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马欣、唐德双、徐旭辉因无法出具肯定性意见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8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中海地产广场东塔10楼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8月17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马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未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 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反对/弃权原因:监事会主席马欣投弃权票,理由如下:本人在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没有参与过公司组织的在本报告期内任何形式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也末提供并回复本人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情况的质询,不具备监事履职基本条件,因此无法保证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能对半年报内容承担责任。监事唐德双投弃权票,理由如下:无履职配合条件,对半年报数据不能保证,报告对公司经营状况描述表示反对。监事徐旭辉投弃权票,理由如下:本人在2025年3月已经从鹏博士集团离职,在鹏博士集团未担任任何职务,未参与管理也未领取任何报酬,无法了解鹏博士具体真实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也不是财务专业人员,所以本人无法保证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