -592,126.02 | |
营业成本 | 7,740,436.92 | |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 ||
销售费用 | -6,809,956.59 | |
管理费用 | -1,419,524.27 | |
营业成本 | 8,229,480.86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会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1 | 14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2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张婕、张怡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 | 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名称 | 报酬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 |
财务顾问 | 不适用 | |
保荐人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2年,因此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的《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控的审计机构,本次变更已经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8,402.05万元,其中2起主要案件涉及金额2,356.9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942.58万元,两个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案件一为买卖合同诉讼,公司于2017年至2020年间向美国德州某业主楼提供钢化玻璃,供货合同总额133万美元。第三方业主于2023年7月将公司及下属生产子公司、美国项目总包、分包和采购等5方告上法庭,索赔损失金额100万美元。2024年业主自述将所有玻璃拆除替换,并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总计1,451.19万美元要求5方赔偿。按照相关程序,目前此案正在一审阶段,公司也在为双方调解作积极准备。
案件二为买卖合同诉讼(仲裁),公司于2017年3月7日签订合同,向美国新泽西的项目提供钢化玻璃,供货合同总额为207万美元。客户于2024年10月份将公司及销售子公司提起诉讼,索赔损失总计905.74万美元,包括更换玻璃的用料、交通和运输、工人工资、更换玻璃的承包商和工人开支、外墙维修车开支、管理更换玻璃的团队开支、租新泽西办公室的成本、发债和备用信用证、各种开支及未来预估的损失。按照相关程序,目前案件尚处于初期阶段,公司进行抗辩及反申索文件的准备。
两个案件的索赔金额远超合同金额,与国际贸易环境的复杂变化也存在一定的关系。目前公司已聘请海外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和抗辩,截止本报告期末,经与代理律师确认,诉讼案件结果尚无法预判。后续公司将按规定披露案件诉讼结果。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失信情况,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诚信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交易类型 | 交易内容 | 交易定价方式 | 2024年预计 | 2024年实际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销售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8,000.00 | 27,131.30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采购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 | 700.00 | 312.03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采购 | 技术服务费 | 协议价 | 300.00 | -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采购 | 设备购置费 | 协议价 | 300.00 | 42.46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 | 销售商品 | 协议价 | 3,000.00 | 180.90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销售 | 采购原材料 | 市场价 | 3,000.00 | 3,263.32 |
合计 | 35,300.00 | 30,930.01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1,445.09 | -594.76 | 850.33 | 275.98 | 1,007.20 | 1,283.18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参股股东 | 5,551.43 | 2,079.46 | 7,630.89 | 89.79 | -3.43 | 86.36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 | - | - | 8,230.00 | - | 8,230.00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156.69 | -85.81 | 70.88 | - | 0.03 | 0.03 |
合计 | 7,153.21 | 1,398.89 | 8,552.10 | 8,595.77 | 1,003.80 | 9,599.57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1、与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为购买原材料产生的; 2、与 NSG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债权债务由销售产品、接受服务、购买设备等产生的; 3、与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为其向公司提供的产业扶持资金; 4、与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主要由销售产品产生。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7,86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3,12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一)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9,357,400 | 297,625,385 | 31.8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0 | 119,090,496 | 12.7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 0 | 100,046,672 | 10.7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 | 0 | 23,992,017 | 2.57 | 0 | 未知 | 其他 | |
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 5,001,663 | 8,817,534 | 0.94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中小企基金(美国) | -109,200 | 5,908,500 | 0.63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李丽蓁 | 25,000 | 4,439,302 | 0.47 | 0 | 未知 | 境外自然人 | |
缪瑞德 | 2,231,000 | 2,231,000 | 0.2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WANG SHANG KEE &/OR CHIN WAN LAN | 0 | 2,165,000 | 0.23 | 0 | 未知 | 境外自然人 | |
杜立峰 | 0 | 2,107,910 | 0.23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97,625,3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97,625,385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119,090,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090,496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 100,046,6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46,672 |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 | 23,992,017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3,992,017 |
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 8,817,534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8,817,534 |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中小企基金(美国) | 5,90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8,500 |
李丽蓁 | 4,439,302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439,302 |
缪瑞德 | 2,23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1,000 |
WANG SHANG KEE &/OR CHIN WAN LAN | 2,165,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165,000 |
杜立峰 | 2,107,91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107,91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的B股股份由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代持,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此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经与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确认,其所持B股股份为客户代持股份,其中的23,961,912股B股股份的股东为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3、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持有A股股份为100,046,672股,持有B股股份23,961,912股,合计持有A+B股股份为124,008,584股,占公司总股本13.26%,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标记等情况。报告期内持股数没有变化。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二)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殷俊 |
成立日期 | 1993年12月2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黄永平 |
成立日期 | 2002年11月1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土地储备前期开发,滩涂造地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区域开发,旧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持有中华企业(600675)65.21%股权,绿地控股(600606)25.82%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 Iain Michael Smith | 2005年10月6日 | 注册号为05584873 | 42,696.23万英镑 | 玻璃制造与销售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张恒 | 1988年6月28日 | 911101081000084480 | 35,000 | 从事风机叶片、碳纤维、多功能铺地材料、碳芯电缆、玻璃钢管道、贮罐和高压气瓶、水处理、复合材料船艇等多项高新产品的生产、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设计、转让、销售、工程建设和项目承包、技术服务与咨询、人才培训。 |
情况说明 | -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1430号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耀皮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耀皮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 关键审计事项
2024年度,耀皮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金额为56.36亿元,由于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且收入是耀皮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耀皮集团的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① 评估和测试管理层对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
② 选取样本,检查公司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证据,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一贯执行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③ 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对主要客户的收入发生额实施函证,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
④ 结合应收账款检查程序,对公司确认收入金额的回款情况进行检查;
⑤ 对贵公司收入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月度分析、毛利分析等;
⑥ 结合库存商品的盘点,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性测试。
2、存货跌价准备
(1) 关键审计事项
2024年末,耀皮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原值金额为14.84亿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29亿元。管理层对存货定期进行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于上述存货的减值测试涉及复杂及重大的判断,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耀皮集团的存货跌价准备,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① 了解与存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 了解生产周期、生产成本核算方法、存货备货政策,分析各期末存货余额波动的合理性;
③ 结合存货监盘,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④ 获取了管理层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管理层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了评价,评估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已足额计提;
⑤ 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耀皮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耀皮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耀皮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耀皮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耀皮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耀皮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耀皮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耀皮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耀皮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25,079,932.88 | 786,786,314.3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40,961,353.43 | 391,004,164.3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15,961,428.29 | 19,395,234.41 |
应收账款 | 七(5) | 748,074,406.38 | 617,720,044.3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37,625,013.56 | 468,877,980.33 |
预付款项 | 七(8) | 45,832,061.58 | 37,276,894.4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0,538,575.70 | 10,534,145.2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255,025,526.95 | 1,346,703,315.8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2,295,238.28 | 19,016,336.44 |
流动资产合计 | 3,601,393,537.05 | 3,697,314,429.7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25,445,455.23 | 27,404,998.23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57,938,020.25 | 60,510,857.87 |
固定资产 | 七(21) | 3,069,886,248.95 | 3,337,397,756.82 |
在建工程 | 七(22) | 577,381,827.59 | 316,217,183.9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9,780,306.29 | 22,400,606.56 |
无形资产 | 七(26) | 372,860,537.51 | 387,535,455.4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266,520.51 | 773,202.1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24,773,668.96 | 28,174,048.54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8,467,928.16 | 37,447,858.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1,920,690.54 | 9,346,479.9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68,254,267.06 | 89,379,538.1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76,975,471.05 | 4,316,587,986.25 | |
资产总计 | 7,978,369,008.10 | 8,013,902,416.0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83,812,186.30 | 260,234,819.4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24,259,451.60 | 825,335,580.82 |
应付账款 | 七(36) | 948,363,711.33 | 970,471,497.27 |
预收款项 | 七(37) | 148,623.85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35,472,238.10 | 132,063,418.1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8,198,526.93 | 97,039,629.28 |
应交税费 | 七(40) | 18,655,962.55 | 24,548,890.5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64,156,791.74 | 270,847,032.5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875,000.00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6,216,435.39 | 232,376,920.5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7,830,373.49 | 12,394,910.42 |
流动负债合计 | 2,717,114,301.28 | 2,825,312,699.0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75,046,976.42 | 287,839,942.9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8,799,989.64 | 29,938,266.79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91,927,803.22 | 309,780,455.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40,421,898.93 | 43,408,870.1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6,196,668.21 | 670,967,535.45 | |
