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75 公司简称:南京熊猫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胡回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8,854,556.25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和应对措施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4
备查文件目录 |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4、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南京熊猫 | 指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 | 指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熊猫集团公司 | 指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熊猫集团 | 指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中电熊猫 | 指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电熊猫集团 | 指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中国电子 | 指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集团 | 指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财务公司 | 指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NC | 指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乐金熊猫 | 指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深圳京华 | 指 | 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电子装备公司 | 指 |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信息产业公司 | 指 |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电子制造公司 | 指 | 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
通信科技公司 | 指 | 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发展公司 | 指 | 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电子科技 | 指 | 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显示科技 | 指 | 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华格塑业 | 指 | 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 |
熊猫智成 | 指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香港证监会 | 指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
上海证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江苏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AFC | 指 | Auto Fare Collection,即自动售检票系统 |
ACC | 指 | AFC Clearing Center,即票务清算管理中心 |
EMS | 指 | Electronic Manufacturing Services电子制造服务 |
MES | 指 |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即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
SAP-ERP | 指 | SAP(System Applications and Products)是德国的一家软件公司,SAP-ERP是SAP旗下ERP产品的统称 |
CNAS | 指 |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南京熊猫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anjing Panda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PE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回春(执行董事、总经理)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栋栋 | 王栋栋 |
联系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经天路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经天路7号 |
电话 | (86 25)84801144 | (86 25)84801144 |
传真 | (86 25)84820729 | (86 25)84820729 |
电子信箱 | dms@panda.cn | dms@panda.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经天路7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1号1701室;2021年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经天路7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经天路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0033 |
公司网址 | http://www.panda.cn |
电子信箱 | dms@panda.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com.hk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经天路7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交所 | 南京熊猫 | 600775 | 不适用 |
H股 | 香港联交所 | 南京熊猫 | 00553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龚荣华、韩士民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不适用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不适用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不适用 | |
常年法律顾问 (境内) | 名称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9号B座7-8楼 | |
常年法律顾问 (境外) | 名称 | 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香港金钟夏慤道18号海富中心第二座23楼 | |
股份过户登记处(A股) |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 |
股份过户登记处(H股) | 名称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645,884,960.86 | 2,912,311,480.01 | -9.15 | 4,154,295,003.26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639,721,097.67 | 2,906,890,141.38 | -9.19 | 4,152,444,749.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8,854,556.25 | -237,862,230.10 | 不适用 | 39,873,197.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2,269,390.80 | -257,009,511.61 | 不适用 | 10,520,082.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274,734.11 | -65,851,054.62 | 不适用 | 150,320,717.6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调整后)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14,294,647.60 | 3,303,235,992.24 | -5.72 | 3,553,958,826.75 |
总资产 | 5,320,807,895.66 | 5,540,955,892.33 | -3.97 | 5,865,289,811.2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67 | -0.2603 | 不适用 | 0.04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67 | -0.2603 | 不适用 | 0.04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13 | -0.2812 | 不适用 | 0.01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9 | -6.92 | 上升1.03个百分点 | 1.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30 | -7.48 | 上升1.18个百分点 | 0.3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智能制造业务、电源及通信业务现有市场竞争激烈,2024年营业收入和毛利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主要系上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2.3亿元;为应对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公司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增加,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充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84,002,973.06 | 766,343,539.03 | 577,952,040.59 | 817,586,408.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922,679.29 | -22,275,431.22 | -30,729,551.66 | -89,926,894.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0,083,775.74 | -26,465,511.03 | -35,310,494.85 | -90,409,609.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87,313.49 | -110,275,390.84 | -124,750,689.95 | -7,261,339.8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5,842.12 | 421,029.87 | 800,968.8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16,156.59 | 10,636,782.70 | 20,618,422.0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1,113,067.02 | 8,076,838.96 | 11,205,051.4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40,809.22 | 918,680.62 | 2,379,008.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322,743.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9,241.75 | 4,554,687.63 | 809,513.7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67,350.61 | 283,131.8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02,817.14 | 4,683,923.71 | 4,723,249.1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58,981.51 | 1,366,908.17 | 2,019,731.37 | |
合计 | 13,414,834.55 | 19,147,281.51 | 29,353,115.4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25,415,043.86 | 30,350,019.89 | 4,934,976.0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5,158,212.68 | 491,594,758.95 | 6,436,546.27 | 4,914,915.97 |
合计 | 510,573,256.54 | 521,944,778.84 | 11,371,522.30 | 4,914,915.97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紧扣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规划发展战略,狠抓市场开拓、科技创新、深化改革、管理提升等多项工作,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64,588.50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2,462.2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143.28万元。
2024年,公司市场开拓稳步增长。在智慧交通领域,公司聚焦轨道交通AFC系统深耕发力,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海外市场及路面交通新突破,中标、签约项目达40个,金额超6亿元。在平安城市领域,公司着力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中标低轨卫星互联网测试终端、模拟终端、地面验证等5个项目;全年在卫星通信终端、北斗守时授时、自组网终端等业务领域新签订单近30个,金额近1亿元;公司努力稳固、积极发展特种电源客户群,在双向逆变新能源领域,全年新签订单超8,000万元;公司中标27个智能化工程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等智慧系统项目,中标、签约金额约3.7亿元。在智能制造领域,公司集中力量推广智能仓储物流解决方案和核心产品,成功拓展海外市场项目;在玻璃线、新能源、液流电池储能等业务领域,全年签约33个智能工厂、智慧仓储等项目,合同金额超1亿元。在电子制造服务领域,公司加快推进汽车电子、白色家电业务规模化发展,汽车电子业务全年完成2.8亿元销售额,较去年增长71%;白色家电业务全年完成9,000万元销售额,较去年增长10%。
2024年,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形成一批科技成果。公司科技投入金额约2.6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到9.9%。公司承担的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专项《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重点行业生产设备智能运维系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动态重构的装备制造企业智能运营决策关键技术》两个专项通过2024年度中期检查。公司6项科研成果通过中国电子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其中国际先进1项、国内领先3项。2024全年申请专利92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64项;授权专利68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60件。
2024年,公司持续推动深化改革工作。公司以资源协同、合力发展为目标,启动通信科技公司与内部单位网络能源公司改革重组工作,制定整合方案并修订完善, 2025年将具体实施。公司全面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改革深化提升行动,66项重点改革任务完成率超80%。
2024年,公司积极开展管理提升行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新OA系统升级和SAP-ERP系统优化,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公司以强化人员复用为目标,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完成前期调研和方案论证。
2024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营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在构建核心技术、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缺乏显著成效,难以支撑产业突破性发展;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未达预期,在新业务领域布局成果尚不显著;三是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大力加强,懂经营、能成事的干部及行业领军人才紧缺,年轻干部培养不足;四是在亏损企业治理上收效不足,电子装备公司、通信科技公司未能达到减亏扭亏目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规模总量大、产业链条长、涉及领域广,是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2024年,国家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效力逐渐显现,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新质生产力培育,半导体、能源电子、高端元器件等成为各省市攻关关键共性技术的重点领域和支撑赋能技术创新的重要基础。在全球市场回暖与政策红利的带动下,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恢复持续快速增长。2024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增长较快,出口持续回升,效益稳定向好,投资增势明显,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2024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增速分别比同期工业和高技术制造业高6个和2.9个百分点。2024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2.2%,较1-11月提高0.9个百分点。2024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
16.19万亿元,同比增长7.3%;营业成本14.11万亿元,同比增长7.5%;实现利润总额6408亿元,同比增长3.4%;营业收入利润率为4.0%,较1-11月提高0.04个百分点。2024年,电子信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较1-11月回落0.6个百分点,比同期工业投资增速低0.1个百分点,但比同期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速高5个百分点。
在智慧城轨领域,截至到2024年,中国大陆地区已有50多个城市开通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总运营里程超过了1.2万公里。其中2024年度累计新增运营线路53条/段,车站595座,里程达
963.22公里。新增开工线路15条,车站187座,里程达337.86公里,投资额2,820.59亿元。在一些新增开通城市中,一些中小城市如洛阳、绍兴等首次开通地铁或轻轨系统,这标志着城市轨道交通正在向二三线城市延申,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未来还有较大的拓展空间。此外,根据中国轨道交通网数据统计显示,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已经进入了发展新阶段,维保市场包括日常维保和既有线整体更新改造升级将会迎来前所未有的市场前景,未来十年,市场规模将超过万亿元。
在数字经济领域,作为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日渐完备。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移动通信和光纤宽带网络。到2024年底,已建成开通5G基站总数达425万个,千兆用户突破2亿,实现了“县县通千兆,乡乡通5G”。通过5G技术的不断积累,我国5G标准必要专利发明全球占比达到42%,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智能制造应用规模方面,我国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累计培育建成421个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工厂,形成超10,000个省级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集群,完成了近万家中小型企业数字化升级,构建了340余个具有行业引领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深度融合,中国制造业已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生态,在高端装备领域实现了研发生产效能的系统性提升。
(二)新政策对所处行业的影响
1、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未来制造发展智能制造、生物制造、纳米制造、激光制造、循环制造,突破智能控制、智能传感、模拟仿真等关键核心技术,推广柔性制造、共享制造等模式,推动工业互联网、工业元宇宙等发展。未来信息推动下一代移动通信、卫星互联网、量子信息等技术产业化应用,加快量子、光子等计算技术创新突破,加速类脑智能、群体智能、大模型等深度赋能,加速培育智能产业。人形机器人突破机器人高转矩密度伺服电机、高动态运动规划与控制、仿生感知与认知、智能灵巧手、电子皮肤等核心技术,重点推进智能制造、家庭服务、特殊环境作业等领域产品的研制及应用。
2、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提出,“加快通用航空技术和装备迭代升级,建设现代化通用航空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中国特色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新模式,为培育低空经济新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8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推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加快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低空产业创新能力、打造低空制造产业高地、积极拓展低空飞行应用场景、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等重点任务。
3、2024年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工业大省大市和重点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
4、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推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新型储能制造业广泛应用。加快智能工厂建设,鼓励新型储能产品生产制造以及系统集成关键工序数字化改造,应用机器视觉、超声、红外热成像等在线检测技术优化质量管控系统。提升各类新型储能产品原材料生产、包装等环节的自动化水平。支持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
5、2024年工信部等十二部门印发《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构建形成“能力普适、应用普及、赋能普惠”的发展格局,全面实现5G规模化应用。5G赋能生产经营提质升级,打造“5G+工业互联网”升级版,推进“5G+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和规模化应用。面向大中小企业深化重点行业领域5G工厂建设,推广一体化、集约化解决方案,打
造5G工厂建设标杆。加速5G+工业互联网重点产品研发推广,加快新型工业网络建设。推进5G专用网络建设,探索5G毫米波在制造、采矿、铁路、国防工业等领域创新应用。
6、2024年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将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与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等有机结合,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为抓手,“点线面”结合推进数字化改造,加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和深度赋能,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着力提升供给质效和服务保障水平,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到2027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百城”试点取得扎实成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应改尽改,形成一批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四级的转型标杆;试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全国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5%;中小企业上云率超过40%。
7、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扩大5G规模化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以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为三大主营业务。
在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领域,公司以建设现代数字城市为主导方向,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手段,重点发展智慧交通、平安城市业务集群,进一步拓展智慧城轨、平安城市通信、数字园区、高新电子、储能电源等业务。
在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领域,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入融合,依托智能工控装备、智能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及其他新型智能制造专用和通用装备等产品门类,集成应用自主开发的工业软件平台,专注于制造业企业的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和升级,提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工厂系统解决方案。
在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领域,通过智能化、柔性化和精益化管理,为国内外品牌厂商提供3C、新型显示模组组件、白色家电核心部件、汽车电子、通信设备及其它电子产品的研发、工艺设计、采购管理、生产制造及仓储物流等完整的制造服务。
(二)经营模式
1、管理模式
公司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市场化转型,全力锻造核心竞争力。从科技创新、市场开拓、队伍建设、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和风险防控等多方面协同发力,围绕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主线,依托中国电子计算体系的优势,统筹整合内外部
智能制造资源,全面推进数智装备产业体系建设,完善产业生态链布局。通过提供行业领先的系统解决方案和服务重大系统工程,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家智能制造领域的重要支撑力量,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秉承“响应+引领”的双向驱动研发模式,深入解读国家战略方向,充分研判市场和客户需求,实行“三紧”研发策略:紧系国家战略方向,紧跟技术发展趋势,紧贴市场需求导向。通过这一策略,公司确保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上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注重产学研合作,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为客户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实用性的解决方案,助力行业进步与可持续发展。
3、生产及服务提供模式
公司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组织研发和生产活动,致力于提供产品、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系统工程项目的交付。同时,公司积极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推动技术更新与迭代,通过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深化和拓展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最终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同成长与发展。
4、营销模式
公司推行全员营销模式,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培训和激励机制,鼓励全体员工突破岗位限制,积极参与公司营销活动,大力扩展新领域,吸引新客户,扩大新门类,同时最大化挖掘员工潜力,整合内部资源,有效推动公司品牌影响力和业绩的双重提升。
(三)主营业务发展概况
在智慧交通、平安城市、数字园区等领域,公司集中资源重点聚焦,致力于打造成城市轨道交通、专用应急通信、数字园区等业务的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智慧轨道交通业务板块,力争成为城市智慧交通行业领导者,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产业规模。经过了多年的深耕细作,以创新的技术体系和设计理念不断打磨淬炼自身水平,取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行业的信赖,现已逐步成长为国内首屈一指的能够同时提供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指挥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票务清分系统以及通信系统等相关解决方案、软件服务和核心设备的供应商,并形成品牌效应,售检票系统和设备在国内同行中位于第一梯队,轨道交通通信系统总承包业务也走在了行业前列。在数字园区板块,融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智能感知等技术,提供一体化数字园区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遍布江苏、上海、安徽、山东、河南、新疆、辽宁等10多个省市区域。
在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领域,立足优势行业,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智能制造工业软件业务,持续提升智能制造服务能力,不断拓展延伸业务集群,为客户提供强有的全套智能制造方案。作为本地首批“智改数转”服务商,公司在智能生产、智能管理、智能制造服务等多个应用场景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解决方案。公司持续深耕液晶玻璃智能化工厂市场,同时在新能源、智能仓储、仪表装配线等领域实现突破,着力培育关键软件技术自主研发和安全可控能力,增强基础支撑能力,提升集成应用、智能制造数字化和信息化技术水平。
在绿色制造服务领域,加速对接国家“碳”发展政策。投建具有一流的供应链管理能力的现代化产业链基础设施,能够提供智能化、柔性化、精益化生产制造的绿色电子制造服务。发展规模、生产能力、技术响应水平等在电子产品制造服务领域中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在华东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在南京、成都、深圳建有多个电子产品制造工厂,SMT贴装能力达到每月10亿个器件,年产量超过1,000万台套,年生产组装超过100亿部品。能够提供高效、优质、绿色的电子产品生产制造服务,实现MES与SAP-ERP系统深度融合,生产线采用全自动跟踪、全流程闭环的生产管理和工艺控制,可以满足航空、航天、通信等高新电子业务需求。公司持续加大投入,提升产品检测中心产品质控能力,产品检测中心顺利通过CNAS认可,形成整套电子制造服务产业链,在电子产品制造服务领域中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目前在液晶显示面板、汽车电子、白色家电等领域已逐步形成规模化和专业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创新能力建设持续保持,科研阵地根基日渐强固。公司所属8家主要子公司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现有省级专精特新企业4家。公司建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公司由数智产业研究院牵头,依托关键技术攻关、核心产品研发、解决方案推广、产业生态共建的核心发展路径,通过统一规划、分步建设、逐层推进的方式,完善公司数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布局新兴产业,引领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力度,科技创新成效显著。2024年公司科技投入金额约2.6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到9.9%。6项科研项目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其中“基于可信数据空间技术的数字园区操作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被认定为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联合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山大学等申报获批2024年江苏省科技重大专项1项。2024年获得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江苏省轻工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
公司知识产权申请工作快速突破,智慧城市、智能制造领域专利池不断完善。全年获国家授权专利68件,其中发明专利36件;软件著作权登记完成60件。截至2024年底,公司拥有有效专利561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97件;拥有软件著作权534件。
公司秉持以质量为核心、服务为先的经营理念,持续维护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等多项认证。此外,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获得了五星级商品售后服务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以及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价CS4级(优秀级)认证等多项资质。2024年公司质量管理成果颇丰,《改善新一代站控系统设备通信软件研发速度和质量》荣获年度中央企业
QC小组成果发表赛三等奖,《一种基于结构化协议的软件自动化编程技术的质量改进与研究》获得南京市质量管理论文二等奖。公司协同创新机制,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机制。公司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多家高校开展科技创新交流工作。在智能制造、机器人、数字孪生、人工智能、无损检测等方向开展产学研合作。此外,公司还与国内多所高校共同合作承担了数项国家、省级科研专项,拥有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业务现有市场竞争激烈,业务结构转型升级过渡期较长,新客户拓展未达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为应对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公司保持较高强度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有所增加,对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也对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一)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已贴现但尚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较上期增加主营业务分
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645,884,960.86 | 2,912,311,480.01 | -9.15 |
营业成本 | 2,220,744,587.45 | 2,398,000,168.52 | -7.39 |
销售费用 | 45,292,628.32 | 40,939,857.79 | 10.63 |
管理费用 | 283,038,723.68 | 263,667,430.75 | 7.35 |
财务费用 | -12,076,236.50 | -11,884,592.8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62,177,873.98 | 211,187,548.93 | 24.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274,734.11 | -65,851,054.62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912,989.98 | -119,323,705.4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74,303.43 | 26,690,509.15 | 13.43 |
投资收益 | 96,152,132.69 | 61,249,200.92 | 56.99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914,915.97 | -1,624,939.93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27,310,416.22 | -7,702,894.86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46,693,274.64 | -236,789,856.24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损益 | 8,373.69 | 468,739.44 | -98.21 |
营业外收入 | 987,777.94 | 6,525,564.98 | -84.86 |
营业外支出 | 1,389,551.26 | 2,018,586.92 | -31.1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智能制造业务、电源及通信业务现有市场竞争激烈,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智能制造业务、电源及通信业务现有市场竞争激烈,营业收入下降导致营业成本同比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及广告展览费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辞退费用及折旧摊销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及材料费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
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回大额存单本金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已贴现但尚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较上期增加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期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资产处置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提前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产生损益;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无需支付的款项减少;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诉讼赔偿款减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 | 156,530,506.63 | 182,879,860.12 | -16.83 | -17.93 | -9.03 | 下降11.43个百分点 |
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 | 1,223,501,051.93 | 913,920,514.44 | 25.3 | -7.59 | -4.77 | 下降2.22个百分点 |
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 | 1,232,518,135.03 | 1,117,059,819.85 | 9.37 | -9.92 | -8.62 | 下降1.2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智能工厂及系统工程 | 111,501,438.01 | 121,662,969.45 | -9.11 | -17.20 | -2.95 | 下降16.01个百分点 |
智能制造核心部件 | 45,029,068.62 | 61,216,890.67 | -35.95 | -19.69 | -19.09 | 下降1.01个百分点 |
智慧交通 | 575,160,951.13 | 431,393,931.49 | 25 | 7.90 | 10.12 | 下降1.51个百分点 |
数字园区 | 404,488,505.77 | 276,170,546.55 | 31.72 | -6.75 | -9.78 | 上升2.29个百分点 |
平安城市 | 243,851,595.03 | 206,356,036.40 | 15.38 | -31.74 | -21.20 | 下降11.31个百分点 |
电子制造服务 | 1,232,518,135.03 | 1,117,059,819.85 | 9.37 | -9.92 | -8.62 | 下降1.2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南京地区 | 1,810,043,563.59 | 1,563,644,662.97 | 13.61 | -7.27 | -3.84 | 下降3.08个百分点 |
成都地区 | 80,700,326.27 | 95,194,428.83 | -17.96 | -65.75 | -57.13 | 下降23.72个百分点 |
深圳地区 | 721,805,803.73 | 555,021,102.61 | 23.11 | 3.79 | 3.75 | 上升0.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2,612,549,693.59 | 2,213,860,194.41 | 15.26 | -9.38 | -7.11 | 下降2.0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7.93%,主要系产品转型升级过渡期较长,新客户拓展未达预期;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59%,主要系平安城市板块部分业务现有市场竞争加剧;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92%,主要系液晶显示板块业务量减少。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表面贴装 | 盘 | 8,161,601.00 | 8,212,448.00 | 70,852.00 | -56.34 | -56.23 | -41.78 |
智慧交通设备等 | 台 | 2,657.00 | 2,911.00 | 38.00 | 33.58 | 58.38 | -86.99 |
信息网络设备等 | 台 | 988,862.00 | 995,739.00 | 40,792.00 | 2.06 | 1.11 | -23.26 |
产销量情况说明表面贴装产品生产量及销售量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业务订单量同比下降。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 | 材料成本 | 110,548,882.94 | 60.45 | 122,135,325.72 | 60.76 | -9.49 | |
人工成本 | 32,209,097.77 | 17.61 | 35,909,236.31 | 17.86 | -10.30 | ||
制造费用 | 40,121,879.41 | 21.94 | 42,979,832.14 | 21.38 | -6.65 | ||
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 | 材料成本 | 826,616,028.44 | 90.45 | 851,561,292.68 | 88.73 | -2.93 | |
人工成本 | 27,847,200.77 | 3.05 | 38,753,864.95 | 4.04 | -28.14 | ||
制造费用 | 59,457,285.24 | 6.51 | 69,413,773.92 | 7.23 | -14.34 | ||
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 | 材料成本 | 783,089,392.56 | 70.10 | 865,301,174.07 | 70.79 | -9.50 | |
人工成本 | 56,767,402.29 | 5.08 | 58,176,642.17 | 4.76 | -2.42 | ||
制造费用 | 277,203,024.99 | 24.82 | 298,956,786.20 | 24.46 | -7.28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智能工厂及系统工程 | 材料成本 | 74,903,728.98 | 61.57 | 74,454,337.36 | 59.39 | 0.60 | |
人工成本 | 16,345,074.35 | 13.43 | 18,927,552.41 | 15.10 | -13.64 | ||
制造费用 | 30,414,166.12 | 25.00 | 31,984,233.89 | 25.51 | -4.91 | ||
智能制造核心部件 | 材料成本 | 35,645,153.96 | 58.23 | 47,680,988.36 | 63.02 | -25.24 | |
人工成本 | 15,864,023.42 | 25.91 | 16,981,683.90 | 22.45 | -6.58 | ||
制造费用 | 9,707,713.29 | 15.86 | 10,995,598.25 | 14.53 | -11.71 | ||
智慧交通 | 材料成本 | 415,217,114.92 | 96.25 | 374,972,504.62 | 95.72 | 10.73 | |
人工成本 | 6,535,633.44 | 1.52 | 8,598,324.53 | 2.19 | -23.99 | ||
制造费用 | 9,641,183.13 | 2.23 | 8,177,670.59 | 2.09 | 17.90 | ||
数字园区 | 材料成本 | 230,691,078.68 | 83.53 | 245,341,037.92 | 80.15 | -5.97 | |
人工成本 | 16,329,805.64 | 5.91 | 20,598,444.58 | 6.73 | -20.72 | ||
制造费用 | 29,149,662.23 | 10.55 | 40,163,632.13 | 13.12 | -27.42 | ||
平安城市 | 材料成本 | 180,707,834.84 | 87.57 | 231,247,750.14 | 88.30 | -21.86 | |
人工成本 | 4,981,761.69 | 2.41 | 9,557,095.84 | 3.65 | -47.87 | ||
制造费用 | 20,666,439.88 | 10.01 | 21,072,471.20 | 8.05 | -1.93 | ||
电子制造服务 | 材料成本 | 783,089,392.56 | 70.10 | 865,301,174.07 | 70.79 | -9.50 | |
人工成本 | 56,767,402.29 | 5.08 | 58,176,642.17 | 4.76 | -2.42 | ||
制造费用 | 277,203,024.99 | 24.82 | 298,956,786.20 | 24.46 | -7.28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9,193.7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6.1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5,594.8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89%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890.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2.4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增加了10.63%,主要系职工薪酬及广告展览费增加;管理费用增加了
7.35%,主要系辞退费用及折旧摊销增加。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62,177,873.9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62,177,873.9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9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71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7.1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6 |
硕士研究生 | 195 |
本科 | 432 |
专科 | 77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1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1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1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64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自强,坚持科技创新战略主体地位,着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技术和产品升级,持续增强创新驱动能力。依托关键技术攻关、核心产品研发、解决方案推广、产业生态共建的发展路径,建设以数智产业研究院为核心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了数智产业研究院、各产业公司研发中心统分结合的协同模式,打造科研体系数字化决策牵引能力、数字化研发资源支撑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运营管控能力、科研项目攻关管理能力、数智产业业务协同赋能能力。公司2024年度研发经费达2.6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到 9.9%。2024年度累计推进66项研发项目,其中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专项《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重点行业生产设备智能运维系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动态重构的装备制造企业智能运营决策关键技术》顺利通过中期检查;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多模态人机交互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发》《面向光缆精准监测的数字孪生应急预警系统关键技术研发》按计划节点有序实施。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回大额存单本金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已贴现但尚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较上期增加。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 | 情况说明 |
的比例(%) | (%) | 动比例(%) | ||||
合同资产 | 144,611,505.52 | 2.72 | 232,413,650.79 | 4.19 | -37.78 | 由于结算进度变化,期初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30,582.81 | 0.01 | 26,864,239.67 | 0.48 | -97.28 | 主要系质保到期转入应收账款 |
在建工程 | 1,506,311.96 | 0.03 | 991,937.24 | 0.02 | 51.86 | 主要系本期未完工在建项目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8,464,815.42 | 0.16 | 12,873,600.15 | 0.23 | -34.25 | 主要系计提折旧摊销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29,316.34 | 0.10 | 1,469,073.94 | 0.03 | 262.77 | 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 |
短期借款 | 42,326,327.88 | 0.80 | 70,113,510.72 | 1.27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办理保理业务,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收到的款项以及收到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款较上期减少 |
应付票据 | 110,289,431.12 | 2.07 | 79,035,160.29 | 1.43 | 39.54 | 主要系期末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预收款项 | 468,971.75 | 0.01 | 201,635.72 | 0.00 | 132.58 | 系预收的房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848,681.83 | 0.11 | 4,088,888.95 | 0.07 | 43.04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产品质量保证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84,356,494.83 | 1.59 | 36,882,036.51 | 0.67 | 128.72 | 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和供应链金融账单增加 |
租赁负债 | 4,628,222.00 | 0.09 | 9,101,840.09 | 0.16 | -49.15 | 主要系本年支付租赁款 |
预计负债 | 1,800,000.00 | 0.03 | 512,434.50 | 0.01 | 251.26 | 主要系产品质量保证增加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92,263,357.8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7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1,121,024.74 | 承兑汇票、履约、保函、信用证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78,959,746.42 | 已背书、贴现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 | 20,897,644.76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供应链账单及未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保理 |
合计 | 190,978,415.92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智慧交通
智慧城市建设涵盖智慧交通、智慧出行、平安城市等多个领域,通过深度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助力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在智慧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发展方向主要聚焦于网络化智能运输组织调度、智慧能源管理、智能运维等系统的构建,以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将从重建设向建设与运营并重转变,并设定了到2025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10,000公里的目标,平均每年新增680公里。同时,国家规划了19个城市群,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地区预期开工里程达1万公里,而成渝、山东半岛等城市群的城际市域建设也在加速推进,进一步拓展了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空间。从“城市群”和“都市圈”的规划来看,未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前景广阔。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自动售检票系统(AFC)和清分系统(ACC)的需求将持续增长。此外,轨道交通智能化系统在推动轨道交通智能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智慧城轨建设将成为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为AFC/ACC行业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成为行业规模增长的新动力。根据相关资料预判,未来5年,预计总投资规模将超过5万亿元,为行业企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轨道交通行业将迎来新一轮快速发展期,一二线城市将继续加密地铁网络,三四线城市将启动或扩大轨道交通建设。智能化系统(如AFC自动售检票系统、ACC清分系统、智能调度系统)的需求将大幅增长。智慧车站、智能运维、智慧能源管理等新兴领域将成为增量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成渝等城市群将加快城际铁路和市域铁路建设,推动城市群内部交通一体化。未来,城际铁路和市域铁路新增里程将超过5,000公里。随着运营里程的增加,智能运维市场需求将快速增长,预计市场规模超过500亿元。自动售检票系统(AFC)和清分系统(ACC)作为轨道交通的必需品,未来5年市场规模预计超过300亿元。5G通信、CBTC(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等技术的应用将推动通信与信号系统市场增长。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2024年,公司先后中标南京、苏州、安徽马鞍山、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东莞、埃及等国内外多个城市的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智慧客服中心项目及通信系统项目,同时在南京、内蒙古等省内外多地中标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目前,公司产品已覆盖全球60多个城市和地区,成为国内少数能够同时提供地铁AFC终端设备制造、AFC系统、ACC系统及互联网票务系统完整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进一步巩固了在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领域的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托技术创新和行业经验,深度参与智慧城轨建设,推
动城市轨道交通的智能化、数字化发展,为行业提供更高效、更智能的解决方案,助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
2、智能制造
智能制造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与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制造过程的智能化、柔性化、绿色化和高效化。其主要涵盖智能工厂、智能装备、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目前,我国智能制造正处于从“试点示范”向“规模化推广”过渡的阶段,政策支持力度大,市场需求旺盛。据相关数据显示,预计到2025年,全球市场规模将突破4,000亿美元,我国智能制造市场规模将突破5,0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超过15%,技术进步、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和全球化竞争将成为智能制造增量的主要驱动因素,中国是全球智能制造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中国制造2025》将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提出到2025年实现制造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重点领域初步实现智能化。“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强调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各地政府同步出台多个专项政策支持智能制造发展,如设立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区等。未来,到2030年,全球智能制造市场规模有望达到6,000亿-8,0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中国智能制造市场规模有望达到8,000亿-10,000亿美元,成为全球最大的智能制造市场。重点领域增量预测,预计到2025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将突破1,0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0%。工业互联网平台市场规模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1,5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约为18%。智能装备(如智能机床、智能检测设备)市场规模预计到2025年将超过2,0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约为15%。业软件市场规模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5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约为16%。可见,智能制造是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方向,市场前景广阔,政策支持力度大。
