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600802)_公司公告_福建水泥: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情认可意见

时间:

福建水泥: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情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准备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履行了相应职责,我们对致同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致同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与关联方签订煤炭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分别与福能物流、润丰贸易签订煤炭采购框架协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分别签订煤炭采购框架协议,涉及采购的重要事项均在协议中予以明确

约定,能促进双渠道保供、保质、控价降本,结算单价按成本加服务费方式确定,定价政策透明,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与关联方签订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华厦设计院签订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推进矿山资源掌控是公司今年重点工作之一,随着工作推进将有大量的专业设计、方案、评价等专业技术性报告需要编制、评审和备案。经审查华厦设计院资质和过往业绩及本次拟签协议的约定内容,与华厦设计院签订为期三年的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以优惠价格满足工作需要,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与实际控制人福建能化集团权属企业、华润水泥权属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遵循商业原则,按照各项交易的具体情况,分别约定了较为符合实际的定价政策,具有可操作性,既能借助关联方的优势,同时也能遵循关联交易定价“三公”原则,公司经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产生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肖阳、钱晓岚、林传坤

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谢增华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