负债合计 | 3,353,310,969.49 | 3,496,280,234.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34,916,069.00 | 934,916,06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215,624,594.96 | 1,215,624,594.9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2,670,868.57 | -12,670,868.5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92,204,268.27 | 492,204,268.2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821,697,297.15 | 739,184,721.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51,771,360.81 | 3,369,258,785.2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73,286,677.80 | 1,148,363,396.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25,058,038.61 | 4,517,622,181.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978,369,008.10 | 8,013,902,416.00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3,721,908.85 | 443,998,514.4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40,961,353.43 | 391,004,164.3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5,295,128.48 | 5,295,287.7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21,853.80 | 741,449.8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413,799,251.75 | 390,263,826.9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4,542,424.00 | 58,917,424.00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6,668,224.87 | 506,542,289.8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90,967,721.18 | 1,737,845,533.0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8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266,133,340.45 | 2,266,133,340.4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0,722,866.56 | 32,168,648.52 | |
固定资产 | 221,855,740.01 | 238,465,218.22 | |
在建工程 | 33,581.87 | 349,502.0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3,839,910.19 | 45,900,709.89 | |
其中:数据资源 |
开发支出 | 266,520.51 | 773,202.1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84,283.20 | 255,195.5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43,836,242.79 | 2,824,045,816.81 | |
资产总计 | 4,334,803,963.97 | 4,561,891,349.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5,125,659.72 | 200,180,277.7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506,086.19 | 1,700,171.7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519,560.58 | 19,343,512.45 | |
应交税费 | 2,755,885.96 | 1,797,000.72 | |
其他应付款 | 1,095,644,714.26 | 1,036,755,687.3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5,500.00 | 197,300,743.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1,667,406.71 | 1,457,077,393.1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4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17,774,572.12 | 233,731,303.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7,774,572.12 | 383,731,303.80 |
负债合计 | 1,639,441,978.83 | 1,840,808,696.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34,916,069.00 | 934,916,06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41,207,831.86 | 1,141,207,831.8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670,868.57 | -12,670,868.5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92,204,268.27 | 492,204,268.27 | |
未分配利润 | 139,704,684.58 | 165,425,352.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95,361,985.14 | 2,721,082,652.9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334,803,963.97 | 4,561,891,349.84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5,635,853,311.66 | 5,587,742,283.92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635,853,311.66 | 5,587,742,283.9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5,419,059,280.74 | 5,684,321,748.17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653,336,427.30 | 4,911,051,159.7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6,303,797.11 | 52,939,947.34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1,144,109.78 | 133,865,493.10 |
管理费用 | 七(64) | 305,140,177.44 | 298,561,238.87 |
研发费用 | 七(65) | 239,067,366.27 | 263,029,386.23 |
财务费用 | 七(66) | 24,067,402.84 | 24,874,522.85 |
其中:利息费用 | 25,507,186.43 | 36,914,407.67 | |
利息收入 | 5,551,488.81 | 7,640,568.9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6,947,496.77 | 60,249,662.1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418,098.14 | 1,971,193.8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34,868.43 | 3,932,418.3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416,673.94 | -41,663,167.5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33,684,359.55 | -70,317,403.0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4,971,062.98 | -2,354,401.8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7,122,397.79 | -144,761,162.3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087,070.20 | 650,356.1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173,794.26 | 972,467.9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8,035,673.73 | -145,083,274.1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5,067,838.15 | 16,187,756.0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967,835.58 | -161,271,030.1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967,835.58 | -161,271,030.1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6,169,554.06 | -125,232,772.44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798,281.52 | -36,038,257.6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2,967,835.58 | -161,271,030.1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6,169,554.06 | -125,232,772.4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798,281.52 | -36,038,257.6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85,423,327.15 | 73,798,353.16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51,610,931.26 | 41,666,573.43 |
税金及附加 | 4,415,981.79 | 5,403,372.04 | |
销售费用 | 10,106,982.42 | 10,502,105.23 | |
管理费用 | 56,768,147.96 | 67,004,790.19 | |
研发费用 | 6,653,515.94 | 6,303,772.30 | |
财务费用 | 28,419,465.78 | 25,700,373.99 | |
其中:利息费用 | 35,173,450.47 | 34,918,631.15 | |
利息收入 | 6,402,347.34 | 7,887,210.20 | |
加:其他收益 | 16,220,112.42 | 17,406,219.6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63,277,735.06 | 66,005,217.7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61,353.43 | 1,004,164.3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999.27 | 187,363.1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32.54 | -13,584.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936,934.72 | 1,806,746.89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1,141.86 | |
减:营业外支出 | 624.01 | 159,501.8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936,310.71 | 1,648,386.9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936,310.71 | 1,648,386.9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936,310.71 | 1,648,386.9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936,310.71 | 1,648,386.9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77,294,974.34 | 6,303,910,196.6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482,704.55 | 26,876,160.5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9,916,705.47 | 35,559,121.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16,694,384.36 | 6,366,345,478.7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43,968,217.44 | 4,445,946,746.3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38,093,025.37 | 884,910,032.0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2,521,365.96 | 193,615,669.6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7,148,057.97 | 292,164,748.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41,730,666.74 | 5,816,637,196.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963,717.62 | 549,708,282.0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66,128,203.02 | 1,139,520,661.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163,076.71 | 8,229,599.9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14,973.95 | 1,437,051.4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024,820.66 | 177,45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87,231,074.34 | 1,149,364,762.3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29,716,263.79 | 283,220,203.0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59,950,000.00 | 1,2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272,850,418.88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61,993.37 | 4,448,9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92,828,257.16 | 1,760,519,521.8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597,182.82 | -611,154,759.5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45,404,382.4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5,404,382.4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48,919,010.00 | 635,522,942.2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 2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8,919,010.00 | 905,927,324.7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10,217,152.84 | 932,988,468.7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149,512.28 | 40,024,463.3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225,619.24 | 2,649,827.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0,592,284.36 | 975,662,759.4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673,274.36 | -69,735,434.7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45,922.00 | 3,369,449.6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360,817.56 | -127,812,462.6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0,072,697.05 | 637,885,159.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0,711,879.49 | 510,072,697.05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7,901,763.03 | 48,541,663.7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094,836.67 | 26,860,081.8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996,599.70 | 75,401,745.6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5,594,429.14 | 88,071,945.2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44,841.32 | 11,011,270.2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88,541.39 | 31,375,176.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827,811.85 | 130,458,392.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31,212.15 | -55,056,646.7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29,000,000.00 | 1,652,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921,626.98 | 146,070,408.8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31,412.72 | 10,952.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1,580,231.89 | 1,080,571,779.4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72,633,271.59 | 2,878,653,140.2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29,869.05 | 2,718,921.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364,950,000.00 | 1,868,462,707.66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6,650,460.80 | 951,487,157.3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13,230,329.85 | 2,822,668,786.3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402,941.74 | 55,984,353.8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00 | 53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0,000,000.00 | 55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42,000,000.00 | 565,62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9,089,526.19 | 41,602,220.6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1,089,526.19 | 607,222,220.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089,526.19 | -52,222,220.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5,145.31 | -65,143.5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672,941.91 | -51,359,656.9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5,444,850.76 | 446,804,507.7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7,771,908.85 | 395,444,850.76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215,624,594.9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739,184,721.58 | 1,148,363,396.28 | 4,517,622,181.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4,916,069.00 | 1,215,624,594.9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 | 739,184,721.58 | 1,148,363,396.28 | 4,517,622,181.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512,575.57 | 24,923,281.52 | 107,435,857.