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1-010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报废处置资产的金额及影响:本年度报废资产原值11,664.67万元,累计折旧9,403.19万元,已计提减值938.95万元,净值1,322.53万元。本次报废处置合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1,154.48万元。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报废处置概述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使用现状,组织有关人员对盘点清理出的需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核实鉴定和账务核对,对技改拆除、无使用价值、损毁、闲置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正常使用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本年度报废资产原值11,664.67万元,累计折旧9,403.19万元,已计提减值938.95万元,净值1,322.53万元。本次报废处置合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1,154.48万元。
二、报废处理具体情况及影响
1、海峡水泥安石坑地下矿山硐采标高740m巷道,属矿山整合前遗留巷道,设计中未利用,该标高以上及下中段(760中段、730中段)矿石已回采结束或即将结束,该巷道可以报废。根据矿山固定资产管理的
相关规定,上述巷道资产已无可使用价值,同意对标高740m巷道进行报废处理。报废资产原值685.25万元,累计折旧141.02万元,已计提减值133.98万元,资产净值410.24万元。本项报废处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410.24万元。
2、炼石厂因新线技改报废处置已拆除建筑物、及部分老线设备,报废资产原值4,236.09万元,累计折旧3,502.07万元,已计提减值63.54万元,净值670.48万元。本项报废处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670.48万元。
3、建福厂因综合节能改造处置遗留1#、2#、3#窑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资产,处置资产原值2,741.93万元,累计折旧2,309.46万元,已计提减值359.01万元,净值73.46万元。
本项报废处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73.46万元。
4、建福厂因“三供一业’供水系统改造,捐赠配套设施资产,资产原值317.30万元,累计折旧271.01万元,已计提减值1.42万元,净值
44.87万元。
本项报废处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44.87万元。
5、永安建福因综合节能改造处置遗留3#窑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资产,处置资产原值355.86万元,累计折旧256.73万元,已计提减值88.45万元,净值10.68万元。
本项报废处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10.68万元。
6、永安建福为解决与周边村民供水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工农关系并有效解决当地居民用水和公司生产用水问题,与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协商达成供水业务移交协议,移交供水业务相关固定资产:资产原值
172.32万元,累计折旧154.20万元,净值18.12万元,相关税费1.38万元,资产处置损失19.50万元。
本项报废处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19.50万元。
7、金银湖因生料磨技改后闲置配套设施资产,处置资产原值
2,521.63万元,累计折旧2,367.43万元,计提减值78.55万元,净值
75.65万元。招标处置收入152.94万元,相关税费4.62万元,资产处置净收益72.67万元。本项处置,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72.67万元。
8、安砂建福因食堂火灾设施损坏,报废资产原值2.57万元,累计折旧1.68万元,计提减值0.81万元,净值0.08万元。因技改处置资产原值631.73万元,累计折旧399.58万元,计提减值213.19万元,净值
18.96万元,招标处置收入22.54万元,相关税费1.42万元,资产处置净收益2.16万。
本项处置,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2.08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报废处置资产的说明
上述资产报废处置,合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1,154.48万元。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实际状况。
本次报废处置资产,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技改拆除、无使用价值、损毁、闲置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正常使用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固定资产报废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报废处理的资产属于技改拆除、损毁、闲置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无可使用价值的部分。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本次资产报废处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该部分资产报废处理。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