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耕客户多元需求,持续迭代产品和技术创新,通过主动参与和积极探索,智能制造业务在多个领域取得显著进展。公司成功中标或新签多条玻璃智能工厂加工生产线、传输线等项目,展现了公司在高端制造领域的竞争力。公司不断开拓新业务,完善自身资质条件,为新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围绕智能工厂、智慧环保、智慧仓储等场景,公司开发了多款标杆自研产品,能够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到实施的一站式服务,《仪表智能制造系统》项目被列为本地“首批人工智能优秀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公司持续完善自主研发的智能制造系统平台,推进工业软件系统的优化升级,目前已拥有成熟的工业软件类产品,获批2024年度江苏省三星级上云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方向,公司掌握了核心技术,基本具备高水平和专业化的供给能力。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布局,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加强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推动绿色制造与可持续发展,同时注重人才培养与组织优化,以抓住智能制造发展的历史机遇,实现业务的跨越式增长。
3、绿色电子制造服务
电子制造服务行业作为电子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未来市场前景广阔,但也面临着技术变革、环保要求、全球化竞争等多重挑战。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了产业变革,
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首先是技术升级带来的产业变革,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兴技术的发展,电子制造服务行业将面临更高的技术要求和市场需求。其次,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日益凸显,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电子制造服务企业需要提高环保意识,主动采取环保措施。此外,电子制造服务企业还面临着全球化竞争的压力和电子产品市场需求的不稳定性等挑战。根据市场研究机构的预测,全球电子制造服务市场规模将在未来几年保持稳定增长,年均增长率预计在5%-7%之间。到2030年,全球EMS市场规模有望突破8,000亿美元。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制造基地,未来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随着国内消费升级、5G普及、新能源汽车和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快速发展,中国电子制造服务市场预计将以8%-10%的年均增长率扩张。近期,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促进汽车和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不断激发市场潜力,这将成为汽车电子以及电子产品市场新的增长引擎。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汽车电子在整车中的价值占比不断提升。预计到2030年,汽车电子在整车成本中的占比将从目前的30%左右提升至50%以上。自动驾驶、车联网、智能座舱等技术的普及将推动汽车电子市场的快速增长,电子制造服务企业需要具备更高的技术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为降低成本和提高响应速度,汽车电子制造将更加倾向于本地化生产,这为国内电子制造服务企业提供了巨大机遇。消费电子市场也将稳步增长,智能家居设备和可穿戴设备将成为消费电子市场的重要增长点,远程办公和在线教育的普及将继续推动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的需求增长,随着家电报废高峰期的到来,家电消费升级将推动白色家电市场的增长,电子制造服务企业将迎来更多订单。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成为核心要求,随着全球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电子制造服务企业需要采用更环保的材料和生产工艺,减少碳排放和电子废弃物,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再利用将成为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电子制造服务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碳中和作为战略目标,电子制造服务企业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综上,电子制造服务行业未来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升级、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环保要求等将成为主要驱动力。公司在保持现有客户的基础上,聚焦新产业并开拓ODM业务,实现了全年白色家电和汽车电子销售额的显著增长。通过依托国产化平台,公司在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和工业控制领域持续发力,致力于自主产品设计,并积极推动这些领域的市场化进程。此外,公司加大了对国内客户的开发力度,特别是在双碳经济相关行业,如电动车、新能源、储能、环保、智能制造和数字产业等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2024年,公司成功开拓了智能家居新客户领域,产品线覆盖了高、中、低各个系列,并已实现批量出货。同时,公司在高新电子领域也取得了初步成效,智能录音设备、笔记本电脑等数码产品市场实现了新的突破。公司将抓住技术变革和市场机遇,提升技术能力、优化供应链布局、加强环保措施,以应对全球化竞争和市场不确定性,力争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大份额。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根据董事会的要求,严格按照年度资本支出项目预算和实际经营情况,审慎、规范、有序地推进固定资产及相关项目投资。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完成了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母公司的吸收合并,完成了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佳恒兴业有限公司关于信息产业公司18%股权变更事宜及工商备案登记。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衍生工具 | 485,086,146.95 | 4,986,981.70 | 1,298,823,380.00 | 1,297,301,749.70 | 491,594,758.95 | |||
其他 | 72,065.73 | -72,065.73 | ||||||
应收款项融资 | 25,415,043.86 | 247,208,082.14 | 242,273,106.11 | 30,350,019.89 | ||||
合计 | 510,573,256.54 | 4,914,915.97 | 521,944,778.8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分析
2024年,公司专注三大主业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产业资源。主要子公司概况如下:
主要子公司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电子装备公司 | 工业自动化装备、钣金加工 | 19,000 | 32,033.61 | -11,930.75 | 17,203.58 | -12,345.53 | -12,305.20 |
信息产业公司 | 轨道交通、系统集成 | 21,681.4228 | 166,596.07 | 41,552.01 | 85,827.98 | 3,196.99 | 3,685.97 |
电子制造公司 | SMT加工、注塑业务 | USD2,000 | 74,149.82 | 26,235.81 | 60,234.47 | 2,035.66 | 2,083.18 |
通信科技公司 | 军民融合通信产品 | 10,000 | 26,916.31 | 11,491.49 | 9,360.02 | -6,246.88 | -6,892.62 |
深圳京华 | 电子产业、物业租赁 | 11,507 | 58,899.09 | 43,857.01 | 72,262.03 | 9,042.93 | 7,551.95 |
南京熊猫新兴实业有限公司 | 物业、餐饮等服务 | 2,000 | 5,788.88 | 4,380.35 | 6,643.65 | 125.67 | 1.30 |
成都电子科技 | SMT加工 | 5,000 | 13,929.68 | 10,051.68 | 8,082.68 | -1,991.06 | -2,002.99 |
重要子公司净利润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 净利润 | 变动比例 (%)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电子装备公司 | -12,305.20 | -5,643.30 | 不适用 |
信息产业公司 | 3,685.97 | 5,753.61 | -35.94% |
电子制造公司 | 2,083.18 | 1,648.42 | 26.37% |
通信科技公司 | -6,892.62 | 854.34 | 不适用 |
深圳京华 | 7,551.95 | 6,994.24 | 7.97% |
南京熊猫新兴实业有限公司 | 1.30 | 17.5 | -92.57% |
成都电子科技 | -2,002.99 | 627.05 | 不适用 |
变动情况说明:电子装备公司因部分项目尚未形成收入导致同比增亏;信息产业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35.94%,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电子制造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
26.37%,主要系加工业务毛利提升;通信科技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较多,主要系部分客户需求放
缓导致收入下降;南京熊猫新兴实业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92.57%,主要系物业项目收入减少;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较多,主要系液晶显示板块业务量减少导致收入下降。
2、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1)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ENC成立于1992年9月15日,经营期限30年,投资总额4,088万美元,注册资本2,090万美元,本公司持股27%、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持股51%、中电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20%、香港永兴企业公司持股2%。ENC主要从事移动通信系统设备、公网通信系统设备等产品的生产,主要负责爱立信开发产品的工业化和量产工作,面向全球的客户进行交付和发货。2022年8月,各股东方决定将ENC的经营期限延长3年,到2025年9月14日终止。2022年9月1日,ENC申领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3月1日、3月29日、4月27日、6月4日、8月28日、10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临2024-003、2024-004、2024-024)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公司之参股公司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特别纳税调整事项及相关情况(以下简称“特别纳税调整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在各定期报告中做了阶段性进展情况披露。ENC中方股东与ENC股东爱立信为商定 ENC 的发展方向并鉴于特别纳税调整事项进行了持续沟通协商。就此,包括公司在内的ENC中方股东近日收到了爱立信发来的书面信息(以下简称“爱立信信息”),除其他事项外,确认:爱立信拟以特定现金购买对价购买公司和其他ENC中方股东持有的ENC49%的股权。该交易尚需获得必要的批准并受制于各方就本次交易详细条款的讨论结果。根据爱立信信息,公司预计将可收回不少于约人民币2.50亿元的金额,实际金额以国有产权专项审计评估及挂牌交易后确定的金额为准。公司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ENC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金额为人民币2.30亿元。如果完成此次ENC股权处置,预计将会对公司交易完成当年产生正面影响。上述目标的达成还需各方能够就详细条款达成一致并于2025年9月之前完成交易。公司以及ENC其他中方股东拟以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价格,通过国有产权挂牌程序或其它合法可行的方式处置ENC股权。股权处置的后续实施,尚需ENC中方股东和爱立信继续磋商有关细节和相关事项等,并需各方履行各自的决策流程以及正在协商中的其他条件。如上所述,公司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程序,以及其他必要的流程和程序等,上述事项都有可能对股权处置的落实和执行产生影响,因此,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推进股权处置的落地、执行,全力维护自身、其他股东及ENC的合法权益。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持续披露该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对公司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做好阶段性信息披露。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2)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本公司持股比例 | 本公司投资收益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710,162.67 | 32,329.33 | 30% | 8,312.26 |
乐金熊猫成立于1995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3,570万美元,本公司持股30%,乐金电子株式会社持股50%,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持股20%。乐金熊猫主要从事开发、生产全自动洗衣机和有关零部件。
2024年度,乐金熊猫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10,162.67万元,同比上升18%;净利润为人民币32,329.33万元,同比上升91.96%。主要指标变动的原因是:公司产品销量增长,且因汇兑损益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3)其他
兹述及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的《南京熊猫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完成登记手续的公告》(临2024-001),公司已完成涉及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登记手续。本次吸收合并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和当期利润。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基本情况变更,亦不涉及变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2023年12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佳恒兴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划转协议,佳恒兴业有限公司无偿划转信息产业公司18%股权给公司,转让后信息产业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股权变更事宜于2024年4月2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在全球市场复苏趋势和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带动下,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持续快速增长,展望2025年,全球政治经济风险挑战持续攀升,产业链供应链格局加速重构,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还需持续加快产品结构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程,不断提高创新效能,着力打造协同发展产业生态,保障产业“十四五”顺利收官,为开启“十五五”产业高质量发展进程奠定坚实基础。随着新技术、新热点的加速涌现,电子信息制造业作为新质生产力核心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将愈加明显。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将带动产业链向更高附加值环节延伸,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培育新质生产力贡献重要力量。预计2025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增速将处于5%—8%区间。
在数字城市领域,“数字中国”战略提出,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十四五”规划明确,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如《江苏省智慧交通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到2035年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率达到95%。随着我国城镇化率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复杂度增加,对数字化解决方案的需求日益迫切。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成熟为数字城市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预计到2025年,中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达到20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15%,其中,智慧交通市场规模将突破1.5万亿元,智能安防市场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智慧园区市场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公司在数字城市领域布局与成果显著,掌握了移动支付、应急通信等核心技术,能够提供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指挥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票务清分系统及通信系统等全套解决方案。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全球60多个城市,成为国内领先的城市轨道交通核心设备供应商。公司提供数字园区多场景整体性解决方案,涵盖智慧园区管理、安防监控、智能楼宇等领域。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化轨道交通专用通信系统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动数字孪生虚实交互模拟仿真技术的应用,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拓展卫星互联网终端技术,为智慧城市提供更广泛的通信支持。着力加大对5G、人工智能、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深耕国内市场,特别是在智慧交通、数字园区等领域,扩大市场份额。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寻找新的合作机会。加强品牌建设,通过参加行业展会、发布技术白皮书等方式,提升品牌影响力。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领域,2025年,人工智能作为时代关键变量的作用将加速释放,以“人工智能+”为特点的数字化赋能推动实数融合走深向实,驱动产业走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协同发展。一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消费品、原材料等数字化基础较好的重点行业将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聚焦研发、生产、质检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发展数字孪生设计、人机协同生产、质量智能检测、供应链精准协同等新模式新应用。二是行业骨干企业和国有企业将联合大模型企业,开展垂类大模型研发和行业数据集建设,运用“大模型+小模型”方式落地建设典型应用场景,逐步推动智能驱动的业务流程、运营模式和决策机制转变。三是电力、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碳排放领域将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应用模式路径,提升实数融合“含智量”“含绿量”。公司在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领域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基础,通过人、机、物的智能互联,实现了信息数据在各生产环节和生产要素间的无缝传递,从而帮助企业实现降本增效、提质升级。建立了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核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数据采集、分析和智能决策。在多个行业(如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等)实现了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落地应用。未来,公司技术布局与核心方向将过大数据分析和治理,挖掘生产数据中的潜在价值,优化生产流程和资源配置;利用5G网络的高带宽、低延迟特性,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实现生产计划的智能优化和动态调整;结合边缘计算技术,实现生产数据的实时处理和
智能决策;在机器人故障自诊断与预测技术、高端装备远程控制等领域持续投入,推动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化升级。致力于在数据挖掘治理、5G+边缘计算、智能决策、机器视觉等核心技术领域持续投入,力争实现技术突破,力争结合产业场景需求,探索差异化的技术发展路线,形成独特的技术优势。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等重点行业,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紧抓数字经济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机遇,发挥公司在数字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制造及通信装备等数智装备领域的优势,聚焦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三大主营业务,以市场应用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抓手,依托中国电子计算体系基础能力,统筹集团内外资源,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持续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致力于打造成为具有较强的服务国家战略能力、具有较强的价值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制造和重大系统工程承接能力的一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数字中国建设的核心力量。在智慧交通领域,巩固既有竞争优势,拓展经济发达二线城市新建项目,强化线网类项目突破,加速海外市场布局与品牌国际化;数字园区业务围绕国家信息技术战略,推动智能化工程向数字化集成升级,拓展党政机关及涉密项目市场;平安城市业务紧抓订单落地,发力卫星通信终端、北斗授时、自组网通信等产品,力争扩大销售收入,同步推进军用电源市场延伸至民用储能领域;智能制造以工业机器人与智能物流装备为核心,突破故障诊断、智能分拣等关键技术,深耕新能源与储能行业,提供机器人集成工站及智能物流解决方案;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聚焦白电人机交互与电控产品,锁定BSH等重点客户冲刺1.2亿元目标,汽车电子依托平台化协同突破2.5亿元营收,同时加码液流电池研发,拓展储能客户,并发挥制造优势开拓智能短交通与AI消费电子市场,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差异化增值服务体系。公司将科技创新置于全局发展的核心地位,聚焦数智装备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创新驱动发展,全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国家战略需求提供可靠技术支撑。通过构建“研究院侧重核心技术突破+产业公司侧重场景应用落地”双轨协同创新体系,建立紧密化需求双向对接与差异化绩效考核机制,形成研发与产业化的深度联动。重点布局低轨卫星互联网终端、低空智能网联平台、工业设备智能运维系统及大模型场景化应用等重大专项,引领产业转型升级;集中突破跨域交通智能计费、工业机器人自主诊断、边缘计算实时处理、动态决策优化及数字孪生可视化等核心技术,攻克“卡脖子”难题。同步深化产学研合作,联合高校共建核心实验室、场景验证平台,打通从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再到市场应用全链条,培育具备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全面支撑国家数智装备产业自主化战略。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4年,面对严峻的发展环境和内外部各种挑战,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升级、风险防控等工作,努力保持企业平稳有序经营。但是,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业务现有市场竞争激烈,业务结构转型升级过渡期较长,新客户拓展未达预期;同时,为应对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公司保持较高强度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有所增加;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受上述因素叠加影响,公司2024年度亏损。
2024年度公司经营目标是:营业收入人民币360,000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6,000万元。根据经审计财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4,588.50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2,462.2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143.28万元。
2、2025年度经营计划
2025年度公司的经营目标是:营业收入人民币280,000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1,500万元。董事会根据宏观经济整体发展形势,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上经营目标。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秉承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稳中求进,努力实现经营目标。
公司2025年将按照董事会战略部署,聚焦主责主业,探索发掘新赛道、新模式、新动能,系统实施产业升级、改革攻坚、提质增效、人才强企、合规护航等战略工程,深入推进公司整合发展,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打好改革突破年攻坚战,为“十五五”工作谋好篇、布好局。一是要系统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巩固提升支柱型业务竞争优势,加速培育新兴业务增长极,夯实战略储备型业务基础,优化协同型业务价值创造,有序退出低效落后产能,进一步促进新旧动能迭代转换,构建“当下稳健+未来增长”的平衡发展机制;二是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策划实施一批重大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加强数智产业研究院建设,构建研究院侧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公司侧重产业拓展应用的统分结合科技创新体系;三是要以市场开拓为利刃,开辟业务价值增长极,在各大业务板块保持业务竞争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市场,扩大业务领域。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技术风险
公司产业发展受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和内部研发资源配置、研发成果转化等因素的影响,在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构建上存在不足。公司将深刻把握市场需求和变化趋势,抓好数智产业研究院建设,完善科研工作体系,强化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激励机制改革,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持续迭代升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2、市场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市场开拓工作存在不足。为更好地应对市场风险,公司将不断优化市场拓展策略,整合优质资源,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服务的核心竞争力;紧跟市场动态,把握行业趋势,优化业务结构,全力寻求业务新的增长点;积极探索开拓海外业务市场。
3、诉讼风险
近年来,公司诉讼纠纷总体呈现增长趋势。为做好诉讼管理,公司将投入更多精力做好诉前风险防范、诉中案件处置、诉后复盘总结分析;对于诉讼案件,通过司法程序全力避损、挽损;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依法合规工作能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减少商业纠纷。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其他披露事项
(一)资金流动性
于2024年12月31日,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36.30%(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之比),流动负债人民币18.83亿元,流动比率为1.98,速动比率为1.71。
现金: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银行存款及现金为人民币7.58亿元。
借款: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短期银行及其他借款为人民币0.42亿元。
2024年1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1%,5年期以上LPR为
3.6%。2025年3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1%,5年期以上LPR为
3.6%。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二)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股份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之股票。
(三)优先购股权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本公司之章程,并无优先购股权之条款。
(四)最高酬金人事
本年度内,本公司获最高酬金的前五名人士为子公司经营者,详情列载于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股份或债券之安排
于本年度任何时间,本公司概无订立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或18岁以下子女可藉以购买本公司或任何其它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券而受益。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合约权益
于本年度任何时间,本集团概无订立重大合约,致使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享有重大利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概无从事与本集团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
(七)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执行董事分别是夏德传和胡回春,非执行董事分别是刘剑锋、胡进、易国富和吕松,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是戴克勤、熊焰韧、朱维驯;监事会成员分别是樊来盈、傅园园和薛玉恒。本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主要工作经历、报酬及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所有董事、监事已与本公司订立了服务合约,服务合约期限为三年。各董事、监事均无与本公司签定任何一年内若由本公司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之服务合约(法定赔偿除外)。
(八)关于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于本报告期内,公司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特殊待遇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概无享受任何特殊待遇。
(十)与供应商和客户利益关系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法人。该公司位列本公司2024年度前五大客户。
除上述披露之外,本年度,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紧密联系人等或股东(据董事会所知拥有5%以上的本公司股本者)并无于本公司五大客户及供货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十一)重要合约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6第16段所述由本公司或其任何一家附属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其附属公司之间所订的重要合约详情,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重要合约详情,列载于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的“重大关连交易”一段。
(十二)订立重大合约
除日常经营业务以外,报告期内公司订立重大合约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为相关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担保合同及理财合同的详情请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十三)可换股证券、购股权、认股证券或类似权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并无发行任何可换股证券、购股权、认股证券或类似权利。
(十四)储备
按照本公司注册地中国的适用法律计算,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派储备为人民币113,823,520.85元。
(十五)退休金计划
本公司参与政府设立的退休金计划,按该计划规定每年之供款额为员工薪金的16%左右。根据该计划,现职及退休的员工的退休金受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障。
(十六)管理合约
于本年度,本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关于本公司全部或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和行政合同,亦无此等合同存在。
(十七)银行贷款及其它借贷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集团之银行贷款及其它借贷详情列载于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
(十八)所有者权益变动
本年度内,本集团之所有者权益变动详情列载于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十九)固定资产
本年度内,本集团固定资产变动详情列载于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附属公司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的资料列载于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一)公司管治守则及标准守则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采纳并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及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二十二)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关联交易作出之确认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于职责内审核列载于本公司2024年度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及相关之核数师函件,并确认下列事宜:
1、该等交易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订立;
2、该等交易乃(1)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或(2)在无适用比较时,就本公司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
3、该等交易已根据监管此等交易之有关协议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4、该等交易并无超逾先前公告的相关上限。
有关本公司关联交易及持续关联交易的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项下「重大关联交易」一节。
(二十三)或有事项
本年度内,本集团或有事项详情列载于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四)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致力支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本集团须遵守中国各项环保法律和法规。本集团已设定合规程序确保遵守相关环保法律、规则及规例。此外,有关雇员及有关营运单位不时留意相关法律、规则及规例的变动。本集团一直致力维持良好的环保及社会标准,确保业务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涵盖公司战略与治理、责任管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社会发展所需、携手利益相关方共同创造综合价值等方面的《2024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在该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尽量遵循了重要性、量化、平衡和一致性的汇报原则。该报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汇报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环境、社会及管治等方面的管理方针、目标、措施和成果。该报告亦符合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已于2025年3月28日列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
(二十五)其他
1、本集团主要业务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派发2024年度现金股息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3、股东因持有本公司股份获得现金股息而享有的税收政策,按照国家不时修订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将另行通知。
4、截至本报告日,按照本公司公布之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本公司符合香港联交所有关持有足够公众持股量的持续上市规定。
5、本年度内,公司发放爱心援助基金、困难补助、金秋助学金等共计42.51余万元。
(二十六)年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拟于2025年6月30日前举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有关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上海证交所、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符合并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之条文,所制定的公司的目的、价值及策略与公司的企业文化一致。关于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公司构建了以多层次管理架构和相应管理文件为框架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体系,并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和公司运作情况进行持续地完善和优化,该等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董事会负责持续监督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确保本集团建立及维持适当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审核委员会负责审阅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确保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条例,并向董事会报告情况。多层次管理架构主要包括公司本部职能部门、联合议事机构、总经理办公会及董事会等,按照相应的流程,执行决策、管理和监督职能,涉及重大事项风险评审及改进、重大投资项目审核及落实、全面预算管理、经济责任考核、薪酬体系设计、融资担保等工作。根据职责权限,由职能部门或联合议事机构将相关议题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需要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以提案形式报董事会审议。
联合议事机构中的法治及风控委员会主要针对重要经营行为、重要业务流程和重大事件进行风险评审并提出减少或化解风险的建议,以及针对内部经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核部门,开展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各单位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审计部(执行内部审核功能)配备了一定数量具有专业知识、技术职称、审计经验和胜任能力的专职审计人员,该等专职人员,每年参加由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举办的一定学时的后续教育和培训,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专题的业务培训。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指导,于定期召开的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上,审计部向审核委员会汇报当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下年度审计检查计划。审计部日常向党委和总经理报告工作。
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设有纪检部门独立开展工作,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以系统观念推动“三不腐”一体落实。针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大额资金运作、关键岗位履职行权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监督,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修订完善《纪检部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监督提醒、廉洁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以案促改促治等工作机
制,有效预防员工贪污行为。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廉洁理念,着力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2024年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培训286次,覆盖4,119人次。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加强了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按照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制定了风险识别、评价标准,并作为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定期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形成了完整的工作流程和程序,构建了应对重大风险或内控缺陷的机制,并实时更新。为促进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体系的持续完善和优化,公司每年开展内部控制自评工作,由审计部组建评价工作小组并实施自我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审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所属子公司内控工作骨干人员组成。于每年年末召开的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上,审计部向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汇报内部控制自评方案。公司每年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于内控自评阶段,公司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管控、业务风险控制、资金资产安全管控、合同管理、重大诉讼进展等事项,建立健全基础制度,严抓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于报告期内,董事会已进行检讨,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已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认为该系统有效、完善。公司辨识、评估及管理重大风险及内部监控采取闭环管理的方式。内部控制评价设有整改阶段,报告出具后,审计部向相关责任单位及部门送达缺陷认定及整改意见,由相关责任单位及部门落实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工作,后续审计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巩固内部控制评价成果。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或法治及风控委员会审议或批示的重大事项,指定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并反馈完成情况。对于风险事项,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分析风险事项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跟踪整改落实、完善业务流程,对于未履行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落实责任。公司针对在实际控制人所属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制定了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监控系统缺陷或失灵。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相关候选人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获任,任期三年。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确认薛玉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相关候选人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获任,与职工监事薛玉恒先生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并同步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产生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024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和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修订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舆情工作管理办法》,持续提升公司决策科学性、程序完整性。2024年,公司加强关键少数培训,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江苏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治理公会各类培训19人次,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不定期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送监管资讯,告知最新监管动态和典型案例,有效提升合规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职责,能够忠实的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能够保证独立性,能够保持自主经营能力。
1、在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在人员方面:公司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也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3、在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供、产、销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商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由公司拥有。
4、在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它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在财务方面:公司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开设银行账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 决议刊登的披露 | 会议决议 |
网站的查询索引 | 日期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4-09 | www.sse.com.cn | 2024-04-10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6-21 | www.sse.com.cn | 2024-06-22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2-27 | www.sse.com.cn | 2024-12-28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处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具体事宜。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有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购买2024年董责险》的议案、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等议案。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有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销售物资及零部件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资金结算余额的年度上限,授权董事会采取必要步骤促使该协议生效。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有关公告。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为董事会与公司股东提供直接沟通的渠道。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并邀请律师出席见证,核数师代表监票,确保所有股东,包括中、小投资者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依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下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备存之登记册所记录者,或依据上市规则附录十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持有的内资股股份权益如下(其权益类别属个人权益):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夏德传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男 | 55 | 2023-6-6 | 2027-6-29 | 0 | 0 | 0 | 0 | 是 | |
刘剑锋 | 非执行董事 | 男 | 48 | 2023-6-27 | 2027-6-29 | 0 | 0 | 0 | 0 | 是 | |
胡进 | 非执行董事 | 男 | 45 | 2024-6-21 | 2027-6-29 | 0 | 0 | 0 | 0 | 是 | |
胡回春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男 | 52 | 2022-9-26 | 2027-6-29 | 0 | 0 | 0 | 94.32 | 否 | |
易国富 | 非执行董事 | 男 | 55 | 2021-12-28 | 2027-6-29 | 0 | 0 | 0 | 90.62 | 否 | |
吕松 | 非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 男 | 40 | 2023-12-15 | 2027-6-29 | 0 | 0 | 0 | 0 | 是 | |
戴克勤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7 | 2021-6-29 | 2027-6-29 | 0 | 0 | 0 | 12 | 否 | |
熊焰韧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女 | 53 | 2021-6-29 | 2027-6-29 | 0 | 0 | 0 | 12 | 否 | |
朱维驯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51 | 2021-6-29 | 2027-6-29 | 0 | 0 | 0 | 12 | 否 | |
樊来盈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4 | 2023-6-27 | 2027-6-29 | 0 | 0 | 0 | 0 | 是 | |
傅园园 | 非职工监事 | 女 | 53 | 2020-6-29 | 2027-6-29 | 0 | 0 | 0 | 0 | 是 | |
薛玉恒 | 职工监事 | 男 | 50 | 2024-6-21 | 2027-6-29 | 0 | 0 | 0 | 74.54 | 否 | |
胡寿军 | 总会计师 | 男 | 50 | 2023-11-10 | 2027-6-29 | 0 | 0 | 0 | 39.54 | 否 | |
邵波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16-5-23 | 2027-6-29 | 0 | 0 | 0 | 65.26 | 否 | |
胡大立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3-11-10 | 2027-6-29 | 0 | 0 | 0 | 72.25 | 否 | |
王栋栋 |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 男 | 44 | 2019-8-12 | 2027-6-29 | 0 | 0 | 0 | 69.21 | 否 | |
万磊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3-1-3 | 2027-6-29 | 0 | 0 | 0 | 83.9 | 否 | |
陆斌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22-6-24 | 2027-6-29 | 0 | 0 | 0 | 95.95 | 否 | |
邓伟明 | 原非执行董事 | 男 | 61 | 2010-5-28 | 2024-6-21 | 0 | 0 | 0 | 0 | 是 | |
周玉新 | 原职工监事 | 男 | 61 | 2008-10-28 | 2024-6-21 | 0 | 0 | 0 | 23.9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 | 745.5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夏德传 | 1970年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设备结构专业本科,东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短波通信设计所副主任、主任,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现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先生长期从事信息技术产业的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 |
刘剑锋 | 1977年生,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系统部副主任、科技委员会主任助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科技委员会主任助理(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挂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军工部主任助理兼系统部部长),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8月至2024年1月,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兼任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剑锋先生长期从事电子信息技术的研发和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 |
胡进 | 1980年生,合肥工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历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项目主管、副总监、规划投资部副主任。2019年12至2021年9月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法务部主任、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规划科技部主任,改革办副主任,2022年5月至今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规划科技部主任,改革办主任。 |
胡回春 | 1973年生,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熊猫电子制造产业集团制造公司总经理等。2016年5月至2022年6月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9年12月兼任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2年6月兼任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胡回春先生亦现任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佳恒兴业有限公司董事。胡先生长期从事电子信息行业的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