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169,554.06 | 26,798,281.52 | 142,967,835.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3,656,978.49 | -1,875,000.00 | -35,531,978.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656,978.49 | -1,875,000.00 | -35,531,978.4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215,624,594.9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821,697,297.15 | 1,173,286,677.80 | 4,625,058,038.61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191,438,552.59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869,092,074.37 | 963,445,763.42 | 4,438,425,859.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4,916,069.00 | - | 1,191,438,552.59 | - | -12,670,868.57 | - | 492,204,268.27 | - | 869,092,074.37 | 963,445,763.42 | 4,438,425,859.0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24,186,042.37 | - | - | - | - | - | -129,907,352.79 | 184,917,632.86 | 79,196,322.4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5,232,772.44 | -36,038,257.68 | -161,271,030.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218,797,287.71 | 218,797,287.71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18,797,287.71 | 218,797,287.7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4,674,580.35 | - | -4,674,580.35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74,580.35 | -4,674,580.3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4,186,042.37 | 2,158,602.83 | 26,344,645.2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4,916,069.00 | - | 1,215,624,594.96 | -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739,184,721.58 | 1,148,363,396.28 | 4,517,622,181.52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141,207,831.8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165,425,352.36 | 2,721,082,652.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4,916,069.00 | 1,141,207,831.8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165,425,352.36 | 2,721,082,652.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720,667.78 | -25,720,667.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36,310.71 | 7,936,310.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3,656,978.49 | -33,656,978.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656,978.49 | -33,656,978.4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141,207,831.8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139,704,684.58 | 2,695,361,985.14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141,207,831.8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168,451,545.79 | 2,724,108,846.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4,916,069.00 | 1,141,207,831.8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168,451,545.79 | 2,724,108,846.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26,193.43 | -3,026,193.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48,386.92 | 1,648,386.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74,580.35 | -4,674,580.3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74,580.35 | -4,674,580.3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141,207,831.8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165,425,352.36 | 2,721,082,652.92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注册资本、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1983年6月7日经国家外经贸部以外经贸资字(1983)11号文批准成立,于1993年9月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制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了A、B股,B股于1993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A股于1994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731,250,082.00元,A股占总股本的74.36%,B股占总股本的25.64%。201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3]1455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3,665,987.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4,916,069.00元,A股占总股本的
79.94%,B股占总股本的20.06%,并于2013年12月30日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沪众会验字(2014)第573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变更并取得了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编码为91310000607210186Q。
本公司总部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8号4-5幢。
2、业务性质和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研发、生产各类浮法玻璃、压延玻璃、汽车玻璃、深加工玻璃以及其他特种玻璃系列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本公司业务性质属于玻璃制造业,主要产品包括:浮法玻璃、加工玻璃、汽车玻璃等。
3、母公司以及本公司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表业经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本公司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评估,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期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五、16“存货”、 五、21“固定资产”及五、26“无形资产”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本公司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项目 | 在本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位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5、9 | 单项计提金额大于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或者单项计提金额大于1,000万(含)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 | 附注七、5、9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各 |
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或者单项转回金额大于1,000万(含)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附注七、22 | 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大于5,000万元(含)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附注十、1 |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10%(含)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36、38、41 | 单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含)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附注十、3 | 单项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大于1,000万元(含)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7.2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7.3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7.4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
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5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7.6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7.6.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6.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6.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6.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8.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10.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1.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11.2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
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第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3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11.4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
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
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11.5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11.6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1.7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
(2) 租赁应收款;
(3)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
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5)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合并范围外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合并范围内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3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组合1 | 按账龄分类的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5)应收款项融资减值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6)其他应收款减值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组合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按账龄分类 |
7)合同资产减值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1.8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11.9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11.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6.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半成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和周转材料等。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6.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16.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6.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附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
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9.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19.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四、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19.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9.3.1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9.3.2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19.3.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时的留存收益。
19.3.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19.3.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
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19.3.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名称 | 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或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30年 | 0%-10% | 3%-3.33% |
21、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各类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并按下列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计提折旧: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30年 | 0%-10% | 3%-5%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5-15年 | 0%-10% | 6%-2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5-10年 | 0%-10% | 9%-2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年 | 0%-10% | 18%-2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权使用费及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名称 | 使用年限 | 使用年限判断依据 | 预计净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0% |
特许权使用费 | 15年 | 对应生产线的使用寿命 | 0% |
软件 | 2-5年 |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0%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0.2.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30.2.2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4)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3)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4.1各业务类型收入确认和计量一般原则
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参照本公司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本公司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公司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4.2各业务类型收入确认和计量具体政策
本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类型主要包括浮法玻璃、建筑加工玻璃以及汽车加工玻璃。浮法玻璃是利用“浮法”技术生产的平板玻璃,本公司浮法玻璃主要用于下游继续加工为建筑工程玻璃和汽车玻璃;建筑加工玻璃是根据幕墙公司或房地产公司等下游客户的要求生产的定制化产品,主要用于房地产等工程类项目;汽车加工玻璃是根据下游汽车制造商的要求生产的定制化产品,应用于汽车制造。
本公司收入确认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将产品按照合同约定运至交货地点,由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由于产品交付给客户后,取得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款项的收取仅取决于时间的流逝,因此本公司在产品交付给客户时确认一项收款权利。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5.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期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5.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5.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36.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6.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6.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6.4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6.5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6.6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
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之外,对于其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前述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38.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8.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 初始确认
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租赁分拆的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
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5)租赁负债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
