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
2. 会议召开地点:通讯方式
3.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4月30日以电话及相关通讯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通讯方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4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迁址暨变更公司住所 》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拟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后革街411号(邮政编码:116035)搬迁至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工业集中区,具体注册地址尚未确定;
公告编号:2021-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仍未收到董事林大光先生发表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迁址尚存在不确定性,且迁址涉及到公司章程的变更;先提请股东大会审批;以上拟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