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600802)_公司公告_福建水泥: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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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29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本次拟聘人员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聘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拟聘人员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期限未满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满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谢增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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