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600814)_公司公告_杭州解百: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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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5-004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互惠双赢,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关联董事毕铃、陈建文、郑海霞、韩利平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18,000,000.0012,681,051.41不适用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杭州商务策划中心有限公司3,000.000.00采购需求减少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049,359.28采购需求减少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杭州全程商业零售有限公司2,480,000.002,706,699.28不适用
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480,000.002,450,650.13劳务需求增加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杭州全程健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3,600,000.001,468,815.39劳务需求减少
杭州商旅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30,000.000.00劳务需求减少
杭州三江两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30,000.00116,249.84不适用
向关联人出租场地杭州商务策划中心有限公司100,000.0058,333.33租赁需求变动
向关联人租赁场地杭州商旅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运河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100,000.003,735,876.96不适用
合计29,073,000.0023,267,035.62

2.2024年度因经营业务所需,除年度预计之外,还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杭州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2,270.8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南光(集团)有限公司1,620,547.99
合计1,632,818.79

以上第1和第2项所述合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899,854.41 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2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0.001.08%1,291,937.7112,681,051.410.84%不适用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37,000.000.01%888.7349,359.280.01%不适用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杭州全程商业零售有限公司2,620,000.000.72%652,157.002,706,699.281.14%不适用
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2,752,200.000.76%0.002,450,650.131.03%不适用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1,884,600.000.52%444,626.291,620,547.991.37%不适用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杭州全程健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1,495,012.000.41%0.001,468,815.391.25%不适用
向关联人租赁场地杭州商旅房产管理有限公司4,137,537.001.14%487,462.503,735,876.963.17%不适用
合计27,926,349.00/2,877,072.2324,713,000.4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商旅”)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49-3号5-8楼;法定代表人:丁永刚;注册资本:665,378.16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结构经营范围。

杭州商旅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2.杭州商务策划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下城区武林广场1号;法定代表人:孙文政;注册资本:4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提供展览服务,公关策划,礼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发布国内户外广告(限自有场地);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百货等。

杭州商务策划中心有限公司是杭州商旅全资子公司浙江黄龙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杭州商旅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新村104号1幢4楼401室;法定代表人:

沈啸;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等。杭州商旅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杭州商旅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4.杭州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国货路1号;法定代表人:李俊;注册资本:19,8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饭店管理,企业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等。杭州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杭州商旅之控股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5.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86号;法定代表人:张慧勤;注册资本:

12,05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等。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是杭州商旅之参股企业,并且,杭州商旅全资子公司杭州商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张凡萍、总经理孟凡华在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6.杭州三江两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城星国际中心1幢3008室;法定代表人:张婧;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等。

杭州三江两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杭州商旅全资子公司杭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7.杭州商旅房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艮山支三路3号132室;法定代表人:张亦梁;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广告制作;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

杭州商旅房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杭州商旅全资子公司杭州商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8.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中心A座1505室;法定代表人:倪伟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院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等。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是公司参股的联营企业,本公司副总经理倪伟忠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9.杭州全程健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中心A座1501-1504、16F-18F、20F;法定代表人:倪伟忠;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服务:

诊疗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杭州全程健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是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副总经理倪伟忠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10.杭州全程商业零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中心地下一层东南区、地上101-501室;法定代表人:金明;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等。

杭州全程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是公司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全程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属于上述法规列举的关联方。但为了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并作出相关决策,将杭州全程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11.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223‐225號南光大廈16樓Avenida Dr.Rodrigo Rodrigues, n?s 223-225, 16? andar, em Macau;注册资本2.1756亿澳门币;主要经营范围:擁有物業、其他公司的股份、有價證券或其他形式的資本;進行各類工商業活動等。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大厦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属于

上述法规列举的关联方。但为了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并作出相关决策,将南光(集团)有限公司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12.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具体的定价方法为: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以及采购商品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向关联人出租经营场地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个别一年结算一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原则上每6个月结算一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百货商品的购买、销售,以及经营场地的租赁或提供劳务等,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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