(1)本公司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
(2)“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
(3)“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
(4)“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
(5)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
本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
(2)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3)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4)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
(5)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8.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① 转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公司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租赁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② 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收入”附注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五、11金融工具”。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金融工具”附注。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
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4) 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等,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等,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 | 2024年度利润表项目 | |
销售费用 | -7,148,310.90 | |
管理费用 | -592,126.02 | |
营业成本 | 7,740,436.92 | |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 ||
销售费用 | -6,809,956.59 | |
管理费用 | -1,419,524.27 | |
营业成本 | 8,229,480.86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 | 13%、9%、6%、0% |
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增值税、消费税额 | 按公司所在地政策缴纳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增值税、消费税额 | 按公司所在地政策缴纳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见下表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25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15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5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25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5 |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5 |
上海耀皮世进粘贴玻璃有限公司 | 25 |
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5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16.5 |
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 | 25 |
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25 |
江苏耀皮家电玻璃有限公司 | 25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法定税率% | 执行税率% | 税收优惠政策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16.5 | 16.5 | 根据香港税法规定按16.5%缴纳利得税,无税收优惠。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12.40 | 339.29 |
银行存款 | 460,711,567.09 | 510,072,357.76 |
其他货币资金 | 264,368,053.39 | 276,713,617.3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725,079,932.88 | 786,786,314.3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096,892.99 | 4,159,919.65 |
其他说明:
期末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76,346,030.29 | 221,357,226.76 |
股权转让监管户资金 | - | 18,553,663.66 |
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 75,950,000.00 | 30,000,000.00 |
其他受限资金 | 12,072,023.10 | 6,802,726.88 |
合计 | 264,368,053.39 | 276,713,617.30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40,961,353.43 | 391,004,164.37 | / |
其中: | |||
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 340,961,353.43 | 391,004,164.37 | / |
合计 | 340,961,353.43 | 391,004,164.3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2,955,750.04 | - |
商业承兑票据 | 3,005,678.25 | 19,395,234.41 |
合计 | 115,961,428.29 | 19,395,234.4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65,039,448.19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 | 65,039,448.19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6,007,200.04 | 100.00 | 45,771.75 | 0.04 | 115,961,428.29 | 19,690,593.31 | 100.00 | 295,358.90 | 1.50 | 19,395,234.41 |
其中: | ||||||||||
组合 1:合并范围外商业承兑汇票 | 3,051,450.00 | 2.63 | 45,771.75 | 1.50 | 3,005,678.25 | 19,690,593.31 | 100.00 | 295,358.90 | 1.50 | 19,395,234.41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商业承兑汇票 | ||||||||||
组合3:银行承兑汇票 | 112,955,750.04 | 97.37 | - | - | 112,955,750.04 | - | - | - | - | - |
合计 | 116,007,200.04 | 100.00 | 45,771.75 | 0.04 | 115,961,428.29 | 19,690,593.31 | 100.00 | 295,358.90 | 1.50 | 19,395,234.4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 1:合并范围外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含1年) | 3,051,450.00 | 45,771.75 | 1.50 |
合计 | 3,051,450.00 | 45,771.75 | 1.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应收票据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5,358.90 | -249,587.15 | 45,771.75 | |||
合计 | 295,358.90 | -249,587.15 | 45,771.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742,618,931.34 | 608,138,848.48 |
1年以内小计 | 742,618,931.34 | 608,138,848.48 |
1至2年 | 18,606,629.18 | 18,108,185.10 |
2至3年 | 12,935,117.03 | 71,600,362.8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9,756,446.23 | 69,993,662.77 |
4至5年 | 66,225,442.12 | 3,754,715.65 |
5年以上 | 27,132,560.94 | 24,676,477.94 |
合计 | 937,275,126.84 | 796,272,252.7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1,306,004.45 | 18.28 | 150,200,730.97 | 87.68 | 21,105,273.48 | 160,994,579.75 | 20.22 | 143,594,588.60 | 89.19 | 17,399,991.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65,969,122.39 | 81.72 | 38,999,989.49 | 5.09 | 726,969,132.90 | 635,277,673.01 | 79.78 | 34,957,619.81 | 5.50 | 600,320,053.20 |
其中: | ||||||||||
按账龄分类的组合 | 765,969,122.39 | 81.72 | 38,999,989.49 | 5.09 | 726,969,132.90 | 635,277,673.01 | 79.78 | 34,957,619.81 | 5.50 | 600,320,053.20 |
合计 | 937,275,126.84 | 100.00 | 189,200,720.46 | 20.19 | 748,074,406.38 | 796,272,252.76 | 100.00 | 178,552,208.41 | 22.42 | 617,720,044.3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恒大相关应收账款及到期未承兑应收票据 | 117,088,640.04 | 105,379,776.03 | 90.00 | 按预计损失率计提 |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100%) | 23,285,970.25 | 23,285,970.25 | 100.00 | 按预计损失率计提 |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80%) | 15,599,031.93 | 12,479,225.55 | 80.00 | 按预计损失率计提 |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60%) | 13,895,780.20 | 8,337,468.12 | 60.00 | 按预计损失率计提 |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50%) | 1,436,582.03 | 718,291.02 | 50.00 | 按预计损失率计提 |
合计 | 171,306,004.45 | 150,200,730.97 | 87.68 | 合计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类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含1年) | 728,499,097.48 | 10,927,486.47 | 1.50 |
1 至3年(含3年) | 9,513,376.17 | 1,460,025.08 | 15.35 |
3 年以上 | 27,956,648.74 | 26,612,477.94 | 95.19 |
合计 | 765,969,122.39 | 38,999,989.49 | 5.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考虑了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公司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957,619.81 | 3,904,191.03 | - | - | 138,178.65 | 38,999,989.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3,594,588.60 | 11,335,065.69 | 4,728,923.32 | - | - | 150,200,730.97 |
合计 | 178,552,208.41 | 15,239,256.72 | 4,728,923.32 | - | 138,178.65 | 189,200,720.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171,023,409.88 | - | 171,023,409.88 | 18.25 | 71,144,514.94 |
合计 | 171,023,409.88 | - | 171,023,409.88 | 18.25 | 71,144,514.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37,625,013.56 | 468,877,980.33 |
合计 | 337,625,013.56 | 468,877,980.3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38,590,334.42 | - |
合计 | 838,590,334.42 | -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7,625,013.56 | 100.00 | - | - | 337,625,013.56 | 468,877,980.33 | 100.00 | - | - | 468,877,980.33 |
合计 | 337,625,013.56 | 100.00 | - | - | 337,625,013.56 | 468,877,980.33 | 100.00 | - | - | 468,877,980.3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4,722,912.25 | 97.58 | 36,044,903.27 | 96.70 |
1至2年 | 482,843.79 | 1.05 | 606,045.68 | 1.63 |
2至3年 | 172,406.72 | 0.38 | 342,268.48 | 0.92 |
3年以上 | 453,898.82 | 0.99 | 283,676.98 | 0.75 |
合计 | 45,832,061.58 | 100.00 | 37,276,894.4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期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16,206,259.22 | 35.36 |
合计 | 16,206,259.22 | 35.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0,538,575.70 | 10,534,145.22 |
合计 | 10,538,575.70 | 10,534,145.22 |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月 | 8,802,063.75 | 8,218,909.18 |
7-12月 | 437,113.78 | 989,382.17 |
1年以内小计 | 9,239,177.53 | 9,208,291.35 |
1至2年 | 539,387.75 | 301,926.26 |
2至3年 | 32,200.00 | 1,428,600.87 |
3年以上 |
3至4年 | 1,383,837.26 | 144,248.59 |
4至5年 | 43,500.20 | 60,282.00 |
5年以上 | 10,583,635.51 | 16,518,031.01 |
合计 | 21,821,738.25 | 27,661,380.0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681,671.28 | 4,025,302.61 |
企业间往来 | 18,228,462.16 | 22,179,144.61 |
备用金 | 911,604.81 | 1,456,932.86 |
合计 | 21,821,738.25 | 27,661,380.0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817,495.95 | - | 15,309,738.91 | 17,127,234.86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3,589.19 | - | - | 103,589.19 |
本期转回 | - | - | 5,947,661.50 | 5,947,661.50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921,085.14 | - | 9,362,077.41 | 11,283,162.5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7,127,234.86 | 103,589.19 | 5,947,661.50 | 11,283,162.55 | ||
合计 | 17,127,234.86 | 103,589.19 | 5,947,661.50 | 11,283,162.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503,286.20 | 38.97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8,503,286.20 |
第二名 | 2,439,721.16 | 11.1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48,794.42 |
第三名 | 1,239,309.12 | 5.6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24,786.18 |
第四名 | 675,241.86 | 3.09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675,241.86 |
第五名 | 588,375.50 | 2.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11,767.51 |
合计 | 13,445,933.84 | 61.62 | / | / | 9,263,876.1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35,414,344.72 | 59,501,020.30 | 375,913,324.42 | 430,837,972.76 | 37,488,142.09 | 393,349,830.67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291,840,426.08 | 65,305,096.12 | 226,535,329.96 | 282,662,223.31 | 33,193,540.04 | 249,468,683.27 |
库存商品 | 751,681,446.52 | 101,864,868.73 | 649,816,577.79 | 788,700,132.55 | 88,883,158.07 | 699,816,974.48 |
低值易耗品 | 3,664,667.78 | 1,336,977.24 | 2,327,690.54 | 5,085,736.28 | 1,336,977.24 | 3,748,759.04 |
合同履约成本 | 1,339,253.45 | 906,649.21 | 432,604.24 | 1,780,107.30 | 1,461,038.89 | 319,068.41 |
合计 | 1,483,940,138.55 | 228,914,611.60 | 1,255,025,526.95 | 1,509,066,172.20 | 162,362,856.33 | 1,346,703,315.87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7,488,142.09 | 27,661,786.64 | 5,648,908.43 | 59,501,020.30 |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33,193,540.04 | 37,927,606.08 | 5,816,050.00 | 65,305,096.12 | ||
库存商品 | 88,883,158.07 | 63,448,336.86 | 50,466,626.20 | 101,864,868.73 | ||
低值易耗品 | 1,336,977.24 | - | - | 1,336,977.24 | ||
合同履约成本 | 1,461,038.89 | - | 554,389.68 | 906,649.21 | ||
合计 | 162,362,856.33 | 129,037,729.58 | 62,485,974.31 | 228,914,611.60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本年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为可变现净值增加或因商品实现销售相应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2)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根据对应合同当期销量占合同约定总销量比例予以确认。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及待抵扣税金 | 20,417,813.07 | 17,027,729.61 |
其他 | 1,877,425.21 | 1,988,606.83 |
合计 | 22,295,238.28 | 19,016,336.44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1,032,040.65 | 1,032,040.65 | 1,032,040.65 | |||||||
小计 | 1,032,040.65 | 1,032,040.65 | 1,032,040.65 | |||||||
合计 | 1,032,040.65 | 1,032,040.65 | 1,032,040.65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对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原始投资成本为821,000.00元,持股比例35%,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连续多年净资产为负数,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将其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基金投资 | 25,445,455.23 | 27,404,998.23 |