易国富 | 1970年生,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处主管、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16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1年9月至今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易国富先生亦现任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易先生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党务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
吕松 | 1985年生,南京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公司律师证书。历任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法规处法务、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法务、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法务部法务、行政秘书、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3月至2019年1月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法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保密办公室主任,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法务部部长兼保密办公室主任,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行政法务部部长兼保密办公室主任。2021年9月至今历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法务部和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以及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2022年5月至今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吕先生长期从事企业行政及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
戴克勤 | 1958年生,在职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律师。曾任江苏紫金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副总裁、行政总监、总法律顾问,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级法务总监,南京华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公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发明协会监事,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
熊焰韧 | 1972年生,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硕士生导师。2018年6月至2024年4月任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熊焰韧女士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
朱维驯 | 1974年生,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2002年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曾任职于香港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香港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2010年7月至2020年3月任职于颖通(远东)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任职于思派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财务总监。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任职于神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裁。2023年5月至今任职于颖通(远东)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朱先生长期从事审计与财务工作,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 |
樊来盈 | 1971年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咸阳彩虹热电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彩虹(合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合肥彩虹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彩虹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彩虹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22年8月至今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7月至今任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樊来盈先生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 |
傅园园 | 1972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监察审计部审计主任、副部长、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等。2010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傅园园女士长期从事企业内部审计与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内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工作经验。 |
薛玉恒 | 1975年生,合肥工业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本科,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监、总监、主任。2019年4至2021年9月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主任,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任南京科瑞达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3年2月至今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熊猫股份机关党总支书记。薛玉恒先生亦现任南京熊猫新兴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
胡寿军 | 1975年生,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处审计员、南京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经理、副处长、处长、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12年9月至2016年1月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监,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总监,2018年9月至2023年11月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23年11月至今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胡先生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 |
邵波 | 1980年生,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本科,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博士,经济师。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资本运营处业务主管、生产运营部生产运营处副处长、彩虹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等。2013年10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生产运营处副处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3月兼任彩虹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5月至今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邵波先生长期从事央企资本运营和生产运营的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金融专业知识和运营管理经验,主要负责公司经济运行、 |
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 |
胡大立 | 1978年生,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管理会计师。历任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师、副部长、高新电子装备部副部长、北京办事处副主任等。2013年1月至2013年9月任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任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任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部长,2019年5月至2023年11月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10月兼任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先生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 |
王栋栋 | 1981年生,南京审计学院(现更名为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南京大学会计硕士(MPAcc),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2004年8月加入公司,曾任职公司审计处、监察审计部,担任审计员、主审,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秘书,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先生长期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
万磊 | 1980年生,毕业于南京大学应用物理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南京华日液晶有限公司制造部副部长,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经济运行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华东科技、熊猫液晶、熊猫平板运营管理部副部长,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型显示业务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规划科技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万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
陆斌 | 1970年生,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城市交通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智慧城市研发中心主任、轨道二部总经理、总工程师,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等。现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陆先生长期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具有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人民币745.57万元。其中,给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酬金总额为人民币647.05万元,给予监事酬金总额为人民币98.52万元。上述酬金未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退休金计划供款,而有关董事和监事之适用退休金计划已并入公司员工退休金计划范畴,无其它特别安排。除上述酬金外,本公司无付予董事、监事其它的酬金、津贴或花红。每位董事及监事本年度所获得公司给予的酬金均在人民币96万元以下。
2、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公司领取酬金总额为人民币36万元,不在股东单位或其它关联单位领取酬金,不涉及带有绩效表现相关元素的股本权益酬金。
除上文披露外,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彼等联系人概无于公司或任何相关法团一概没有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有关根据股本衍生工具持有的仓位)及债券中,拥有(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当作或被视为拥有之权益及淡仓);或(b)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录于该条例所述由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或(c)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而各董事、监事或彼等之配偶或未满十八岁子女概无认购公司证券之权利,亦无使用该项权利。按照公司公布之资料及据董事所知,董事会成员之间(特别是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不存有任何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的关系。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夏德传 | 中电熊猫 | 副总经理 | 2022-8-30 | |
樊来盈 | 中电熊猫 | 总会计师 | 2022-8-30 | |
胡进 | 中电熊猫 | 总经理助理 | 2021-9-1 | |
傅园园 | 中电熊猫 | 审计部主任 | 2019-12-1 | |
吕松 | 中电熊猫 | 行政法务部主任 | 2023-5-6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夏德传 |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5-30 | 2024-5-14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6-1 | ||
胡回春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3-6-10 |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3-6-10 | ||
刘剑锋 | 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2-8-10 |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1-3 | ||
戴克勤 | 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18-4-1 | |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12-20 |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5-22 | 2024-5-17 | |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5-28 | ||
熊焰韧 | 南京大学商学院 | 副教授 | 2000-9-1 | |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6-14 | 2024-5-20 | |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9-10 |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3-9 | ||
朱维驯 | 颖通(远东)有限公司 | 首席财务官 | 2023-5-1 | |
樊来盈 |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3-7-7 |
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0-10 | ||
傅园园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4-1 | |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5-1 | ||
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1-5-1 | ||
万磊 | 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2-8 |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6-1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按照《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据经营业绩、分管工作及主要职责等相关资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工作实绩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及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确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薪酬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及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步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认了2024年度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朱维驯先生、戴克勤先生、熊焰韧女士在审议本人薪酬时,分别回避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披露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形发生。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报酬确定依据主要包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尚未结束,报告期内薪酬不包括2024年绩效工资,但包含2023年度绩效工资。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745.57万元(税前)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夏德传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刘剑锋 | 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胡进 | 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胡回春 | 执行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易国富 | 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吕松 | 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戴克勤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熊焰韧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朱维驯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樊来盈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 |
傅园园 | 非职工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 |
薛玉恒 | 职工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 |
胡回春 | 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选举 |
胡寿军 | 总会计师 | 聘任 | 换届选举 |
邵波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选举 |
胡大立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选举 |
王栋栋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换届选举 |
万磊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选举 |
陆斌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选举 |
邓伟明 | 原非执行董事 | 聘任 | 换届选举 |
周玉新 | 原职工监事 | 聘任 | 换届选举 |
1、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夏德传先生、胡回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提名刘剑锋先生、胡进先生、易国富先生、吕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提名戴克勤先生、熊焰韧女士、朱维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该等候选人经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获任,任期三年。
2、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樊来盈先生、傅园园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确认薛玉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樊来盈先生、傅园园女士经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获任,与职工监事薛玉恒先生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3、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选举夏德传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2)选举董事长夏德传先生、董事刘剑锋先生、董事胡回春先生、董事易国富先生、独立董事朱维驯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长夏德传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选举董事胡进先生、董事吕松先生、独立董事戴克勤先生、独立董事熊焰韧女士、独立董事朱维驯先生为审核委员会委员;熊焰韧女士为审核委员会主任。选举董事长夏德传先生、董事胡回春先生、独立董事戴克勤先生、独立董事熊焰韧女士、独立董事朱维驯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戴克勤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选举董事长夏德传先生、董事刘剑锋先生、独立董事戴克勤先生、独立董事熊焰韧
女士、独立董事朱维驯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朱维驯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3)聘任胡回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邵波先生、胡大立先生、万磊先生、陆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胡寿军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王栋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为三年,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步。
4、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樊来盈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夏德传、胡回春、胡寿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编号:临2025-001)。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六、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16次董事会会议。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3-7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3-28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公司2024年度资本支出项目预算》《关于购买2024年董责险》及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等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4-26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5-6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6-3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6-21 | 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及主任》等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7-25 | 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7-31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21项共有专利的专利权权益份额》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会议 | 2024-8-27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10-29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11-8 | 审议通过了《公司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修订版)》及听取关于公司科技创新方面的相关情况的专题汇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临时会议 | 2024-11-22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资本支出中期调整项目预算》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临时会议 | 2024-11-22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2027年度持续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临时会议 | 2024-12-17 | 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12-24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12-30 | 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舆情工作管理办法》等议案 |
七、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经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现有9名董事,其中3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现任执行董事为夏德传和胡回春,夏德传为主席;非执行董事分别是刘剑锋、胡进、易国富和吕松;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是戴克勤、熊焰韧和朱维驯,其中熊焰韧为会计学博士。现任董事会成员及各董事履历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董事会集体负责业务管理和本集团事务,藉以提升股东价值。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和解聘公司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详见列载于《公司章程》第十章第134条)。公司董事会于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之原则,真诚地为公司及股东的最大利益服务。董事会负责执行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4的A.2.1条所载的企业管治职能。报告期内,董事会已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定期安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及或后续培训;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和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董事会已监察董事适用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的遵守情况;以及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以及企业管治报告的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已采纳应用了“标准守则”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经向公司全体董事进行特别咨询后,所有董事均表示已遵守香港联交所制定的“标准守则”,并且全体董事确认于报告期内均参加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及更新其为董事会作出贡献相关的知识及技能。
董事知悉其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核数师就其对公司财务报表的编报责任的说明载于本年报核数师报告内。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夏德传 | 否 | 16 | 16 | 0 | 0 | 0 | 否 | 1 |
刘剑锋 | 否 | 16 | 16 | 0 | 0 | 0 | 否 | 3 |
胡进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2 |
胡回春 | 否 | 16 | 16 | 0 | 0 | 0 | 否 | 3 |
易国富 | 否 | 16 | 16 | 0 | 0 | 0 | 否 | 3 |
吕松 | 否 | 16 | 16 | 0 | 0 | 0 | 否 | 3 |
戴克勤 | 是 | 16 | 16 | 0 | 0 | 0 | 否 | 3 |
熊焰韧 | 是 | 16 | 16 | 0 | 0 | 0 | 否 | 3 |
朱维驯 | 是 | 16 | 16 | 0 | 0 | 0 | 否 | 3 |
邓伟明(已离任)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南京熊猫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认真地出席会议,谨慎、恰当地行使权利,中肯、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经验及专长,在公司规范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利益。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监管要求,分别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履职情况详见2025年3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的《南京熊猫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已收到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对其独立性的年度确认函。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的独立性指引,因此根据指引的条款彼等具独立性。
1、本公司对独立性的意见
本公司一直认为,董事的独立性须按实质的情况判断,董事会致力持续评估董事的独立性,当中会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相关董事能否持续为管理层及其他董事 提出具建设性的问题、表达的观点是否独立于管理层或其他董事,以及在董事会内外的言行举止是否适当。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行为,在适当的情况下均能符合期望,展现出以上特质。
2、确保独立观点和意见的机制
本公司已经设立不同的正式和非正式渠道,使独立非执行董事能够以开诚布公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意见,并在有需要时可以保密方式发表意见。这些渠道包括定期的董事会问卷调查和董事会评核、与主席的闭门会议,以及与管理层和其他董事会成员(包括主席)在会议外的互动。经考虑本部分载述的所有情况后,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于本公司的人士。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熊焰韧(主任委员)、戴克勤、朱维驯、胡进、吕松 |
提名委员会 | 戴克勤(主任委员)、熊焰韧、朱维驯、夏德传、胡回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朱维驯(主任委员)、戴克勤、熊焰韧、夏德传、刘剑锋 |
战略委员会 | 夏德传(主任委员)、刘剑锋、胡回春、易国富、朱维驯 |
2.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7日 | 审核《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
2024年3月28日 | 审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7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
2024年4月26日 | 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
2024年6月21日 | 审核公司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 | / |
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提容。 | |||
2024年7月31日 | 审核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共有专利权益份额及收到共有专利相关的技术管理服务费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
2024年8月27日 | 审核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
2024年10月29日 | 审核《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
2024年11月22日 | 审核《公司2025-2027年度持续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
2024年12月31日 | 听取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相关事项的汇报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审计安排等事项。 | / |
此外,在公司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及年度报告监管工作函、处置ENC事项、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编制和披露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期后事项处置的过程中,审核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听取了相关方的汇报,审阅了有关报告和材料,讨论了相关问题和应对方案,对期后事项处理提出明确意见,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工作的各项最新规定,规范处理业绩预告及相关事项,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切实做好年报相关工作。
公司2024年度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详情(包括会议召开情况)详见于2025年3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的《南京熊猫2024年度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3.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8日 | 1、审议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规定;2、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有关独立性的要求;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2024年6月3日 | 审议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2024年6月21日 | 审议提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1)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要求,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该政策旨在列载董事会为达致其成员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公司据此修订了提名委员会职责权限,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已刊载于本公司、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网站。执行落实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将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履职效率,促进董事会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核心业务及策略作出科学决策。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技能、知识、行业及专业经验等。董事会所有成员的提名和委任,将继续充分考虑上述可计量目标,最终依据本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为确保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符合上市规则并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将每年检讨该政策,提名委员会将讨论任何可能需要作出的修订,并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以供审批。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不同层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这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以及董事会不时认为相关及适用的任何其他因素。本公司非常着重确保董事会成员的技能及经验组合均衡分布,以提供不同观点与角度、见解和提问,让董事会可以有效地履行其职务以及配合董事会发展。董事人选将会根据本公司的提名政策进行,最终决定将会根据相关人选的长处及其可为董事会作出的贡献,当中会考虑对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以及董事会的需要,不会只侧重单一的多元化层面。董事会藉着推举适当董事人选时的机会逐步提高女性董事的比例。董事会亦力求董事组合中有适当比例的成员具备本集团核心市场的直接经验、不同种族背景,反映本策略。
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具有多元化的专业背景,涵盖通信、电子、信息、经济、法律、财务等,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涵盖制造业、教育、会计师和律师等中介机构,维持适当的女性比例,保持了一定的地域差异,兼顾了股东诉求。每名董事会成员的角色及职责、履历详见本节的相关内容。
(2)提名政策
公司重视董事会层面的知识、经验、专业及多元化,以确保董事会勤勉尽责,做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科学决策。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并拟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详见刊载于本公司、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4.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8日 | 审议公司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 | / |
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2024年6月3日 | 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及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步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
2024年12月17日 | 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
5.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8日 | 审议通过:1、落实“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部署,加快形成核心竞争力;2、协同各层级研发机构,加快突破共性关键技术,努力形成标准性成果;3、加大领军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进研发人才队伍建设 | 与会委员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内容。 | / |
6.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0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31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61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15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180 |
销售人员 | 115 |
技术人员 | 948 |
财务人员 | 91 |
行政人员 | 280 |
合计 | 2,61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85 |
本科 | 1,118 |
大专 | 474 |
其他 | 737 |
合计 | 2,614 |
公司坚持多元融合、严格遵循《劳动法》《就业促进法》《残疾人保障法》《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奉行对不同国籍、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的员工一视同仁的态度。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在人员招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对待求职者,不曾实施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未在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作出特殊要求。2024年,公司女性员工866人,占比33.13%,男性员工1,748人,占比66.87%。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有效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司制定了《工资分配管理办法》,对工资管理和工资分配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公司执行按岗定薪政策,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基础,根据不同岗位性质执行不同薪酬制度,其中:经营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行政管理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科研人员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发放项目津贴或按项目提成),销售人员实行基薪加提成或岗位绩效工资制,生产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或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员工岗位培训条例》,规定每年根据培训需求调研情况,制订培训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培训面对全部员工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培训科研人员、经营管理骨干和生产骨干。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444,408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6,111.02 |
十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要求,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于2014年3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政策的议案,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明确了利润分配标准和分配比例,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南京熊猫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修订后的股东回报规划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未调整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交所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利润分配政策。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8,854,556.25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8,854,556.25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0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2,793,739.4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2,793,739.4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84,986,696.3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不适用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8,854,556.2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13,823,520.85 |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实施相关奖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公司制定了《南京熊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确认依据、考核内容、计算方法和兑现程序等事项,调动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公司发展。
十三、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完善规则制度体系,2024年完成新版管理制度汇编(第十四版)修订,涵盖了法人治理、党委党建、管理委员会、行政管理、法律风险、规划科技、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内控审计、纪检监督、信息化等公司管理各个方面,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公司现有内控制度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和公允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保持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加强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控环境,为公司经济效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南京熊猫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及于2025年3月27日刊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有关公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自评、重点督察”原则实施,对所有子公司实现全覆盖。
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的管理制度,将子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人事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制;并按时参加子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会议,对子公司的经营做到及时了解、及时决策。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经济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督促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并有效执行。
十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的有关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六、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以及江苏证监局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公司于2021年初就公司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自查工作,并完成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填报,内容涵盖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机构的运行和决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机构及境外投资者,其他问题等七个方面。经自查,公司治理现状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
十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
董事长主要职责为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等(详见列载于《公司章程》第十章第143条)。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详见列载于《公司章程》第十二章第161条)。
(二)核数师薪酬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师。公司就年度报告审核服务(包括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向其支付的薪酬为人民币248万元,其中担任国际和国内核数师薪酬为192万元,担任内控审计师薪酬为56万元。
(三)与股东沟通及投资者关系
董事会确认其须就公司的表现及业务向股东负责。董事会尽力与股东持续保持对话和有效的沟通,公司设有多个与股东和投资者沟通的渠道:
1、在报告期内举行年度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让股东于会上向董事会发表及交流意见;
2、向股东及有兴趣投资者派发载有完整财务及营运回顾的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等;
3、充分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透过季报、公告及通函(如适用)披露财务业绩及各项交易;
4、设有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接待来访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基金经理,举办新闻发布会及路演等多种途径。
5、公司通过电子平台上证E互动、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同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信息,通过与投资者的沟通和听取意见,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本公司检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东沟通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认为其有效。
(四)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章第76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可透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作出查询。董事会秘书的联络资料载于本报告第6页。
(五)股息政策
公司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兼顾企业经营和股东诉求,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及相关内容,详见本节相关部分内容,也可参阅刊载于本公司、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章程》。
(六)内幕信息管理及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交易防控,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公司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南京熊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就内幕信息的范围、保密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登记备案等事项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公司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南京熊猫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重大信息的报告范围、责任划分、程序和形式、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按照要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传达了相关监管机构关于加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要求。公司在编制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中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规定,遵守了相关的管理文件。
(七)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相关执行情况说明
为增强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建立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年报信息披露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及业绩预告更正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将就责任的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公司2024年年报信息披露未发生重大差错;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无重大遗漏信息补充、无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72.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废水
接管废水排口1个,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号5#厂房西侧,排放污染物为COD、氨氮、悬浮物、石油类,间断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COD≤500mg/L,氨氮≤35mg/L,悬浮物≤400mg/L,石油类≤20mg/L),核定排污总量为COD1.64吨/年,氨氮0.083吨/年,悬浮物0.69吨/年,石油类0.05吨/年。实测均值为COD 14mg/L,氨氮 0.143mg/L,悬浮物 5mg/L,石油类未检出,无超标排放情况。
2、废气
废气排口8个,分别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号5#厂房、4#厂房以及厂房周边废水处理间、危废间,排放污染物主要为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间断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甲苯≤10mg/m?,二甲苯≤10mg/m?,非甲烷总烃≤60mg/m?,二氧化硫200mg/m?,氮氧化物100mg/m?,颗粒物20mg/m?),核定排污总量为甲苯0.15吨/年、二甲苯0.254吨/年、非甲烷总烃2.575吨/年,颗粒物0.673吨/年,二氧化硫
0.096吨/年,氮氧化物0.449吨/年。
实测浓度均值为:FQ-01(涂装)非甲烷总烃5.98mg/m?,颗粒物2.0mg/m?,苯≤0.144mg/m?,其余未检出;FQ-02(涂装)停产未检;FQ-03(废水间)非甲烷总烃1.85mg/m?,硫化氢未检出;FQ-04(危废库)非甲烷总烃0.75mg/m?,FQ-05(精密注塑车间)非甲烷总烃1.07mg/m?;FQ-06(常规注塑车间)0.68mg/m?,FQ-07(挤塑车间)非甲烷总烃1.47mg/m?,FQ-08(废水暂存间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1.34mg/m?,无超标排放情况。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排口名称 | 处理设施 |
涂装废气排放口FQ-01 (已加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局联网) | RTO 蓄热燃烧 |
排口名称 | 处理设施 |
机械臂涂装线体废气排放口FQ-02 (已加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局联网) | RCO蓄热式催化燃烧 |
废水间、危废一号库排放口FQ-03 | 碱喷淋+活性炭吸附 |
危废二号库排放口FQ-04 | 活性炭吸附 |
精密注塑车间废气排放口FQ-05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常规注塑车间废气排放口FQ-06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挤塑(粉末注塑车间)废气排放口FQ-07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废水暂存间废气排放口FQ-08 | 碱喷淋+活性炭吸附 |
接管废水总排口WS-01 | A/O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精密注塑及模具制造搬迁改造项目;环评批复文号时间:宁环表复【2012】006号,2012年2月8日;验收时间及编号:2012年10月22日,宁环验【2012】121号。项目名称:生产线优化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批复文号时间: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18】267号,2018年8月29日;该项目为自主验收,验收时间:2020年9月24日。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报告编制,由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完成备案工作,备案编号:320113-2024-023-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已编制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报备开发区环境监测站,并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平台发布公示。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致力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积极采取措施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购绿色低排放型原辅材料,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排放量,通过选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保障末端治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员工环保意识的培养,定期组织环保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责任感。所属单位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顺利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并入围江苏省绿色工厂,过这些努力,我们不仅在履行自身的环境责任,也为保护生态和防治污染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4,606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寻求并逐步提升清洁能源的应用比例,通过在公司屋顶安装光伏组件,建设了光伏发电设施,其建设面积约为15,529平方米,预计年发电量可达169万KWH。此外,与先前一期的光伏项目相结合,预计全年可实现近460万KWH的并网发电量。2024年全年吸纳光伏电量约465万KWH。
