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晋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山西省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近日,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收到晋中市太谷区财政局拨付的山西省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0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除上述政府补助之外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收到的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补助项目 | 获得时间 | 获得主体 | 补助金额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020-09-02 | 广誉远中药 股份有限公司 | 1,131.56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 与收益 相关 |
2 |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 2020-09-30 | 广誉远中药 股份有限公司 | 532,224.00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与收益 相关 |
3 | 企业以工代训 资格补贴 | 2021-02-26 | 安康广誉远 药业有限公司 | 64,260.00 | 旬阳县企业以工代训相关政策 | 与收益 相关 |
4 | 2020年贷款 财政贴息 | 2021-03-12 | 安康广誉远 药业有限公司 | 415,505.00 | 《旬阳县经济贸易局、旬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抗疫特别国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第二批贷款贴息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 与收益 相关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其中1、2项政府补助,公司已将其计入2020年度损益,增加公司2020年的净利润53.33万元;对于其中3-7项以及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根据收到政府补助的时间将其计入所属会计年度当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356.80万元。
上述取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5 | 2019年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 2021-02-28 | 山西广誉远 国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山西省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 与收益 相关 |
6 | 社会保障失业基金技能培训资金 | 2021-05-06 | 山西广誉远 国药有限公司 | 90,900.00 |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 | 与收益 相关 |
7 | 2018年农产品 品牌建设资金 | 2021-03-12 | 山西广誉远 国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下达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 与收益 相关 |
合计 | 2,304,020.56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