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月4日以本公司OA系统、打印稿、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表决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次融资的笔数、种类、金额、期限、利率、费用等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表决通过《关于向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本金总余额(时点数)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申请授信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表内外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为准。
(三)表决通过《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1-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表决通过《关于将炼石水泥厂改制为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炼石水泥厂改制为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编号:临2021-006)。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