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1-013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自我积累还较为薄弱,2021年公司有重大现金支出计划。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4,631,772.79元(合并数为467,027,177.9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截至2020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8248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659,87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3.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坚持股东回报,但受制于可持续能力。据公司统计,从1994年上市至今,公司累计向股东分配的股利(现金+红股,含2020年度拟分配的利润)占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2.65%,其中: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占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95%。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高股东回报的可持续能力的根本在于提高优质产能的比重,因此,公司面临可持续发展的任务较为紧迫。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277,860,027.6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4,631,772.79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6,659,872.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水泥制造业,是个市场充分竞争的行业,也是资源密集型行业,还属于重资产行业。水泥产品具有体重、量大、附加值低的特点,决定了产品销售受制于销售半径,企业效益依赖于优质产能的规模。
近年,我国水泥行业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成为水泥行业的特征。由于资源矿山的不可移动性和资源的有限性,去的都是落后产能,同时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在有矿山资源的地方投
建优质产能。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中央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加强宏观政策调节,加快“六保”“六稳”政策落地,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尤其是水泥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基建投资指标快速回升,推动市场需求回升明显,水泥行业经济运行表现为“急下滑、快恢复、趋稳定”的特征。全年我国水泥产量23.77亿吨,同比增长1.6%,水泥行业营业收入9960亿元,同比下降2.2%,利润总额1833亿元,同比下降2.1%。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受公司实力和其它因素影响,公司发展一直较为缓慢,总体滞后于行业发展速度。受益于近3年效益的好转,公司抓紧提升资产质量和优质产能的比重。2020年,公司克服疫情影响,紧抓二个项目建设,炼石厂技改项目水泥磨系统于2020年5月31日联动试车投入试生产,熟料线于10月31日如期点火并一次性投料成功,增加熟料优质产能
148.5万吨。安砂建福二期项目有序推进,计划于2021年6月窑磨建成投产。安砂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后,还将增加熟料优质产能155万吨。因此,公司尚处于建设成长阶段。
为统筹资源、聚力经营发展,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生产实行统一计划,产品实行统一销售、集中管理,对资金实行统一归集、统筹使用。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近几年,尤其是2018-2020年,受益于行业经营环境的改善,公司盈利状况不断改善。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8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28,933.71万元),同比减少40.49%(扣非后减少26.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09.76万元。
受益于效益好转,公司在提升优质产能的同时持续大力降杠杆,
有息负债从2015年底的22.80亿元降到2020年底的14.12亿元,资产负债率从2017年底的74.09%降到2020年底的60.30%。根据公司2021年资金使用计划,投资资金需求约为9.26亿元,包括支付炼石厂技改项目工程尾款1.5亿元、顺昌炼石东坑矿山项目3亿元、安砂二期项目4.76亿元。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1、公司近几年盈利状况才得以改善,自我积累还较为薄弱。
2、公司规模相对较小,面临未来发展的任务较重。2021年公司有重大现金支出计划,在现有资金(库存+预计新增经营净现金流)基础上,尚需维持较大的债务融资。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共分配股利36,659,872.0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67,971,900.79 元(合并数为430,367,305.96 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炼石厂技改项目及支持安砂建福二期项目建设。
1、安砂建福二期项目
该项目采用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在一期项目(安砂建福公司)建设时预留的场地扩建一条带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的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总投资约8.79亿元,预计在2021年6月建成投产,2021年计划投入4.76亿元。
2、炼石厂综合技改项目
根据预算,2021年支付工程尾款1.5亿元。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的说明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12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修改了《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
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现金分红为公司利润分配的优先选项,制定具体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2014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对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现金分红政策补充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关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在满足章程规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在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章程情况说明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 | 0.8 | 0 | 36,659,872.00 | 277,860,027.66 | 13.19 |
2019年 | 2 | 1.6 | 0 | 61,099,786.56 | 466,908,623.75 | 13.09 |
2018年 | 0 | 0.33 | 0 | 12,601,830.98 | 337,497,650.07 | 3.73 |
合计 | 110,361,489.54 | 1,082,266,301.48 | 10.20 |
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客观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回报股东两者需求,是较为合理的。公司本次及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