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水泥(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2019年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1、专项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9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合并净资产的7.09%,均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2019年当期对外担保发生额10,848.36万元,均是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
以上担保额的计算,均未包括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
2、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对外担保,均未违背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