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600817)_公司公告_宇通重工: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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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600817证券简称:宇通重工编号:临2025-023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承担的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新增授信担保;同时基于部分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集团”)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新增担保。

?因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宇通集团(含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为4.3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29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宇通集团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新增授信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就相关业务事项提供担保,同时接受控股股东宇通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

(一)回购责任情况概述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融资机构合作,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融资购车方式,同时根据行业惯例和融资机构要求,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承担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融资机构等的审核,符合开展业务条件的客户。

(三)担保与反担保的安排

因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承担回购责任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承担回购责任;若一位股东承担回购责任,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

(四)目前承担回购责任的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为4.3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48%。

二、提供和接受授信相关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新增授信担保,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

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新增授信担保。同时基于部分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宇通集团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新增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三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旭东

经营范围:汽车(不含小轿车)、工程、道路、建筑、起重、水利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修、租赁和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建材、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批发兼零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及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有限”)持股70%,郭旭东持股3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24亿元,负债总额1.05亿元,净资产2.19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2亿元,净利润0.10亿元。

2、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九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红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专用

设备修理;土石方工程施工;二手车经纪;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工有限持股70%,关联方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27亿元,负债总额6.24亿元,净资产1.03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2亿元,净利润0.31亿元。

3、担保对象除上述主体外,还包含公司现有及未来新增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与反担保的安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优先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融资,在不满足金融机构信用融资要求时,接受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供应商账期授信、融资类保函、非融资类保函、信用证业务、借款等各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所需的各种形式的担保。

因合资公司发生授信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

(四)担保费用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开展相关业务发生的实际担保额度作为担保余额,由被担保公司每年度按当年平均担保余额的

1.5%向提供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未开展相关业务则不计费。

(五)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余额为1.29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宇通集团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是行业内较成熟的融资销售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提供担保过程中,客户通常有一定比例的首付和资产抵押,且经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融资机构等的资质审查满足信用条件,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接受控股股东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事项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

因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担保,是行业内较成熟的融资销售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以及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接受控股股东的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担保费率参照市场价

格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因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晁莉红女士回避表决。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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