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5-006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降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授权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贸易”)开展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
? 交易场所、交易品种、交易规模:子公司保税贸易将通过期货交易所开展大宗商品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3亿元。子公司保税贸易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涉及美元等交易币种时,将与授信合作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任意时间余额为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授权子公司保税贸易开展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开展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方式及目的
子公司保税贸易供应链管理业务涉及的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减少市场风险,保税贸易通过在期货市场采取反向操作策略,锁定未来价格水平,从而规避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并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子公司保税贸易供应链管理业务涉及美元等交易币种,汇率的波动可能对保税贸易的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出口业务中汇率波动风险,保税贸易与授信合作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明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种类、金额、汇率及期限。到期之际,保税贸易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结售汇业务,从而确保当期结售汇成本得以锁定。子公司保税贸易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均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以规避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套期保值: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3亿元;
远期结售汇: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子公司保税贸易自有资金或抵减授信合作银行对保税贸易的授信额度。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审议程序
2025年2月12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保税贸易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同时受期货市场相关因素影响,大宗商品衍生品价格的波动时间、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不一致。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
2、流动性风险:市场成交量不足导致无法及时交割,行情急剧变化资金未能及时补足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以规避风险为目的,指定专人跟踪监督业务交易情况,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交易额不得超过经公司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制定了《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3、公司选择的交易机构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和机构,所选业务需紧密贴合公司主营业务,严禁涉足风险及定价难以评估的复杂业务。
4、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时,制定以下具体交易控制措施:(1)开展业务前,公司商务员须先考虑开仓数量、采购总额等具体方案并形成书面操作策略报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业务,负责交易的商务人员需及时从期货公司获取交易单据,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2)对开设在期货公司的账户进行严格管理,明确期现套利业务交易限额,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检查有关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
5、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日常经营需要为前提,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及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授权子公司保税贸易开展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旨在通过期货和衍生品工具的运用,减少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及汇率变动对其业务造成的影响,有利于保税贸易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授权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遵循套期保值的基本原则,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