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600761)_公司公告_安徽合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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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07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该会计师事务所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预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后该议案于2024年5月10日经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预案》,同意提请董事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在合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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