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11月25日以本公司OA系统、打印稿、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关于实施永安建福、安砂建福4500T/D生产线节能降耗技改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永安建福、安砂建福4500T/D生产线节能降耗技改的公告》(编号:临2021-033)
(二)表决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及会议相关安排。本通知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1-034)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