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600797)_公司公告_浙大网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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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600797证券简称:浙大网新公告编号:

2025-022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应会计准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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