合计 | 25,445,455.23 | 27,404,998.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基金投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主投方向为:咨询设计、智慧城市、绿色建筑、新材料为主的房地产及基础设施产业链,兼顾节能环保、先进制造、国企改革领域的投资机会。期末根据基金净值按公允价值计量。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4,127,486.50 | 84,127,486.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4,127,486.50 | 84,127,486.5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616,628.63 | 23,616,628.6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72,837.62 | 2,572,837.62 | ||
(1)计提或摊销 | 2,572,837.62 | 2,572,837.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6,189,466.25 | 26,189,466.2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7,938,020.25 | 57,938,020.2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510,857.87 | 60,510,857.87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068,726,521.38 | 3,336,957,623.01 |
固定资产清理 | 1,159,727.57 | 440,133.81 |
合计 | 3,069,886,248.95 | 3,337,397,756.82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72,637,312.95 | 5,511,922,573.42 | 83,711,553.79 | 192,053,166.66 | 8,560,324,606.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56,176.88 | 103,648,721.37 | 585,429.77 | 5,207,209.04 | 120,297,537.06 |
(1)购置 | 199,733.94 | 12,873,852.28 | 474,331.80 | 5,172,343.22 | 18,720,261.24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656,442.94 | 90,774,869.09 | 111,097.97 | 34,865.82 | 101,577,275.82 |
3.本期减少金额 | 715,116.56 | 113,439,988.98 | 7,891,040.90 | 5,206,006.84 | 127,252,153.28 |
(1)处置或报废 | 715,116.56 | 71,880,868.88 | 7,891,040.90 | 5,206,006.84 | 85,693,033.18 |
(2)转在建工程 | - | 41,559,120.10 | - | - | 41,559,120.10 |
(3)其他减少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2,782,778,373.27 | 5,502,131,305.81 | 76,405,942.66 | 192,054,368.86 | 8,553,369,990.6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75,807,852.84 | 3,420,032,567.16 | 64,174,256.42 | 135,150,213.13 | 4,995,164,889.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987,630.03 | 251,267,946.16 | 4,456,830.46 | 13,297,251.40 | 368,009,658.05 |
(1)计提 | 98,987,630.03 | 251,267,946.16 | 4,456,830.46 | 13,297,251.40 | 368,009,658.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5,702.04 | 74,441,170.91 | 7,025,669.81 | 4,644,368.78 | 86,416,911.54 |
(1)处置或报废 | 305,702.04 | 39,659,677.07 | 7,025,669.81 | 4,644,368.78 | 51,635,417.70 |
(2)转在建工程 | - | 34,781,493.84 | - | - | 34,781,493.84 |
4.期末余额 | 1,474,489,780.83 | 3,596,859,342.41 | 61,605,417.07 | 143,803,095.75 | 5,276,757,636.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146,292.57 | 223,945,240.57 | 43,823.61 | 1,066,737.51 | 228,202,094.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246,250.39 | - | - | 1,246,250.39 |
(1)计提 | - | 1,246,250.39 | - | - | 1,246,250.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21,405,153.54 | 34,480.00 | 122,877.95 | 21,562,511.49 |
(1)处置或报废 | - | 21,405,153.54 | 34,480.00 | 122,877.95 | 21,562,511.49 |
4.期末余额 | 3,146,292.57 | 203,786,337.42 | 9,343.61 | 943,859.56 | 207,885,833.16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05,142,299.87 | 1,701,485,625.98 | 14,791,181.98 | 47,307,413.55 | 3,068,726,521.3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93,683,167.54 | 1,867,944,765.69 | 19,493,473.76 | 55,836,216.02 | 3,336,957,623.0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21,725,115.64 |
机器设备 | 1,484,207.86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运输工具 | 20,406.80 | - |
机器设备 | 1,137,230.83 | 436,425.59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2,089.94 | 3,708.22 |
合计 | 1,159,727.57 | 440,133.81 |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75,001,700.58 | 316,217,183.94 |
工程物资 | 2,380,127.01 | - |
合计 | 577,381,827.59 | 316,217,183.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常熟防火玻璃技改项目 | 205,948,793.19 | 156,449,807.01 | 49,498,986.18 | 205,779,034.28 | 156,449,807.01 | 49,329,227.27 |
天津二线TSYP2冷修项目 | 376,537,580.09 | 71,449,902.06 | 305,087,678.03 | 276,005,922.07 | 71,449,902.06 | 204,556,020.01 |
大连生产线冷修项目 | 2,203,417.13 | - | 2,203,417.13 | - | - | - |
常熟汽玻镀膜生产线和前挡压制连线 | 119,001,437.53 | - | 119,001,437.53 | - | - | - |
仪征钢化/夹层中小天窗、包括侧窗生产线 | 30,269,161.05 | - | 30,269,161.05 | - | - | - |
零星项目 | 69,154,695.87 | 213,675.21 | 68,941,020.66 | 62,545,611.87 | 213,675.21 | 62,331,936.66 |
合计 | 803,115,084.86 | 228,113,384.28 | 575,001,700.58 | 544,330,568.22 | 228,113,384.28 | 316,217,183.9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常熟防火玻璃技改项目 | 0.82亿 | 205,779,034.28 | 169,758.91 | - | - | 205,948,793.19 | 30.19 | 55.00 | - | - | - | 自有资金 |
天津二线TSYP2冷修项目 | 2.14亿 | 276,005,922.07 | 100,531,658.02 | - | - | 376,537,580.09 | 55.90 | 60.00 | - | - | - | 自有资金 |
大连生产线冷修项目 | 2.77亿 | - | 2,203,417.13 | - | - | 2,203,417.13 | 13.41 | 5.00 | - | - | - | 自有资金 |
常熟汽玻镀膜生产线和前挡压制连线 | 3.45亿 | - | 119,001,437.53 | - | - | 119,001,437.53 | 37.89 | 30.00 | 79,514.27 | 79,514.27 | 2.95 | 银行借款 |
仪征钢化/夹层中小天窗、包括侧窗生产线 | 1.05亿 | - | 30,269,161.05 | - | - | 30,269,161.05 | 53.37 | 70.00 | - | - | - | 自有资金 |
合计 | 10.23亿 | 481,784,956.35 | 252,175,432.64 | - | - | 733,960,388.99 | / | / | 79,514.27 | 79,514.27 | / | 自有资金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常熟防火玻璃技改项目 | 156,449,807.01 | 156,449,807.01 | 固定资产转入 | ||
天津二线TSYP2冷修项目 | 71,449,902.06 | 71,449,902.06 | 固定资产转入 | ||
零星项目 | 213,675.21 | 213,675.21 | 项目已停止 | ||
合计 | 228,113,384.28 | 228,113,384.28 | / |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7,376.32 | 2,907,136.15 | 43,904,267.89 | 47,018,780.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新增租赁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07,136.15 | 2,907,136.15 | ||
(1)减少租赁 | 2,907,136.15 | 2,907,136.15 | ||
4.期末余额 | 207,376.32 | - | 43,904,267.89 | 44,111,644.2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9,125.52 | 1,453,568.04 | 23,095,480.24 | 24,618,173.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125.52 | 1,453,568.11 | 1,097,606.64 | 2,620,300.27 |
(1)计提 | 69,125.52 | 1,453,568.11 | 1,097,606.64 | 2,620,300.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2,907,136.15 | - | 2,907,136.15 |
(1)减少租赁 | - | 2,907,136.15 | - | 2,907,136.15 |
4.期末余额 | 138,251.04 | - | 24,193,086.88 | 24,331,337.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9,125.28 | - | 19,711,181.01 | 19,780,306.2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8,250.80 | 1,453,568.11 | 20,808,787.65 | 22,400,606.56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特许权使用费 | 浮法技术费 | 软件 | 专有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42,648,904.71 | 137,630,400.00 | 71,303,678.53 | 47,240,953.53 | 8,177,349.46 | 807,001,286.23 |
2.本增加金额 | - | - | - | 3,094,675.36 | - | 3,094,675.36 |
(1)购置 | - | - | - | 2,587,993.75 | - | 2,587,993.75 |
(2)内部研发 | - | - | - | 506,681.61 | - | 506,681.6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374,065.65 | - | 1,374,065.65 |
(1)处置 | - | - | - | 1,374,065.65 | - | 1,374,065.65 |
(2)其他减少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542,648,904.71 | 137,630,400.00 | 71,303,678.53 | 48,961,563.24 | 8,177,349.46 | 808,721,895.9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2,163,209.93 | 121,526,950.11 | 47,931,917.55 | 36,294,642.74 | 8,177,349.46 | 396,094,069.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87,589.63 | 2,927,899.98 | - | 3,154,103.70 | - | 17,769,593.31 |
(1)计提 | 11,687,589.63 | 2,927,899.98 | - | 3,154,103.70 | - | 17,769,593.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374,065.65 | - | 1,374,065.65 |
(1)处置 | - | - | - | 1,374,065.65 | - | 1,374,065.65 |
4.期末余额 | 193,850,799.56 | 124,454,850.09 | 47,931,917.55 | 38,074,680.79 | 8,177,349.46 | 412,489,597.4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23,371,760.98 | - | - | 23,371,760.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23,371,760.98 | - | - | 23,371,760.98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8,798,105.15 | 13,175,549.91 | - | 10,886,882.45 | - | 372,860,537.5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0,485,694.78 | 16,103,449.89 | - | 10,946,310.79 | - | 387,535,455.4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420,911.43 | 2,420,911.43 |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5,222,625.08 | 5,222,625.08 |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31,588,756.15 | 31,588,756.15 | ||
合计 | 39,232,292.66 | 39,232,292.66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420,911.43 | 2,420,911.43 |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5,222,625.08 | 5,222,625.08 |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3,414,707.61 | 3,400,379.58 | 6,815,087.19 | |
合计 | 11,058,244.12 | 3,400,379.58 | 14,458,623.70 |
商誉减值测试说明: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商誉系因非应税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非核心商誉,对于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而减少所得税费用,该部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实质上即为减少的未来所得税费用金额。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其可减少未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亦随之减少,从而导致其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因此应逐步就各期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本期对于因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转回就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3,400,379.58元。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具 | 36,858,870.93 | 28,098,791.12 | 16,906,176.38 | 48,051,485.67 | |
其他 | 588,987.73 | - | 172,545.24 | 416,442.49 | |
合计 | 37,447,858.66 | 28,098,791.12 | 17,078,721.62 | 48,467,928.16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7,697,869.59 | 11,380,561.99 | 48,873,693.57 | 10,066,470.34 |
租赁负债 | 19,711,181.01 | 4,927,795.25 | 21,261,557.99 | 5,270,112.46 |
递延收益 | 13,584,905.70 | 2,037,735.86 | - | - |
固定资产折旧 | 4,334,209.15 | 650,131.37 | 8,745,069.62 | 1,311,760.44 |
可抵扣亏损 | - | - | 1,758,552.41 | 263,782.86 |
合计 | 95,328,165.45 | 18,996,224.47 | 80,638,873.59 | 16,912,126.1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29,110,272.11 | 30,767,369.30 | 144,580,664.36 | 34,547,366.94 |
固定资产折旧 | 18,273,645.53 | 2,741,046.83 | 22,478,509.09 | 3,371,776.36 |
使用权资产 | 19,711,181.01 | 4,927,795.25 | 20,808,787.65 | 5,202,196.91 |
境外分红税率差异 | 181,224,429.60 | 9,061,221.48 | 157,063,522.46 | 7,853,176.12 |
合计 | 348,319,528.25 | 47,497,432.86 | 344,931,483.56 | 50,974,516.3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075,533.93 | 11,920,690.54 | 7,565,646.19 | 9,346,479.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075,533.93 | 40,421,898.93 | 7,565,646.19 | 43,408,870.1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40,875,138.30 | 1,118,144,361.19 |
可抵扣亏损 | 1,333,795,907.75 | 1,324,530,605.14 |
合计 | 2,474,671,046.05 | 2,442,674,966.3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 | 84,017,132.54 | |
2025 | 127,591,573.23 | 177,947,226.60 | |
2026 | 110,946,592.38 | 122,995,954.66 | |
2027 | 165,389,979.15 | 202,790,447.61 | |
2028 | 193,851,273.12 | 205,332,811.83 | |
2029及以上 | 736,016,489.87 | 531,447,031.90 | |
合计 | 1,333,795,907.75 | 1,324,530,605.1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127,705,574.13 | 127,705,574.13 | 47,566,939.94 | 47,566,939.94 | ||
锡液 | 40,548,692.93 | 40,548,692.93 | 41,812,598.20 | 41,812,598.20 | ||
合计 | 168,254,267.06 | 168,254,267.06 | 89,379,538.14 | 89,379,538.14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64,368,053.39 | 264,368,053.39 | 质押 | 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受限资金 | 276,713,617.30 | 276,713,617.30 | 质押 | 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受限资金 |
固定资产 | 826,670,835.59 | 490,658,461.43 | 抵押 | 借款抵押 | 352,659,893.62 | 287,776,826.95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53,253,980.46 | 91,079,833.86 | 抵押 | 借款抵押 | 44,882,834.00 | 30,370,718.32 | 抵押 | 借款抵押 |