履行环境责任、减少碳排放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南京熊猫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0.4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0.4 | 参加社区慰问孤寡老人 |
惠及人数(人) | 50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15 | 参加中国电子乡村振兴扶贫项目 |
惠及人数(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购买扶贫产品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中国电子 | 本次收购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项目和资产;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项目。 | 2012年4月25日 | 是 | 中国电子实际控制本公司期间均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 | 中国电子 |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电子承诺采用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随行就市并保证不低于同期非关联交易价格”的交易定价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2012年4月25日 | 是 | 中国电子实际控制本公司期间均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保证本公司保持独立 | 中国电子 | 收购完成后,中国电子与南京熊猫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保证南京熊猫具 | 2012年4月25日 | 是 | 中国电子实际控制本公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有独立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 司期间均有效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熊猫集团公司 | (1)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公司不存在与南京熊猫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项目和资产。(2)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公司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南京熊猫及其子公司相同或近似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经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南京熊猫及其子公司相同或近似的业务。(3)如与南京熊猫及其子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及下属其他公司将停止生产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南京熊猫,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以避免同业竞争。(4)若有第三方向本公司及下属其他公司提供任何业务机会或本公司及下属其他公司有任何机会需提供给第三方,且该业务直接或间接与南京熊猫业务有竞争或者南京熊猫有能力、有意向承揽该业务的,本公司及下属其他公司应当立即通知南京熊猫该业务机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以合理的条款和条件由南京熊猫承接。(5)如南京熊猫或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及下属其他公司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南京熊猫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及下属其他公司将在南京熊猫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项业务。如南京熊猫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本公司及下属其他公司将无条件按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南京熊猫。(6)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南京熊猫及其子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7)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8)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2012年11月30日 | 是 | 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避免同业竞争 | 中电熊猫 | 同熊猫集团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 | 2012年11月30日 | 是 | 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 | 熊猫集团公司 | (1)在本公司作为南京熊猫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南京熊猫的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熊猫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与南京熊猫签署协议,依法定程序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于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上回避或放弃表决权以促使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和正常的商业交易规则和条件进行,以保证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南京熊猫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2年11月30日 | 是 | 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 | 中电熊猫 | 同熊猫集团公司“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 | 2012年11月30日 | 是 | 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中国电子 | 时值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公司接到中国电子的申明文件,具体如下:(1)中国电子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2)中国电子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采取回购、增持等措施,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3)中国电子将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 2015年7月9日 | 是 | 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9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龚荣华、韩士民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6 |
财务顾问 | 不适用 | |
保荐人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师,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8万元限额内确定其薪酬,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考虑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经验、可提供
充足时间进行审计相关工作、人员配置、专业知识及可用资源等因素,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独立、胜任及有能力开展高质素审计工作的。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师,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8万元限额内确定其薪酬。详见于2024年3月29日、6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及于2024年3月28日、6月21日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江苏金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本诉:2017年7月-2018年11月,电子装备公司与江苏金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猫公司”)陆续签订了4份购销合同,金猫公司一直拖欠4份合同项下22,593,150元欠款。电子装备公司多次催要无果,于2022年1月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全部欠款。反诉:2024年2月21日,在本诉审理过程中,金猫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双方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包含本诉4份合同)、退还已购置设 | 本诉涉及金额:2,259.32万元;反诉诉请金额:12,300万元(法院受理的反诉涉及金额:4,474.93万元) | 不适用 | 电子装备公司2022年1月向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2月,栖霞法院受理案件。庭审中,双方各自提出了诉讼意见,后金猫公司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为由,申请司法鉴定,法院于2023年1月启动司法鉴定程序。鉴定机构于2023年9月、10月进行了现场勘验,于2024年1月31日,出具了《鉴定意见书》及有关函件。2024年2月21日,金猫公司提起反诉。2024年2月23日,栖霞法院就与本诉相关部分内容予以受理并与本诉一并开庭审理。电子装备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收到法院于2024年2月29日作出的判決书,判決金猫公司向电子装备公司支付1份购销合司的未付货款12.8万元及相应违约金,解除其余3份购销合同,电子装备公司退还金猫公司已付货款4,474.9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金猫公司退还电子装备公司解除的3份购销合同项下已交付的货物。2024年3月18日,电子装备公司提起上诉,要求驳回金猫公司全部反诉,支持电子装备公司全部诉求。2024年3月20日,电子装备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金猫公司上诉状。2024年4月17日,电子装备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已受理二审案件。2024年6月7日,双方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二审首次开庭审理。 | 暂未审结 | 暂未审结 |
备、退还货款5,900万元、赔偿损失6,400万元。 | 2025年3月19日,双方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二审第二次开庭审理。截止目前,法院尚未判决。 | ||||||||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徐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2012年6月18日,信息产业公司中标了“徐州苏宁广场楼宇自动控制系统工程”,随后签订了《楼宇自动控制系统合同》,发包人仍有661.12万元工程款到期未支付。 | 661.12 | 不适用 | 2022年5月30日,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向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后案件转由南京市中院集中管辖。2022年11月4日,双方在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庭后双方就和解方案就行了沟通,未能达成一致。2023年2月16日,双方在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2024年8月2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①徐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信息产业公司支付工程款661.119707万元及逾期违约金;②信息产业公司在徐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欠付的工程款661.119707万元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4年9月19日,信息产业公司收到徐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上诉状,上诉诉请:将一审判决逾期违约金按2倍LPR计算改判为按1倍LPR计算。2025年3月4日,双方参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听证。2025年3月18日,信息产业公司收到江苏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 法院判决支持信息产业公司诉求 | 若徐州苏宁公司不履行法院判决,信息产业公司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2016年至2020年间,苏州富强公司与电子装备公司签订了多笔《采购合同》《购销合同》,苏州富强公司认为装备公司尚欠868.82万元及利息未支付,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欠款。 | 868.82 | 1001.04 | 2023年2月16日开庭审理。2023年7月17日,电子装备公司收到栖霞法院电子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电子装备公司支付868.82万元货款及利息,电子装备公司提起上诉。2023年11月27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2023年12月,电子装备公司按判决书履行付款义务。2024年5月24日,电子装备公司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5年3月3日,电子装备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电子装备公司的再审申请。 | 已结案 | 已按二审判决执行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于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第四部分第(六)小节“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1)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向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物资、零部件及提供分包服务,年度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2,750万元、250万元(以上金额均含本数)。 | 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有关公告。 |
(2)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本集团与中国电子、中电熊猫及其各自关联人2025-2027年度持续关联交易及年度上限,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同意本集团与财务公司续订持续关联交易及年度上限,期限为自独立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为期三年,授权本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与该等持续关联交易相关的若干持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包括《提供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协议》《接受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协议》《销售物资及零部件协议》《采购物资及零部件协议》《提供租赁协议》《接受租赁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和《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销售物资及零部件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资金结算余额的年度上限,授权董事会采取必要步骤促使该协议生效。 |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12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及于2024年11月24日、12月27日刊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有关公告,及于2024年12月11日寄发的H股通函。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本集团与财务公司续订现有持续关联交易及额度上限,授权本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约定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下同)的上限为人民币7亿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本外币贷
款、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保函等,下同)的上限为人民币8亿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业务(资金管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下同)的上限为人民币200万元一年,该协议自独立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为期三年。
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乃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制定了在财务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保障资金安全和流动性。关联董事放弃表决权利;非关联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同意该项持续关联交易,认为其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中,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对应的持续关联交易经于 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12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有关公告,及于2024年12月11日寄发的H股通函。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和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相关的议案,对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经审核,未发现财务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及2025年3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为人民币60,613.14万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为人民币174.88万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交易费用为0.80万元。截止2025年3月26日,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为人民币【】万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为【】万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业务没有发生额。本集团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亦经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资金结算余额、综合授信余额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发生额均未超出经批准年度上限。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南京彩虹新能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298.92 | 0.16 | ||||||
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184.88 | 0.10 | ||||||
南京振华包装材料厂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4.21 | 0.09 |
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0.78 | 0.09 | ||||||
中电彩虹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1.94 | 0.09 |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62.80 | 0.03 | ||||||
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58.41 | 0.03 | ||||||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43.85 | 0.02 | ||||||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30.69 | 0.02 | ||||||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54 | 0.01 | ||||||
南京熊猫达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57 | 0.01 | ||||||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62 | 0.01 |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7.85 | 0.00 | ||||||
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7.73 | 0.00 | ||||||
廊坊振华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9 | 0.00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采购商品 | 0.87 | 0.00 | ||||||
溧阳市熊猫翠竹园宾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0.84 | 0.00 |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0.34 | 0.00 | ||||||
南京熊猫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采购商品 | 0.34 | 0.00 |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0.31 | 0.00 | ||||||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0.08 | 0.00 | ||||||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0.02 | 0.00 |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694.56 | 2.40 | ||||||
南京熊猫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接受劳务 | 118.74 | 0.41 | ||||||
深圳市京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接受劳务 | 63.78 | 0.22 | ||||||
溧阳市熊猫翠竹园宾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36.50 | 0.13 | ||||||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34.43 | 0.12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23.16 | 0.08 |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88 | 0.07 |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92 | 0.07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22 | 0.04 | ||||||
南京熊猫达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9.43 | 0.03 | ||||||
南京中电熊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4.56 | 0.02 |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13,159.91 | 6.33 | ||||||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1,619.47 | 0.78 | ||||||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1,440.71 | 0.69 | ||||||
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出售商品 | 1,303.17 | 0.63 |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出售商品 | 389.38 | 0.19 | ||||||
深圳市京华网络营销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出售商品 | 383.76 | 0.18 |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 | 出售商品 | 174.61 | 0.08 | ||||||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123.27 | 0.06 | ||||||
中电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7.07 | 0.05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出售商品 | 68.01 | 0.03 | ||||||
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58.95 | 0.03 | ||||||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22.65 | 0.01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11.88 | 0.01 | ||||||
南京三乐微波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11.04 | 0.01 |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73 | 0.01 | ||||||
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8.20 | 0.00 | ||||||
南京熊猫达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2.26 | 0.00 | ||||||
南京熊猫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出售商品 | 1.77 | 0.00 | ||||||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1.67 | 0.00 |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出售商品 | 1.56 | 0.00 |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1.40 | 0.00 | ||||||
南京熊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1.39 | 0.00 | ||||||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0.58 | 0.00 | ||||||
南京科瑞达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0.46 | 0.00 | ||||||
南京长江科技园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0.25 | 0.00 |
南京彩虹新能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0.02 | 0.00 | ||||||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0.01 | 0.00 | ||||||
南京静业家电有限公司(原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0.00 | 0.00 |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2,434.98 | 5.42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505.27 | 1.12 | ||||||
中电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211.70 | 0.47 | ||||||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6.15 | 0.24 | ||||||
溧阳市熊猫翠竹园宾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43.67 | 0.10 | ||||||
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提供劳务 | 37.61 | 0.08 |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29.62 | 0.07 |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提供劳务 | 8.71 | 0.02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8.61 | 0.02 |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6.03 | 0.01 |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5.49 | 0.01 | ||||||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2.61 | 0.01 | ||||||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2.04 | 0.00 |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提供劳务 | 1.88 | 0.00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0.83 | 0.00 | ||||||
南京静业家电有限公司(原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0.33 | 0.00 | ||||||
深圳市京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提供劳务 | 0.20 | 0.00 | ||||||
深圳市京华网络营销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提供劳务 | 0.13 | 0.00 | ||||||
深圳市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提供劳务 | 0.05 | 0.00 |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租资产 | 17.69 | 0.15 | ||||||
南京静业家电有限公司(原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租资产 | 4.40 | 0.04 | ||||||
深圳市京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出租资产 | 3.12 | 0.03 |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租资产 | 30.44 | 0.26 | ||||||
深圳市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出租资产 | 0.41 | 0.00 |
深圳市京华网络营销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出租资产 | 0.67 | 0.01 |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租资产 | 5.09 | 0.04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出租资产 | 1.37 | 0.01 | ||||||
溧阳市熊猫翠竹园宾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出租资产 | 1.33 | 0.01 | ||||||
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承租资产 | 1.30 | 0.17 |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商标许可使用 | 1.90 | 1.80 |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专利转让 | 239.24 | 100.00 |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应收账款保理 | 261.48 | 100.00 |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利息支出 | 0.81 | 100.00 |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手续费 | 0.05 | 100.00 | ||||||
合计 | / | / | 25,165.90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本集团与中国电子集团(包括财务公司)、中电熊猫集团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即一般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件进行之持续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部分须获独立股东批准方可执行的持续关联交易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独立股东批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增加2023年度、2024年度本集团向中国电子集团提供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的关联交易额度至17,000万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12月29日,2023年10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有关公告,及于2021年12月13日寄发的H股通函。另外,根据本公司与中电熊猫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2022-2024年度),本公司与熊猫智成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费合计不超过50万元/年。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分别与乐金熊猫及ENC进行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有关公告。 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21项共有专利的专利权权益份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共有专利权益份额转让事宜及收取共有专利相关的技术管理服务费,同意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签订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和《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管理服务合同》。根据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通信科技和熊猫集团将共有专利的专利权权益全部转让给中电防务或熊猫汉达,涉及的专利共21项,收取转让费253.59万元,另外,公司分别向中电防务、熊猫集团收取技术管理服务费85.71万元、76.44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熊猫集团、中电防务、熊猫汉达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亦未发生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公司之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北京中软万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电数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业务,上述关联方向公司之子公司在供应链金融平台开具供应链金融账单进行支付,账单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0万元和61.48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24年8月5日和2025年3月10日,该子公司在供应链金融平台对该两笔供应链金融账单进行贴现,贴现费用分别为0.11万元和0.75万元。该供应链金融平台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搭建,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运营,该供应链金融平台上开具的供应链金融账单为供应商签发承诺到期兑付的远期应收账款凭证。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均经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该等持续关联交易有利于本集团生产和经营的稳定,且关联交易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并按照 |
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该等持续关联交易于日常业务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本集团与中国电子集团(包括财务公司)、中电熊猫集团(包括熊猫智成)等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的详情,请见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部分。概要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持续关联交易类别 | 定价原则 | 实际发生额 |
(A) | 由本集团向中国电子集团提供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 | 市场价格、政府指导价、 | 3,357 |
(B) | 由中国电子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 | 市场价格、政府指导价、 | 852 |
(C) | 由本集团向中国电子集团销售物资及零部件 | 市场价格、成本加成定价 | 16,825 |
(D) | 由本集团向中国电子集团采购物资及零部件 | 市场价格 | 1,252 |
(E) | 由本集团向中电熊猫集团出租厂房及设备 | 市场价格 | 60 |
(F) | 由本集团向中电熊猫集团提供商标使用许可 | 市场价格 | 2 |
(G) |
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市场价格 | 60,613 | ||
(H) | 由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综合授信余额(本外币贷款、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保函等) | 市场价格 | 175 |
(I) | 由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业务(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 | 市场价格 | 1 |
注:
(G)、(H)、(I)为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电子所属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综合授信余额,及2024年度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发生额。报告期内,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综合授信余额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发生额均没有超过经批准的年度上限。
对于该等持续关联交易,公司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中国电子、中电熊猫、财务公司、熊猫智成分别签署协议,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信息披露义务。熊猫集团公司、中电熊猫及其关联人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放弃表决权,以促使该等持续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和正常的商业交易规则,保证该等持续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故该等持续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关联人士交易:于报告年度,本集团与按适用会计原则被当作「关联人士」的人士订立若干交易。
除了财务报表附注所载之“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及下列所披露的关联交易构成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之关连交易及/或持续关连交易外,其他的均不构成《香港联交所《证
券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公司已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相关规定。
(a)本集团与中间控股公司、本集团与直接控股公司以及本集团与同系附属公司订立的重大关联人士交易;及(b)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存放人民币60,613.14万元的存款于本公司的同系附属公司,该同系附属公司向本集团提供贷款及其他信贷融资服务的余额为人民币174.88万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交易费用为0.80万元,该同系附属公司为在中国成立的金融机构。
本公司核数师已获委聘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验应聘服务准则3000》“历史财务资料审核或审阅以外的审验应聘”并参照《实务说明》第740号“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持续关联交易的核数师函件”,就本集团的持续关联交易作出报告。
核数师已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14A.56条发出载有关于上述持续关连交易的工作结果的函件,并向香港联交所提供该函件副本。
另外,根据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三)款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向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物资、零部件及提供分包服务,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上述两家公司设定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2,750万元、250万元,2024年度实际发生额分别为391.26万元、10.27万元,未超出年度上限。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 | 9,790,000.00 | - | 9,790,000.00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2,996,933.40 | 768,077.91 | 3,765,011.31 |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214,625.00 | 214,625.00 | ||||
南京熊猫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南京中电熊猫置业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0 |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5,000.00 | 5,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12,816,933.40 | 987,702.91 | 13,799,636.31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不适用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700,000,000.00 | 0.10%-1.65% | 494,051,390.28 | 2,372,825,313.70 | 2,260,745,341.83 | 606,131,362.15 |
合计 | / | / | / | 494,051,390.28 | 2,372,825,313.70 | 2,260,745,341.83 | 606,131,362.15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履约保函 | 800,000,000.00 | 1,748,815.76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谷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于南京市中山东路 301 号熊猫大厦的第1-4 层(含 1 层夹层)、第 14-17 层及其附属设备设施,面积27502.165平方米 | 租赁资产2024年12月末净值17,713万元。保底租金累计人民币26,651.32万元 | 2020年12月1日 | 2031年9月30日 | 租赁期内保底租金累计人民币28,621.68 万元,在租赁物所属的整个建筑物(除车位以外的租赁区域)的年租金应收≥人民币 10,739.82 万元时,则该超出部分的 | 租赁合同 | 2024年影响公司损益1,540万元 | 否 | 否 |
10.65%作为提
成租金。2024年租赁收入2,206.66万元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35.88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35.88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61.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61.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各被担保单位的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70%,公司没有为除子公司以外的独立第三方提供担保,也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详情,请见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关联担保情况”部分。本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为相关子公司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6,8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次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总经理在该期间内处理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本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为相关子公司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次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总经理在该期间内处理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上述担保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程序符合有关规定。除公司子公司外,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均没有为独立第三人提供担保,也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为相关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拓展业务和承接各类工程项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担保金额与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匹配。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已要求公司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交所及香港联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对外担保程序符合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风险充分揭示。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78,180 | 48,783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集团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南京熊猫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3-046)。
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集团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南京熊猫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4-037)。
报告期内,本集团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内。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48,782万元;截止2025年3月27日,该余额为人民币44,782万元。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 | 2023.4.12 | 2024.4.11 | 自有资金 | 否 | 1.5%-3.4% | 244.02 | 是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3.11.10 | 2024.2.20 | 自有资金 | 否 | 1.85%-2.5% | 34.93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 | 2023.12.4 | 2024.3.4 | 自有资金 | 否 | 1.6%或2.7%或2.9% | 16.83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2023.12.4 | 2024.3.4 | 自有资金 | 否 | 1.6%或2.7%或2.9% | 67.32 | 是 | 否 |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2,797 | 2023.11.16 | 2024.5.16 | 自有资金 | 否 | 4.70% | 65.81 | 是 | 否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2023.12.29 | 2024.1.29 | 自有资金 | 否 | 1.1%或2.95%或3.05% | 25.42 | 是 | 否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2023.12.29 | 2024.1.29 | 自有资金 | 否 | 1.1%或2.95%或3.05% | 25.42 | 是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24.1.12 | 2024.4.12 | 自有资金 | 否 | 1.85%或2.50% | 6.23 | 是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 | 2024.1.12 | 2024.4.12 | 自有资金 | 否 | 1.85%或2.50% | 3.74 | 是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4.2.28 | 2024.5.28 | 自有资金 | 否 | 1.85%或2.50% | 30.82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 | 2024.3.13 | 2024.6.13 | 自有资金 | 否 | 1.65%或2.58%或2.78% | 17.52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2024.3.13 | 2024.6.13 | 自有资金 | 否 | 1.65%或2.58%或2.78% | 70.07 | 是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4.4.1 | 2024.6.28 | 自有资金 | 否 | 1.56%或3% | 36.16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2024.5.13 | 2024.11.13 | 自有资金 | 否 | 1.85%或2.61%或2.81% | 131.57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 | 2024.5.17 | 2024.8.19 | 自有资金 | 否 | 1.5%或2.65% | 47.77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800 | 2024.5.20 | 2025.5.20 | 自有资金 | 否 | 1.5%-2.59% | 1,800 | 是 | 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8,200 | 2024.5.20 | 2025.5.20 | 自有资金 | 否 | 1.5%-2.59% | 8,200 | 是 | 否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4.5.28 | 2024.6.28 | 自有资金 | 否 | 1.5%-2.75% | 11.68 | 是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 | 2024.6.14 | 2024.9.12 | 自有资金 | 否 | 1.65%或2.3% | 3.40 | 是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3,400 | 2024.6.14 | 2024.9.12 | 自有资金 | 否 | 1.65%或2.3% | 19.28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2024.6.26 | 2024.9.27 | 自有资金 | 否 | 1.65%或2.7%或2.9% | 42.04 | 是 | 否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4.6.25 | 2024.9.25 | 自有资金 | 否 | 1.3%或2.7% | 34.03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4.7.4 | 2024.10.8 | 自有资金 | 否 | 1.5%或2.67% | 35.11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 | 2024.7.9 | 2025.7.9 | 自有资金 | 否 | 1.5%-2.59% | 3,000 | 是 | 否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4.7.12 | 2024.10.9 | 自有资金 | 否 | 1%-2.75% | 33.53 | 是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24.7.15 | 2024.10.15 | 自有资金 | 否 | 1.65%或2.25% | 11.34 | 是 | 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2,782 | 2024.7.10 | 2025.6.10 | 自有资金 | 否 | 4.2%或4.3% | 2,782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 | 2024.8.30 | 2025.3.7 | 自有资金 | 否 | 1.75%或2.5%或2.7% | 7,000 | 是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 | 2024.9.19 | 2024.12.18 | 自有资金 | 否 | 1.55%或2.2% | 3.25 | 是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3,400 | 2024.9.19 | 2024.12.18 | 自有资金 | 否 | 1.55%或2.2% | 18.44 | 是 | 否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 | 2024.10.17 | 2025.1.20 | 自有资金 | 否 | 1.3%或2.54% | 20,000 | 是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24.10.18 | 2025.1.20 | 自有资金 | 否 | 1.55%或2.10% | 2,000 | 是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 | 2024.12.24 | 2025.3.24 | 自有资金 | 否 | 1.3%或2.0% | 600 | 是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3,400 | 2024.12.24 | 2025.3.24 | 自有资金 | 否 | 1.3%或2.0% | 3,400 | 是 | 否 | ||||||
合计 | 178180 | 1,035.73 | 48,782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涉及诉讼,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本金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外,本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及各自收益均如期收回。就前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于约定的理财到期日均如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除日常经营业务以外,报告期内公司订立的重大合同的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订立重大合约”相关内容。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税收政策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关于税收优惠的详情列载于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注册于香港地区的子公司相关税收优惠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二)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并依次规定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度,公司根据宁医发〔2023〕40号“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率由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下调至7.8%。个人缴费率维持不变。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截至2025年3月27日止,即本年度报告发布之日前之切实可行范围内最近期,按照本公司公布之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本公司符合香港联交所有关持有足够公众持股量的持续上市规定。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普通股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及其他衍生证券。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4,66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8,00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185,963 | 243,109,712 | 26.60 | 0 | 未知 | 境外法人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0 | 210,661,444 | 23.05 | 0 | 质押 | 105,091,430 | 国有法人 |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35,888,611 | 3.93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吕平 | 663,000 | 9,809,010 | 1.07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340,200 | 3,896,200 | 0.43 | 0 | 未知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81,500 | 3,181,500 | 0.35 | 0 | 未知 | 其他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56,500 | 2,081,855 | 0.23 | 0 | 未知 | 其他 | ||
