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55,036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鉴于公司2024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17,866.77万元,较2022年和2023年的剔除激励成本净利润的平均值减少20%,未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前两年的剔除激励成本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4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公司拟回购注销3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70,036股。
注:“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中:鉴于15名激励对象因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75,000股;鉴于2名激励对象岗位变动,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10,000股。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85,000股。
3、前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55,036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4.08元/股回购,同时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格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4.18元/股回购,同时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810,036 | -5,455,036 | 3,355,0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7,249,346 | 527,249,346 | |
总计 | 536,059,382 | -5,455,036 | 530,604,346 |
说明: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四次、第二十七次、第二十九次、第三十次、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90,008股。因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暂未实施注销,变动前股本为公司现有登记在册的股本剔除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
本次将与之前暂未实施注销的790,008股限制性股票统一办
理注销。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