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3-00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福州市福能方圆大厦本公司会议室进行。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4月15日以本公司OA系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
现场出席5名,监事李峰、张姝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家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以及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净利润亏损,本年度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煤炭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福能物流、润丰贸易签订煤炭采购框架协议,定价政策明确透明、具有可操作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华厦设计院签订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有助于加快推进公司资源掌控工作,同时协议约定以优惠价格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能较好满足公司实际需要。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中的正常交易行为,根据具体交易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定价政策,具有可操作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上述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