陈建华 | 1,940,400 | 1,940,400 | 0.2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杜永康 | 1,684,000 | 1,684,000 | 0.18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38,600 | 1,623,900 | 0.18 | 0 | 未知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243,109,712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41,683,340 |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6,372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熊猫集团公司”) | 210,661,44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661,444 |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熊猫”) | 35,888,6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20,611 |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3,768,000 | |||||||
吕平 | 9,809,01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09,0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89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6,2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8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81,5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81,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1,855 |
陈建华 | 1,94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0,400 |
杜永康 | 1,68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4,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2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3,9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电熊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熊猫集团公司100%股份,中电熊猫直接和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22,120,611股A股和13,768,000股H股,占股份总数的3.93%,通过熊猫集团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10,661,444股A股,占股份总数的23.05%,合计持有公司26.98%股份。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华电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414,000股H股,占股份总数的3%,该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其持有。综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通过子公司持有公司29.98%股份。除上述之外,公司不知晓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56,000 | 0.06 | 146,300 | 0.016 | 3,896,200 | 0.43 | 0 | 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25,355 | 0.057 | 52,400 | 0.006 | 2,081,855 | 0.23 | 0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 | 585,300 | 0.064 | 59,200 | 0.006 | 1,623,900 | 0.18 | 0 | 0 |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附注:
1、截止报告期末,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43,109,712股(其中:H股241,683,340股,A股1,426,37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6.60%,乃分别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其中包括中电熊猫所持公司13,768,000股H股,及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华电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7,414,000股H股。除上述披露外,本公司并不知悉其中任何个别客户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以上的权益。
2、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熊猫集团公司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熊猫集团公司本次质押公司股份105,091,43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9.89%,占公司总股本的11.50%。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徐国忠 |
成立日期 | 1990年12月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道 |
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截止报告期末,中电熊猫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熊猫集团公司100%股份。中电熊猫直接和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公司3.93%股份,通过熊猫集团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3.0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6.98%股份。中电熊猫主要情况如下:
名称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周贵祥 |
成立日期 | 2007年5月1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电子信息技术研发、服务、转让;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电子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除本公司外,持有冠捷科技(000727)28.13%股权。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曾毅 |
成立日期 | 1989年5月2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相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详见下表 |
其他情况说明 | 就本公司合理查询所知及中国电子确认,截至本报告日,中国电子通过子公司持有公司232,782,055股A股和41,182,000股H股,合计持有273,964,055股,占公司总股本29.98%。其中:通过控股子公司中电熊猫持有公司22,120,611股A股及13,768,000股H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3.93%;通过中电熊猫全资子公司熊猫集团公司持有公司210,661,444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23.05%;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华电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414,000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3.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本公司以外,实际控制人控股或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如下表:
序号 | 上市公司简称 | 证券代码 | 中国电子持股比例注 |
1. | 彩虹新能源 | 00438HK | 74.90% |
2. | 中电华大科技 | 00085HK | 59.42% |
3. | 深桑达A | 000032 | 47.23% |
4. | 中国长城 | 000066 | 40.32% |
5. | 深科技 | 000021 | 34.51% |
6. | 中电光谷 | 00798HK | 33.94% |
7. | 中国软件 | 600536 | 36.17% |
8. | 振华科技 | 000733 | 30.60% |
9. | 晶门半导体 | 02878HK | 28.29% |
10. | 冠捷科技 | 000727 | 28.13% |
11. | 上海贝岭 | 600171 | 25.14% |
12. | 彩虹股份 | 600707 | 21.06% |
13. | 奇安信-U | 688561 | 23.10% |
14. | 澜起科技 | 688008 | 5.70% |
15. | 振华新材-U | 688707 | 31.40% |
16. | 安路科技 | 688107 | 29.11% |
17. | 华大九天 | 301269 | 34.06% |
18. | 振华风光 | 688439 | 43.04% |
19. | 盛科通信 | 688702 | 30.14% |
序号 | 上市公司简称 | 证券代码 | 中国电子持股比例注 |
20. | 中电港 | 001287 | 35.65% |
21. | 成都华微 | 688709 | 65.18% |
22. | 达梦数据 | 688692 | 23.00% |
23. | 云天励飞 | 688343 | 3.24% |
注:中国电子持股比例为中国电子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中的相关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合计数。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43,109,712股(其中:H股241,683,340股,A股1,426,372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6.60%,乃分别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其中包括中电熊猫所持公司13,768,000股H股,及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华电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7,414,000股H股。除上述披露外,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个别客户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以上的权益。除此之外,截止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股东对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和淡仓
于2024年12月31日,就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理查询所知,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备存之登记册,各主要股东在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如下(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1)熊猫集团公司持有内资股210,661,444股,占已发行内资股股份的概约百分比为31.36%,占已发行总股份的概约百分比为23.05%,该股份权益类别为法团权益,并以实益持有的身份持有。(2)中电熊猫持有内资股22,120,611股,占已发行内资股股份的概约百分比为3.29%,占已发行总股份的概约百分比为2.42%;持有H股13,768,000股,占已发行H股股份的概约百分比为5.69%,占已发行总股份的概约百分比为1.51%;该等股份权益类别为法团权益,并以实益持有的身份持有。中电熊猫持有熊猫集团公司100%股份,合计以实益持有及受其控制法团的身份持有本公司246,550,055股,占已发行总股份的概约百分比为26.98%。(3)华电有限公司持有H股27,414,000股,占已发行H股股份的概约百分比为
11.33%,占已发行总股份的概约百分比为3.00%;该等股份权益类别为法团权益,并以实益持有的身份持有。(4)中国电子持有中电熊猫80.72%股份、持有华电有限公司100%股份,中电熊猫持有熊猫集团公司100%股份,中国电子合计以受其控制法团的身份持有本公司273,964,055股,占已发行总股份的概约百分比为29.98%。(5)ChinaStateShipbuildingCorporation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H股16,998,000股,占已发行H股股份的概约百分比为7.02%,占已发行总股份的概约百分比为1.86%,该股份权益类别为法团权益,并以受其控制法团的身份持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倘若干条件达成,则本公司股东须呈交披露权益表格。倘股东于本公司持股变更,除非若干条件已达成,否则股东毋须知会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故主要股东于本公司之最新持股量可能与呈交予香港联交所的持股量不同。
除上文披露外,于2024年12月31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保存之登记册所记录,概无其它人士登记拥有本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之权益或淡仓的记录。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
贵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26.46亿元,较上年下降2.66亿元,对贵公司的经营成果影响非常重大,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针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确认、计量与列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与执行的有效性;
(2)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包括月度毛利率分析、分客户毛利率分析、分产品毛利率分析等分析程序,指导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3)检查销售合同中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条款及履行情况;
(4)检查重要客户收入确认的直接证据,执行细节测试和完整性检查程序,核实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
(5)核对收入金额与出口报关数据、发票金额是否相符;
(6)执行函证程序,向重要客户、供应商发函询证;
(7)了解存货核算方法,检查产品成本计算,对原材料、产成品实施计价测试;
(8)检查期后退货及收入冲销情况;
(9)通过期后回款检查客户欠款的真实性;
(10)其他必要程序。
(二)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减值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贵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5.17亿元,坏账准备余额1.10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4.07亿元,占期末资产总额比重26.44%,占比较高;对贵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对销售收款业务相关的关键内控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和测试,评价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2)复核应收账款明细表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3)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等指标,并与以前年度指标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4)复核、分析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的准确性;
(5)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并保持对函证的全程控制,对回函的信息保持职业怀疑;
(6)实施替代测试程序,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7)复核、分析贵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测算表,评价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方法;
(8)检查银行存款和询证函及其他文件,确定应收账款是否已被质押或出售;
(9)执行期后回款检查程序;
(10)检查应收账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其他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57,643,131.44 | 877,143,940.4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1,594,758.95 | 485,158,212.6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8,477,213.49 | 131,647,314.14 | |
应收账款 | 1,407,009,242.46 | 1,169,980,610.79 | |
应收款项融资 | 30,350,019.89 | 25,415,043.86 | |
预付款项 | 27,410,781.74 | 35,470,548.7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6,680,080.03 | 31,490,701.8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87,807,239.73 | 570,780,863.8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44,611,505.52 | 232,413,650.7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30,582.81 | 26,864,239.67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8,086,578.12 | 318,086,623.04 | |
流动资产合计 | 3,730,401,134.18 | 3,904,451,749.7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92,989,930.44 | 469,854,173.0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2,988,535.58 | 189,381,629.96 | |
固定资产 | 764,716,893.66 | 809,758,804.57 | |
在建工程 | 1,506,311.96 | 991,937.2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464,815.42 | 12,873,600.15 | |
无形资产 | 98,469,809.17 | 112,250,461.8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398,879.07 | 18,654,129.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542,269.84 | 21,270,332.2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29,316.34 | 1,469,073.9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90,406,761.48 | 1,636,504,142.55 | |
资产总计 | 5,320,807,895.66 | 5,540,955,892.3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2,326,327.88 | 70,113,510.7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0,289,431.12 | 79,035,160.29 | |
应付账款 | 1,328,218,690.98 | 1,438,956,161.93 | |
预收款项 | 468,971.75 | 201,635.72 | |
合同负债 | 108,769,990.54 | 90,217,009.2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341,157.51 | 52,328,572.83 | |
应交税费 | 39,829,425.41 | 32,725,506.34 | |
其他应付款 | 103,658,239.63 | 97,124,968.3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111,074.34 | 5,297,799.54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848,681.83 | 4,088,888.95 | |
其他流动负债 | 84,356,494.83 | 36,882,036.5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83,107,411.48 | 1,901,673,450.9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628,222.00 | 9,101,840.0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4,200,641.03 | 5,934,601.09 | |
预计负债 | 1,800,000.00 | 512,434.50 | |
递延收益 | 32,419,676.43 | 40,343,225.1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32,799.89 | 6,353,834.2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081,339.35 | 62,245,935.08 | |
负债合计 | 1,931,188,750.83 | 1,963,919,385.9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13,838,529.00 | 913,838,52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70,691,800.13 | 1,470,691,800.1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75,607.10 | 362,395.49 | |
盈余公积 | 309,500,586.70 | 309,500,586.7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19,988,124.67 | 608,842,680.9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14,294,647.60 | 3,303,235,992.24 | |
少数股东权益 | 275,324,497.23 | 273,800,514.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89,619,144.83 | 3,577,036,506.3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320,807,895.66 | 5,540,955,892.33 |
公司负责人:胡回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64,793,248.82 | 101,558,320.1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541,369.86 | 125,077,197.4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590,000.00 | 42,381,374.05 | |
应收账款 | 138,188,127.19 | 129,453,241.78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353,935.87 | 5,882,210.43 | |
其他应收款 | 692,726,057.21 | 694,373,358.8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77,960,335.78 | 421,960,335.78 | |
存货 | 26,990,640.02 | 34,630,399.6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642,794.5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62,826,173.49 | 1,133,356,102.3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06,475,911.13 | 1,233,582,803.0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92,600,160.79 | 552,152,625.45 | |
固定资产 | 239,179,849.73 | 214,522,666.20 | |
在建工程 | 746,173.91 | 194,185.9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6,640,489.07 | 69,062,325.0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483,614.99 | 17,048,756.1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20,126,199.62 | 2,086,563,361.89 | |
资产总计 | 3,082,952,373.11 | 3,219,919,464.2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619,303.68 | 9,488,517.75 | |
应付账款 | 32,835,566.90 | 52,711,076.19 | |
预收款项 | 414,114.61 | ||
合同负债 | 168,817.60 | 1,298,382.38 |
应付职工薪酬 | 1,800,302.98 | 1,150,698.49 | |
应交税费 | 10,954,216.58 | 12,314,604.05 | |
其他应付款 | 193,360,406.83 | 134,375,321.2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389,314.73 | 5,033,246.76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0,542,043.91 | 216,371,846.8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06,390.93 | 861,981.02 | |
预计负债 | 512,434.50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299.3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06,390.93 | 1,393,714.90 | |
负债合计 | 271,148,434.84 | 217,765,561.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13,838,529.00 | 913,838,52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74,641,301.72 | 1,434,870,834.2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09,500,586.70 | 309,500,586.70 | |
未分配利润 | 113,823,520.85 | 343,943,952.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11,803,938.27 | 3,002,153,902.4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082,952,373.11 | 3,219,919,464.27 |
公司负责人:胡回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刚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645,884,960.86 | 2,912,311,480.01 | |
其中:营业收入 | 2,645,884,960.86 | 2,912,311,480.0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822,054,026.19 | 2,927,690,848.95 | |
其中:营业成本 | 2,220,744,587.45 | 2,398,000,168.52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2,876,449.26 | 25,780,435.81 | |
销售费用 | 45,292,628.32 | 40,939,857.79 | |
管理费用 | 283,038,723.68 | 263,667,430.75 | |
研发费用 | 262,177,873.98 | 211,187,548.93 | |
财务费用 | -12,076,236.50 | -11,884,592.85 | |
其中:利息费用 | 506,758.31 | 656,417.03 | |
利息收入 | 11,139,368.49 | 14,778,550.23 | |
加:其他收益 | 24,877,109.00 | 21,527,057.5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6,152,132.69 | 61,249,200.9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3,013,136.15 | 42,723,633.7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14,915.97 | -1,624,939.9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310,416.22 | -7,702,894.8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6,693,274.64 | -236,789,856.2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373.69 | 468,739.4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4,220,224.84 | -178,252,062.05 | |
加:营业外收入 | 987,777.94 | 6,525,564.9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89,551.26 | 2,018,586.9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4,621,998.16 | -173,745,083.9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810,838.46 | 20,527,647.5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432,836.62 | -194,272,731.5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432,836.62 | -194,272,731.5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8,854,556.25 | -237,862,230.1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421,719.63 | 43,589,498.5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1,432,836.62 | -194,272,731.5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8,854,556.25 | -237,862,230.1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7,421,719.63 | 43,589,498.5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67 | -0.260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67 | -0.260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胡回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刚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38,659,789.00 | 165,930,452.41 | |
减:营业成本 | 82,612,299.17 | 112,411,565.67 | |
税金及附加 | 12,068,608.50 | 6,447,431.66 | |
销售费用 | 4,239,244.64 | 4,682,477.90 | |
管理费用 | 129,759,853.15 | 109,790,822.18 | |
研发费用 | 57,505,257.94 | 31,529,129.01 | |
财务费用 | -1,844,362.87 | -3,385,701.48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930,713.39 | 2,310,058.25 | |
加:其他收益 | 322,281.69 | 128,832.9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835,256.81 | 559,888,504.2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3,122,640.63 | 42,302,868.9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56,972.61 | -924,514.8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89,243.53 | -1,756,374.2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2,118,179.69 | -231,730,796.1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197.0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0,187,220.65 | 230,060,379.38 | |
加:营业外收入 | 72,506.05 | 1,301,488.5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016.44 | 516,162.3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0,139,731.04 | 230,845,705.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299.38 | -231,128.7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0,120,431.66 | 231,076,834.2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0,120,431.66 | 231,076,834.2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30,120,431.66 | 231,076,834.2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胡回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16,144,085.49 | 3,024,847,870.1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2,241,798.52 | 27,325,262.0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386,346.90 | 120,642,530.4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76,772,230.91 | 3,172,815,662.6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15,721,742.07 | 2,326,681,710.7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49,219,453.53 | 645,095,021.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3,357,352.36 | 142,521,180.5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3,748,417.06 | 124,368,804.4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42,046,965.02 | 3,238,666,717.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274,734.11 | -65,851,054.6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23,290.9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3,363,087.37 | 74,770,135.6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21,967.06 | 177,655.1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1,697,800.00 | 1,16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5,982,854.43 | 1,236,971,081.6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814,435.53 | 13,822,427.1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5,255,428.92 | 1,342,472,36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3,069,864.45 | 1,356,294,787.1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912,989.98 | -119,323,705.4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431,628.73 | 70,113,510.7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431,628.73 | 70,113,510.7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8,084,461.70 | 38,871,928.6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8,084,461.70 | 26,078,189.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72,863.60 | 4,551,072.9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157,325.30 | 43,423,001.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74,303.43 | 26,690,509.1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9,794.31 | 2,359,714.2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1,897,646.39 | -156,124,536.7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8,419,753.09 | 954,544,289.8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6,522,106.70 | 798,419,753.09 |
公司负责人:胡回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3,142,185.25 | 118,240,256.2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00,790.70 | 1,746,232.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34,190.70 | 49,331,383.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0,377,166.65 | 169,317,872.5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279,483.06 | 71,419,955.7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8,105,120.86 | 104,904,876.3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788,519.21 | 8,537,751.5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361,501.29 | 52,948,102.0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534,624.42 | 237,810,685.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157,457.77 | -68,492,813.0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23,290.9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0,745,298.17 | 155,935,887.4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1,000,000.00 | 607,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1,753,298.17 | 764,959,178.3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180,573.33 | 11,256,839.9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1,282,671.23 | 659,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2,463,244.56 | 670,256,839.9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09,946.39 | 94,702,338.3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4,000,000.00 | 418,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4,000,000.00 | 418,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793,739.4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4,000,000.00 | 45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4,000,000.00 | 462,793,739.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00,000.00 | -44,293,739.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6.88 | 93.0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867,307.28 | -18,084,121.0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341,164.10 | 119,425,285.1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473,856.82 | 101,341,164.10 |
公司负责人:胡回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刚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13,838,529.00 | 1,470,691,800.13 | 362,395.49 | 309,500,586.70 | 608,842,680.92 | 3,303,235,992.24 | 273,800,514.10 | 3,577,036,506.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13,838,529.00 | 1,470,691,800.13 | 362,395.49 | 309,500,586.70 | 608,842,680.92 | 3,303,235,992.24 | 273,800,514.10 | 3,577,036,506.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6,788.39 | -188,854,556.25 | -188,941,344.64 | 1,523,983.13 | -187,417,361.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8,854,556.25 | -188,854,556.25 | 47,421,719.63 | -141,432,836.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45,897,736.50 | -45,897,736.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5,897,736.50 | -45,897,736.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6,788.39 | -86,788.39 | -86,788.39 | ||||||||||||
1.本期提取 | 436,760.65 | 436,760.65 | 436,760.65 | ||||||||||||
2.本期使用 | 523,549.04 | 523,549.04 | 523,549.0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13,838,529.00 | 1,470,691,800.13 | 275,607.10 | 309,500,586.70 | 419,988,124.67 | 3,114,294,647.60 | 275,324,497.23 | 3,389,619,144.83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减:库存股 | 风险准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13,838,529.00 | 1,470,691,800.13 | -948,055.10 | 286,530,634.83 | 883,845,917.89 | 3,553,958,826.75 | 256,289,204.75 | 3,810,248,031.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13,838,529.00 | 1,470,691,800.13 | -948,055.10 | 286,530,634.83 | 883,845,917.89 | 3,553,958,826.75 | 256,289,204.75 | 3,810,248,031.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48,055.10 | 362,395.49 | 22,969,951.87 | -275,003,236.97 | -250,722,834.51 | 17,511,309.35 | -233,211,525.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7,862,230.10 | -237,862,230.10 | 43,589,498.55 | -194,272,731.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107,683.43 | -35,901,422.83 | -12,793,739.40 | -26,078,189.20 | -38,871,928.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107,683.43 | -23,107,683.4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793,739.40 | -12,793,739.40 | -26,078,189.20 | -38,871,928.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48,055.10 | -94,805.51 | -853,249.59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948,055.10 | -94,805.51 | -853,249.59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62,395.49 | 362,395.49 | 362,395.49 | ||||||||||||
1.本期提取 | 1,483,824.66 | 1,483,824.66 | 1,483,824.66 | ||||||||||||
2.本期使用 | 1,121,429.17 | 1,121,429.17 | 1,121,429.17 | ||||||||||||
(六)其他 | -42,926.05 | -386,334.45 | -429,260.50 | -429,260.5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13,838,529.00 | 1,470,691,800.13 | 362,395.49 | 309,500,586.70 | 608,842,680.92 | 3,303,235,992.24 | 273,800,514.10 | 3,577,036,506.34 |
公司负责人:胡回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刚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13,838,529.00 | 1,434,870,834.28 | 309,500,586.70 | 343,943,952.51 | 3,002,153,902.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13,838,529.00 | 1,434,870,834.28 | 309,500,586.70 | 343,943,952.51 | 3,002,153,902.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770,467.44 | -230,120,431.66 | -190,349,964.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0,120,431.66 | -230,120,431.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9,770,467.44 | 39,770,467.4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13,838,529.00 | 1,474,641,301.72 | 309,500,586.70 | 113,823,520.85 | 2,811,803,938.27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13,838,529.00 | 1,434,870,834.28 | -948,055.10 | 286,530,634.83 | 304,356,612.37 | 2,938,648,555.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13,838,529.00 | 1,434,870,834.28 | -948,055.10 | 286,530,634.83 | 304,356,612.37 | 2,938,648,555.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48,055.10 | 22,969,951.87 | 39,587,340.14 | 63,505,347.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1,076,834.29 | 231,076,834.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107,683.43 | -35,901,422.83 | -12,793,739.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107,683.43 | -23,107,683.4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793,739.40 | -12,793,739.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48,055.10 | -94,805.51 | -853,249.59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948,055.10 | -94,805.51 | -853,249.59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42,926.05 | -154,734,821.73 | -154,777,747.7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13,838,529.00 | 1,434,870,834.28 | 309,500,586.70 | 343,943,952.51 | 3,002,153,902.49 |
公司负责人:胡回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刚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概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92年4月27日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宁体改字(1992)034号文),由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集团”或“集团”)为唯一发起人,改组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名),1996年5月和11月,公司分别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91,383.8529万股,注册资本为91,383.8529万元。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20100134974572K,注册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天路7号,法定代表人为胡回春。总部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天路7号。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最终控制方。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所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业务包括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项目、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安装、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产品的销售等,营业期限自1996年10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天路7号。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并从事上述经营业务的售后、技术服务等业务;开发、制造、销售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塑料制品;风机、衡器、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设备;金融、税控设备;电源产品;模具;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系统集成;物业管理;并从事上述经营业务的售后、技术服务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文,亦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适用披露规定。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2应收票据”、“五、34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
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如3%-5%】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或坏账准备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或当期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占当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或影响当期盈亏变化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或坏账准备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预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当期变动幅度超过20% |
重要的债权投资 | 单项金额占债权投资总额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投资预算占固定资产金额5%以上,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10%以上(或期末余额占比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研发项目预算占在研项目预算总额5%以上,当期资本化金额占研发项目资本化总额10%以上(或期末余额占比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 单项外购在研项目占研发投入总额的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总额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预计负债 | 单项类型预计负债占预计负债总额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重要的子公司 | 少数股东持有5%以上权益,且子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中任一项目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10%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单项投资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或来源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合并报表净利润10%以上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资产总额或负债总额占合并报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对净利润影响超过10% |
重要的资产置换和资产转让及出售 |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任一项目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净利润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3.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
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
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应收票据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或当单项计提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票据组合 | 以承兑银行或承兑方的信用程度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关联方组合 | 以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款项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票据组合 | 其他方法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关联方组合 | 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组合 | 其他方法 |
