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600802)_公司公告_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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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财务公司合作始于2012年,并于2021年2月最近一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2023年公司与财务公司存贷业务等关联交易按协议约定正常开展。经审查公司提供的资料,我们认为:截至目前,财务公司具备的相应资质,双方按协议开展合作,发生的存贷业务的必要性、交易公允性没有发生变化。本次提交会议审议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地陈述了相关因素存在的风险评估情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我们同意该报告。

独立董事:肖阳、钱晓岚、林传坤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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