合计 | 1,244,292,869.44 | 846,106,348.68 | / | / | 674,256,344.92 | 594,861,162.57 | / | / |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受限原因系:
(1)子公司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以土地以及部分厂房、设备资产合计296,382,106.31元作为受限资产,用于抵押借款。
(2)子公司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土地以及部分厂房合计75,838,293.27元作为受限资产,用于抵押借款。
(3)子公司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以部分房屋建筑物及部分土地合计150,737,419.48元作为受限资产,用于抵押借款。
(4)子公司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以土地以及厂房合计58,780,476.23元作为受限资产,用于开具银票。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78,648,332.14 | - |
信用借款 | 205,163,854.16 | 260,234,819.42 |
合计 | 283,812,186.30 | 260,234,819.4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抵押借款7,864.83万元为子公司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以部分房屋建筑物及部分土地为抵押向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借款余额。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6,146,494.77 | 49,742,658.95 |
银行承兑汇票 | 778,112,956.83 | 775,592,921.87 |
合计 | 824,259,451.60 | 825,335,580.8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及设备款 | 948,363,711.33 | 970,471,497.27 |
合计 | 948,363,711.33 | 970,471,497.2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为70,402,050.89元,主要为应付的设备和材料采购款,因为合同尚未执行完毕,所以尚未结清。本期无重要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赁款 | 148,623.85 | - |
合计 | 148,623.85 | -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35,472,238.10 | 132,063,418.19 |
合计 | 135,472,238.10 | 132,063,418.1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5,271,195.04 | 797,251,675.53 | 786,087,836.50 | 106,435,034.0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768,434.24 | 68,795,811.92 | 68,800,753.30 | 1,763,492.86 |
三、辞退福利 | - | 587,351.54 | 587,351.54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7,039,629.28 | 866,634,838.99 | 855,475,941.34 | 108,198,526.9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9,031,855.73 | 675,117,678.96 | 663,576,356.16 | 100,573,178.53 |
二、职工福利费 | 2,763,748.09 | 34,895,396.93 | 35,352,583.40 | 2,306,561.62 |
三、社会保险费 | 1,100,545.85 | 39,627,221.95 | 39,419,777.62 | 1,307,990.1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95,367.17 | 34,617,814.98 | 34,463,621.34 | 1,149,560.81 |
工伤保险费 | 105,178.68 | 3,751,179.66 | 3,736,570.68 | 119,787.66 |
生育保险费 | - | 1,258,227.31 | 1,219,585.60 | 38,641.71 |
四、住房公积金 | 846,179.08 | 37,362,927.41 | 37,361,041.12 | 848,065.37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28,866.29 | 10,248,450.28 | 10,378,078.20 | 1,399,238.3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5,271,195.04 | 797,251,675.53 | 786,087,836.50 | 106,435,034.0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03,010.94 | 66,468,833.16 | 66,467,144.84 | 1,704,699.26 |
2、失业保险费 | 65,423.30 | 2,326,978.76 | 2,333,608.46 | 58,793.6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 - |
合计 | 1,768,434.24 | 68,795,811.92 | 68,800,753.30 | 1,763,492.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258,359.46 | 11,018,399.15 |
土地使用税 | 1,176,662.17 | 1,014,303.60 |
企业所得税 | 2,366,001.67 | 5,260,111.84 |
个人所得税 | 1,101,451.29 | 938,478.3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51,323.70 | 2,158,738.97 |
房产税 | 3,114,568.55 | 3,050,062.69 |
教育费附加 | 376,446.91 | 611,913.17 |
印花税 | 1,011,603.16 | - |
环境保护税 | 499,545.64 | 496,882.81 |
合计 | 18,655,962.55 | 24,548,890.55 |
41、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87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262,281,791.74 | 270,847,032.57 |
合计 | 264,156,791.74 | 270,847,032.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 1,875,000.00 | |
合计 | 1,875,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3).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129,806,916.49 | 131,831,124.34 |
企业间往来 | 106,165,628.63 | 100,526,883.83 |
股权转让款 | - | 8,644,358.20 |
押金保证金 | 16,387,653.82 | 18,654,213.21 |
代扣个人社保公积金等 | 2,712,450.72 | 2,737,021.77 |
其他 | 7,209,142.08 | 8,453,431.22 |
合计 | 262,281,791.74 | 270,847,032.5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产业化扶持资金 | 82,300,000.00 | 产业化扶持项目尚在建设中 |
合计 | 82,3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收到由上海市国资委通过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的产业化扶持资金金额共计82,300,000.00元,其中账龄超过1年的产业化扶持资金金额为82,300,000.00元。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5,078,158.24 | 229,809,904.02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38,277.15 | 2,567,016.49 |
合计 | 56,216,435.39 | 232,376,920.51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2,790,925.30 | 12,391,985.57 |
反向保理 | - | 2,924.85 |
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 | 65,039,448.19 | - |
合计 | 77,830,373.49 | 12,394,910.4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28,265,666.42 | 137,839,942.97 |
信用借款 | 146,781,310.00 | 150,000,000.00 |
合计 | 275,046,976.42 | 287,839,942.9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抵押借款中,7,003.95万元为子公司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以土地及部分厂房、设备为抵押向工商银行江门支行借款余额(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8,512.65万元为子公司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土地及部分厂房为抵押向建设银行常熟分行借款余额(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抵押借款年利率区间2.68%-2.95%,本金将陆续于2026年5月21日、2034年9月24日前偿还;信用借款年利率区间2.54%-2.70%,本金将陆续于2026年6月14日、2029年12月21日前偿还。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46,023,606.91 | 50,170,888.23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6,085,340.12 | -17,665,604.9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38,277.15 | -2,567,016.49 |
合计 | 28,799,989.64 | 29,938,266.79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09,780,455.55 | 17,605,400.00 | 35,458,052.33 | 291,927,803.22 | 政府补助 |
合计 | 309,780,455.55 | 17,605,400.00 | 35,458,052.33 | 291,927,803.2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34,916,069.00 | - | - | - | - | - | 934,916,069.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13,872,270.48 | - | - | 1,213,872,270.48 |
其他资本公积 | 1,752,324.48 | - | - | 1,752,324.48 |
合计 | 1,215,624,594.96 | - | - | 1,215,624,594.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670,868.57 | -12,670,868.5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670,868.57 | -12,670,868.5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670,868.57 | -12,670,868.5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7,389,901.42 | - | - | 307,389,901.42 |
任意盈余公积 | 184,814,366.85 | - | - | 184,814,366.85 |
合计 | 492,204,268.27 | - | - | 492,204,268.2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39,184,721.58 | 869,092,074.3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39,184,721.58 | 869,092,074.3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6,169,554.06 | -125,232,772.4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3,656,978.49 | 4,674,580.35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21,697,297.15 | 739,184,721.5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516,988,004.61 | 4,619,363,105.47 | 5,474,870,108.10 | 4,875,013,087.58 |
其他业务 | 118,865,307.05 | 33,973,321.83 | 112,872,175.82 | 36,038,072.20 |
合计 | 5,635,853,311.66 | 4,653,336,427.30 | 5,587,742,283.92 | 4,911,051,159.78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563,585.33 | 558,774.23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1,886.53 | 11,287.22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11 | / | 2.02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1,886.53 | 材料及废品 销售收入、租赁收入 | 11,287.22 | 材料及废品 销售收入、租赁收入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1,886.53 | 11,287.22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551,698.80 | 547,487.01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693,780.01 | 9,475,869.66 |
教育费附加 | 8,103,553.17 | 8,168,934.06 |
房产税 | 22,988,630.31 | 21,718,700.02 |
土地使用税 | 7,353,847.26 | 7,018,379.19 |
车船使用税 | 40,622.60 | 31,496.88 |
印花税 | 4,173,901.16 | 4,547,013.81 |
环境保护税 | 1,949,462.60 | 1,978,831.55 |
其他 | - | 722.17 |
合计 | 56,303,797.11 | 52,939,947.34 |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95,227,873.05 | 91,362,470.55 |
业务招待费 | 11,649,696.17 | 10,303,842.39 |
服务费及佣金 | 6,717,040.09 | 5,344,732.68 |
差旅费 | 6,519,368.40 | 6,484,205.84 |
租赁费 | 3,801,476.59 | 3,453,470.98 |
装卸费 | 3,020,065.25 | 3,509,482.33 |
运保费 | 2,706,576.67 | 2,331,424.73 |
市场推广费 | 2,417,775.47 | 2,456,179.49 |
办公费 | 1,789,920.45 | 2,056,224.61 |
折旧与摊销 | 1,596,374.03 | 1,741,911.17 |
仓储费 | 975,083.77 | 651,261.59 |
其他 | 4,722,859.84 | 4,170,286.74 |
合计 | 141,144,109.78 | 133,865,493.10 |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178,592,301.58 | 179,380,995.78 |
折旧与摊销 | 31,728,719.41 | 31,494,641.23 |
停产损失 | 23,256,748.11 | 7,738,621.20 |
安全环卫费 | 14,764,294.27 | 12,437,274.44 |
咨询中介费 | 13,700,378.54 | 16,452,546.59 |
办公费 | 6,087,809.07 | 7,879,573.53 |
物业及租赁费 | 5,442,909.66 | 7,656,519.42 |
水电及物料消耗费 | 4,866,293.17 | 5,132,869.03 |
业务招待费 | 2,894,188.93 | 3,128,625.82 |
差旅费 | 3,796,146.92 | 3,709,302.72 |
保险费 | 3,531,222.73 | 4,707,257.18 |
修理费 | 3,222,224.25 | 2,126,743.74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2,495,153.20 | 3,129,612.45 |
车辆费用 | 1,633,951.94 | 1,686,437.20 |
通讯费 | 1,350,975.28 | 1,669,989.16 |
劳动保护费 | 1,282,686.64 | 1,308,749.31 |
人事管理费 | 1,134,335.52 | 1,345,072.29 |
董事会费 | 40,591.76 | 62,436.54 |
其他 | 5,319,246.46 | 7,513,971.24 |
合计 | 305,140,177.44 | 298,561,238.87 |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88,557,533.17 | 88,874,275.23 |
材料投入 | 61,757,010.06 | 67,230,201.15 |
调试费用 | 22,304,160.01 | 27,783,479.41 |
折旧及摊销 | 24,582,276.26 | 25,516,710.70 |
能源及动力 | 32,917,842.49 | 43,174,159.75 |
其他 | 8,948,544.28 | 10,450,559.99 |
合计 | 239,067,366.27 | 263,029,386.23 |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5,507,186.43 | 36,914,407.67 |
利息收入 | 5,551,488.81 | 7,640,568.98 |
汇兑损益 | 677,294.84 | -6,914,754.78 |
手续费 | 3,434,410.38 | 2,515,438.94 |
合计 | 24,067,402.84 | 24,874,522.85 |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拆迁补偿递延收益摊销转入 | 15,956,731.68 | 15,956,731.72 |
其他递延收益摊销转入 | 19,501,320.65 | 20,107,461.09 |
财政扶持资金 | 5,313,776.64 | 8,115,570.13 |
稳岗补助 | 1,517,860.99 | 802,203.91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262,698.73 | 515,918.27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34,395,108.08 | 14,751,777.03 |
合计 | 76,947,496.77 | 60,249,662.15 |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108,009.48 | 6,242,643.84 |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3,089,384.64 | - |
债务重组收益 | -653,846.70 | - |
远期外汇业务投资收益 | 1,053,320.00 | -4,271,450.00 |
合计 | 5,418,098.14 | 1,971,193.84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61,353.43 | 1,004,164.3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3,515.00 | 2,928,253.96 |
合计 | 1,034,868.43 | 3,932,418.33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49,587.15 | 17,260.4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510,333.40 | -44,046,886.7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844,072.31 | 2,366,458.80 |
合计 | -4,416,673.94 | -41,663,167.50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29,037,729.58 | -66,902,695.4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246,250.39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3,400,379.58 | -3,414,707.61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33,684,359.55 | -70,317,403.06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 | -4,971,062.98 | -2,354,401.87 |
合计 | -4,971,062.98 | -2,354,401.87 |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索赔收入 | 220,762.05 | - | 220,762.05 |
违约金、罚款收入 | 1,794,572.27 | 328,434.87 | 1,794,572.27 |
其他 | 71,735.88 | 321,921.27 | 71,735.88 |
合计 | 2,087,070.20 | 650,356.14 | 2,087,070.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000.00 | 20,000.00 | 2,000.0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412,635.93 | 510,039.13 | 412,635.93 |