本公司将该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
0-6个月 | 0 |
7-12个月 | 5 |
1至2年 | 10 |
2至3年 | 15 |
3至4年 | 30 |
4至5年 | 50 |
5年以上 | 100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前述应收票据的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本附注“三、(十一)金融工具”;当单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比照前述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前述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及“12应收票据”,组合分类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与应收账款相同。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
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
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1 | 0-10% | 8.18%-20.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5% | 9.50%-20.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10 | 2%-10% | 9.00%-4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5 | 0-10% | 18.00%-50.00%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3.17%-4.75% |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16.75-50 | 年限平均法 |
商标使用权 | 10 | 年限平均法 |
计算机软件 | 5-10 | 年限平均法 |
专利权 | 10 | 年限平均法 |
软件著作权 | 10 | 年限平均法 |
非专利技术 | 5 | 年限平均法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
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
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
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
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收入计量原则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
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平安城市产品、智能制造核心部件、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产品、智能工厂及系统工程安装等,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商品控制权已转移,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智慧交通集成等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能够控制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租赁服务
公司提供租赁服务的,在租赁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租赁期(有免租期的考虑免租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具体见三、(三十二)租赁会计政策相关披露。
(4)其他
其他适用于物业管理、园区服务等,根据合同约定的按直线法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
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三、34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11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11金融工具”。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估计和判断会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包括在有关情况下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测)持续评估。持续评估估计值,并以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为基础,包括对未来事件的预期,这些预期被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是合理的。对下一年度内的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有重大调整风险的估计和假设如下所述:
1.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及净残值
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性质或功能类似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确认其预计可使用年限、净残值及相关折旧费用。当预计可使用年限与之前估计不同时,或已报废或已出售的技术上已过时或非战略性的资产时,管理层将会调整折旧费用。实际的经济年限可能不同于预计可使用年限,实际的净残值也可能有别于预计的净残值。定期检查可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可能会导致其发生变化以及影响未来期间折旧费用发生变化。
2.存货可变现净值
存货可变现净值等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该估计是基于当前市场条件及生产和销售具有相同性质的产品的历史经验,该估计可能因为技术创新、竞争对手应对严重行业周期的行为而发生重大变化。管理层会于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该估计。
3.当期及递延所得税
本公司须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域内缴纳所得税,对各司法管辖区内所得税的计提需作出重大判断。日常经营中,某些交易及计算所涉及的最终厘定税额是不确定的,考虑到现存条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实际结果和假设之间会出现差异,相关假设在未来也会出现改变,从而影响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确定。当管理层认为未来很可能拥有充足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暂时性差异或所得税亏损,则确认暂时性差异或所得税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期结果与之前不同时,该差异将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费用的确认,所得税费用计入估计变更的当期。
4.金融资产减值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对违约风险和预期损失率的假设而计算的。本集团在做出假设和选择计算的输入值时,按照本集团以往账龄、现有市场条件以及于各报告期期末的前瞻性估计进行判断。附注三、11及三、12披露了所有关键假设相关的信息。
5.非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的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对资产减值作出判断,特别是在评估长期资产时,包括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重估可收回金额可在每次减值测试时进行调整。附注三、(二十一)披露了相关信息。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a)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b)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
联计划的一部分;
(c)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有关规定,按行业规定的收入百分比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a)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b)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c)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境内销售普通货物、水电费等适用13%、境内提供工程服务及租赁服务等适用9%、境内提供技术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等适用6%、租赁服务的简易计税适用5%、部分其他服务的简易计税适用3%、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16.50%、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 15.00 |
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 | 15.00 |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00 |
南京熊猫机电仪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15.00 |
深圳京裕电子有限公司 | 15.00 |
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深圳市京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深圳市京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深圳市京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香港中电京华贸易公司 | 16.5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07734),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缴纳所得税。
(2)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03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12721),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2006058),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缴纳所得税。
(4)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等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32012701),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缴纳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南京熊猫机电仪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等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32008891),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南京熊猫机电仪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缴纳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等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44200146),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
得额的15%缴纳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部等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32011280),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缴纳企业所得税。
(8)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深圳京裕电子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等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44205294),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深圳京裕电子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缴纳企业所得税。
(9)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回答中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60%的企业,实行企业自行申请,无需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相关资料公司留存备查的管理办法的规定,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0)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深圳市京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京裕电子有限公司本期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1)注册于香港地区的四级子公司香港中电京华贸易公司利得税税率为16.5%。
(1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的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南京熊猫机电仪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京裕电子有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的税收
优惠。
(13)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深圳市京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车场、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京裕电子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4)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15)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深圳市京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9号),享受深圳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6)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南京熊猫机电仪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京裕电子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7,411.04 | 41,224.84 |
银行存款 | 666,484,334.11 | 802,122,929.75 |
其他货币资金 | 91,131,386.29 | 74,979,785.81 |
合计 | 757,643,131.44 | 877,143,940.4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708,622.00 | 4,752,348.49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526,131,362.15 | 356,051,390.28 |
4、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91,594,758.95 | 485,158,212.68 |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 ||
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理财产品 | 491,594,758.95 | 485,086,146.9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491,594,758.95 | 485,158,212.6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5,739,415.20 | 88,913,262.42 |
商业承兑票据 | 42,273,403.34 | 42,659,597.72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464,394.95 | 74,454.00 |
合计 | 98,477,213.49 | 131,647,314.1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1,474,279.82 | |
商业承兑票据 | 27,485,466.60 | |
合计 | 78,959,746.42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834,046,420.47 | 752,931,027.42 |
7-12个月 | 224,630,263.62 | 145,795,691.94 |
1年以内小计 | 1,058,676,684.09 | 898,726,719.36 |
1至2年 | 224,822,427.20 | 163,727,528.96 |
2至3年 | 90,518,974.51 | 90,351,481.8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4,186,725.99 | 49,445,567.73 |
4至5年 | 41,979,545.13 | 29,122,261.07 |
5年以上 | 46,396,005.16 | 19,751,573.64 |
小计 | 1,516,580,362.08 | 1,251,125,132.57 |
减:坏账准备 | 109,571,119.62 | 81,144,521.78 |
合计 | 1,407,009,242.46 | 1,169,980,610.7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5,965,959.08 | 3.03 | 34,669,384.08 | 75.42 | 11,296,575.00 | 46,148,319.89 | 3.69 | 34,851,744.89 | 75.52 | 11,296,575.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70,614,403.00 | 96.97 | 74,901,735.54 | 5.09 | 1,395,712,667.46 | 1,204,976,812.68 | 96.31 | 46,292,776.89 | 3.84 | 1,158,684,035.7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151,378,825.75 | 75.92 | 70,943,007.98 | 6.16 | 1,080,435,817.77 | 750,440,954.95 | 59.98 | 46,126,559.46 | 6.15 | 704,314,395.49 |
其他组合 | 319,235,577.25 | 21.05 | 3,958,727.56 | 1.24 | 315,276,849.69 | 454,535,857.73 | 36.33 | 166,217.43 | 0.04 | 454,369,640.30 |
合计 | 1,516,580,362.08 | / | 109,571,119.62 | / | 1,407,009,242.46 | 1,251,125,132.57 | / | 81,144,521.78 | / | 1,169,980,610.79 |
注: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按入账日期的账龄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苏金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22,593,150.00 | 11,296,575.00 | 50.00 | 预期部分无法收回 |
徐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 6,611,197.07 | 6,611,197.07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江苏中世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500,000.00 | 6,50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南昌舜唐绿电科技有限公司 | 2,553,482.35 | 2,553,482.3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温州中电兴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40,000.00 | 2,04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某军区信息化部 | 2,023,000.00 | 2,023,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浙江八骏塑业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1,60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其他零星客户 | 2,045,129.66 | 2,045,129.66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45,965,959.08 | 34,669,384.08 | 75.42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51,408,942.18 | 7,110,878.56 | |
其中:0-6个月 | 709,191,371.03 | ||
7-12个月 | 142,217,571.15 | 7,110,878.56 | 5.00 |
1至2年 | 163,641,078.03 | 16,364,107.79 | 10.00 |
2至3年 | 49,005,295.10 | 7,350,794.26 | 15.00 |
3至4年 | 39,276,073.88 | 11,782,822.16 | 30.00 |
4至5年 | 39,426,062.71 | 19,713,031.36 | 50.00 |
5年以上 | 8,621,373.85 | 8,621,373.85 | 100.00 |
合计 | 1,151,378,825.75 | 70,943,007.98 | 6.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319,235,577.25 | 3,958,727.56 | 1.24 |
合计 | 319,235,577.25 | 3,958,727.56 | 1.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851,744.89 | 43,588.96 | 240,809.22 | 14,859.45 | 34,669,384.08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292,776.89 | 28,608,958.65 | 74,901,735.54 | |||
合计 | 81,144,521.78 | 28,652,547.61 | 240,809.22 | 14,859.45 | 109,571,119.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95,452,731.25 | 295,452,731.25 | 17.65 | 7,276,432.98 |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183,546,723.10 | 183,546,723.10 | 10.97 | 1,079,781.29 |
马鞍山市楚江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50,895,888.86 | 50,895,888.86 | 3.04 | ||
淮安市金融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40,141,919.11 | 40,141,919.11 | 2.40 | 4,014,191.91 | |
成都智元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9,700,002.93 | 39,700,002.93 | 2.37 | 187,671.36 | |
合计 | 569,595,346.14 | 40,141,919.11 | 609,737,265.25 | 36.43 | 12,558,077.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逾期金额 | 1,308,445,718.31 |
已逾期金额-3个月内 | 32,709,440.24 |
已逾期金额-3个月以上 | 175,425,203.53 |
合计 | 1,516,580,362.08 |
8、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 | 157,113,052.22 | 12,501,546.70 | 144,611,505.52 | 229,623,650.79 | 229,623,650.79 | |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 | 2,790,000.00 | 2,790,000.00 | ||||
合计 | 157,113,052.22 | 12,501,546.70 | 144,611,505.52 | 232,413,650.79 | 232,413,650.7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 | -85,012,145.27 | 由于结算进度变化转入应收账款 |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 | -2,790,000.00 | 由于结算进度变化转入应收账款 |
合计 | -87,802,145.27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113,052.22 | 100.00 | 12,501,546.70 | 7.96 | 144,611,505.52 | 232,413,650.79 | 100.00 | 232,413,650.79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57,113,052.22 | 100.00 | 12,501,546.70 | 7.96 | 144,611,505.52 | 224,923,025.51 | 96.78 | 224,923,025.51 | ||
其他组合 | 7,490,625.28 | 3.22 | 7,490,625.28 | |||||||
合计 | 157,113,052.22 | / | 12,501,546.70 | / | 144,611,505.52 | 232,413,650.79 | / | / | 232,413,650.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097,585.27 | ||
其中:0-6个月 | 32,097,585.27 | ||
7-12个月 | 5.00 | ||
1—2年 | 125,015,466.95 | 12,501,546.70 | 10.00 |
合计 | 157,113,052.22 | 12,501,546.70 | 7.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 | 12,501,546.70 | 12,501,546.70 | 预期信用损失 | ||||
合计 | 12,501,546.70 | 12,501,546.70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0,350,019.89 | 25,415,043.86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30,350,019.89 | 25,415,043.8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2,392,585.91 | |
合计 | 72,392,585.91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25,415,043.86 | 247,208,082.14 | 242,273,106.11 | 30,350,019.89 |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25,415,043.86 | 247,208,082.14 | 242,273,106.11 | 30,350,019.89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842,953.56 | 68.75 | 34,344,863.36 | 96.82 |
1至2年 | 7,725,566.90 | 28.18 | 372,248.49 | 1.05 |
2至3年 | 104,674.36 | 0.38 | 172,382.62 | 0.49 |
3年以上 | 737,586.92 | 2.69 | 581,054.28 | 1.64 |
合计 | 27,410,781.74 | 100.00 | 35,470,548.75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深圳市顶米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 2,671,254.98 | 9.75 |
深圳市亿境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 | 2,493,773.13 | 9.10 |
无锡海迪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869,000.00 | 6.82 |
苏州轩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519,000.00 | 5.54 |
南京科勇科技有限公司 | 1,445,554.94 | 5.27 |
合计 | 9,998,583.05 | 36.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6,680,080.03 | 31,490,701.86 |
合计 | 36,680,080.03 | 31,490,701.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21,304,909.32 | 15,503,186.67 |
7-12个月 | 3,870,791.41 | 2,612,229.94 |
1年以内小计 | 25,175,700.73 | 18,115,416.61 |
1至2年 | 2,496,000.60 | 2,213,608.52 |
2至3年 | 535,002.54 | 3,548,503.6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428,584.46 | 7,923,330.88 |
4至5年 | 6,293,293.63 | 1,861,310.92 |
5年以上 | 14,111,169.80 | 13,289,525.20 |
小计 | 51,039,751.76 | 46,951,695.76 |
减:坏账准备 | 14,359,671.73 | 15,460,993.90 |
合计 | 36,680,080.03 | 31,490,701.86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9,521,546.92 | 43,459,002.68 |
其他 | 11,518,204.84 | 3,492,693.08 |
减:坏账准备 | 14,359,671.73 | 15,460,993.90 |
合计 | 36,680,080.03 | 31,490,701.86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 | 4,881,570.82 | 10,579,423.08 | 15,460,993.90 |
额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4,881,570.82 | 10,579,423.08 | 15,460,993.9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101,322.17 | 1,101,322.1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780,248.65 | 10,579,423.08 | 14,359,671.7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579,423.08 | 10,579,423.0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81,570.82 | 1,101,322.17 | 3,780,248.65 | |||
合计 | 15,460,993.90 | 1,101,322.17 | 14,359,671.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MCT Worldwide LLC | 6,937,000.00 | 13.59 | 押金 | 5年以上 | 6,937,000.00 |
深圳市国税局 | 3,450,361.91 | 6.76 | 出口退税 | 0-6个月 | |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3,400,000.00 | 6.66 | 保证金 | 4-5年 | 185,000.00 |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2,767,806.51 | 5.42 | 保证金 | 0-4年 | 40,213.12 |
滁州高教科创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616,252.32 | 3.17 | 保证金 | 0-6个月 | |
合计 | 18,171,420.74 | 35.60 | / | / | 7,162,213.12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62,138,845.53 | 20,280,020.65 | 141,858,824.88 | 163,236,182.29 | 15,609,039.34 | 147,627,142.95 |
在产品 | 85,578,598.60 | 17,858,135.62 | 67,720,462.98 | 106,186,487.10 | 4,359,915.13 | 101,826,571.97 |
库存商品 | 104,398,460.63 | 35,179,469.36 | 69,218,991.27 | 139,385,305.40 | 28,796,871.73 | 110,588,433.67 |
发出商品 | 49,982,508.71 | 1,164,340.11 | 48,818,168.60 | 33,040,820.28 | 2,211,123.41 | 30,829,696.87 |
周转材料 | 1,320,389.18 | 16,252.82 | 1,304,136.36 | 2,319,127.51 | 58,882.74 | 2,260,244.77 |
合同履约成本 | 165,248,826.62 | 6,362,170.98 | 158,886,655.64 | 179,105,559.76 | 1,456,786.19 | 177,648,773.57 |
合计 | 568,667,629.27 | 80,860,389.54 | 487,807,239.73 | 623,273,482.34 | 52,492,618.54 | 570,780,863.80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609,039.34 | 8,083,917.19 | 3,412,935.88 | 20,280,020.65 | ||
周转材料 | 58,882.74 | 42,629.92 | 16,252.82 | |||
在产品 | 4,359,915.13 | 13,498,220.49 | 17,858,135.62 | |||
库存商品 | 28,796,871.73 | 7,308,363.60 | 925,765.97 | 35,179,469.36 | ||
合同履约成本 | 1,456,786.19 | 4,905,384.79 | 6,362,170.98 | |||
发出商品 | 2,211,123.41 | 85,372.45 | 1,132,155.75 | 1,164,340.11 | ||
合计 | 52,492,618.54 | 33,881,258.52 | 5,513,487.52 | 80,860,389.5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根据存货销售情况,转销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5,473,056.08元。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质保金 | 730,582.81 | 26,864,239.67 |
合计 | 730,582.81 | 26,864,239.67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抵扣进项税、待认证进项税 | 1,207,530.66 | 3,599,062.09 |
预缴所得税 | 991,463.41 | 897,761.67 |
拟一年内转让的大额存单 | 245,887,584.05 | 313,589,799.28 |
合计 | 248,086,578.12 | 318,086,623.04 |
16、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403,797,256.70 | 83,122,640.63 | 60,000,000.00 | 426,919,897.33 |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230,134,881.37 | ||||||||||
北京索爱普天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64,000,000.00 | 64,000,000.00 | 13,192,317.99 | ||||||||
深圳市京华网络营销有限公司 | 1,760,960.54 | -122,677.00 | 110,448.63 | 1,748,732.17 | |||||||
深圳市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95,955.78 | 13,172.52 | 12,172.64 | 321,300.94 | |||||||
小计 | 469,854,173.02 | 83,013,136.15 | 60,000,000.00 | 122,621.27 | 492,989,930.44 | 243,327,199.36 | |||||
合计 | 469,854,173.02 | 83,013,136.15 | 60,000,000.00 | 122,621.27 | 492,989,930.44 | 243,327,199.36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3,595,329.45 | 283,595,329.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35,896.42 | 2,235,896.42 | ||
(1)转固定资产 | 2,235,896.42 | 2,235,896.42 | ||
4.期末余额 | 281,359,433.03 | 281,359,433.0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4,213,699.49 | 94,213,699.4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89,172.21 | 5,089,172.21 | ||
(1)计提或摊销 | 5,089,172.21 | 5,089,172.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31,974.25 | 931,974.25 | ||
(1)转固定资产 | 931,974.25 | 931,974.25 | ||
4.期末余额 | 98,370,897.45 | 98,370,897.4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2,988,535.58 | 182,988,535.5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9,381,629.96 | 189,381,629.9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64,407,938.72 | 809,750,020.73 |
固定资产清理 | 308,954.94 | 8,783.84 |
合计 | 764,716,893.66 | 809,758,804.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44,589,023.92 | 558,133,489.00 | 89,360,172.27 | 19,609,939.32 | 70,698,590.06 | 1,682,391,214.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35,896.42 | 14,249,114.09 | 3,587,524.90 | 254,946.90 | 11,502,653.03 | 31,830,135.34 |
(1)购置 | 13,905,220.29 | 3,578,675.34 | 254,946.90 | 6,522,168.78 | 24,261,011.3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43,893.80 | 8,849.56 | 4,923,273.65 | 5,276,017.01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回自用 | 2,235,896.42 | 2,235,896.42 | ||||
(4)其他 | 57,210.60 | 57,210.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91,805.42 | 3,479,114.17 | 3,049,728.67 | 844,792.54 | 5,867,603.92 | 14,133,044.72 |
(1)处置或报废 | 891,805.42 | 3,427,478.79 | 3,049,728.67 | 844,792.54 | 5,867,603.92 | 14,081,409.34 |
(2)其他 | 51,635.38 | 51,635.38 | ||||
4.期末余额 | 945,933,114.92 | 568,903,488.92 | 89,897,968.50 | 19,020,093.68 | 76,333,639.17 | 1,700,088,305.1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1,786,071.13 | 381,874,988.16 | 73,115,209.44 | 16,975,493.82 | 56,644,876.92 | 870,396,639.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868,285.95 | 31,850,498.04 | 4,921,882.28 | 639,434.03 | 5,082,956.18 | 76,363,056.48 |
(1)计提 | 32,936,311.70 | 31,850,498.04 | 4,921,882.28 | 639,434.03 | 5,082,956.18 | 75,431,082.23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回自用 | 931,974.25 | 931,974.2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02,002.79 | 3,063,481.81 | 2,922,893.86 | 801,598.22 | 5,686,476.82 | 13,276,453.50 |
(1)处置或报废 | 802,002.79 | 3,063,481.81 | 2,922,893.86 | 801,598.22 | 5,686,476.82 | 13,276,453.50 |
4.期末余额 | 374,852,354.29 | 410,662,004.39 | 75,114,197.86 | 16,813,329.63 | 56,041,356.28 | 933,483,242.4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831,130.64 | 214,895.32 | 198,528.41 | 2,244,554.3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676.09 | 24,754.26 | 47,430.35 | |||
(1)处置或报废 | 22,676.09 | 24,754.26 | 47,430.35 |
4.期末余额 | 1,831,130.64 | 192,219.23 | 173,774.15 | 2,197,124.0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71,080,760.63 | 156,410,353.89 | 14,591,551.41 | 2,032,989.90 | 20,292,282.89 | 764,407,938.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2,802,952.79 | 174,427,370.20 | 16,030,067.51 | 2,435,917.09 | 14,053,713.14 | 809,750,020.73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6,253,384.11 |
运输设备 | 94,501.13 |
合计 | 6,347,885.24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龙岗京华房屋 | 5,746,358.70 | 合作建房-土地为深圳龙岗良安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集体土地 |
新港3#厂房 | 4,599,418.44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10,345,777.14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电子设备 | 86,816.49 | 8,373.84 |
机器设备 | 212,824.66 | 410.00 |
其他设备 | 9,313.79 | |
合计 | 308,954.94 | 8,783.84 |
其他说明:
位于中国境内的使用期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4、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506,311.96 | 991,937.2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506,311.96 | 991,937.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产辅助用房建设 | 74,716.96 | 74,716.96 | 74,716.96 | 74,716.96 | ||
一号厂房库房智能化改造 | 745,138.05 | 745,138.05 | ||||
京华科技园大门及功能用房 | 15,000.00 | 15,000.00 | ||||
装备园区数字化升级 | 671,456.95 | 671,456.95 | ||||
泛微协同商务软件 | 119,469.02 | 119,469.02 | ||||
厨余垃圾处理试验线 | 797,751.26 | 797,751.26 | ||||
合计 | 1,506,311.96 | 1,506,311.96 | 991,937.24 | 991,937.24 |
位于中国境内 | 期末金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中期(10-50年)
中期(10-50年) | 571,080,760.63 | 602,802,952.79 |
短期(10年以内)
短期(10年以内) | 193,327,178.09 | 206,947,067.9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348,091.47 | 17,348,091.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43,171.09 | 643,171.09 |
(1)合同到期终止 | 643,171.09 | 643,171.09 |
4.期末余额 | 16,704,920.38 | 16,704,920.3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474,491.32 | 4,474,491.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08,784.73 | 4,408,784.73 |
(1)计提 | 4,408,784.73 | 4,408,784.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643,171.09 | 643,171.09 |
(1)合同到期终止 | 643,171.09 | 643,171.09 |
4.期末余额 | 8,240,104.96 | 8,240,104.9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64,815.42 | 8,464,815.4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873,600.15 | 12,873,600.1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著作权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5,196,904.12 | 730,105.00 | 91,003,997.32 | 158,340,000.00 | 9,768,026.49 | 31,487,708.61 | 396,526,741.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5.00 | 316,814.16 | 1,427,715.02 | 1,745,354.18 | |||
(1)购置 | 825.00 | 316,814.16 | 1,029,484.93 | 1,347,124.0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98,230.09 | 398,230.0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5,197,729.12 | 730,105.00 | 91,320,811.48 | 158,340,000.00 | 9,768,026.49 | 32,915,423.63 | 398,272,095.7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7,430,360.53 | 280,938.33 | 69,056,636.10 | 158,340,000.00 | 5,926,228.18 | 19,679,196.98 | 280,713,360.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03,248.89 | 70,000.00 | 9,264,838.98 | 826,913.20 | 2,210,104.95 | 15,175,106.02 | |
(1)计提 | 2,803,248.89 | 70,000.00 | 9,264,838.98 | 826,913.20 | 2,210,104.95 | 15,175,106.0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0,233,609.42 | 350,938.33 | 78,321,475.08 | 158,340,000.00 | 6,753,141.38 | 21,889,301.93 | 295,888,466.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562,919.55 | 3,562,919.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0,900.86 | 350,900.86 | |||||
(1)计提 | 350,900.86 | 350,900.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562,919.55 | 350,900.86 | 3,913,820.41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964,119.70 | 379,166.67 | 9,436,416.85 | 3,014,885.11 | 10,675,220.84 | 98,469,809.1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766,543.59 | 449,166.67 | 18,384,441.67 | 3,841,798.31 | 11,808,511.63 | 112,250,461.8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23.95%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结合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对闲置资产参照相关资产的残值计提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350,900.86元。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位于中国境内的使用期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位于中国境内 | 期末金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不短于
年)
长期(不短于50年) | 46,995,390.72 | 48,234,829.60 |
短期(短于
年但不短于
年)
短期(短于50年但不短于5年) | 51,474,418.45 | 64,015,632.27 |
29、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新港园区装修改造 | 11,500,359.49 | 2,969,546.63 | 3,420,536.91 | 11,049,369.21 | |
智慧城市展厅项目 | 770,770.95 | 770,770.95 | |||
深圳京华园区装备改造 | 1,235,774.95 | 1,353,098.25 | 685,517.28 | 1,903,355.92 | |
熊猫大厦装修 | 4,435,334.75 | 1,701,939.43 | 2,733,395.32 | ||
其他零星项目 | 711,889.40 | 391,150.45 | 390,281.23 | 712,758.62 | |
合计 | 18,654,129.54 | 4,713,795.33 | 6,969,045.80 | 16,398,879.07 |
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6,425,381.92 | 14,491,705.24 | 77,649,655.92 | 11,672,642.8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893,506.42 | 820,341.03 | 4,462,039.27 | 669,305.89 |
可抵扣亏损 | 4,706,919.13 | 706,037.87 | 25,940,536.80 | 3,891,080.52 |
应付职工薪酬 | 3,912,721.15 | 740,334.48 | 5,286,038.23 | 986,649.91 |
预提费用 | 4,939,219.09 | 246,960.95 | 4,615,888.03 | 230,794.40 |
折旧及摊销 | 8,358,548.80 | 1,253,782.32 | ||
政府补助 | 3,600,000.00 | 540,000.00 | 1,000,000.00 | 150,000.00 |
租赁 | 8,538,018.24 | 1,471,890.27 | 13,190,729.04 | 2,370,091.04 |
预计负债 | 3,500,000.00 | 525,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83,941.36 | 45,985.34 | ||
合计 | 129,515,765.95 | 19,542,269.84 | 140,687,377.45 | 21,270 ,332.2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3,230,009.09 | 696,152.52 | 2,369,794.04 | 561,987.95 |
使用权资产 | 8,464,815.44 | 1,453,114.43 | 12,873,600.15 | 2,314,258.08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8,772,218.36 | 2,883,532.94 | 22,541,010.72 | 3,477,588.20 |
合计 | 30,467,042.89 | 5,032,799.89 | 37,784,404.91 | 6,353,834.2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79,727,242.52 | 377,087,835.75 |
可抵扣亏损 | 1,469,235,732.64 | 710,523,737.04 |
合计 | 1,848,962,975.16 | 1,087,611,572.7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度 | 55,087,813.46 | ||
2025年度 | 133,307,129.51 | 187,446,767.26 | |
2026年度 | 132,838,626.64 | 171,619,715.61 | |
2027年度 | 139,832,745.89 | 192,179,278.60 | |
2028年度 | 147,270,566.92 | 44,943,131.40 | |
2029年度 | 293,712,294.87 | 59,247,030.71 | |
2030年及以后年度 | 622,274,368.81 | ||
合计 | 1,469,235,732.64 | 710,523,737.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5,329,316.34 | 5,329,316.34 | 149,800.00 | 149,800.00 | ||
质保金 | 1,319,273.94 | 1,319,273.94 | ||||
合计 | 5,329,316.34 | 5,329,316.34 | 1,469,073.94 | 1,469,073.94 |
33、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4、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质押借款 | 614,845.96 | 18,113,510.72 |
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41,711,481.92 | 52,000,000.00 |
合计 | 42,326,327.88 | 70,113,510.72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5、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8,540,615.36 | 68,317,611.86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748,815.76 | 10,717,548.43 |
合计 | 110,289,431.12 | 79,035,160.29 |
38、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87,034,107.84 | 1,105,513,436.73 |
1至2年(含2年) | 209,102,581.68 | 182,500,176.61 |
2至3年(含3年) | 53,611,183.43 | 75,863,171.08 |
3年以上 | 78,470,818.03 | 75,079,377.51 |
合计 | 1,328,218,690.98 | 1,438,956,161.9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7,945,039.94 | 项目未结算 |
中天射频电缆有限公司 | 20,548,855.13 | 项目未结算 |
江苏中之顺科技有限公司 | 13,644,275.40 | 项目未结算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 13,322,582.81 | 项目未结算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12,951,566.98 | 项目未结算 |
南京控驰科技有限公司 | 11,186,891.04 | 项目未结算 |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5,990,627.06 | 项目未结算 |
河南大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5,784,000.00 | 项目未结算 |
西南应用磁学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所) | 5,219,800.00 | 项目未结算 |
上海鸿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662,154.07 | 项目未结算 |
合计 | 121,255,792.4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68,971.75 | 201,335.72 |
1年以上 | 300.00 | |
合计 | 468,971.75 | 201,635.7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 | 48,867,867.30 | 49,541,036.72 |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 | 32,359,975.83 | 28,390,183.47 |
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 | 27,542,147.41 | 12,285,789.07 |
合计 | 108,769,990.54 | 90,217,009.2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 | 3,969,792.36 | 因收到现金而增加 |
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 | 15,256,358.34 | 因收到现金而增加 |
合计 | 19,226,150.7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7,952,716.16 | 581,970,113.35 | 574,564,255.68 | 55,358,573.8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55,469.08 | 64,226,551.55 | 63,687,246.91 | 794,773.72 |
三、辞退福利 | 4,120,387.59 | 12,966,929.55 | 13,899,507.18 | 3,187,809.96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2,328,572.83 | 659,163,594.45 | 652,151,009.77 | 59,341,157.5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1,665,476.30 | 388,117,560.71 | 383,426,424.58 | 46,356,612.43 |
