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600802)_公司公告_福建水泥:福建水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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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福建水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黄光阳(主任委员)、刘伟英、肖阳、陈兆斌四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二、 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通讯会议。

1. 2020年1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2019年年报工作的安排》,要求公司要按计划时间推进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密切配合年审会计师做好年报审计工作。

2. 2020年3月27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会计报表初稿。

3. 2020年4月3日,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4. 2020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不含公司高管)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 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华兴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19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华兴所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为该计划可行,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审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0年,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组织全面的风险评估、开展内控审计活动,监督检查各项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查找内部控制在设计、运行过程中的缺陷,并予以持续改进,结合检查结果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开展自我评价工作并形成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华兴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后,我们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大部分能得以有效执行,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上基本适当,不存在重大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通过分别与公司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更好地了解了双方的诉求,经过有关协调工作,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高效,有关审计问题得以尽快解决和完成。

四、与2020年报相关工作情况

1.2021年1月17日,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2020年年报工作的安排》,要求公司要按计划时间推进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密切配合年审会计师做好年报审计工作。

2.2021年3月15日,召开通讯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会计报表初稿。

3.2021年4月2日,召开通讯会议,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建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4. 2021年4月2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不含公司高管)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总体评价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科学、合理、有效,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体委员恪尽职守、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审计委员会成员:黄光阳、刘伟英、肖阳、陈兆斌

2021年4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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