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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0证券简称:江中药业公告编号:2025-03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参会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娇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江中药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040)。
三、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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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及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的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审计工作要求,聘用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41)。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1名激励对象辞职、8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减去其持股期间取得的派息额后的金额回购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2,733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总额为89,730.7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5-043)。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