二、职工福利费 | - | 38,969,892.01 | 38,549,892.01 | 420,00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157,812.80 | 25,233,930.14 | 25,255,321.65 | 136,421.2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8,118.18 | 20,992,358.33 | 20,990,896.83 | 109,579.68 |
工伤保险费 | 13,841.49 | 1,770,480.04 | 1,770,003.15 | 14,318.38 |
生育保险费 | 35,853.13 | 2,471,091.77 | 2,494,421.67 | 12,523.23 |
四、住房公积金 | 833,613.86 | 54,017,122.83 | 53,415,412.69 | 1,435,32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4,370.68 | 8,871,441.48 | 8,869,649.68 | 226,162.4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3,000,000.00 | 5,650,000.00 | 4,150,000.00 | 4,500,000.00 |
八、劳务费 | 2,071,442.52 | 61,110,166.18 | 60,897,555.07 | 2,284,053.63 |
合计 | 47,952,716.16 | 581,970,113.35 | 574,564,255.68 | 55,358,573.8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47,304.50 | 50,581,188.76 | 50,189,535.26 | 638,958.00 |
2、失业保险费 | 7,728.50 | 1,649,968.28 | 1,649,559.33 | 8,137.45 |
3、企业年金缴费 | 436.08 | 11,995,394.51 | 11,848,152.32 | 147,678.27 |
合计 | 255,469.08 | 64,226,551.55 | 63,687,246.91 | 794,773.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5,693,085.15 | 17,411,841.06 |
企业所得税 | 5,331,078.54 | 9,227,765.2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36,686.29 | 973,882.23 |
房产税 | 2,459,392.67 | 2,235,269.32 |
土地使用税 | 429,886.10 | 429,886.10 |
个人所得税 | 4,621,963.04 | 1,610,115.86 |
教育费附加 | 454,776.14 | 692,903.27 |
其他税费 | 202,557.48 | 143,843.22 |
合计 | 39,829,425.41 | 32,725,506.34 |
43、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111,074.34 | 5,297,799.54 |
其他应付款 | 90,547,165.29 | 91,827,168.82 |
合计 | 103,658,239.63 | 97,124,968.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3,111,074.34 | 5,297,799.54 |
合计 | 13,111,074.34 | 5,297,799.54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6,446,061.88 | 34,995,926.32 |
与经营相关款项 | 22,189,053.73 | 17,105,158.58 |
往来款 | 28,317,510.44 | 29,412,209.25 |
其他 | 13,594,539.24 | 10,313,874.67 |
合计 | 90,547,165.29 | 91,827,168.82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9,790,000.00 | 往来款 |
南京谷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押金未到期 |
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4,195,908.00 | 押金未到期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3,765,011.31 | 往来款 |
深圳市理昌实业有限公司 | 2,032,430.00 | 押金未到期 |
南京国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846,861.78 | 押金未到期 |
深圳市山水时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785,628.00 | 押金未到期 |
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1,770,000.00 | 押金未到期 |
深圳汇通安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146,836.00 | 押金未到期 |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1,533,816.00 | 押金未到期 |
合计 | 31,466,491.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148,681.83 | 4,088,888.95 |
1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1,700,000.00 | |
合计 | 5,848,681.83 | 4,088,888.95 |
4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1,398,063.09 | 9,418,997.33 |
尚未到期已背书的票据和供应链金融账单 | 57,531,063.30 | 17,113,039.18 |
未验收的政府补助 | 15,427,368.44 | 10,350,000.00 |
合计 | 84,356,494.83 | 36,882,036.5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验收的政府补助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022年科技计划专项资金 | 900,000.00 | 900,000.00 |
自动售检票AFC系统区域中心(ZLC) | 300,000.00 | 300,000.00 |
一号通人脸识别智能云闸机 | 600,000.00 | 600,000.00 |
互联网AFC售检票系统 | 800,000.00 | 800,000.00 |
基于人工智能的高速交通运管一体化平台研究及产业化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发展专项资金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项目 | 2,100,000.00 | 2,100,000.00 |
华东电子新型显示产品绿色供应链构建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市级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基于分布式光纤传感与物联网油气管道智能监测系统研发 | 600,000.00 | 600,000.00 |
新型边缘网络协同控制设备关键技术研发 | 540,000.00 | 540,000.00 |
新一代信息技术专利的企业专利导航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2,021年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 | 510,000.00 | 510,000.00 |
支持动态重构的装备制造企业智能运营决策系统及应用验证项目 | 2,327,368.44 | |
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重点行业生产设备智能运维系统 | 2,250,000.00 | |
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建设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合计 | 15,427,368.44 | 10,350,000.00 |
4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9、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9,303,070.75 | 13,535,031.1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526,166.92 | 344,302.1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148,681.83 | 4,088,888.95 |
合计 | 4,628,222.00 | 9,101,840.09 |
50、 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5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4,200,641.03 | 5,934,601.09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4,200,641.03 | 5,934,601.09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512,434.50 | 买卖合同纠纷 | |
产品质量保证 | 1,800,000.00 | 合同约定 | |
合计 | 1,800,000.00 | 512,434.50 | / |
53、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0,343,225.17 | 2,446,500.00 | 10,370,048.74 | 32,419,676.43 | 政府拨款 |
合计 | 40,343,225.17 | 2,446,500.00 | 10,370,048.74 | 32,419,676.4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项目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幼教专项资金-生均费 | 1,207,276.44 | 2,446,500.00 | 2,667,314.94 | 986,461.50 | 收益相关 | ||
面向5G通信用特种高分子材料与产品关键技术研发 | 1,162,886.60 | 148,453.61 | 1,014,432.99 | 资产相关 | |||
新型平板显示工厂自动化移栽系统产业化 | 2,224,725.84 | 985,333.31 | 1,239,392.53 | 资产相关 | |||
高国产化率工业机器人与智能化成套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 3,716,920.69 | 742,780.82 | 2,974,139.87 | 资产相关 | |||
省高端装备赶超工程专项资金 | 571,174.95 | 109,608.35 | 461,566.60 | 资产相关 | |||
2017年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 21,486,513.82 | 3,783,771.65 | 17,702,742.17 | 资产相关 | |||
新模式项目补助 | 2,250,000.00 | 428,571.43 | 1,821,428.57 | 资产相关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省新兴产业引导资金重大产业化 | 7,682,926.83 | 1,463,414.63 | 6,219,512.20 | 资产相关 | |||
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资金 | 40,800.00 | 40,800.00 | 资产相关 | ||||
合计 | 40,343,225.17 | 2,446,500.00 | 10,370,048.74 | 32,419,676.43 |
5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5、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13,838,529.00 | 913,838,529.00 |
56、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50,743,806.12 | 1,450,743,806.12 | ||
其他资本公积 | 19,947,994.01 | 19,947,994.01 | ||
合计 | 1,470,691,800.13 | 1,470,691,800.13 |
58、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9、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0、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62,395.49 | 436,760.65 | 523,549.04 | 275,607.10 |
合计 | 362,395.49 | 436,760.65 | 523,549.04 | 275,607.1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计提和使用
61、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39,123,945.37 | 239,123,945.37 | ||
任意盈余公积 | 70,376,641.33 | 70,376,641.33 | ||
合计 | 309,500,586.70 | 309,500,586.70 |
62、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08,842,680.92 | 883,845,917.8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08,842,680.92 | 883,845,917.8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8,854,556.25 | -237,862,230.1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3,107,683.4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2,793,739.4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减少 | 1,239,584.04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9,988,124.67 | 608,842,680.92 |
6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12,549,693.59 | 2,213,860,194.41 | 2,882,972,125.63 | 2,383,187,928.16 |
其他业务 | 33,335,267.27 | 6,884,393.04 | 29,339,354.38 | 14,812,240.36 |
合计 | 2,645,884,960.86 | 2,220,744,587.45 | 2,912,311,480.01 | 2,398,000,168.52 |
(3).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645,884,960.86 | 2,912,311,480.01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6,163,863.19 | 材料及废料销售、停车费等收入 | 5,421,338.63 | 材料及废料销售、停车费等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23 | / | 0.19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6,163,863.19 | 材料及废料销售、停车费等收入 | 5,421,338.63 | 材料及废料销售、停车费等收入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6,163,863.19 | 5,421,338.63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639,721,097.67 | 2,906,890,141.38 |
(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 | 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 | 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 | 分部间抵消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业务类型分类 | ||||||||||
来自客户合同的收入 | 172,035,792.40 | 197,203,499.36 | 1,161,067,795.88 | 923,955,549.28 | 1,292,466,435.35 | 1,171,375,344.57 | -95,200,483.47 | -91,858,593.09 | 2,530,369,540.16 | 2,200,675,800.12 |
租金收入-经营租赁 | 132,879,974.09 | 31,685,334.47 | -17,364,553.39 | -11,616,547.14 | 115,515,420.70 | 20,068,787.33 | ||||
合计 | 172,035,792.40 | 197,203,499.36 | 1,293,947,769.97 | 955,640,883.75 | 1,292,466,435.35 | 1,171,375,344.57 | -112,565,036.86 | -103,475,140.23 | 2,645,884,960.86 | 2,220,744,587.4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南京地区 | 172,035,792.40 | 197,203,499.36 | 1,123,496,193.45 | 882,160,278.07 | 601,904,555.55 | 538,921,095.45 | -54,942,967.92 | -47,781,761.11 | 1,842,493,573.48 | 1,570,503,111.77 |
深圳地区 | 170,451,576.52 | 73,480,605.68 | 609,790,757.07 | 537,259,820.29 | -57,622,068.94 | -55,693,379.12 | 722,620,264.65 | 555,047,046.85 | ||
成都地区 | 80,771,122.73 | 95,194,428.83 | 80,771,122.73 | 95,194,428.83 | ||||||
合计 | 172,035,792.40 | 197,203,499.36 | 1,293,947,769.97 | 955,640,883.75 | 1,292,466,435.35 | 1,171,375,344.57 | -112,565,036.86 | -103,475,140.23 | 2,645,884,960.86 | 2,220,744,587.45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 | 172,035,792.40 | 197,203,499.36 | 1,013,629,582.26 | 706,929,756.64 | 1,292,466,435.35 | 1,171,375,344.57 | -112,565,036.86 | -103,475,140.23 | 2,365,566,773.15 | 1,972,033,460.34 |
点确认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280,318,187.71 | 248,711,127.11 | 280,318,187.71 | 248,711,127.11 | ||||||
合计 | 172,035,792.40 | 197,203,499.36 | 1,293,947,769.97 | 955,640,883.75 | 1,292,466,435.35 | 1,171,375,344.57 | -112,565,036.86 | -103,475,140.23 | 2,645,884,960.86 | 2,220,744,587.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29,663.96万元,其中:
69,673.16万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31,820.80万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24,614.00万元预计将于2027年度确认收入
(7).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4、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11,634,402.13 | 9,385,789.73 |
土地使用税 | 2,416,344.06 | 2,605,280.8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921,349.19 | 6,980,439.09 |
教育费附加 | 2,815,909.36 | 4,892,617.12 |
印花税 | 2,050,793.13 | 1,885,015.20 |
其他 | 37,651.39 | 31,293.85 |
合计 | 22,876,449.26 | 25,780,435.81 |
65、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950,656.99 | 28,232,916.71 |
办公及差旅费 | 3,102,843.66 | 3,567,739.77 |
业务招待费 | 2,825,319.37 | 2,716,157.96 |
广告费及展览费 | 4,388,067.93 | 2,852,341.19 |
物料及修理费 | 1,235,851.38 | 838,553.41 |
其他 | 2,789,888.99 | 2,732,148.75 |
合计 | 45,292,628.32 | 40,939,857.79 |
66、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2,461,082.46 | 190,469,222.88 |
折旧与摊销 | 30,693,037.44 | 25,305,550.84 |
办公、水电与交通差旅费 | 18,595,896.73 | 14,961,354.78 |
业务招待费 | 5,411,284.89 | 5,358,385.20 |
审计、律师及咨询等中介费 | 6,180,760.02 | 6,568,930.67 |
修理费 | 8,012,671.56 | 6,912,598.64 |
绿化、安保及清洁 | 5,583,283.34 | 5,383,953.46 |
核数师薪酬 | 2,339,622.65 | 2,339,622.65 |
其他 | 3,761,084.59 | 6,367,811.63 |
合计 | 283,038,723.68 | 263,667,430.75 |
67、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6,257,643.41 | 169,623,393.99 |
材料、燃料和动力 | 43,932,892.30 | 14,027,541.22 |
折旧和摊销 | 11,266,237.97 | 11,758,646.86 |
委托开发费 | 5,292,993.74 | 3,966,028.22 |
差旅费 | 4,331,125.55 | 2,624,325.82 |
其他 | 11,096,981.01 | 9,187,612.82 |
合计 | 262,177,873.98 | 211,187,548.93 |
68、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506,758.31 | 656,417.03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498,660.79 | 656,417.03 |
减:利息收入 | 11,139,368.49 | 14,778,550.23 |
汇兑损益 | -2,899,129.22 | 1,188,940.65 |
手续费及其他 | 1,455,502.90 | 1,048,599.70 |
合计 | -12,076,236.50 | -11,884,592.85 |
69、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7,886,205.33 | 14,330,524.2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283,326.57 | 267,350.61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6,621,225.37 | 6,780,644.84 |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 | 47,983.93 | 148,537.88 |
其他 | 38,367.80 | |
合计 | 24,877,109.00 | 21,527,057.56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7年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专项 | 3,783,771.65 | 3,783,771.64 | 与资产相关 |
省新兴产业引导资金 | 1,463,414.63 | 1,463,414.63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平板显示工厂自动化移栽系统产业化 | 985,333.31 | 985,333.32 | 与资产相关 |
高国产化率工业机器人与智能化成套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 742,780.82 | 888,752.15 | 与资产相关 |
新模式项目补助 | 428,571.43 | 428,571.43 | 与资产相关 |
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资金 | 40,800.00 | 324,800.00 | 与资产相关 |
省高端装备赶超工程专项资金 | 109,608.35 | 109,608.35 | 与资产相关 |
面向5G通信用特种高分子材料与产品关键技术研发 | 148,453.61 | 37,113.40 | 与资产相关 |
龙岗搬迁补偿 | 3,063,426.56 | 与收益相关 | |
幼教专项资金-生均费 | 2,667,314.94 | 2,967,735.04 | 与收益相关 |
教育局助学券补助经费 | 6,85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成都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奖励 |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电子识别新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应用研究 | 1,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1,638,901.80 | 658,506.49 | 与收益相关 |
工会经费返还 | 89,690.49 | 354,264.33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自主资助款 | 16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稳增长突出贡献奖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社保补贴 | 245,282.06 | 122,748.19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专精特新资助 | 31,57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补贴 | 98,251.70 | 与收益相关 | |
扩岗补贴 | 16,500.00 | 7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市级专家服务基层项目资助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市场监督局2022市场专项经费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企业创新奖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及科技经费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按比例和超比例安置奖励 | 27,36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1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吸纳重点人群补贴 | 327,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就业补贴 | 1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招收退役士兵减免税款 | 11,250.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资助款 | 10,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培训补贴 | 95,600.00 | 10,5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零星项目 | 46,336.00 | 5,943.56 | 与收益相关 |
2024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 1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 | 110,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知识产权资助补贴 | 3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电费补贴 | 27,699.68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7,886,205.33 | 14,330,524.23 |
70、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3,013,136.15 | 42,723,633.7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198,151.05 | 9,701,778.89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322,743.00 | |
大额存单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40,845.49 | 8,506,515.05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息 | -5,469.73 | |
合计 | 96,152,132.69 | 61,249,200.92 |
71、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14,915.97 | -1,624,939.9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4,914,915.97 | -1,624,939.93 |
73、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8,411,738.39 | -6,771,853.5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01,322.17 | -1,129,163.17 |
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 198,121.82 | |
合计 | -27,310,416.22 | -7,702,894.86 |
74、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2,501,546.70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3,840,827.08 | -6,654,974.8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230,134,881.37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350,900.86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46,693,274.64 | -236,789,856.24 |
75、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8,373.69 | 468,739.44 |
合计 | 8,373.69 | 468,739.44 |
76、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543,482.62 | 3,454.19 | 543,482.6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543,482.62 | 3,454.19 | 543,482.62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43.69 | 5,815,511.19 | 43.69 |
罚款收入 | 1,500.00 | 1,500.00 | |
违约赔偿收入 | 363,404.83 | 363,404.83 | |
其他 | 79,346.80 | 706,599.60 | 79,346.80 |
合计 | 987,777.94 | 6,525,564.98 | 987,777.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6,014.19 | 51,163.76 | 26,014.1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6,014.19 | 51,163.76 | 26,014.1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诉讼赔偿 | 959,553.04 | 1,851,290.44 | 959,553.04 |
违约赔偿支出 | 110,954.58 | 110,954.58 | |
其他 | 293,029.45 | 116,132.72 | 293,029.45 |
合计 | 1,389,551.26 | 2,018,586.92 | 1,389,551.26 |
78、 所得税费用
(2).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403,810.38 | 20,763,945.1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07,028.08 | -236,297.56 |
合计 | 16,810,838.46 | 20,527,647.56 |
(3).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4,621,998.1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1,155,499.5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250,847.3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210,213.2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0,266,612.7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172,744.34 |
研发费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负数列示) | -43,444,582.4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13,550.5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0,550,604.20 |
所得税费用 | 16,810,838.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80、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保证金及押金 | 86,342,414.06 | 87,483,922.35 |
政府补助 | 15,040,025.03 | 7,696,424.27 |
利息收入 | 11,139,368.49 | 14,778,550.23 |
其他 | 5,864,539.32 | 10,683,633.55 |
合计 | 118,386,346.90 | 120,642,530.4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保证金押金及受限资金 | 84,547,958.35 | 59,451,697.68 |
支付费用性支出 | 74,859,140.73 | 49,603,576.76 |
手续费 | 1,253,168.97 | 3,671,970.41 |
经营性往来及其他 | 13,088,149.01 | 11,641,559.57 |
合计 | 173,748,417.06 | 124,368,804.42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本金 | 1,293,697,800.00 | 1,020,000,000.00 |
大额存单本金 | 228,000,000.00 | 140,000,000.00 |
合计 | 1,521,697,800.00 | 1,16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本金 | 1,298,823,380.00 | 1,002,972,360.00 |
大额存单本金 | 156,432,048.92 | 339,500,000.00 |
合计 | 1,455,255,428.92 | 1,342,472,360.0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保理及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 | 73,431,628.73 | 70,113,510.72 |
合计 | 73,431,628.73 | 70,113,510.7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租赁负债 | 5,072,863.60 | 4,551,072.97 |
合计 | 5,072,863.60 | 4,551,072.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70,113,510.72 | 73,431,628.73 | 101,218,811.57 | 42,326,327.88 | ||
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部分 | 13,190,729.04 | 659,038.39 | 5,072,863.60 | 8,776,903.83 | ||
合计 | 83,304,239.76 | 73,431,628.73 | 659,038.39 | 5,072,863.60 | 101,218,811.57 | 51,103,231.71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8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1,432,836.62 | -194,272,731.5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6,693,274.64 | 236,789,856.24 |
信用减值损失 | 27,310,416.22 | 7,702,894.8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0,520,254.44 | 82,598,006.6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408,784.73 | 7,412,232.61 |
无形资产摊销 | 15,175,106.02 | 19,002,920.2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969,045.80 | 5,736,104.1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373.69 | -468,739.4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7,468.43 | 47,709.5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14,915.97 | 1,624,939.9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06,758.31 | 656,417.0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6,152,132.69 | -61,249,200.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28,062.42 | 469,804.4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21,034.34 | -390,083.6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605,853.07 | 36,468,361.8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8,790,780.58 | -57,603,819.2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054,747.44 | -150,375,727.4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274,734.11 | -65,851,054.6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66,522,106.70 | 798,419,753.0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98,419,753.09 | 954,544,289.8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1,897,646.39 | -156,124,536.7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66,522,106.70 | 798,419,753.09 |
其中:库存现金 | 27,411.04 | 41,224.8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66,484,334.11 | 798,376,888.0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361.55 | 1,640.1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6,522,106.70 | 798,419,753.0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9,687,770.29 | 23,297,536.49 | 使用受到限制 |
履约、保函、信用证保证金 | 51,433,254.45 | 51,680,609.13 | 使用受到限制 |
财产保全冻结资金 | 3,746,041.69 | 使用受到限制 | |
合计 | 91,121,024.74 | 78,724,187.3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2、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3、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371,548.78 | 7.1884 | 31,424,441.25 |
欧元 | 116,120.69 | 7.5257 | 873,889.48 |
港币 | 190,338.14 | 0.9260 | 176,253.12 |
日元 | 72,266,312.00 | 0.0462 | 3,338,703.61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020,800.93 | 7.1884 | 14,526,325.41 |
欧元 | 12,722.79 | 7.5257 | 95,747.90 |
日元 | 14,282,827.00 | 0.0462 | 659,866.61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其中:港币 | 42,225.03 | 0.9260 | 39,100.38 |
应付款项 | - | - | |
其中:美元 | 483,118.69 | 7.1884 | 3,472,850.39 |
日元 | 20,143,000.00 | 0.0462 | 930,606.60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18,852.00 | 7.1884 | 854,355.72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4、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29,761.21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529,004.8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产租赁 | 115,437,544.59 |
车辆租赁 | 77,876.11 | |
合计 | 115,515,420.7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00,183,133.14 | 101,343,773.35 |
第二年 | 55,655,974.71 | 80,510,767.08 |
第三年 | 31,847,031.25 | 43,169,703.99 |
第四年 | 29,338,998.08 | 25,684,418.58 |
第五年 | 29,338,998.08 | 26,916,512.0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53,250,281.50 | 75,769,981.27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5、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6,257,643.41 | 169,623,393.99 |
材料、燃料和动力 | 43,932,892.30 | 14,027,541.22 |
折旧和摊销 | 11,266,237.97 | 11,758,646.86 |
委托开发费 | 5,292,993.74 | 3,966,028.22 |
差旅费 | 4,331,125.55 | 2,624,325.82 |
其他 | 11,096,981.01 | 9,187,612.82 |
合计 | 262,177,873.98 | 211,187,548.9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62,177,873.98 | 211,187,548.9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1] | 南京 | 2,000.00 | 南京 | 制造业 | 75.00 | 25.00 | 设立 |
南京熊猫新兴实业有限公司 | 南京 | 2,000.00 | 南京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南京 | 19,000.00 | 南京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佳恒兴业有限公司[2] | 香港 | 1港元 | 香港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5] | 南京 | 21681.42 | 南京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10,000.00 | 南京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 |
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 | 5,000.00 | 成都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南京熊猫机电仪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 | 1,000.00 | 南京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南京熊猫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南京 | 3,500.00 | 南京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 | 南京 | 6,000.00 | 南京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3] | 深圳 | 11,507.00 | 深圳 | 服务业 | 43.3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京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 | 深圳 | 100.00 | 深圳 | 服务业 | 43.34 | 设立 | |
深圳市京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 | 深圳 | 100.00 | 深圳 | 服务业 | 43.34 | 设立 | |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 | 深圳 | 2,000.00 | 深圳 | 制造业 | 26.87 | 设立 | |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4] | 深圳 | 500.00 | 深圳 | 制造业 | 26.87 | 设立 | |
香港中电京华贸易公司[1][2][4] | 深圳 | 100.00 | 深圳 | 制造业 | 26.87 | 设立 | |
深圳市京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4] | 深圳 | 500.00 | 深圳 | 制造业 | 43.34 | 设立 |
深圳京裕电子有限公司[4] | 深圳 | 931.41 | 深圳 | 制造业 | 43.34 | 设立 | |
深圳市龙岗京华电子有限公司[4] | 深圳 | 350.00 | 深圳 | 服务业 | 39.01 | 设立 |
注:
[1]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香港中电京华贸易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2]佳恒兴业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注册资本为港元。[3]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上述其他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4]此部分附属企业由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7名成员中,本公司推荐4名董事,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会作出决议,除法律和另有规定外,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因此本公司能够控制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本公司对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直接持股100%,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佳恒兴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18%股权无偿划转至本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56.66% | 47,421,719.63 | 45,897,736.50 | 275,324,497.2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7名成员中,本公司推荐4名董事,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会做出决议,除法律和另有规定外,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563,038,826.19 | 25,952,057.83 | 588,990,884.02 | 148,234,555.68 | 2,186,258.52 | 150,420,814.20 | 562,096,756.22 | 30,882,752.66 | 592,979,508.88 | 154,332,004.67 | 4,763,201.33 | 159,095,206.0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722,620,264.65 | 75,519,545.94 | 75,519,545.94 | 77,680,000.22 | 696,236,967.41 | 69,942,378.17 | 69,942,378.17 | 58,351,393.81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30 | 权益法 |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27 | 权益法 |
(5).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939,533,379.00 | 1,116,871,188.12 | 2,648,252,150.39 | 1,232,990,238.05 |
非流动资产 | 781,346,256.30 | 220,957,260.75 | 627,974,114.45 | 274,397,100.52 |
资产合计 | 3,720,879,635.30 | 1,337,828,448.87 | 3,276,226,264.84 | 1,507,387,338.57 |
流动负债 | 2,509,897,137.55 | 1,627,592,462.82 | 2,231,080,804.59 | 1,879,497,734.65 |
非流动负债 | 57,409,217.60 | 14,865,461.10 | 1,188,327.90 | |
负债合计 | 2,567,306,355.15 | 1,627,592,462.82 | 2,245,946,265.69 | 1,880,686,062.55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53,573,280.15 | -289,764,013.95 | 1,030,279,999.15 | -373,298,723.9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46,071,984.05 | 309,083,999.75 | ||
调整事项 | 80,847,913.28 | 94,713,256.95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26,919,897.33 | 403,797,256.70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7,101,626,745.03 | 3,376,111,488.57 | 6,018,536,861.53 | 4,775,533,096.76 |
净利润 | 323,293,281.00 | 83,534,710.03 | 168,418,879.29 | -1,225,650,136.4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23,293,281.00 | 83,534,710.03 | 168,418,879.29 | -1,225,650,136.4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1]:调整事项为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金额。
注[2]: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本年度报表未经审计。
(7).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6,070,033.11 | 66,056,916.3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3,116.79 | 420,764.7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116.79 | 420,764.79 |
(8).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10).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11).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其他流动负债 | 10,350,000.00 | 5,077,368.44 | 15,427,368.44 | 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40,343,225.17 | 2,446,500.00 | 10,370,048.74 | 32,419,676.43 | 资产/收益相关 | ||
合计 | 50,693,225.17 | 7,523,868.44 | 10,370,048.74 | 47,847,044.87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7,886,205.33 | 14,330,524.23 |
合计 | 17,886,205.33 | 14,330,524.23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1,594,758.95 | 491,594,758.9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91,594,758.95 | 491,594,758.95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理财产品 | 491,594,758.95 | 491,594,758.95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30,350,019.89 | 30,350,019.8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21,944,778.84 | 521,944,778.84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持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银行理财产品,期末根据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1.0%-4.7%)调整公允价值。
2.本公司持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持有意图为背书,且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等同于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5,158,212.68 | 11,113,067.02 | 1,298,823,380.00 | 1,303,499,900.75 | 491,594,758.95 | 4,914,915.97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5,158,212.68 | 11,113,067.02 | 1,298,823,380.00 | 1,303,499,900.75 | 491,594,758.95 | 4,914,915.97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72,065.73 | -72,065.73 | |||||||||
—其他(理财产品) | 485,086,146.95 | 11,185,132.75 | 1,298,823,380.00 | 1,303,499,900.75 | 491,594,758.95 | 4,914,915.97 | |||||
◆应收款项融资 | 25,415,043.86 | 247,208,082.14 | 242,273,106.11 | 30,350,019.89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510,573,256.54 | 11,113,067.02 | 1,546,031,462.14 | 1,545,773,006.86 | 521,944,778.84 | 4,914,915.97 | |||||
其中:与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11,113,067.02 | ||||||||||
与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南京 | 制造业 | 163,297 | 23.05 | 66.6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1]: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8%。其中: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22,120,611股A股及13,768,000股H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3%;通过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0,661,444股A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05%;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华电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7,414,000股H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最终控制方,注册地中国·北京。
[2]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高于持股比例,系公司董事会九名成员中母公司推荐选任六名董事所致,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会做出决议,除法律和另有规定外,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北京索爱普天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深圳市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
深圳市京华网络营销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溧阳市熊猫翠竹园宾馆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子公司 |
南京熊猫达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子公司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子公司 |
南京熊猫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子公司 |
南京熊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子公司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子公司 |
南京振华包装材料厂 | 母公司之子公司 |
南京静业家电有限公司(原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子公司 |
智成兴业(香港)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子公司 |
