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康文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章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姜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00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职工代表董事换届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6月16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义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
公告编号:2025-028象。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何旭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3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6月16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杨洪波先生、何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25-028
何旭,男,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硕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审计师。何琦,男,198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大爱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资产运营经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康文杰先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影响其董事任职资格,公司拟聘任康文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是基于公司运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和各项工作的持续推进。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任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