其他 | 759,158.33 | 442,428.77 | 759,158.33 |
合计 | 1,173,794.26 | 972,467.90 | 1,173,794.26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629,019.99 | 10,245,948.8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561,181.84 | 5,941,807.13 |
合计 | 15,067,838.15 | 16,187,756.0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58,035,673.7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9,508,918.4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6,887,907.2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72,448.1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32.2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481,479.8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829,532.5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6,061,603.18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25,538,839.39 |
所得税费用 | 15,067,838.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5,551,488.81 | 7,876,922.43 |
企业间往来 | 3,347,486.85 | 8,237,645.77 |
专项补贴、补助款 | 24,862,472.21 | 12,109,885.87 |
受限货币资金的减少 | 74,068,187.40 | - |
收到退回多缴纳的税款 | - | 4,331,027.32 |
其他 | 2,087,070.20 | 3,003,640.15 |
合计 | 109,916,705.47 | 35,559,121.5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支出付现 | 44,343,079.16 | 57,702,255.55 |
管理及研发费用支出付现 | 177,110,818.31 | 168,564,501.33 |
手续费支出 | 3,356,072.46 | 2,515,438.94 |
营业外支出 | 431,965.31 | 641,803.33 |
其他 | 741,828.95 | 702,119.56 |
受限货币资金增加 | 31,164,293.78 | 62,038,629.93 |
合计 | 257,148,057.97 | 292,164,748.64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权转让监管户资金退回 | 10,024,820.66 | - |
远期外汇交易收益 | - | 177,450.00 |
合计 | 10,024,820.66 | 177,45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外汇交易损失 | - | 4,448,9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3,161,993.37 | - |
合计 | 3,161,993.37 | 4,448,900.0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产业化扶持资金 | - | 25,000,000.00 |
合计 | - | 25,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 | 4,147,281.32 | 2,649,827.33 |
支付融资手续费 | 78,337.92 | - |
合计 | 4,225,619.24 | 2,649,827.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2,967,835.58 | -161,271,030.1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3,684,359.55 | 70,317,403.06 |
信用减值损失 | 4,416,673.94 | 41,663,167.5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70,582,495.67 | 400,901,336.1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620,300.27 | 2,254,431.32 |
无形资产摊销 | 17,769,593.31 | 17,982,332.0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078,721.62 | 14,592,870.9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71,062.98 | 2,362,537.6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34,868.43 | -3,932,418.3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561,264.43 | 35,650,212.6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507,482.78 | -1,971,193.8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74,210.63 | 8,452,423.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86,971.21 | 29,263,071.1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359,940.66 | -16,403,260.3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4,462,170.38 | 2,516,528.4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5,237,054.36 | 107,329,870.60 |
其他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963,717.62 | 549,708,282.0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60,711,879.49 | 510,072,697.0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10,072,697.05 | 637,885,159.6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360,817.56 | -127,812,462.6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60,711,879.49 | 510,072,697.05 |
其中:库存现金 | 312.40 | 339.2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60,711,567.09 | 510,072,357.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0,711,879.49 | 510,072,697.0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335,124.94 | 7.1884 | 23,974,212.12 |
欧元 | 5,102,467.00 | 7.5257 | 38,399,635.90 |
港币 | 1,623,741.34 | 0.9260 | 1,503,584.48 |
英镑 | 0.55 | 9.0765 | 4.99 |
澳元 | 21,094.81 | 4.5070 | 95,074.31 |
日元 | 215,163,457.00 | 0.0462 | 9,940,551.71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5,207,314.86 | 7.1884 | 37,432,262.14 |
欧元 | 10,024,606.99 | 7.5257 | 75,442,184.82 |
港币 | 5,365.48 | 0.9260 | 4,968.43 |
澳元 | 106,702.05 | 4.5070 | 480,906.14 |
日元 | 75,750,233.50 | 0.0462 | 3,499,660.79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252,984.81 | 7.1884 | 9,006,956.01 |
欧元 | 441,363.15 | 7.5257 | 3,321,566.66 |
英镑 | 3,949.82 | 9.0765 | 35,850.54 |
澳元 | 1,836.04 | 4.5070 | 8,275.03 |
日元 | 11,284,935.00 | 0.0462 | 521,364.00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33,608.50 | 7.1884 | 241,591.34 |
港币 | 7,400.00 | 0.9260 | 6,852.40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2,425,692.7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5,112,608.80 | - |
合计 | 5,112,608.80 | -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88,557,533.17 | 88,874,275.23 |
材料投入 | 61,757,010.06 | 67,230,201.15 |
调试费用 | 22,304,160.01 | 27,783,479.41 |
折旧及摊销 | 24,582,276.26 | 25,516,710.70 |
能源及动力 | 32,917,842.49 | 43,174,159.75 |
其他 | 8,948,544.28 | 10,450,559.99 |
合计 | 239,067,366.27 | 263,029,386.2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39,067,366.27 | 263,029,386.2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软件 | 773,202.12 | - | 506,681.61 | 266,520.51 |
合计 | 773,202.12 | - | 506,681.61 | 266,520.51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益,江苏耀皮以202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按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吸收合并华东耀皮。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工商及税务等手续尚在办理中。两家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吸收合并事项对合并报表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4.25亿元 | 天津 | 制造业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38,972万元 | 常熟 | 制造业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8,592万美元 | 常熟 | 制造业 | 81.399 | 6.114 | 投资设立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2.5亿元 | 常熟 | 制造业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江门 | 1.6亿元 | 江门 | 制造业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香港 | 90万美元 | 香港 | 贸易及投资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重庆 | 2.75亿元 | 重庆 | 制造业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2亿元 | 上海 | 制造业 | 71.25 | 25.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2,430万美元 | 上海 | 制造业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深圳 | 5,534万元 | 深圳 | 制造业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73,616.62 万元 | 天津 | 制造业 | 54.51 | 22.745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17,462.1458 万美元 | 上海 | 制造业 | 35.89 | -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仪征 | 4亿元 | 仪征 | 制造业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武汉 | 1.2亿元 | 武汉 | 制造业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耀皮世进粘贴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150万美元 | 上海 | 制造业 | - | 5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 | 1亿元 | 上海 | 投资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2亿元 | 常熟 | 制造业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1.61亿元 | 天津 | 制造业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桂林 | 10,000万元 | 桂林 | 制造业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23,167.49485 万元 | 天津 | 制造业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大连 | 89,145万元 | 大连 | 制造业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江苏耀皮家电玻璃有限公司 | 仪征 | 1,000万元 | 仪征 | 制造业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对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简称“康桥汽玻”)持股比例35.89%,根据康桥汽玻各股东方达成的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约定,增资后康桥汽玻的控制权仍由本公司行使,故本公司将康桥汽玻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3.75% | 1,494,788.24 | 1,875,000.00 | 38,627,730.77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2.745% | 7,568,722.17 | - | 161,533,437.24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64.11% | 17,789,684.17 | - | 951,730,245.7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134,771.83 | 82,005.41 | 216,777.24 | 80,469.68 | 6,296.49 | 86,766.17 | 132,508.14 | 87,684.92 | 220,193.06 | 75,503.2 | 14,148.29 | 89,651.49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53,675.01 | 81,930.00 | 135,605.01 | 64,133.79 | 451.90 | 64,585.69 | 52,587.99 | 75,270.86 | 127,858.85 | 59,507.34 | 659.83 | 60,167.17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33,865.09 | 147,136.41 | 281,001.50 | 118,002.10 | 14,356.47 | 132,358.57 | 133,551.52 | 134,446.88 | 267,998.4 | 114,258.5 | 7,846.03 | 122,104.5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190,570.28 | 5,419.51 | 5,419.51 | 18,517.24 | 197,970.38 | 5,114.81 | 5,114.81 | 21,839.68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49,549.20 | 3,327.64 | 3,327.64 | 14,306.74 | 70,291.40 | -8,234.93 | -8,234.93 | 4,673.13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89,867.11 | 2,749.06 | 2,749.06 | 22,716.25 | 192,717.04 | -2,347.77 | -2,347.77 | 21,702.09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0,765.96 | -96,396.78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0,765.96 | -96,396.78 |
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592,589.47 | 60,765.96 | -531,823.51 |
其他说明:
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济阳工厂拆迁补贴递延收益 | 233,731,303.80 | - | - | 15,956,731.68 | - | 217,774,572.12 | 与资产相关 |
建筑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16,986,250.00 | - | - | 1,605,000.00 | - | 15,381,250.00 | 与资产相关 |
市国资委企业技术创新和能效提升项目 | 7,258,839.65 | - | - | 4,241,053.36 | - | 3,017,786.29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补助 | 6,900,000.00 | - | - | 1,800,000.00 | - | 5,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政府彩釉线DIP专项补助资金 | 384,055.41 | - | - | 209,484.48 | - | 174,570.93 | 与资产相关 |
高性能特种挡风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补助 | 3,641,999.72 | - | - | 1,214,000.04 | - | 2,427,999.68 | 与资产相关 |
基础设施补助款 | 9,611,979.12 | - | - | 239,302.37 | - | 9,372,676.75 | 与资产相关 |
扬州汽车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 | 21,833.61 | - | - | 21,833.61 | - | - | 与资产相关 |
振兴专项资金-节能减排 | 709,632.18 | - | - | 250,339.08 | - | 459,293.10 | 与资产相关 |
烟气治理补助 | 4,448,276.04 | - | - | 1,779,310.32 | - | 2,668,965.72 | 与资产相关 |
天窗项目技改补贴 | 7,887,791.64 | - | - | 1,920,830.16 | - | 5,966,961.48 | 与资产相关 |
镀膜线三银LOW-E技术改造专项款 | 2,464,397.88 | - | - | 1,368,762.96 | - | 1,095,634.92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补助资金 | 544,000.00 | - | - | 96,000.00 | - | 44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上海市重大产业项目配套 | 1,266,666.55 | - | - | 337,777.80 | - | 928,888.75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3,994,248.63 | - | - | 1,309,124.22 | - | 2,685,124.41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汽车玻璃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 | 4,425,990.90 | - | - | 498,914.89 | - | 3,927,076.01 | 与资产相关 |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 | 1,825,000.00 | - | - | 150,000.00 | - | 1,6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促投资提能级补助 | 2,499,618.99 | 1,150,000.00 | - | 690,161.93 | - | 2,959,457.06 | 与资产相关 |
镀膜二线补助款 | 1,178,571.43 | - | - | 257,142.84 | - | 921,428.59 | 与资产相关 |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补贴 | - | 15,000,000.00 | - | 1,415,094.30 | - | 13,584,905.70 | 与资产相关 |
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 | - | 1,420,800.00 | - | 96,559.19 | - | 1,324,240.81 | 与资产相关 |
