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600757)_公司公告_长江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

长江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信永中和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于2012年3月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二)聘请信永中和履行的程序2024年10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传媒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并在2024年11月14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信永中和履行的程序合规。

二、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评估年报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年报审计机构建议、与年报审计机构讨论沟通审计事项、监督年报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等方面,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六次会议,对信永中和的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八次会议,与信永中和就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2025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与信永中和就2024年年报审计情况进行沟通,听取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2025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阅《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等,并对其发表意见。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信永中和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应尽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