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600771)_公司公告_广誉远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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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3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公告编号:2020-019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广誉远路1号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4,751,3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3.44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72,742,966股,占公司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42,008,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斌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柴宏杰、徐智麟以及独立董事赵选民、王

斌全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唐云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58,78399.9292,5600.08

2、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58,78399.9292,5600.08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58,78399.9292,5600.08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58,78399.9292,5600.08

5、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58,78399.9292,5600.08

6、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58,78399.9292,5600.08

7.00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58,78399.9292,5600.08

7.02议案名称: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58,78399.9292,5600.0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294,05796.1292,5603.88
7.00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294,05796.1292,5603.88
7.01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294,05796.1292,5603.88
7.02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2,294,05796.1292,5603.8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玫、张婷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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