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09公司简称:山西汾酒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独立董事 | 樊燕萍 | 因公出差 | 李临春 |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6.00元现金股利(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19,964,222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391,871,199.20元,此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730,506,904.26元,结余留转以后年度分配。(注: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按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山西汾酒 | 600809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许志峰 | 张弛 |
联系地址 | 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 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
电话 | 0358-7329809 | 0358-7329809 |
传真 | 0358-7329321 | 0358-7329321 |
电子信箱 | xu.zf@fenjiu.com.cn | zhang.c@fenjiu.com.cn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详见本节之六、(一)行业格局和趋势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范围主要是汾酒、竹叶青酒、杏花村酒及系列酒的生产、销售。公司是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订者之一,主要产品汾酒是我国清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竹叶青酒是著名的保健养生酒,在国内外享誉盛名。
汾酒文化源远流长,酿造历史悠久,清香品质卓越,被誉为“中国白酒产业的奠基者、传承中国白酒文化的火炬手、中国白酒酿造技艺的教科书、见证中国白酒发展历史的活化石”,是“国酒之源,清香之祖,文化之根”,是当之无愧的“中国酒魂”。
公司经营模式为研产供销一体化。
1.科研方面,公司通过深入市场调研和消费者需求分析,形成符合中国消费者的研发方向。产品研发过程中,以项目方式推进产品开发,推进体验式营销。
2.原料采购方面,公司在山西、东北、内蒙、甘肃、河北等地拥有140余万亩原粮种植基地,从原粮基地采购优质高粱、大麦、豌豆等酿酒原材料,确保了酿酒原料绿色健康。针对酒瓶、纸盒和纸箱等包装材料,公司建立专业高效的采购团队,加强供应商管理,综合采购成本和绩效管理,实现供应链成本、质量、服务和效率的最佳平衡。
3.在生产产品环节,以高粱、大麦、豌豆、水为原料,按照汾酒独特的“地缸固态分离发酵、清蒸二次清”的酿造工艺,采用分级陶坛贮存。酒体经过分析、尝评、勾调、贮存,包装出厂。生产过程、产品检验、标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4.在销售产品环节,公司实行以厂方为主导、厂商共建的营销模式,地区级、县级经销商为主体,辅以专卖店加盟、直销、电商、新零售方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53,495,197,888.51 | 44,095,837,995.19 | 21.32 | 8,095,872,133.44 | 36,686,474,274.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753,830,416.04 | 27,836,907,912.57 | 24.85 | 26,213,860,718.30 | 21,320,842,517.33 |
营业收入 | 36,010,992,321.46 | 31,928,483,054.02 | 12.79 | 26,213,860,718.30 | 26,213,860,718.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242,884,323.77 | 10,438,114,410.47 | 17.29 | 8,095,872,133.44 | 8,095,851,303.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245,617,493.36 | 10,444,776,853.20 | 17.24 | 8,087,317,894.80 | 8,087,297,065.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72,323,337.21 | 7,225,083,460.39 | 68.47 | 10,310,203,977.44 | 10,310,203,977.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68 | 43.06 | 减少3.38个百分点 | 44.74 | 44.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0354 | 8.5627 | 17.20 | 6.6492 | 6.64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0354 | 8.5627 | 17.20 | 6.6425 | 6.6425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5,338,104,001.25 | 7,408,130,673.19 | 8,611,365,102.99 | 4,653,392,544.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262,425,159.98 | 2,147,467,153.66 | 2,940,081,293.48 | 892,910,716.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260,629,633.68 | 2,148,564,789.61 | 2,942,448,326.76 | 893,974,743.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41,142,515.11 | 888,951,896.86 | 3,504,714,592.08 | 737,514,333.1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7,977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8,498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67,901 | 691,089,466 | 56.6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華創鑫睿(香港)有限公司 | -5,832,000 | 130,284,296 | 10.68 | 0 | 未知 | 0 | 境外法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2,668,330 | 34,955,524 | 2.87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134,729 | 33,578,957 | 2.75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00,090 | 14,800,090 | 1.21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 1,091,581 | 9,745,354 | 0.80 | 0 | 未知 | 0 | 未知 |
基金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224,473 | 9,185,850 | 0.75 | 0 | 未知 | 0 | 未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947,010 | 8,397,550 | 0.69 | 0 | 未知 | 0 | 未知 |
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0 | 8,251,558 | 0.6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97,300 | 8,077,290 | 0.66 | 0 | 未知 | 0 | 未知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系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