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0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901-26 | ||||
首席合伙人 | 刘维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12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55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81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8.72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7.4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4.99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394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4.88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1 |
注:2024年度相关数据尚未审计完成。
二、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