高端汽车玻璃镀膜玻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项目 | - | 34,600.00 | - | 629.10 | - | 33,970.90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309,780,455.55 | 17,605,400.00 | - | 35,458,052.33 | - | 291,927,803.22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详见本附注“七、67其他收益中财政扶持资金”。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及银行存款、金融负债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于各附注披露。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 银行存款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②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本公司应收款项比较分散,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③ 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的账龄分析
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金额 | 发生减值考虑的因素 |
应收账款 | 171,306,004.45 | 150,200,730.97 | 难以全部收回或无法收回 |
其他应收款 | 9,362,077.41 | 9,362,077.41 | 难以收回 |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在必要时将会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动性充足,流动性风险较低。
(3)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①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②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借款利率情况:2.73%。
假设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则可能影响本公司本期的净利润206万元。
③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或权益工具价格等的变化。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838,590,334.42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 | 838,590,334.42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或贴现 | 838,590,334.42 | -3,089,384.64 |
合计 | / | 838,590,334.42 | -3,089,384.64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40,961,353.43 | 340,961,353.4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40,961,353.43 | 340,961,353.43 | ||
(1)债务工具投资—理财产品 | 340,961,353.43 | 340,961,353.43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445,455.23 | 25,445,455.23 | ||
(五)应收款项融资 | 337,625,013.56 | 337,625,013.5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40,961,353.43 | 363,070,468.79 | 704,031,822.22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 | 实业投资 | 20 | 32.7776 | 32.777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该持股比例为母公司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即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持股比例的合计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297,625,3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8344%;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B股8,817,5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431%;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A+B股306,442,9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7776%。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2 亿元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2,430万美元 |
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4.25亿元 |
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江门 | 生产销售玻璃 | 1.6亿元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重庆 | 生产销售玻璃 | 2.75亿元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73,616.62万元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38,972万元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2.5亿元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8592万美元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17,462.1458万美元 |
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武汉 | 生产销售玻璃 | 1.2亿元 |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仪征 | 生产销售玻璃 | 4亿元 |
上海耀皮世进粘贴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150万美元 |
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广东 | 生产销售玻璃 | 5,534万元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香港 | 贸易及投资 | 90万美元 |
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 | 投资 | 1 亿元 |
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2亿元 |
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1.61亿元 |
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桂林 | 生产销售玻璃 | 10,000万元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23,167.49485万元 |
江苏耀皮家电玻璃有限公司 | 仪征 | 生产销售玻璃 | 1,000万元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大连 | 生产销售玻璃 | 89,145万元 |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及其关联方 | 参股股东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设备购置费 | 424,563.55 | 3,000,000.00 | 否 | 212,451.37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技术服务费 | - | 3,000,000.00 | 否 | -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采购商品 | 3,120,315.38 | 7,000,000.00 | 否 | -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32,633,186.99 | 30,000,000.00 | 是 | 12,451,654.2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及其关联方 | 销售商品 | 271,313,034.94 | 183,970,149.02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09,023.73 | 21,123,796.7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66.75 | 509.57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76,145,461.08 | 1,142,747.16 | 55,375,170.10 | 830,780.33 |
应收账款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708,763.38 | 30,917.18 | 1,566,910.36 | 43,819.92 |
预付款项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15,472.39 | - | 139,176.69 | - |
其他应收款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28,194.97 | 563.90 | - | - |
其他应收款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8,503,286.20 | 8,503,286.20 | 14,450,947.70 | 14,450,947.70 |
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设备款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119,816.67 | - | - | - |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10,473,559.20 | - |
应付账款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2,358,194.80 | 2,759,809.48 |
应付账款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860,514.87 | 897,925.72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82,300,000.00 | 82,300,000.00 |
合同负债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3,058.30 | - |
合同负债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58.91 | - |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有12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8,402.05万元,其中2起主要案件涉案金额2,356.9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942.58万元,尚在案件初期,经与代理律师确认后诉讼结果尚无法预判;其余案件或暂时无法判断影响或预计赔付可能性不大或账面已计提了相关负债,因此暂无需确认预计负债。本公司认为,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正在进行的诉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影响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6,544,412.4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 |
截止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影响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日后事项。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295,128.48 | |
4至5年 | 5,295,128.48 | 2,884.56 |
5年以上 | 13,262,314.96 | 13,259,430.40 |
合计 | 18,557,443.44 | 18,557,443.4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9,420.03 | 0.54 | 99,420.03 | 100.00 | - | 99,420.03 | 0.54 | 99,420.03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458,023.41 | 99.46 | 13,162,894.93 | 71.31 | 5,295,128.48 | 18,458,023.41 | 99.46 | 13,162,735.70 | 71.31 | 5,295,287.71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5,295,128.48 | 28.53 | - | - | 5,295,128.48 | 5,295,128.48 | 28.53 | - | - | 5,295,128.48 |
按账龄分类的组合 | 13,162,894.93 | 70.93 | 13,162,894.93 | 100.00 | - | 13,162,894.93 | 70.93 | 13,162,735.70 | 100.00 | 159.23 |
合计 | 18,557,443.44 | 100.00 | 13,262,314.96 | 71.47 | 5,295,128.48 | 18,557,443.44 | 100.00 | 13,262,155.73 | 71.47 | 5,295,287.7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 | 99,420.03 | 99,420.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9,420.03 | 99,420.0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类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 | - | - |
1至3年(含3年) | - | - | - |
3年以上 | 13,162,894.93 | 13,162,894.93 | 100.00 |
合计 | 13,162,894.93 | 13,162,894.93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考虑了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公司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162,735.70 | 159.23 | 13,162,894.93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9,420.03 | 99,420.03 | ||||
合计 | 13,262,155.73 | 159.23 | - | - | - | 13,262,314.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总额 | 13,356,590.93 | 13,356,590.93 | 71.97 | 13,262,314.96 | |
合计 | 13,356,590.93 | 13,356,590.93 | 71.97 | 13,262,314.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4,542,424.00 | 58,917,424.00 |
其他应收款 | 319,256,827.75 | 331,346,402.93 |
合计 | 413,799,251.75 | 390,263,826.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35,625,000.00 | -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43,917,424.00 | 43,917,424.00 |
合计 | 94,542,424.00 | 58,917,424.00 |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5年以上 | 为子公司提供运营资金支持 | 否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43,917,424.00 | 1-2年 | 为子公司提供运营资金支持 | 否 |
合计 | 58,917,424.00 | / | / | / |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个月 | 14,554,296.33 | 3,674,124.77 |
7-12个月 | 16,612,948.65 | 44,821,227.33 |
1年以内小计 | 31,167,244.98 | 48,495,352.10 |
1至2年 | 22,720,809.55 | 8,862,713.56 |
2至3年 | 4,891,742.14 | 19,828,471.0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391,115.38 | 8,782,600.14 |
4至5年 | 8,782,600.14 | 14,558,444.46 |
5年以上 | 242,321,926.16 | 230,862,590.76 |
合计 | 319,275,438.35 | 331,390,172.03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357,192.86 | 152,500.00 |
企业间往来 | 318,918,245.49 | 331,153,772.03 |
备用金 | - | 83,900.00 |
合计 | 319,275,438.35 | 331,390,172.03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3,769.10 | 43,769.1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158.50 | -25,158.50 |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8,610.60 | 18,610.6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3,769.10 | -25,158.50 | 18,610.60 | |||
合计 | 43,769.10 | -25,158.50 | 18,610.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 319,123,055.38 | 99.95 | 往来款/押金 | / | 15,482.95 |
合计 | 319,123,055.38 | 99.95 | / | / | 15,482.95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266,133,340.45 | 2,266,133,340.45 | 2,266,133,340.45 | 2,266,133,340.4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 - | ||
合计 | 2,266,133,340.45 | 2,266,133,340.45 | 2,266,133,340.45 | 2,266,133,340.4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116,240,847.00 | 116,240,847.00 |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233,908,515.75 | 233,908,515.75 |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7,448,940.00 | 7,448,940.00 |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194,768,043.34 | 194,768,043.34 |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533,425,866.52 | 533,425,866.52 |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75,000,000.00 | 275,000,000.00 |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386,787,725.64 | 386,787,725.64 | ||||||
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168,553,402.20 | 168,553,402.20 | ||||||
合计 | 2,266,133,340.45 | 2,266,133,340.4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85,423,327.15 | 51,610,931.26 | 73,798,353.16 | 41,666,573.43 |
合计 | 85,423,327.15 | 51,610,931.26 | 73,798,353.16 | 41,666,573.4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子公司分红确认的投资收益 | 35,625,000.00 | 43,917,424.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9,546,940.50 | 20,116,599.88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105,794.56 | 6,242,643.84 |
远期外汇投资收益 | - | -4,271,450.00 |
合计 | 63,277,735.06 | 66,005,217.72 |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971,062.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831,637.6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196,197.9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676,584.82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653,846.70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75,974.6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4,448.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87,843.58 |
合计 | 19,683,193.0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0 | 0.12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83 | 0.10 | 0.1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殷俊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