中国电子国际展览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中软万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彩虹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中电熊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中电熊猫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电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泰日升马鞍山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望辰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彩虹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润璟泰大酒店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三乐微波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廊坊振华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科瑞达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长江科技园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深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熊猫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深圳市京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南京熊猫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5、 关联交易情况
(6).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京彩虹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989,248.19 | 3,088,813.67 |
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848,807.09 | 504,424.80 |
南京振华包装材料厂 | 采购商品 | 1,642,060.41 | 1,116,279.02 |
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07,774.51 | 2,773,308.44 |
中电彩虹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19,449.55 |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27,982.31 | 249,699.12 |
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84,070.80 | |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38,482.99 | 396,352.26 |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06,932.83 | 99,580.79 |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5,377.37 | 6,014,467.46 |
南京熊猫达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5,715.92 | 105,171.67 |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 采购商品 | 156,181.18 | 550,821.47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8,545.64 | 143,145.29 |
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7,278.97 | 88,845.66 |
廊坊振华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900.38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652.72 | 76,330.06 |
溧阳市熊猫翠竹园宾馆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358.49 | 21,150.00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采购商品 | 3,398.24 | 20,938.06 |
南京熊猫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370.00 | 10,283.17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15.04 | 151,061.95 |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 采购商品 | 814.17 | 133,650.03 |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12.4 |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540,697.35 | |
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4,214.88 | |
深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3,663.72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0,479.24 |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06.00 |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945,642.89 | 5,458,655.76 |
南京熊猫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187,401.40 | 2,862,367.39 |
深圳市京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37,759.29 | 994,100.96 |
溧阳市熊猫翠竹园宾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64,966.52 | 189,037.74 |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44,250.00 | 439,090.57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31,553.68 | 105,692.50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8,750.12 |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9,171.14 | 97,722.07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2,203.77 | |
南京熊猫达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4,339.62 | |
南京中电熊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5,600.00 | 45,600.00 |
南京熊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3,018.86 | |
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2,990.8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31,599,127.57 | 164,972,160.45 |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6,194,690.27 | |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4,407,079.65 | 11,130,159.27 |
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3,031,681.42 | 17,051,256.69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893,802.02 | 8,185,286.01 |
深圳市京华网络营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837,569.04 | 6,015,777.41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746,098.07 | 1,914,732.99 |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232,726.10 | 1,609,101.48 |
中电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70,742.02 | 19,270,626.94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80,092.74 | 319,071.29 |
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589,535.39 | |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26,545.00 | 167,672.59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18,834.92 | 3,804,654.62 |
南京三乐微波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10,442.48 | 241,592.92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7,280.55 | 128,207.43 |
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81,996.22 | 110,201.86 |
南京熊猫达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2,566.37 | 37,610.62 |
南京熊猫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7,673.59 | |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6,677.88 |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5,626.14 | 6,226.42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4,023.33 | 10,200.82 |
南京熊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3,941.50 | 1,698.11 |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5,752.22 | |
南京科瑞达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4,567.92 | |
南京长江科技园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473.24 | |
南京彩虹新能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50.5 | 17.42 |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93.73 | |
南京静业家电有限公司(原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28 | 46,140.89 |
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29,349,582.39 | |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7,838,896.43 | |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722,123.89 | |
北京中软万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222,001.49 | |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88,495.58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2,641.51 |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4,349,785.47 | 47,663,426.18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052,746.36 | 5,425,033.17 |
中电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116,981.13 | 4,300,219.69 |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61,464.26 | |
溧阳市熊猫翠竹园宾馆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36,678.02 |
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76,095.30 | 183,027.88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96,217.68 | 104,688.93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7,065.58 | 45,404.99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6,113.20 | 2,231,207.48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0,286.57 | 150,757.15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4,931.74 | 2,769,302.34 |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6,117.40 | 5,778.75 |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0,377.36 |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8,804.34 | 529,341.30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286.25 | 304,795.68 |
南京静业家电有限公司(原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320.76 | 42,359.52 |
深圳市京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004.59 | 21,867.33 |
深圳市京华网络营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254.46 | 4,564.85 |
深圳市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75.25 | 484.65 |
南京熊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3,750,036.38 | |
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 | 提供劳务 | 28,301.8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76,851.36 | 183,310.08 |
南京静业家电有限公司(原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4,036.70 | 187,244.04 |
深圳市京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1,156.32 | 174,250.02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04,381.68 | 340,785.34 |
深圳市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080.00 | 3,999.96 |
深圳市京华网络营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732.00 | 31,300.02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 | 50,884.96 | 52,433.63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车辆 | 13,716.82 | 13,716.82 |
溧阳市熊猫翠竹园宾馆有限公司 | 车辆 | 13,274.33 | 10,619.4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2,990.84 | 14,160.00 |
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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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7/11 | 2024/7/11 | 否 |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9/19 | 2024/6/15 | 否 |
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12/5 | 2025/12/4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为三级子公司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授信期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1日,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保证期间根据《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具体授信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共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748,815.76元。其中,本公司为三级子公司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48,815.76元。
2.本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路支行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授信期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4年6月15日,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共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609,966.00元。其中,本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提供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9,966.00元。
3.本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共使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0元。
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58,781.76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48,815.76元,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9,966.00元。(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606.499.38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224,606.55元,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381,892.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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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11).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34.04 | 802.02 |
(13).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 | 收取利息 | 4,561,349.65 | 2,026,094.98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 | 支付手续费 | 7,954.73 |
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 | 债务豁免 | 322,700.00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商标许可使用 | 18,999.06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专利转让 | 2,392,358.49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保理 | 2,614,845.96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8,097.52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手续费 | 466.44 |
注:
[1]本公司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根据服务协议约定,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为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其他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以及提供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存款服务等在内的金融服务,综合授信余额的上限为人民币8.00亿元,资金结算余额的上限为人民币7.00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业务交易费用上限为200.00万元,有效期自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上述服务协议已经公司2024年12月2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 252 - / 27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余额为0.00元,存款余额606,131,362.1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1,748,815.76元。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5).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26,131,362.15 | 356,051,390.28 | ||
应收账款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183,546,723.10 | 1,079,781.29 | 185,280,639.64 | |
南京熊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4,522,643.26 | 529,834.46 | 40,156,593.67 | ||
北京中软万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0,885,643.25 | 623,925.49 | 18,669,121.19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18,188,722.51 | 572,604.18 | 28,177,319.46 | ||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 16,280,000.00 | 177,452.00 | 11,496,000.00 | ||
中电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987,830.04 | 283,389.41 | 91,507,730.52 | ||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 14,663,453.55 | 417,362.59 | 17,259,448.27 | ||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7,320,000.00 | ||||
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 5,061,900.00 | 79,073.28 | 14,026,960.00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4,077,354.15 | 77,713.80 | 1,815,742.90 |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3,162,820.64 | 1,698.83 | 1,493,505.13 | ||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776,760.00 | 114,154.87 | 2,776,760.00 | ||
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646,463.96 | 185,600.24 | |||
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 | 638,800.00 | ||||
中电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 614,845.96 |
- 253 - / 277
溧阳市熊猫翠竹园宾馆有限公司 | 484,979.03 | 475,999.99 | |||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461,985.28 | 494,186.94 | |||
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09,943.88 | 2,943,750.70 |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107,600.00 | ||||
南京三乐微波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06,800.00 | ||||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 |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87,397.43 | 1,247.11 | 87,397.43 |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44,417.29 | ||||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4,266.82 | 16,042.89 | |||
南京静业家电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 32,000.00 | 348.80 | |||
南京润璟泰大酒店有限公司 | 2,227.10 | 141.45 | 2,227.10 | 2,227.10 | |
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36,703,182.07 | 5,186.70 | |||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614,845.96 | ||||
南京中电熊猫置业有限公司 | 158,803.63 | 158,803.63 | |||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94,000.00 | ||||
应收票据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30,274,614.02 | 41,598,512.75 | ||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中电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11,569,789.32 | 958,320.02 | |||
应收款项融资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8,527,544.33 | 3,179,264.64 | ||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62,038.02 |
- 254 - / 277
中电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2,517,731.00 | 3,006,340.00 | |||
预付款项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327,531.74 | |||
中电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16,800.00 | ||||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3,160.00 |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1,500.00 | 1,5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存款) | 80,000,000.00 | 138,000,000.00 | ||
合同资产 | 北京中软万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4,216,522.06 | |||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 2,790,000.00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484,103.22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南京熊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374,399.59 |
(6).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2,619,667.20 | 530,515.20 |
中电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29,718.63 | 915,678.63 | |
南京振华包装材料厂 | 1,567,241.43 | 1,353,801.01 |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1,261,596.26 | 777,946.72 | |
中电彩虹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799,983.58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591,722.08 | 11,772.00 | |
南京熊猫达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28,790.01 | 613,690.60 | |
南京静业家电有限公司(原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 147,600.00 | 147,600.40 |
- 255 - / 277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133,585.46 | 89,787.78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72,402.05 | 72,402.05 | |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 36,819.78 | 42,925.25 | |
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 24,040.36 | 22,091.99 | |
廊坊振华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227.42 |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035.40 | 122,034.52 | |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 8,778.77 | 149,989.15 |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6,499.13 |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4,959.30 | 125,876.82 | |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 4,450.45 | 596,780.91 | |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 2,122.44 | 60,081.23 |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5,049,767.02 | ||
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508,569.18 | ||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20,000.00 |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187,522.00 | ||
深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8,440.00 | ||
应付票据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111,832.20 | |
南京振华包装材料厂 | 106,431.99 | ||
南京熊猫达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85,5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9,790,000.00 | 9,790,000.00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3,765,011.31 | 2,996,933.40 | |
南京熊猫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南京中电熊猫置业有限公司 | 5,000.00 |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10,000.00 | 5,000.00 | |
南京熊猫运输有限公司 | 214,625.00 | ||
合同负债 | 智成兴业(香港)有限公司 | 48,521.70 | 47,808.23 |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4,083,326.81 | ||
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 | 3,152,16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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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其中,与关联方相关的未确认承诺事项详见本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相应内容;与租赁相关的承诺详见本附注“五、(五十九)租赁”。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如下:
- 257 - / 277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550,697.43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序号 | 诉讼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进展 |
1 | 熊猫装备诉江苏金猫买卖合同纠纷案 | 2,259.315万元及利息 | 否 | 2017年7月18日-2018年11月1日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装备”)与江苏金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陆续签订了4份购销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有货款2,259.315万元未支付。 熊猫装备多次催要无果,向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2月21日,电子装备公司收到了江苏金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民事反诉状》,请求解除相关合同并退还已购置设备及已支付货款。熊猫装备于2024年3月5日收到法院于2月29日作出的判决书,判决江苏金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向熊猫装备支付剩余1份购销合同的未付货款128,000元及相应违约金,熊猫装备退还江苏金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解除的3份购销合同已付货款44,749,35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江苏金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退还熊猫装备解除的3份购销合同项下已交付的货物。2024年3月18日熊猫装备已提起上诉。分别于2024年6月7日、2025年3月19日二审两次开庭,截止目前,法院尚未判决。 |
2 | 熊猫信息诉徐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661.12万元 | 否 | 2012年6月18日,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信息”)中标了“徐州苏宁广场楼宇自动控制系统工程”,随后与“徐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楼宇自动控制系统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暂定为2,363.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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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6日,取得验收报告,项目二审审定金额为21,770,000元。2020年12月,项目质保期满,取得了《工程质保期完成报告》。截至2021年7月底,已向发包人开具与审定金额相等的发票,发包人仍有6,611,197.07元工程款到期未支付。2022年5月30日,熊猫信息向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1月4日,双方在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庭后双方就和解方案进行了沟通,暂未能达成一致。2023年2月16日,双方在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熊猫信息补充提交了证据材料。2023年3月10日,熊猫信息向南京中院提交《申请书》,明确表示不再接受调解。2024年8月23日,收到南京市中院一审判决,判决徐州苏宁置业向熊猫信息支付工程款661.12万元及逾期违约金,熊猫信息在欠付的661.12万元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4年9月19日,熊猫信息收到徐州苏宁置业上诉状。2025年3月18日,熊猫信息收到江苏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出的银行保函尚有人民币253,281,948.52元未到期。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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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
本公司按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对本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了委托理财,详情见下表:
- 260 - / 277
序号 | 委托方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产品起始日/成立日/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如有)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25/1/24 | 2025/4/24 | 1.20% | 59.18 | 90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40% | 118.36 | ||||||||||||||
2.60% | 128.22 | ||||||||||||||
2 | 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5/2/24 | 2025/5/26 | 1.30% | 6.48 | 91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0% | 9.97 | ||||||||||||||
3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5/3/11 | 2025/9/11 | 1.50% | 52.93 | 184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45% | 86.45 |
2.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为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有效期至2026年1月23日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保证期间根据《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具体授信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实际为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54.00万元。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依据国家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公司正式在职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适用该年金计划。年金计划采用确定型模式,单位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缴费比例暂定为5.5%,个人缴费比例暂定为1.5%,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之二级子公司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具有深圳市户籍、公司在职的正式员工、股东派借人员适
用该年金计划。年金计划采取缴费确定型模式,根据上期经济效益确定本期提取比例,适用员工按职级每月定额缴纳,在最高额不超过参加企业年金员工工资总额15%的范围内由深圳京华全额承担,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除此之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4).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或市场策略,本公司管理层分别单独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活动,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分部间转移价格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相应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分部负债包括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如果多个经营分部共同承担的负债相关的费用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该共同承担的负债也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非流动资产按资产归属于所处区域划分,本公司非流动资产均在中国境内。
(5).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 | 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 | 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293,947,769.97 | 1,292,466,435.35 | 172,035,792.40 | -112,565,036.86 | 2,645,884,960.86 |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3,013,136.15 | 83,013,136.15 | |||
资产减值损失 | -27,671,456.26 | -4,267,036.71 | -14,802,512.88 | 47,731.21 | -46,693,274.64 |
信用减值损失 | -21,211,596.34 | -599,522.01 | -5,499,297.87 | -27,310,416.22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61,493,857.30 | 29,150,923.90 | 18,297,816.36 | -1,869,406.57 | 107,073,190.99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31,428,410.88 | 26,999,850.61 | -123,051,952.26 | 2,858,514.37 | -124,621,998.16 |
所得税费用 | 17,567,121.33 | -831,820.50 | 75,537.63 | 16,810,838.46 | |
净利润(净亏损) | -48,995,532.21 | 27,831,671.11 | -123,051,952.26 | 2,782,976.74 | -141,432,836.62 |
资产总额 | 4,679,279,831.94 | 1,140,594,245.55 | 320,336,146.49 | -819,402,328.32 | 5,320,807,895.66 |
负债总额 | 1,457,089,092.70 | 624,459,739.43 | 439,643,618.11 | -590,003,699.41 | 1,931,188,750.83 |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492,989,930.44 | 492,989,930.44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53,381,591.12 | -4,151,166.02 | -13,017,566.41 | 1,317,185.06 | -69,233,138.49 |
(6).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ENC股东爱立信为商定 ENC 的发展方向并鉴于特别纳税调整事宜进行了持续沟通协商。就此,公司收到了爱立信发来的书面信息,确认爱立信希望以特定现金购买对价购买公司持有的ENC股权,根据爱立信信息,如果能够就详细条款达成一致并于2025年9月之前完成交易,公司预计可收回金额不少于约人民币2.50亿元,实际金额以国有产权专项审计评估及挂牌交易后确定的金额为准。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熊猫集团公司本次质押公司股份105,091,43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9.89%,占公司总股本的11.50%。详情见于公司2024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此次质押于2024年4月18日开始,2026年10月26日终。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67,544,537.87 | 84,716,330.16 |
7-12月 | 34,520,358.23 | 18,134,061.70 |
1年以内小计 | 102,064,896.10 | 102,850,391.86 |
1至2年 | 20,932,604.45 | 15,767,135.75 |
2至3年 | 8,169,985.35 | 18,565.00 |
3至4年 | 18,565.00 | 19,699,828.15 |
4至5年 | 19,699,828.15 |
5年以上 | 991,265.53 | 1,506,541.03 |
小计 | 151,877,144.58 | 139,842,461.79 |
减:坏账准备 | 13,689,017.39 | 10,389,220.01 |
合计 | 138,188,127.19 | 129,453,241.7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53,482.35 | 1.68 | 2,553,482.35 | 100.00 | 2,553,482.35 | 1.83 | 2,553,482.3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9,323,662.23 | 98.32 | 11,135,535.04 | 7.46 | 138,188,127.19 | 137,288,979.44 | 98.17 | 7,835,737.66 | 5.71 | 129,453,241.7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1,479,418.03 | 40.48 | 10,794,435.42 | 17.56 | 50,684,982.61 | 65,719,685.86 | 47.00 | 7,835,737.66 | 11.92 | 57,883,948.20 |
其他组合 | 87,844,244.20 | 57.84 | 341,099.62 | 0.39 | 87,503,144.58 | 71,569,293.58 | 51.18 | 71,569,293.58 | ||
合计 | 151,877,144.58 | / | 13,689,017.39 | / | 138,188,127.19 | 139,842,461.79 | / | 10,389,220.01 | / | 129,453,241.7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南昌舜唐绿电科技有限公司 | 2,553,482.35 | 2,553,482.3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553,482.35 | 2,553,482.3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7,095,331.70 | 325,155.99 | 0.88 |
其中:0-6个月 | 30,592,211.84 | ||
7-12个月 | 6,503,119.86 | 325,155.99 | 5.00 |
1至2年 | 698,300.00 | 69,830.00 | 10.00 |
2至3年 | 5,529,610.00 | 829,441.50 | 15.00 |
3至4年 | 18,565.00 | 5,569.50 | 30.00 |
4至5年 | 17,146,345.80 | 8,573,172.90 | 50.00 |
5年以上 | 991,265.53 | 991,265.53 | 100.00 |
合计 | 61,479,418.03 | 10,794,435.42 | 17.56 |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组合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87,844,244.20 | 341,099.62 | 0.39 |
合计 | 87,844,244.20 | 341,099.62 | 0.39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2,553,482.35 | 2,553,482.35 |
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35,737.66 | 3,299,797.38 | 11,135,535.04 | |||
合计 | 10,389,220.01 | 3,299,797.38 | 13,689,017.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55,669,669.39 | 55,669,669.39 | 36.65 | 317,980.94 | |
南京谷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3,690,637.66 | 23,690,637.66 | 15.60 | ||
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 | 17,075,200.00 | 17,075,200.00 | 11.24 | 8,537,600.00 | |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11,407,010.80 | 11,407,010.80 | 7.51 | ||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4,696,139.29 | 14,696,139.29 | 9.68 | ||
合计 | 122,538,657.14 | 122,538,657.14 | 80.68 | 8,855,580.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377,960,335.78 | 421,960,335.78 |
其他应收款 | 314,765,721.43 | 272,413,023.02 |
合计 | 692,726,057.21 | 694,373,358.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8).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 252,878,613.25 | 252,878,613.25 |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25,081,722.53 | 169,081,722.53 |
合计 | 377,960,335.78 | 421,960,335.78 |
(9).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10).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1).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4).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73,130,946.00 | 78,040,981.59 |
7-12月 | 105,342,678.87 | 6,000,000.00 |
1年以内小计 | 178,473,624.87 | 84,040,981.59 |
1至2年 | 6,060,000.00 | 14,182.40 |
2至3年 | 5,000,000.00 | |
3至4年 | 5,000,000.00 | |
4至5年 | 42,716.32 | |
5年以上 | 126,471,540.48 | 184,565,140.48 |
小计 | 316,005,165.35 | 273,663,020.79 |
减:坏账准备 | 1,239,443.92 | 1,249,997.77 |
合计 | 314,765,721.43 | 272,413,023.02 |
(1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72,722.26 | 872,988.08 |
关联方往来 | 313,269,346.35 | 271,053,048.25 |
其他 | 2,463,096.74 | 1,736,984.46 |
减:坏账准备 | 1,239,443.92 | 1,249,997.77 |
合计 | 314,765,721.43 | 272,413,023.02 |
(1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37,009.69 | 812,988.08 | 1,249,997.77 | |
2024年1月1日余 |
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0,553.85 | 10,553.8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26,455.84 | 812,988.08 | 1,239,443.9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12,988.08 | 812,988.0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7,009.69 | 10,553.85 | 426,455.84 | |||
合计 | 1,249,997.77 | 10,553.85 | 1,239,443.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171,979,546.35 | 54.42 | 资金拆借款 | 1-5年 | |
香港佳恒兴业有限公司(GALANT LIMITED) | 68,289,800.00 | 21.61 | 其他 | 1年以内 | |
南京熊猫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61,000,000.00 | 19.30 | 资金拆借款 | 1-5年 | |
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3.80 | 资金拆借款 | 1年以内 | |
南京熊猫数字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812,988.08 | 0.26 | 经营性往来款 | 5年以上 | 812,988.08 |
合计 | 314,082,334.43 | 99.39 | / | / | 812,988.08 |
(20).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05,556,013.80 | 190,000,000.00 | 615,556,013.80 | 765,785,546.36 | 765,785,546.3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34,247,096.69 | 243,327,199.36 | 490,919,897.33 | 711,124,456.06 | 243,327,199.36 | 467,797,256.70 |
合计 | 1,539,803,110.49 | 433,327,199.36 | 1,106,475,911.13 | 1,476,910,002.42 | 243,327,199.36 | 1,233,582,803.0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190,000,000.00 | 0.00 | 190,000,000.00 | ||||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76,736,513.98 | 39,770,467.44 | 216,506,981.42 | |||||
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19,241,304.00 | 119,241,304.00 | ||||||
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 111,221,994.10 | 111,221,994.10 | ||||||
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98,585,734.28 | 98,585,734.28 | ||||||
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南京熊猫新兴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765,785,546.36 | 190,000,000.00 | 39,770,467.44 | 615,556,013.80 | 190,000,000.00 |
注:佳恒兴业有限公司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佳恒兴业将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18%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403,797,256.70 | 83,122,640.63 | 60,000,000.00 | 426,919,897.33 | |||||||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230,134,881.37 | ||||||||||
北京索爱普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64,000,000.00 | 64,000,000.00 | 13,192,317.99 | ||||||||
小计 | 467,797,256.70 | 83,122,640.63 | 60,000,000.00 | 490,919,897.33 | 243,327,199.36 | ||||||
合计 | 467,797,256.70 | 83,122,640.63 | 60,000,000.00 | 490,919,897.33 | 243,327,199.36 |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5,684,877.84 | 59,798,459.76 | 130,393,557.52 | 97,378,557.75 |
其他业务 | 52,974,911.16 | 22,813,839.41 | 35,536,894.89 | 15,033,007.92 |
合计 | 138,659,789.00 | 82,612,299.17 | 165,930,452.41 | 112,411,565.6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936,042.50 | 512,409,169.78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3,122,640.63 | 42,302,868.9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3,950.39 | 5,176,465.5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大额存单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2,623.29 | |
合计 | 108,835,256.81 | 559,888,504.2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5,842.1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16,156.5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1,113,067.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40,809.22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9,241.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02,817.1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58,981.51 | |
合计 | 13,414,834.5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89 | -0.2067 | -0.20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30 | -0.2213 | -0.221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夏德传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