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证券简称:宇通重工编号:临2025-013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解锁股票数量:1,995,000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披露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授予情况
1、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24年7月19日,授予
价格为人民币4.28元/股。2024年9月18日,公司完成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最终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802万股。
4、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00股限制性股票。
5、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85,000股限制性股票。
二、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类和第二类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3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9%,解锁系数为100%。若未达到前述增长率目标,对当期对应的可解除限售股票予以扣减:26%≤增长率<29%时,解锁系数为75%;22%≤增长率<26%时,解锁系数为50%;增长率<22%时,解锁系数为0。
注:“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2024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17,866.77万元,较2023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增长44%,对应解锁系数为100%。
(三)解除限售期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其所在事业部前一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相应确认当期事业部解除限售比例。
2024年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所在事业部2024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为“优秀”,对应事业部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0名激励对象所在事业部2024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为“良好”,对应事业部解除限售比例为75%;4名激励对象所在事业部2024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应事业部解除限售比例为50%;1名激励对象所在事业部2024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为“较差”,对应事业部解除限售比例为0%。
(四)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考核情况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综合评估,2024年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及以上,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五)解除限售期时间条件即将具备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类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25%,第二类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50%。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9月18日,自2025年9月18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综上所述,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激励计划进入相应的解除限售期后,董事会将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鉴于1名激励对象对应事业部解除限售比例为0%,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余16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按照2024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95,000股。具体如下: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实际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可解锁数量占已获授比例 |
胡文波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220,000 | 55,000 | 25% |
张明威 | 董事 | 600,000 | 75,000 | 13%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实际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可解锁数量占已获授比例 |
盛肖 | 董事 | 300,000 | 75,000 | 25% |
楚义轩 | 董事 | 120,000 | 30,000 | 25% |
中高级管理人员等(13人) | 6,600,000 | 1,760,000 | 27% | |
合计 | 7,840,000 | 1,995,000 | 25% |
说明:
1、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包含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回购注销2024年激励计划的4,485,000股限制性股票。
2、若2024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前离职的,公司将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其所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含本次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锁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将自2025年9月18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且本次解锁已满足《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本次解锁尚需按照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解锁,并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