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大控(600747)_公司公告_大控3: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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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控3: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就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预计负债余额22.02亿元,其中关联方涉诉而计提的金额为18.03亿元,证券虚假陈述而发生的诉讼纠纷计提的预付负债余额为2.16亿元。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预计负债累计余额的完整性,以及当期确认金额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2、大福控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61亿元,截止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24亿元。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存在较多的司法诉讼。如财务报表附注第三(二)项“持续经营”所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大福控股正在积极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目前与深圳朴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重组合作意向书,通过朴信金融在自身资本运作资源与经验的优势,与公司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和多个层次的紧密合作,助力公司完成各项重组工作,最终实现大福控股的持续发展。对于大福控股拟实施的上述改善经营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我们无法做出判断。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基础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预计负债余额22.02亿元,其中关联方涉诉而计提的金额为18.03亿元,证券虚假陈述而发生的诉讼纠纷计提的预付负债余额为2.16亿元。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预计负债累计余额的完整性,以及当期确认金额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2、大福控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61亿元,截止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24亿元。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存在较多的司法诉讼。

3、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大福控股正在积极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目前与深圳朴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重组合作意向书,通过朴信金融在自身资本运作资源与经验的优势,与公司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和多个层次

的紧密合作,助力公司完成各项重组工作,最终实现大福控股的持续发展。对于大福控股拟实施的上述改善经营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我们无法做出判断。

4、大福控股之子公司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中有两处房产:其中一处位于北京,该房产于2004年11月30日购入,账面原值1,694,832.26元,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该房产已计提折旧863,188.65元,剩余账面价值831,643.61元;另一处房产位于海南,该房产于1997年10月31日购入,账面原值522,554.72元,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该房产已计提折旧383,350.93元,剩余账面价值139,203.79元。截止至审计报告日,企业尚未提供两处房产的房产证原件,也未提供两处房产权属的证明材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固定资产的真实存在。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的“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进行说明,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三、拟采取的措施

1、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与深圳朴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重组合作意向书,通过朴信金融在自身资本运作资源与经验的优势,与公司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和多个层次的紧密合作,助力公司完成各项重组工作,最终实现大连控股的持续发展。

2、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加强与各诉讼方沟通和协商,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

3、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积极推进海全实业、高木模具及光电器件原有业务的市场开发和资源整合,加大对电商业务开展的投入,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结构,同时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及专业人士,继续拓展新的盈利能力较强的可持续发展业务,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高度重视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力消除上述风险因素,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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